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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简答论述题题库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宪法简答论述题题库

第一篇:宪法简答论述题题库

简答题题库

32.简述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内容。参考答案:

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为了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而对一切违宪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纠正。(2分)内容包括:

(1)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2分)(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合宪性;(2分)(3)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2分)

33.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有:(1)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1分)

(2)从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来看,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分)(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2分)系,使之规范化、条文化;(2分)再次,还要求宪法必须概念清晰、含意严谨、明确界限分明、做到解释的排他性,避免使用时产生歧义。(2分)

33.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参考答案:(1)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1分)

(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2分)

(5)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国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1分)

31.简述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含义。参考答案: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3分)(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3分)(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2分)

32.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参考答案: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表现是:

(1)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3分)

(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3分)(3)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2分)32。如何理解宪法规范的科学性? 参考答案: 所谓宪法规范的科学性是指宪法的各项规定必须真实的反映现实的社会关系,使宪法具有严密的完整的科学体系。(2分)首先,取决于宪法在指导思想上的正确性;(2分)其次,它要真实的反应并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2)从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来看,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分)(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2分)

(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2分)

(5)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国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1分)

31.简述宪法规范功能实现适宜的社会外部环境。参考答案:

(1)较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3分)(2)社会公众强烈的宪法意识;(3分)(3)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2分)

32.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分)(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分)(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2分)(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2分)31.简述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含义。参考答案: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3分)(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3分)(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2分)32.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参考答案: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2分)其具体表现是:

(1)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的。(2分)

(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2分)

(3)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2分)31.简述宪法规范功能实现所要求的社会外部环境。参考答案:

(1)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3分)(2)社会公众强烈的宪法意识。(3分)(3)有效地宪法监督制度。(2分)32.简述我国划分行政区域时所依据的原则。参考答案: 我国划分行政区域时所依据的原则是:(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2分)

(2)有利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2分)(3)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2分)(4)根据历史状况、民族传统和人民生活习惯以及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2分)

1.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参考答案: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权力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权;(2分).(2)人事任免权;(2分)(3)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2分)(4)监督权;(2分)(5)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2分)

2.我国宪法对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有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

现行宪法对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规定是: 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

(1)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分)(2)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3分)

(3)-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2分)(4)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2 分)

1.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 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有: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 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3分)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分)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强行侵入、搜查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3分)(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成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分)2.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分)我国各个国家机关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设臵和组成的,其具体表现是:(1)在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之间,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3分)(2)在各国家机构之间,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受他的监督,向他负责。(3分)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2分)

1.为什么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参考答案: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无产阶级专政。”(2分)这就是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和基本点上是一致的,其主要表现为:1)从领导力量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政权,工人阶级的领导标志着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2)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2分)(3)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也是一样的。(2分)(4)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2分)2.简要回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 简要回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简述宪法的作用。参考答案:

(1)宪法对组织和规范国家权力的作用;(2分)(2)宪法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2分)(3)宪法对实行法治的作用;(2分)(4)宪法对经济的作用;(2分)(5)宪法对维护国家统一的作用。(2分)2.我国的国家结构为什么采取单一制形式? 参考答案: 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的主要依据是:(1)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2分)(2)从民族关系发展的因素来看,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分)(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2分)(4)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酌共同繁荣。(2分)1.为什么我国的国家性质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 参考答案: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但不完全相同。因为:

(1)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是我国不同于一般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特点。(4分)(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确切地表现了我国的阶级状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现阶段人民的范围不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而且还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4分)(3)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直接体现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明白易懂易于为人民所接受。“无产阶级专政“字面上只有专政而无民主,容易使人产生误解。(2分)

2.我国宪法对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有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

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

(1)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分)(2)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3分)(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2分)(4)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2分)1.为什么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参考答案: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2分)这就是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和基本点上是一致的,其主要表现为:

(1)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政权,工人阶级的领导标志着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2分)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2分)(3)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职能也是一样的。(2分)(4)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2 4)法律部门的增多,法律形式的分化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是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2分)3.简述全国人大代表有哪些主要义务? 参考答案: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2分)2)同原选举单位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2分)分)2.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参考答案: 我国划分行政区域时所依据的原则是:(1)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2分)(2)有利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2分)(3)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2分)(4)根据历史状况、民族传统和人民生活习惯以及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2分)根据我国宪法第30条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2分)1.简述在宪法实施的监督方面《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 1)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67条进一步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3)全国人大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4)现行宪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宪法监督体系,以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2分)2.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参考答案:

1)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使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2分)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以“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法治”为内容的资产积极启蒙思想是近

3)保守国家秘密;(1分)4)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分)5)接受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监督。(1分)1.简述宪法规范对社会现实作用的条件。

1)宪法规范的科学性;(3分)2)宪法规范的完备性;(3分)3)适宜的社会外部环境。(2分)

2.简述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哪些职权? 1)制定并执行政策;(2分)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2分)3)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1分)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1分)5)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草拟行政法规,(1分)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等。(1分)3.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哪些? 1)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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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试述1982年宪法的指导思想。

1982年宪法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它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具体表现在:(1)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国家的根本任务,确定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4分)

(2)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一起抓。(3分)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3)所有国家机关只能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权力,不得越权和享受特权。(3分)

(4)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行使(3分)(4)坚持改革开放。(2分)

(5)巩固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2分)

34.试述我国当前人民民主的主要表现。(1)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所有。(3分)(2)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最重要的民主权利。(3分)

(3)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3分)

(4)通过在城市和农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形式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3分)

(5)我国人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还享有各种权利和自由,这些自由和权利非依法律不得剥夺。(2分)33.试述法治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的表现。

(1)依法组织和建立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作到一切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都有宪法和法律依据。(3分)

(2)国家立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立法。(3分)职权。(3分)

(5)国家权力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2分)

33.试述我国现行宪法在监督实施方面的主要内容。

(1)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严格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全国各族人民、一切武装力量和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等必须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3)全国人大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4)现行宪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以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

33.试述我国当前人民民主的主要表现。

(1)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所有。

(2)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最重要的民主权利。

(3)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4)通过在城市和农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形式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5)我国人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还享有各种权利和自由,这些自由和权利非依法律不得剥夺。33.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特点。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与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紧密联系。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二篇:宪法简答论述题

1、古代中国和古代西方运用“宪法”一词时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表现在哪里? 古代中国与西方运用“宪法”一词时相同之处是:都有优于普通法的某种倾向;如《韩非子•宪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中的宪令即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一书,多处使用“宪令”一词指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制定的普通法规。

不同之处是: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意义,古代中国的宪法都没有此意。如西方的宪法多指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或有关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以及它们与国王等的相互关系的法律,而古代中国没有

2、宪法的定义是什么?其本质如何?

定义: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根本法。

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权观念的普遍化,在人权观念普遍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人民主权原理,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统治国家、管理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和程序,即民主。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就是资产阶级争取民主的过程,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出现了资本主义民主事实,资产阶级宪法即是对资本主义民主事实的一种制度化和法律化。同样,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在进行革命并出现社会主义民主事实之后,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民主事实,产生了社会主义宪法。

宪法与民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宪法存在的基本前提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宪法运行的墓础也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各国宪法存在差异的基本原因在于民主事实的不同。当民主事实的性质发生变化时,宪法也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当民主事实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宪法的内容也发生变化。宪法是民主事实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确认了一国基本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但没有去确认全部的民主事实。人民除通过宪法所确认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外,还通过其他各种民主形式行使国家权力。(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宪法归根结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反映了一国当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它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的表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宪法反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宪法总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从而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是对阶级斗争的总结。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宪法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因而统治阶级在制定宪法时,首要的任务就是把统治关系法律化,即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同盟者,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使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合法化,并得到法律的保障。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当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统治关系发生根本转变时,宪法发生阶级性质的转换。在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总体框架相同而具体的对比关系存在量的差异时,宪法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由此也可以看出,宪法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有直接联系。除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外,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还包含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个阶层、各个派别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及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既有若干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宪法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都必须考虑到这些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考虑到不同政治力量的利益。

3、近代意义的宪法产生的原因(条件)有哪些?

英美法等国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实质上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和结果,资产阶级革命之所以会导致一种新的法现象的产生,应引起深思。一般认为,宪法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所具有的特别内涵互动的结果,具体表现为一下几方面:

⑴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过程中必然自发产生平等观念。商品的自由竞争必然导致自由观念的产生。且只有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平等自由的观念才会被普及并为全社会接受。近代宪法正是以平等自由为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的,所以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⑵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是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基础的,以平等自由为目标追求的,发达的成熟的民主政治。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和最终取得胜利,资产阶级需要将有利于自己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权利以及自由,以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固定下来。所以宪法才有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之说。

⑶民主的 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首先,近代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对近代宪法的产生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其次,资本主义文化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条件。近代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学,社会学,法律学尤其起了重要作用。因此,近代文化是宪法产生的重要思想条件。

4、简述早期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美国和法国宪法产生的主要经过。

(一)英国:英国号称“宪政母国”。英国资产阶级的妥协性和革命的不彻底性,使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国家,同时在形式上英国宪法也成为不成文宪法。所谓英国宪法,实际上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宪法惯例、判例的构成。如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等。

(二)美国: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76年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三)法国: 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1789年法国《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人权宣言》)颁布,它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基本要求,宣布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原则,提出了“主权在民”、“权力分立”的主张,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资产阶级法制原则,对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民主宪政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1791年法国第一部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

5、比较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概念。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不成文宪法则是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其特点是稳定欠灵活。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其特点与前者相反。

6、什么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1.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指通过宪法规范所体现的宪法内容的基本标准、基本准则或者基本界限。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法治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形成的基本前提和根据,基本人权保障原则是制宪的基本目的,权力制约原则是达到制宪目的的基本手段。具体而言,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在历史上,人民主权原则是针对封建时代“君权神授”的观念提出来的,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人民主权原则提出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主要表现是:1)宪法明确确认人民主权原则。2)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原则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3)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基本人权保障原则。人权的主体是“人”,是作为单个个人的权利,是作为自然意义上的人的权利。简而言之,每一个人都是人,因而都是与他人相平等的人,而为了保持人的生存、尊严和独立人格,每一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权不可能是抽象的、超阶级的和超地域的,只能是特定国家的特定公民的人权、特定阶级的人权;在一个特定国家的具体的人权,只能是人民群众通过斗争而来,而不可能是天赋的、自然获得的;宪法被马克思称为“人权保障书”,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在世界各国宪法中都有明确的体现。基本人权是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和核心部分。宪法关于国家机构部分的规定,也是以保障基本人权为基本出发点的。基本人权的内容随着各国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发展,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从其自身所具有的特质和内在要求出发,既规定了自由权,也规定了社会权。

(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到现阶段还需要国家权力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况下,基于人性和国家权力的特性,宪法中必须设计各种制度和力法以控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和行使,避免其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中所设计的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3)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国家机构是按照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建立起来的,认为只有这样国家权力才不会被滥用,人权才有保障。我国宪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1)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2)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3)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尤其是2004年全国人大对宪法的第四次修正中,增加了关于“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

(4)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法治原则的确立在反对封建专制特权,确立和维护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因而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在其宪法规定和政治实践中贯彻厂法治原则的精神。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后,社会主义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人民代表机关。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仅宪法和法律具有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且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坚强的后盾,从而使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条件。

7、请说明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并试述我国宪政建设的条件。

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政(constitutionalism),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它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二者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

中国宪政建设的条件:

一、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必须有真实而科学的宪法。

三、必须有相应的宪法文化为基础。宪法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文化土壤里,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有关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制度、学说和观念的总和。

四、必须安定而有秩序。

五、必须有稳定有效的宪法实施机制。

8、言论、出版、结社和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概念。

宪法第3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自由是指可以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第5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应出台新闻法。

2、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应出台出版法

3、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分类:营利目的的;非营利目的的。应出台政党法;社团法。

4、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9、选举权、被选举权、选区和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主要公职人员的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被选举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主要公职人员的权利。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进行直接选举以产生人民代表的区域,同时也是人民代表联系选民的基本单位。

选举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它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选举原则、组织与程序等。通常由宪法和选举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10、如何理解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的权利,普遍性原则是我国选举权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秘密投票)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到限制或剥夺。而且,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这样,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人员中,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将会更加减少,从而充分表明普遍选举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真正得到了实现。

11、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和内容。

概念: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内容: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而不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12、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相对于一般行政区而言,尽管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单位,但特别行政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治权包括:1)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行政事务。2)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并不影响法律的生效。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2)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3)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该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永久性居民是指在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和有资格依照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载明其居留权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4)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特别行政区除原有法律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原有法律予以保留。

13、国家主席的职权

我国国家主席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国家主席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对外代表国家,是集体的国家元首。宪法第八十条与八十一条规定我国国家主席可行使以下职权:⑴公布法律,发布命令⑵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⑶荣典权⑷外交权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14、总理负责制的概念和内容

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2)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3)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名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4)总理有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5)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15、简述99年修宪的主要内容)1999年宪法修正案有两项内容与非公有制经济有关;1)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改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将原来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16、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概念。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根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含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相同点: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来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且能够调整社会生活的方法;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的后果都是产生有效的法律约束力。不同点:宪法解释属于解释学,宪法修改则属于立法学;宪法解释是在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没有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宪法修改时再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发生冲突并表现为宪法规范落后于社会实际情况下进行的

17、试论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宪法保障制度是指,立宪国家为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宪法解释、宪法监督、违宪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以及开展的活动的总和。

现阶段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保障。是指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这是宪法得以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

2、法律保障。是指宪法自身的保障。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国家根本法,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三是有特别的修改程序。

3、组织保障。是指依靠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组织来保障宪法的实施。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4、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仅要遵守宪法,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宪法。

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如:

1、缺乏专门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关。

2、宪法监督的方式还比较单一。

3、违宪制裁措施的惩罚性不够强。

4、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比较淡薄。

18、我国关于人身自由权的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规定: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根据宪法的规定,在我国逮捕、拘禁、搜查、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行使这些权力。因此,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 不受侵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公民享有不受他人支配和控制的人身自主权、行动自由权和保护自己身体免受非法侵犯权。第二,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拘禁、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三,如果公民触犯了法律,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必须由法定的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批准、决定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法定程序由逮捕拘留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请从不同的角度说明我国宪法的结构。

1、从宪法体系上看,属于成文宪法体系,渊源形式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及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2、从宪法典的体例上看,以“章”开篇,兼有节、条、款等的设置。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7节,138条,另附31条修正案。

3、从宪法典的格式上看,有名称、目录、序言、正文,以及制宪机关、制宪时间、公布机关、和公布时间等。

4、从宪法的内容结构上看,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等。

第三篇:简答论述题重点

简答论述题重点复习范围

一、简答题

1、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确立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题参考: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形式和原则是什么?

答题参考:法制宣传教育实行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单位组织实施、公民广泛参与、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3、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影响新疆稳定与发展,严重损害新疆各族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破坏性因素,其危害性具体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题参考:(1)暴力恐怖活动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2)暴力恐怖活动造成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3)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正常宗教事务管理;

(4)暴力恐怖活动对新疆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阻碍。总之,暴力恐怖活动是对新疆各族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严重侵犯。

4、什么是暴力恐怖犯罪?其实质是什么?

答题参考:①暴力恐怖犯罪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现今人类社会的一个毒瘤。②在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旨在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恐怖氛围,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妄想破坏祖国统一,企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

5、什么是宗教极端势力?近年来,新疆宗教极端势力散布了许多反动谬论,主要表现是什么?

答题参考:①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的、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这股极端势力与“宗教”的关系,就在于它利用宗教从事罪恶活动。他们具有宗教的背景,教徒的身份,活跃在信仰同一宗教的民众中,在宗教信仰的掩护下,从事种种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②教唆、鼓吹用教法取代国法,致使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了严峻挑战;通过散布“异教徒”论,制造民族仇杀,破坏民族团结;鼓动“圣战”猖狂进行暴力恐怖活动。

6、应如何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答题参考:一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保证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二要坚持和完善在宗教工作中长期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和举措,加强对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加大基层宗教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三要坚持和完善爱国宗教人士聘用、管理、培训、生活照顾等制度,团结、发挥好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要坚决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的力度,从根本上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

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基本内涵包括哪些方面?

答题参考:①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②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

8、当前公职人员履行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是什么?

答题参考:

问题: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二是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问题时有发生。原因:1.封建特权思想的存在是影响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思想根源。2.缺乏深入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是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水平不高的直接原因。3.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是影响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体制因素

9、工作当中,公职人员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题参考:一是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法律意义,并及时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和评价;二是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三是能够在遵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

10、为什么说“讲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答题参考: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要有法治所保障的有序秩序。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赖法治所保障的人权基础。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所维护的社会公平正义。

11、“讲法治”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哪些宪法观念?

答题参考:(1)树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根本制度的观念;(2)树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观念;(3)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4)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12、公职人员如何提高自身依法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

答题参考: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2.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责能力。3.严格执法,自觉规范履责行为。4.模范遵守法律。5.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6.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7.建立和完善公职人员依法履责考核制度。

13、为什么说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新时期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答题参考:1.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2.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是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责的需要。3.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是领导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需要。4.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是加快法治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需要。

14、简要说明如何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答题参考:

(一)源头治理,关注民生;

(二)做好群众工作,满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三)加强信访工作,着力推动事要解决和源头治理;

(四)重视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15、简述如何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

答题参考:一是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臵机制。二是建立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三是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16、面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做到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答题参考:一是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二是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三是从重事后处臵、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四是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17、张春贤同志指出:“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标志,新疆文化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新疆文化发展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和薄弱环节”,当前,我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哪些?

答题参考:一是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二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形势严峻,巩固和加强宣传文化阵地非常紧迫;三是文化事业发展基础薄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文化产业发展滞后,需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

18、张春贤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大区转变的奋斗目标,重点抓好哪七个方面的工作?

答题参考:一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二要大力弘扬和践行新疆精神;三要发挥新疆文化一体多元的优势;四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五要多出有新疆特色的文化精品;六要加快发展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七要从新疆实际出发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二、论述题(须结合实际展开论述,结合实际部分不少于答题内容的三分之一)

1、结合新疆实际,谈一谈如何预防和惩治暴力恐怖犯罪?

答题参考:第一,继续加大对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第二,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第三,打牢反对“三股势力”的群众基础,提高反暴恐工作水平;第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第五,增进四个认同,维护国家统一;第六,继续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特别是与周边国家的合作。

2、结合工作实际,谈一谈作为公职人员如何提高自身依法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

答题参考:(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2)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责能力。(3)严格执法,自觉规范履责行为。(4)模范遵守法律。(5)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6)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7)建立和完善公职人员依法履责考核制度。

3、当前公职人员履行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是什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答题参考:

问题: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二是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问题时有发生。

原因:1.封建特权思想的存在是影响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思想根源。2.缺乏深入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是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水平不高的直接原因。3.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是影响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体制因素。

措施:1.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2.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责能力。3.严格执法,自觉规范履责行为。4.模范遵守法律。5.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6.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7.建立和完善公职人员依法履责考核制度。

4、结合工作实际,谈公职人员如何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引导群众落实“一反两讲”的基本要求?

答题参考:

(一)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

(二)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反暴力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增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三)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充分认识讲法治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增强各族群众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

(四)引导各族群众充分认识讲秩序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5、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你对“讲法治”的理解,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落实这一要求?

答题参考:

一、讲法治是政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讲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三、讲法治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

四、讲法治要进一步强化宪法观念;

五、讲法治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六、讲法治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

6、习近平同志指出:“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请结合工

作实际,谈一谈如何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答题参考:第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群众基本利益保障机制,解决好民生问题,是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根本。第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和活力的基本条件。第三,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政府科学决策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增进公民政治参与、强化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第四,群众的诉求,有合理的,也有一些不尽合理的,都要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求得群众的理解。

7、结合自治区或自身工作实际,谈一谈如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

答题参考:

(一)源头治理,关注民生;

(二)做好群众工作,满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三)加强信访工作,着力推动事要解决和源头治理;

(四)重视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8、“引导各族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是依法治疆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谈一谈如何引导各族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答题参考:(1)党和政府要主导维护群众权益机制(①政府和社会应当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提供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使得处于不同利益群体中的个人有机会申诉其愿望和要求;②政府必须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使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和睦相处。);(2)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①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③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④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实践形式)。

第四篇:教育学简答论述题

材料分析题:

某学校的几位老师在办公室闲聊,甲老师说:‚我们班的张某这次数学考试又考了倒数

真是没办法了,天生就不是学习的

宪法简答论述题题库

第一篇:宪法简答论述题题库 简答题题库 32.简述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内容。参考答案: 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为了保证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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