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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篇: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统一领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决策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督促各部门和专业队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上级规章制度。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批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

6、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开展专业队平安工地建设评价,按照有关制度及合同实施奖惩;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第二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持续有效投入;

5、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形势;

8、批准项目部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9、及时、如实上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对项目部贯彻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3、掌握项目部生产一线人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

4、组织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5、参与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奖惩决定;

6、参与对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协助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执行发生安全事故向上级党委汇报制度;

7、督促检查项目部综合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第四条 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负领导责任,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落实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方针、目标,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项目实施性安全策划工作;

4、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

5、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向第一责任人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6、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7、组织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及其评价工作;

8、组织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

9、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10、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第五条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措施合理、安全措施得当,以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4、组织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

5、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解决意见;

6、审批落实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技术的项目和措施;

7、组织编制项目部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8、督促检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与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六条 项目分管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监督施工一线人员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施工生产中的“三违”行为;

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5、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6、组织施工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督促检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第七条 项目分管机材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3、负责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工程车辆、船舶和材料等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工程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召开项目部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其安全生产状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6、负责项目部抢险救灾材料、设备的组织与管理;

7、组织项目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船舶等验收工作;

8、督促检查项目部机材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八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3、编制并实施项目部实施性安全策划;

4、编制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评价;

6、定期、不定期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审查、汇总、整理、更新项目部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其管理方案,并监督控制;

8、落实对项目部工程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总结工作;

9、落实对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

10、协助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12、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第九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落实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措施合理、安全措施得当,以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3、按相关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组织施工人员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6、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工作。第十条 项目部机材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2、落实项目部机械设备及船舶的维修保养检测、材料采购等工作;

3、落实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及船舶的验收工作,做好机械设备运行的安全和环境控制;、制定项目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并报分公司机材部审核; 5、落实项目部抢险救灾材料、设备的组织与管理; 6、落实对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工程车辆管理及控制交通安全;、落实对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项目部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10、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相关记录。第十一条 项目部经营部安全职责

1、执行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拟定合同签订方各自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落实项目部合同管理及评审工作;

3、落实安全经费的内部结算和业主安全经费计量工作;

4、落实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

5、收集并上报顾客在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及顾客意见的处置;

6、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第十二条 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和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证件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岗前教育工作;

3、负责对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控制与管理;

4、组织对工程分包人作业人员进退场的管理工作;

5、为项目部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6、负责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维护;

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8、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部党群综合部安全职责

1、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2、对项目部员工的工作环境与安全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项目部公务车管理及控制交通安全;

4、负责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厨房饮食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分包人驻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5、负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和疾病预防工作;

6、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材,负责对工伤人员的护送就医治疗;

7、负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

8、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9、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负责项目部安全经费的分类统计并上报;

2、负责项目部安全经费的及时计量与结算;

3、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经济奖惩执行情况;

4、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5、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第十五条 项目部质检部安全职责

1、组织施工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复检工作,以工序质量保安全;

2、组织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检测工作;

3、负责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与试验室危化品的使用安全;

4、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5、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落实对工程分包人作业工人的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跟踪落实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落实项目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并监督控制;

2、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编制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落实应急演练;

4、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5、参与作业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

7、监督指导工程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8、落实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资料录入及上传工作;

9、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项目部领导,配合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相关工作。第十八条 作业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作业工人学习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作业工人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

2、落实对新招收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其岗位技能培训工作,不准安排不具备岗位技能的人员上岗作业;

4、组织作业班组安全日常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组织作业班组安全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作业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与防护器材;

7、落实班组交接班制,做好交接班安全方面情况的记录,分清安全责任;

8、落实对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让工人了解作业危险因素、明确安全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有权拒绝、劝阻、制止“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工伤,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9、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演练;

10、及时有效配合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第十九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司、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

2、积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3、了解作业危险因素、安全作业标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有权拒绝、劝阻、制止“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及时有效配合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5、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演练;

6、发生安全事故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施工现场负责人,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说明:

1、此文若有未罗列的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划分原则为----岗位务必对其本职工作的安全负责;部门对所管辖业务工作的安全负责;领导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山西部外环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B段项目经理部安委会。

二、全员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 考核分类 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主要分为两类:

1、对项目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项目部成立后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2、项目部分季度、年度对各专业队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详见《专业分包(劳务合作)单位安全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稿)》。

第二十一条 考核机构

考核小组由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全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 考核奖惩

1、项目部安委会负责批准有关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决定重要奖惩事项。

2、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奖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奖惩规定,起草奖惩文件,签发罚款通知,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奖惩及审核备案工作。

3、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项目部经营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处罚金的扣除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1、在施工合同中设置安全奖,按一定比例列入合同总价。

2、对专业队的安全罚款,全部优先用于安全奖励。第二十四条 评比奖励方案

1、奖励方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起草,报安委会批准后实行。

2、考核注意事项

1)为避免节假日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安工地”活动和其他上级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检查活动的重复,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将这些活动直接合并作为一次进行,考核结果以检查结果的平均值为准。

2)项目部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的其他活动的奖惩情况参照最新文件规定。

3)因上级各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安全工作检查后点名通报批评或上级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延迟到达,当次期限内的考核已经完成且未及时计入当次考核结果的,则顺延计入到下一次考核之中;

4)本考核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考核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问题待项目部研究后正式确定,最新考核规定见项目部相关文件规定。

5)各专业队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则取消该单位该年度所有安全评比资格,没收该年度所得安全奖励,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统一领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决策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督促各部门和分包单位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上级规章制度。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批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

6、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开展分包单位平安工地建设评价,按照有关制度及合同实施奖罚;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第二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持续有效投入;

5、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7、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形势;

8、批准项目部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9、及时、如实上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 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对项目部贯彻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3、掌握项目部生产一线人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

4、组织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5、参与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奖惩决定;

6、参与对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协助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执行发生安全事故向上级党委汇报制度;

7、督促检查项目部综合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第四条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负领导责任,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落实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方针、目标,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项目实施性安全策划工作;

4、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

5、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向第一责任人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6、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7、组织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及其评价工作;

8、组织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

9、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10、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第五条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措施合理、安全措施得当,以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4、组织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

5、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整改解决意见;

6、审批落实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技术的项目和措施;

7、组织编制项目部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8、督促检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与质检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六条 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监督施工一线人员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施工生产中的“三违”行为;

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5、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6、组织施工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督促检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第七条 项目部主管机材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其分管领域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其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3、负责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工程车辆、船舶和材料等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工程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召开项目部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其安全生产状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6、负责项目部抢险救灾材料、设备的组织与管理;

7、组织项目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船舶等验收工作;

8、督促检查项目部机材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第八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标准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3、编制并实施项目部实施性安全策划;

4、编制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评价;

6、定期、不定期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审查、汇总、整理、更新项目部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其管理方案,并监督控制;

8、落实对项目部工程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结工作;

9、落实对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

10、协助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12、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第九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落实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技术措施合理、安全措施得当,以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3、按相关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组织施工人员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6、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工作。第十条 项目部机材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机械设备及船舶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其实施;

2、落实项目部机械设备及船舶的维修保养检测、材料采购等工作;

3、落实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机械设备及船舶的验收工作,做好机械设备运行的安全和环境控制;、制定项目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并报分(子)公司机材部审核;、落实项目部抢险救灾材料、设备的组织与管理; 6、落实对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的工程车辆管理及控制交通安全;、落实对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项目部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10、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相关记录。第十一条 项目部经营部安全职责

1、执行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拟定合同签订方各自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落实项目部合同管理及评审工作;

3、落实安全经费的内部结算和业主安全经费计量工作;

4、落实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

5、收集并上报顾客在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及顾客意见的处置;

6、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第十二条 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和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安全管理人员证件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岗前教育工作;

3、负责对项目部及工程分包人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控制与管理;

4、组织对工程分包人作业人员进退场的管理工作;

5、为项目部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6、负责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维护;

7、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8、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部综合事务部安全职责

1、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2、对项目部员工的工作环境与安全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项目部公务车管理及控制交通安全;

4、负责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厨房饮食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分包人驻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5、负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和疾病预防工作;

6、配备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材,负责对工伤人员的护送就医治疗;

7、负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

8、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9、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部财务部安全职责

1、负责项目部安全经费的分类统计并上报;

2、负责项目部安全经费的及时计量与结算;

3、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经济奖罚执行情况;

4、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5、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第十五条 项目部质检部安全职责

1、组织施工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复检工作,以工序质量保安全;

2、组织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检测工作;

3、负责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与试验室危化品的使用安全;

4、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

5、负责本部门安全台帐的管理。

第十六条 施工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落实对工程分包人作业工人的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跟踪落实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落实项目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并监督控制;

2、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编制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落实应急演练;

4、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制止“三违”现象,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5、参与作业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

7、监督指导工程分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8、落实项目部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资料录入及上传工作;

9、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项目部领导,配合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相关工作。

一、全员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考核分类

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主要分为两类:

1、对项目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项目部成立后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项目部每年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部成立后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考核机构

考核小组由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全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 考核奖惩

1、项目部安委会负责批准有关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决定重要奖惩事项。

2、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奖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奖惩规定,起草奖惩文件,签发罚款通知,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奖惩及审核备案工作。

3、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奖罚资金的发放和收缴工作。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

1、在施工合同中设置安全奖,按一定比例列入合同总价。

2、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罚款,全部优先用于安全奖励。第二十二条 评比奖励方案

1、奖励方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起草,报安委会批准后实行。

2、考核注意事项

1)为避免节假日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活动和其他上级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检查活动的重复,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将这些活动直接合并作为一次进行,考核结果以检查结果的平均值为准。

2)项目部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的其他活动的奖惩情况参照最新文件规定。

3)因上级各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安全工作检查后点名通报批评或上级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延迟到达,当次期限内的考核已经考核完成且未及时计入当次考核结果的,则顺延计入到下一次考核之中;

4)本考核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考核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问题待项目部研究后正式确定,最新考核规定见项目部相关文件规定。

5)各分包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则取消该单位该所有安全评比资格,没收该所得安全奖励,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原则、考核方式、奖惩方式及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对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三.总则

㈠.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分级考核制。

㈡.本公司安全主任、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人是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

㈢.总经理批准实行奖惩。

㈣.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班组长负责,部门主管审核,报安全主任汇总后,呈总经理批准实行奖惩。

㈤.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安全奖挂钩。

四.考核原则

㈠.考核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律按零分记。

㈡.考核评分按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错误扣分制,最终以百分减去扣分为实际得分。

㈢.安全主任、部门主管的考核周期为,班组长的考核周期为季度,员工的考核周期为月度。

五.奖惩

㈠.奖励

按照岗位考核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80分以下不计安全奖,80-90分计发平均奖的50%;90-95分计发平均奖的80%;95分以上,计发全奖。

㈡.惩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章行为,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计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在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评分不满70分的,必须参加再教育。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

项目部为了促进职工及班组长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对安

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评分标准打分。实得分88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70~88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考核。

二、对实得分88分及其以上达优良标准者,给予100~200元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对实得分为70分以下的管理人员视其清洁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蓟县房产公司综合楼项目部

2008年8月10日

第五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习水县龙宝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代表及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3、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在工作当中切实搞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审议矿“一通三防”的专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奖惩办法、中长期规划、重大安全生产工程、装备资金投入以及各矿的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等重大事项。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

5、责成并检查各级依法管理、依法整治、依法保护员工权利,依法追究失职者责任。

6、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7、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和党、政、工、团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内容;纳入到员工代表大会议程;纳入到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办法中;纳入到各级创优争先竞赛条件里。

8、未依照有关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矿长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矿长给予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

9、对煤矿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未及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的单位或煤矿,给予矿长进行处罚。

10、负责建立健全各级“一通三防”责任制度。

11、负责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查等重要事项。

12、负责督促检查经理及所辖单位“一通三防”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3、参加公司召开重要的“一通三防”会议,并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14、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5、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超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安排超核定生产能力。外出期间明确专人代行法人职权,造成管理空岗的,企业法人负责直接责任。

16、每月至少一次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各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7、煤矿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

18、对上述负责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公司的贯彻落实,执行董事会安全生产决议,对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依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一通三防”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制订公司“一通三防”中长期安全规划、“一通三防”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配备高素质的“一通三防”人员和先进装备。负责健全“一通三防”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先进有效地管理机构。

4、负责建立公司瓦斯治理专项资金。

5、负责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开采保护层、创优争先激励政策,抽采专用巷道、抽采钻孔、主要风巷维修补贴政策,防火激励机制。

6、组织制订“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及时了解掌握“一通三防”动态情况,分析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

8、负责指挥重大事故的抢救和抢救方案的制订,督查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

9、负责督促检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以及下需矿长的“一通三防”责任制和矿长述职制度的执行情况。

10、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办公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布置任务。

11、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12、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负责落实“一通三防”所需要的劳动力配备及资金、装备物资器材供应,并遵循优先保证原则。

3、负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章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4、负责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提取和核算。负责“一通三防”员工的劳动技能考核和鉴定。

5、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的“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6、参与公司“一通三防”中长期规划、计划制订;参与公司“一通三防”大检查;参与重大事故抢救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事故抢救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整改意见。

8、负责矿井开拓延深和改扩建工程中的“一通三防”工程的落实。负责合理安排采.掘布局,为“一通三防”创造良好条件。

9、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供电。

10、负责组织“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评比工作。

11、参与公司“一通三防”中安全生产计划、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的审定。

12、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督查,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和工程的贯彻落实及进展情况。

13、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督查;负责对“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

14、参加公司“一通三防”安全办公会议。负责员工“一通三防”安全培训。

15、协助总经理开好安全办公会议,提出加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6、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二、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组织制定并批准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奖罚办法、“三违”处罚细则、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改项目等事项,并督促副职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及时组织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6、负责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7、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机构,保证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备符合规定,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8、负责对本单位瓦斯治理、“一通三防”、雨季“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矿井防治水和矿井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所需人、财、物给予保证。

9、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0、负责及时如实向上级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1、负责经常深入基层和井下调研,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5 次,每月参加队班前会不得少于 2 次,每个季度到有关部室、队进行工作联系不得少于 1 次。

12、负责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委会、安全办公会会议,了解和听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

(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队、各部门对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安全生产决议的贯彻执行。

2、负责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依据《三大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搞好公司安全监督工作,对公司矿长负责。

3、负责参与公司安全重大决策,参与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奖罚办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作业规程、重要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分管领导和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参与或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跟踪监督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5、负责参与或总支各类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7、负责深入基层和井下开展调查研究,每月参加队班前会不得少于 4次,每个季度到有关部室、队联系工作不得少于 1 次。

8、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和表彰意见。

9、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情况,确保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10、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确保职工培训合格。

11、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监督会议,制定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的方案措施。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公司矿长负责。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

3、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奖惩办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并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

4、主持“一通三防”系统的设计,负责“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自燃发火处理措施、巷道贯通措施、井下生火措施、雨季“三防”等相关措施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矿长不能履行职责时,负责主持“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

6、负责主持制定并定期修改完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主持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审定探放水措施和探放水区域的划定。组织制定瓦斯、煤尘、防治水、防灭火、顶板等项目的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

9、负责主持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审定和推广运用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抓好安全信息网络建设。

11、负责参与安全事件的调查、追究、分析、处理。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安全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经常深入基层和井下调查研究,每月参加队班前会不得少于 4次,每个季度到有关部室、队联系工作不得少于 1 次。

13、负责参加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生产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矿长负责。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

3、负责参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奖惩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并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分管区队、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行使监督权。

5、负责监督检查采面初次放顶、采面收尾、搬家、安装和过地质构造复杂带等处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6、负责抓好分管区队、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比等工作。

7、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安全、质量事件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安全、质量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管理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防范和制止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9、负责经常深入基层和井下调查研究,按规定进行现场带班,每月参加队班前会不得少于 4 次,每个季度到有关部室、队联系工作不得少于 1次。

10、参加煤矿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矿长负责。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

3、负责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办法的制定,建立健全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

4、负责及时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机电运输安全生产。

5、负责监督、检查区队、部门防灭火、电气失爆、电器火源措施的落实,防止和杜绝机电事故的发生。

6、负责组织落实对电缆的耐压试验和大小绞车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投入使用。

7、负责按规定组织对全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防跑偏装置以及其它机电运输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8、负责按规定组织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性能检测、维护保养、检修及联合试运转工作,确保机电设备完好率符合行业标准,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9、负责组织机电和运输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组织工作。

10、负责参与或组织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调查、追查、分析与处理,对发生的机电运输安全事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制定并落实机电运输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

11、负责深入基层和井下开展调研,每月参加队班前会不得少于 4 次,每个季度到有关部室、队进行联系工作不得少于 1 次。

12、参加煤矿安委会、安全办公会会议,提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组织召开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的专题会议,并进行工作部署。

(六)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主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令、指示。

2、负责主持制定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检查落实和考核。

3、负责对安全生产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煤矿主要领导反馈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4、负责组织做好矿井群监系统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群监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安排群监工作开展情况,抓好群监安全网络建设。

5、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工会对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和劳动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

6、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及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负责参与制定、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奖罚办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工作。

8、负责深入基层和井下开展调查研究,每月参加队班前会不得少于3次,每个季度到有关部室、队联系工作不得少于 1 次。

9、参加煤矿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七)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向生产副矿长提供生产安全工作决策、向总工程师提供技术安全工作决策所需的技术依据。

2、负责主持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对采、掘队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主持采、掘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采、掘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4、负责主持制定矿井采掘专业的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监督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实施。

5、负责指导采、掘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采、掘队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6、负责协助生产副矿长抓好采、掘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7、负责参与采、掘队安全事件的追查、分析、处理,指导安全事件发生单位制定预防同类事件的安全防范措施。

8、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科技动态,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公司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和发展方向、对策及措施。

9、负责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 16 次,每次时间不低于 2 小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10、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会议,提出加强采、掘队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八)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向总工程师提供地质测量决策工作所需的技术依据。

2、负责主持制定矿井地质测量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随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地质测量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职责。

4、负责主持编制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测量资料。

5、负责主持制定探放水方案及其措施,划定探放水区域,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方案和措施。

6、负责加强对公司地质测量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根据培训考核的结果决定上岗人员,收集和保存相关的教育培训资料。

7、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分析矿井水文地质和测量资料,加强水患分析研究,为公司消除水患威胁和制定矿井生产规划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

8、负责联系掌握井田边界小煤窑的开采情况,防止小窑越界开采危及矿井安全。

9、收集国内外矿井有关地质测量工作的动态,协助总工程师提出有关地质测量技术工作的发展方向、对策及措施。

10、负责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 16 次,每次时间不低于 2 小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11、负责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会议,提出地质测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向安全副矿长提供安全监察决策工作所需的技术依据。

2、负责对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察。

3、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对未按工作标准完成隐患整改的单位签发《安全监察建议书》、《安全监察决定书》。

4、负责组织 HSE 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向有关单位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负责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实施。

6、负责指导 HSE 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 HSE 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培训。

7、负责对队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 2次,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队提出考核意见。

8、负责参加公司各类安全事件的追查、分析、处理,督查安全事件发生单位落实防范措施。

9、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的科技动态,及时提出加强安全技防的工作建议。

10、负责审查安全技改项目、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并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

11、负责深入基层、井下对安全工作进行巡视监察,每月下井巡视监察不得少于 16 次,每次时间不低于 2 小时。对巡视监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有关单进行整改。

12、负责每月主持召开安全检查人员班前会不得少于 4 次。

13、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安全监督会等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的意见建议。

(十)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向总工程师提供“一通三防”、瓦斯综合治理、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决策工作所需的技术依据。

2、负责主持制定矿井“一通三防”、瓦斯综合治理、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规章制度,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主持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4、负责主持编制反风演习方案,协助总工程师现场指挥反风演习工作,并及时对反风演习工作进行总结。

5、负责主持编制通风系统的重大调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总工程师现场指挥通风系统的重大调整工作。

6、负责主持编制“一通三防”工作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主持编制瓦斯治理工程工作计划、瓦斯抽采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主持编制瓦斯治理中长期工作规划。

9、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和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10、负责参与“一通三防”安全事件的调查、追查、分析与处理,对发生的“一通三防”安全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主持制定“一通三防”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11、负责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负责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 16 次,每次时间不低于 2 小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13、参加公司安委会、安全办公会、瓦斯治理专题会等会议,对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和瓦斯治理提出意。

(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向机电副矿长提供机电运输安全和技术管理决策工作所需的技术依据。

2、负责主持制定全矿机电运输安全与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主持编制全矿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性能检测计划、预防性试验计划和定期联合试运转计划,并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4、负责督促机电运输专业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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