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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常识」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文常识宝典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公文常识」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文常识宝典

第一篇:「公文常识」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文常识宝典

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必备

处理公文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因此公文常识就成为了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的那位考试的必考知识。但很多考生一看到教材中的公文部分,就感觉到考点太多,难以理解。本文对公文常识的考点进行总结梳理。相信通过这些资料,考生定能轻松答对公文常识题目。

第一部分 公文常识考点大总结

依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

第一章 公文的法定分类

一、按行文方向分类

按行文方向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通行文。

二、按保密程度分类

按按保密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秘密件、机密件、绝密件。

三、按适用范围分类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第二章 公文的格式要求

一、版头 1.份号 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份号就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应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应当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如上图中的“苏政发〔2013〕×号”。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除标注签发人的情况外,发文字号通常居中排布。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6.签发人

对于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公文中的“签发人”处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此时,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此时,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二、主体 1.标题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在标题的三要素中,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中的一项或两项,唯有文种不可省略。标题中除了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标题应编排于版头与主体之间的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主送机关应当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前页公文样式中的“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

一、”“

(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包括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不加书名号,其后也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发文机关的署名应当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如前页公文样式中标注于印章处下方的“江苏省人民政府”。按照最新规定,党政机关的公文一般都要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的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不加盖印章的公文除外,详见下文),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6.附注

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如前页公文样式中的“(此件可自行翻印)”。

7.附件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注意】

此处说的“附件”指附属于公文主件的其他公文或材料,应当另面编排;“附件说明”用来标明附件名称及件数的,位于公文正文下空一行。前页的公文样式中呈现了“附件说明”,即“附件:1.××××××××”,但并未将附件呈现出来。

三、版记 1.抄送机关 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抄送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注意,同类抄送机关之间用顿号,不同类的用逗号。

2.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二者位于同一行,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第三章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务员考试常考的公文常识。公文的行文应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公文的行文关系与行文方向

行文关系就是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通常分为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平行关系和不相隶属关系四种。行文关系是行文制度的核心。

行文方向就是公文发送的去向,分为上行、下行、平行和通行四个方向。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一般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和越级行文三种方式。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之间的行文。通行文,是指向社会公众发布具有告知性和规范性的公文。

二、公文常识之上行文的三种方式 1.逐级行文

逐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向所属的上一级机关行文,这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行文方式。

2.多级行文

多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领导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如问题比较重大。

3.越级行文

越级行文,即下级机关在特殊情况下,越过自己的直属上级向更高一级的领导机关行文。一般情况下,下级机关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三、行文规则 1.向上级机关行文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2.向下级机关行文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3.联合行文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2)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3)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4)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4.同级相互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四章 公文的处理 第一节 公文的拟制

公文的处理包括公文的拟制、办理与管理。公文的处理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的拟制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一、起草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2)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3)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4)文种正确,格式规范。(5)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6)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7)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二、审核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1)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3)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4)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5)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三、签发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二节 公文的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和整理归档,公文的办理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一、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1.复核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2.登记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3.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4.核发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二、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和答复。1.签收 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2.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3.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

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5.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6.催办

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7.答复

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三、整理归档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三节 公文的管理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是公务员考试时常考到的公文常识。

1、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2、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3、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4、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二篇:公文常识

1.公文一律左侧装订。一般采用线装、钉装或胶粘的办法。装订时,文件页码要折叠整齐,认真编排,注意不可错页漏页,以保持公文的完整。凡有附件的公文,主件和附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末尾注明各附件的标题;如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应在附件的首页上注明文件的文号,与主件同时报送。

2.说明是对事物、事理进行解说的表达方式。在应用文章中使用较多。当公文中叙述一件事,介绍环境和背景材料时往往用说明方式。

常用的说明方法有诠释说明(也叫“下定义”)、分类说明、数字说明、对比说明、类比说明、举例说明、比喻说明、图表说明等。

说明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准确、科学。注意通俗易懂,语言平实

3.从公文内容的性质和特点来划分:指挥性公文、规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从公文内容处理要求分类,一是参阅性公文,二是承办性公文。4.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的文种是请示

5.公文在制发的程序上,必须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通用公文的制发又叫发文办理。主要有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6.公文有三种关系,既上行,平行,下行,一般的公文都是要逐级传递的,也就是说省-市-县(下行)或者县-市-省(上行),要加快公文传输可以越过中间的层级直接发给相应机关,但这必须是很特殊的才可以.另外,就算很特殊需要越级行文,也需要同时抄报中间被简略的机关.

比如,省绕过市直接发文给县,可以不经过市但要抄送给市.但是越级行文有很强的约束性,要求很严格,不是可以随意的.所以单纯为了提高速度是不可以采取越级行文的. 所谓的直接行文就是直接上下级的行文根本不存在加快公文传输的,跨级行文没有这种表述,其实是越级行文的误解.

多级行文是向直接上级并呈非直接上级或者向直接下 级并转非直接下级的一次性行文可以达到提高公文传输速度的目的.

综上,答案是多级行文.

7.公文落款处所标明的日期是指领导人签发的日期 8.所有的公文中,(命令)最具权威性和强制性。

9.公文主题词标引顺序为(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10.整理完备的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等材料 11.档案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利用三个组成部分 12.基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宜制发公告 13.批办是指对收文应如何办理所作的批示 14 公文分类相关资料

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主要文种包括: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共十三种。

二、公文的作用:

1、法规作用

2、宣传作用

3、书面领导和指导作用

4、公务联系作用

5、凭据和记载作用

三、公文的分类:

1、从文件来源分:(1)收文(2)发文(3)内部公文

2、从行文关系上分:(1)上行文(2)平行文(3)下行文

3、从文件使用范围分:(1)通用文件(2)专用文件

4、从文件的制发机关分:(1)法规文件(2)行政文件(3)党的文件

5、从文件机密性和阅读范围分:(1)保密文件(2)内部文件(3)公布的文件

四、公文具体划分:

1、下行文包括:(1)命令(2)指示(3)批示(4)批复(5)通报

2、上行文包括:(1)请示(2)报告

3、决策性文件:(1)决议(2)决定

4、公布性文件:(1)布告、通告(2)公告、公报

5、规定性文件:(1)章程(2)条例(3)规定(4)办法(5)制度

15.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要点及要求、步骤和方法时所使用的一种具有指导原则的下行公文。

扩展阅读:

1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要点及要求、步骤和方法时所使用的一种具有指导原则的下行公文。

2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3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指令性公文,适用于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

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

16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其主要特点有:

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不受内容制约,即可用于布置工作、传达重要指标,也可以用于知照一般事项。

二、作者广泛,不受机关性质、级别的限制。

三、内容单纯、行文简便。

四、具有执行性,多用于下行文。

17.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公文语言功夫的核心是选词。选词一要根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需要; 二要符合明晰、确切、简练的标准;

三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为避免上下文重复而选择不同的用语,注意文中所涉及对象和阅读对象。多用书面语和文书用语,少用形象和描绘性词语和口语,不用方言土语,十分规范。

18.承办是承办单位按领导人的批办意见进行具体的办理,承办是收文办理中的核心部分,程序中的关键性环节,它关系到文件内容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

承办的方式可采取:电话答复、复印批件、制发文件、召开会议及进行面谈等 19.据以印制正式文件的标准稿称为定稿 20.批复是上级领导回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21.通告:是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向人民群众或机关团体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规范性公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可发布通告。在实践中,省级以下县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使用较多。

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的行政公文。公告庄重严肃,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外交部等单位制发,基层单位及其领导人不能使用。

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或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是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以及任免人员时使用的一种公文。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22.1)公文的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附件;成文时间;公文生效标识;附注。(7部分)

23.公文格式中题注。是指对公文标题的注释说明。主要用以注明法规性文件或经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产生的法定程序与时间等。

位置:位于公文标题之下,一行或多行居中书写,外用圆括号括入。24.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密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扩展阅读:

机密文件是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5.公文是由法定作者制成和发布的。所谓法定的作者,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负担义务的组织和机构,这些组织和机构在法定的职权和业务范围内发布和使用公文,其在发布和使用公文时必须签署机构和组织的名称或法定代理人的名称。

26.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红头文件”始源于南北朝。朱出墨人”,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红色)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黑色)标,界限严明。由此可见,“红头文件”已经1400余年的历史。

27.公文的语言,从句型看经常使用的是(无主句)这种特殊句型

28.通知是机关团体用来传达事务或布置工作用的,通知的发文、收文单位之间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通告面向公众,用于公布一般性的、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没有特定的主送单位;公告用于宣传重大事件;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29.公文发文处理主要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拟办不属于发文办理的环节,30.公文写作有四大要素:材料、主题、结构、语言

31.公文的“附件”是文件的组成部分,用以辅助说明文件内容的资料。根据《国务院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2.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凡是行政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均应由行政首长以命令的形式发布;而其他重要的规章性规定,则应在标题下用括号标明其在什么时间、什么会议通过;一般性规定,则可在正文之后标明时间。

33.下列公文格式中,(标题)属指定性格式题目。

34.准确、鲜明、生动是语言的“三性”要求,公文更重视的是准确。表述准确,是一条十分严格的要求

35.联合行文时确定成文时间的标准是以最后一个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36.公告、通告及部分事项性通知可不写主送机关。

37.记载和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有关单位共同执行的,用“会议纪要”。38.公文最基本的作用功能是(依据和凭证)作用。

39.联合行文时,各联署机关名称一般应平行排列,并将牵头、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40.公文最主要的表达方式是说明。在公文写作中的表达方式,兼用叙述(报告、请示、通报)、说明(法规性的文件、通告、公告)和议论(讲话稿;调查报告、会议纪要以及综合性的工作总结---夹叙夹议)三种表达方式,这是公文文体的主要特点。

叙述是将人物的经历和事件的发展变化过程所作的叙说与交代。

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状、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用等客观、真实地解说清楚。其基本要求是客砚、准确,力求按事物的本来面目作恰如其分的介绍,准确地反映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程度。说明,在公文的表达方式中占有很大比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公文写作中最常见、最主要的表达方式。

议论就是议事说理。是公文作者对客观事物或问题进行析评述,提出看法或措施,表明观点和态度,证明或反驳某一观点的表达方法。所以

4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42.公文的语言应该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43.应在公文首页标注签发人的是上行文

44.“接受请示的机关应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或予以明确的指示”,请示具有强制回复性,即接受请示的一方必须予以明确的答复

45.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

1、规范性通告所告知的事项常作为各有关方面行为的准则或对某些具体活动的约束限制,具有行政约束力甚至法律效力,要求被告知者遵守执行

2、业务性常用于水电、交通、金融、公安、税务、海关等主管业务部门工作的办理、要求或事务性事宜,内容带有专业性、事务性

46.中国法定公文党的各级机关为14种,政府各级机关13种,其中9种相同,9种不同,合计27种。企业规定公文为10种。

常用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

(1)规范性文件。

①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②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③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④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2)领导指导性文件。

①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②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③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④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⑤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

①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②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

①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②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③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④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请示是典型的上行文,由下级向上级就一件具体事宜发出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市编制委员会和市计划经济委员会是不相隶属的机关,所以这个公文文种应该是函)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国家机构、政党的重要会议纪要,在需要对外公开报道时,以“会议公报”公布。

47.发送给抄送机关的文件,以及在报刊上公布的文件,可视为副本 公文的文本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分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根据已签发的定稿制发的正式文件称为正本,突出特点是盖有发文机关的印章或领导人的亲笔签署,以实现文件的效力;凡是根据公文正本复制、誊抄的其他稿本称为副本(抄本),主要代替正本供传阅、参考和备查使用;存本是指发文机关印制一份文件的正本后留在本机关的除草稿、定稿以外的印制本,作为正本的样本留在本机关以备查考之用。存本不外发,一般也不加盖印章或签署;对于已经发布生效的文件,在经过一个时期以后,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的情况需要进行修改补充,这种重新予以修改补充再行发布的文本,称为修订本。根据以上定义进行甄别可以确定题面所述的类型属于副本 48.批办工作中特别强调要求做到的是不得越权批办公文 49.标题点题是应用文主旨经常使用的表现方法

50.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51.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办理,所提意见如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决定。上级机关应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

作为下行文,文中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作为平行文,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

52.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在文种上属于商洽性公文。本题选C。

扩展阅读: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

53.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包括: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通用公文:各类各级机关普遍使用的公文。

函灵活简便,内容较单纯,同样具有公文的法定效用,对受文者的行为有强制性影响。

通知是用于批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的一种公文。通知具有广泛性、周知性、时致性。函的特点。函属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往来的正式公文,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不受作者职权范围与级别高低的制约,也不受内容繁简轻重的严格限制,灵活简便。内容也较单纯,一般一函一事。第二,由于函灵活简便,可以广泛的应用于公务联系的各个领域、各个级别层次的机关,所以在公文中函的使用频率高。第三,公函是正式公文的一种,具有法定的效用,无论是商洽公务、询问与答复问题、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都代表着法定作者的意志与权威,传达了发文机关的决策与意图,对受文者的行为有强制性影响。

54.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下行文。其主要特点是: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批复意见就是指示,下级机关务必遵守执行;具有被动性,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报送的请示被动制发的;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批复的内容需针对请示事项予以明确答复,不涉及其他问题。

55.(建议的主体主要写建议的具体事项建议),通常是指针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的客观存在,提出自己的见解或意见,具使其具备一定的改革和改良的条件,使其向着更加良好的、积极的方面去完善和发展。按照建议的概念的话

56.党政机关在大众传媒上发布公文属于直接行文

57.印章是代表机关组织或领导人的象征,是行使法定职权的一种印信凭证。法定机关印章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州性。公文盖上印章,是表示发文机关对文件正式生效和确认无误的一种凭证。58.逐级行文是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常规行文方式。

59.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导)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批转类公文。

指导性公文(1)命令(2)指令(3指示)(4)决定(5)决议(6)计划(7)布告 规范性公文(1)章程(2)规定(3)条例(4)办法(5)细则 报请性公文(1)报告(2)请示

批转类公文(1)批复(2)批转(3)转发

知照性公文(1)公告(2)通告(3)通报(4)通知 记述类公文(1)会议纪要(2)总结(3)会议记录(4)大事记 联系类公文(1)公函(2)便函

60.简报,不是公共刊物,而是内部编发的管理文书。各级各类简报都有自己的发放范围,因此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质,简报传递于机关、单位之间,但它与正式的公文不同。上级对下级的简报,没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不能用来发号施令。

61.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不具有具有权威性特点。

扩展阅读: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通报特点有:

1.告知性。通报的内容,常常是把现实生活当中一些正反面的典型或某些带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告诉人们,让人们知晓、了解。

2.教育性。通报的目的,不仅仅是让人们知晓内容,它主要的任务是让人们知晓内容之后,从中接受先进思想的教育,或警戒错误,引起注意,接受教训。

3.政策性。政策性并不是通报独具的特点,其他公文也同样具有这一特点。可是,作为通报,尤其是对表扬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来说,在这方面显得特别强一些。通报特点也可阐述为典型性、教育性和说理性。62常用的公文种类有:

一、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用“决议”。

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三、公告。向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

四、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通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八、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九、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十、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工作、活动和行为的规章制度,用“条例”。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用“规定”。

63.说明是对事物、事理进行解说的表达方式。在应用文章中使用较多。当公文中叙述一件事,介绍环境和背景材料时往往用说明方式。

常用的说明方法有诠释说明(也叫“下定义”)、分类说明、数字说明、对比说明、类比说明、举例说明、比喻说明、图表说明等。

说明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准确、科学。注意通俗易懂,语言平实。64.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理工作。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

第三篇: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常识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常识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公文改错》参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其它公务员公文写作书籍,汇编而成。此文篇幅短,条理清楚,只需数十分钟就能阅读完,是公文复习不可多得的资料。

公文结构(格式)

公文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主题词(不含)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眉首部分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构成;主体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构成;版记部分由主体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构成。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 行。

“绝密”、“机密”级公文才需标明份数序号。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两字之间空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根据国家机密保密期限规定,如不标识保密期限,就等同于“绝密”为三十年,“机密”为二十年,“秘密”为十年。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 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两字之间空1 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或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或保密期限)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 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 行。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 ×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三者有先后顺序)。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 行,用3 号仿宋体字;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 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发文字号”常见错误解析【超链接,请点击】

非上报公文的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列。(注意与上报的公文不同,见下面的“签发人”)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 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1 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 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请示”类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 行,用2 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 行,左侧顶格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各主送机关之间用“、”隔开)。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 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和标点符号不能回行。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 1 行左空2 字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任何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 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 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时间 用小写汉字(一、二„„

八、九、○)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并非阿拉伯数字0);

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 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 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联合行文时,一个发文机关(单位)占一行。会议纪要、电报文件、党的领导机关普发性的下行文、党政领导机关联合下发的公文,通常不加盖印章,而可标识发文机关。除此之外,其他一切公文均应加盖印章。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 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 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 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 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 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如(联系人:××× 电话:×××××)

主题词 “主题词”用3 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 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

主题词有专门的主题词表【超链接,请点击】,应从中选取合适的标注,不得随意构造主题词。当词表中找不出准确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类属词时,可以在类别中选择适当的词标引。同时将能够准确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标在类属词的后面,并在该词的后面加“△”以便区别。

标引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先标类别词“农业”,再标类属词“水土保持”,最后标上“通知”。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 行;左空一字用3 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 1 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 字,印发时间右空1 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公文结语

通告——“特此通告”。公告——“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通知——“特此通知”。报告——“特此报告”“请审阅”。请示——“妥否、请批复”“特此请示,请予审定”“请批准”“请审批”。批复——“特此批复”“次复”。函——去函可用“特此函告”“请即复函”,复函可用“特此函复”。

第四篇: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常识

公文常识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07.01正式实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办发〔2012〕14号 2012年4月16日)

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

「公文常识」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文常识宝典

第一篇:「公文常识」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文常识宝典 学宝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www.xiexiebang.com)提供2018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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