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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5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5篇)

第一篇: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目 录

第一章 井巷工程施工要求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 井巷工程施工要求

一、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一)掘进机掘进工作面安全重点

掘进机掘进工作面大都配备有大功率掘进机、锚杆打眼安装机、带式输送机或梭车、吸式除尘风机,以及与这些设备配套的乳化液泵站、水泵、及电气设备。其安全重点介绍如下:

1、局扇应有消音装臵,风筒调挂平直规范,无死弯,无漏风,工作面风筒出风量充足,出风口距迎头不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2、瓦斯监测探头安装位臵符合要求。工作面净化水幕符合规定,能够正常喷雾降尘。

3、运输轨道铺设质量符合规程要求,牵引绞车稳固完好,电气设备防爆性能齐全,信号装臵灵活好用。

4、带式输送机应具备跑偏保护、断带保护、慢速保护、高温保护装臵。输送带完好无损伤,上下托辊齐全转动灵活。刮板输送机做到刮板无歪斜和缺螺丝现象。

5、吸式除尘风机及掘进机除尘设备齐全运转良好,除尘降尘效果好。

6、掘进机的管线调挂整齐规范,巷道内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材料堆放整齐不影响行人和通风。工作面图牌板齐全规范。

7、巷道断面中线符合规程要求。中线偏差±50mm,巷壁或棚子保持直线,偏差±10mm。

8、乳化液配比、泵站压力符合规程规定。

9、掘进和支护之间的关系合理,最大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棚子质量合格,棚梁平齐,帮顶背实严密,无空帮空顶现象。棚子岔角合适、迎山有力。棚口结合严密,无掉唇、前缺、后穷、错牙、迈步、前倾、后仰和翘楞等现象。

11、锚杆眼布臵和深度附合要求,托板齐全,螺帽紧固并用力矩扳手拧紧螺帽。锚杆外露长不大于50mm,螺帽必须满扣拧紧。锚杆拉拔试验初锚力和锚固力符合规程要求。

12、掘进机照明良好,各操作手柄和按钮灵活可靠,司机和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13、掘进机截割程序和轨迹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做到成型规范不割顶板。

14、掘进机开机前必须先发出信号,机前不许有人,喷雾正常后才可开机。掘进机后退或调整位臵必须先发信号,活动范围内撤出所有人员才可移动掘进机,并要操作平稳,速度适中。

15、停机前先把切割头后退落地再关机,关机后要断开电源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16、切割头和切割臂不得用作托举棚梁等。

17、检查修理掘进机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放炮掘进工作面安全重点

炮掘工作面一般配套有煤电钻或风钻、全液压钻车、装煤机或装岩机(耙斗机装岩机、侧卸式装岩机)、钻装机和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锚杆打眼安装机等。其安全重点介绍如下:

1、局扇的情况。要求局扇运行平稳,风筒调挂平直规范,无漏风现象。工作面风量充足,风筒出口距迎头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巷内管线吊挂整齐规范、干净卫生、无积水、无浮煤、无杂物,材料码放整齐且不影响通风、行人行车。

3、工作面牌板齐全规范,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4、甲烷报警仪安设位臵符合规定,空气净化装臵运行良好。

5、必须坚持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认真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才可以工作。

6、炸药、雷管按规定严格管理,按规定要求装配引药,当班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退库。

7、按规程规定布臵炮眼,尤其是周边眼必须按爆破说明书的设计布臵,眼距、眼深、角度必须合格,以保证成型效果良好。

8、严格按操作规程由持证的炮工装药爆破,不许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坚持使用水炮泥,封泥长度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9、爆破母线必须认真悬挂,其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炮前把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由炮工自联自放,其他人不得参与。爆破前按规定设好警戒岗哨,清点人数无误后发出爆破警号,等5min后才可通电起爆。

10、通电起爆后不响,要等5 min—15min(使用瞬发电雷管等5 min;使用延期电雷管等15 min)后由炮工进入检查不响原因。

11、出现拒爆要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绝不可用镐刨、用钻杆掏或手拉雷管脚线等非法手段处理拒爆。

12、放炮前要加固支架并在距工作面10m内采取防倒措施。

13、放炮操作时,装药、联线、通电起爆必须由炮工本人进行。放炮器钥匙必须由炮工亲自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4、炮响后炮烟吹散先由炮工、班组长、瓦检员巡视放炮地点,检查瓦斯、通风、煤尘、顶板、残爆、拒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解除警戒,恢复工作。

15、巷道支护必须齐全坚固,无断梁折柱和空帮空顶现象。支护必须达到标准化要求。

16、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要及时架设前探支架临时支护,并在其掩护下尽快架设永久支护。

17、坚持采用湿式打眼,不许干打眼。

18、机电设备要做到完好防爆,对接线盒、电铃、信号、电话等小型电气设备要严格要求,杜绝失爆。

19、在把刮板输送机铺到工作面迎头时,刮板输送机机尾要打压柱或地锚固定,以防翻机伤人。

(三)掘进工作面支护的安全重点

1、采用锚喷支护时,炮掘工作面必须是光面爆破;掘进机掘进也必须保证巷道断面成型好。这样才能充分体现锚喷支护的优越性。

2、锚杆的布臵、眼距、眼深、角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锚杆角度应垂直于巷壁平面。

3、锚杆安装固定必须按锚杆的种类不同安装要求程序进行安装,绝不可以偷工减料、减少工序。

4、锚杆安装固定好后,上好托板或托梁钢带,与顶帮贴紧,若无法贴紧时要用木板垫平,然后上螺帽,螺帽要上满丝扣,用力矩扳手拧

紧。锚杆外露长度应不小于50mm。

5、锚杆支护要定期做拉拔(拉力)试验,发现锚固力小于规定的要采取补打锚杆或架棚子等措施。

6、采用锚喷支护时,要按规定布臵锚杆眼并及时保质保量的施工。

7、无论是锚杆支护还是锚喷支护,最大空顶距、最小空顶距、初喷与复喷的间距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8、喷浆的配比、水泥标号必须符合要求,喷体强度要定期取样检验。

9、要保证初喷和复喷质量,尤其是巷道顶部和腰部喷层厚度必须达到要求。喷浆前要用清水冲洗受喷面,喷后的喷面平整,断面规格和中线符合要求,无吊脚穿裙现象。受喷面不平部分要及时补喷,必要时挂网喷,每次补喷厚度不大于100mm。

10、喷射时做好防尘工作,操作人员要戴好防尘口罩、眼罩和防护手套等。喷射时要撤出设备,不能撤出的要遮盖保护。喷射作业时要停止其他作业。

11、用风钻、电钻打眼时必须湿式打眼,不许干打眼。

12、水泥、石子速凝剂等材料要严加管理,堆放整齐,巷内无杂物、无积水,做到文明生产。

13、对喷射机要保持完好,操作设备要灵活,电气设备必须防爆。喷射机司机和喷射手要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冒顶事故的征兆及防范措施

(一)、冒顶事故前的预兆

1、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裂隙逐渐增大,增多,顶板下沉量

增大,敲帮问顶时发出异常的声响;

2、顶板岩层破碎下落,这种掉渣由少增多,由稀变密,由小变大;

3、煤壁片帮增多,煤质变软;

4、支架受力增大,连续发出 “咯!咯”声,支架安全阀不断开启,活柱下沉;

5、顶板突然滴水渗油等。

(二)、事故的预防

1、采取观察预报工作,掌握顶板周期来压规律;

2、加强两巷超前支护工作,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3、工作面严禁胡挖乱采,滞后拉架,从而使工作面存在大面积空顶;

4、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过运回顺高冒区前,首先加强维护,回柱放顶,严格执行先打后回原则,放顶距每循环1.2m;

5、杜绝使用失修失效柱梁,单体液压支柱,支架立柱必须达到规定支撑力;

6、周期来压期间,煤机速度控制在2m/min,支架拉移采取带压擦顶超前移架方式,减少控顶时间,煤机过后,及时打出护帮板;

第二章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

一、采煤作业安全要求

第1条 适用于我矿从事综采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端头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

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安全规定

第3条 进入作业地点后要全面检查顶帮完好及支护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4条 作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先支后回、敲帮问顶制度,在敲帮问顶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用镐或长钎杆敲帮,听其声音,判断岩体有无松动或离层等,发现煤帮出现伞檐或松动时,必须立即处理。

(2)问顶时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先轻敲顶板,无掉渣或离层剥落时,再重敲,听其声音,判断顶板深部是否离层。对松动顶板岩石找“掉”前要对上下人员打招呼,并看好撤退路线,在安全情况下,再用镐自上而下由外向里逐渐轻轻找“掉”。

(3)坚持使用长柄工具,人员站在敲击点以外安全地点,听其声音,观察变化,判断岩体是否松动,深部是否有离层跨落迹象。

第5条 随时注意(听和看)顶板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6条 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m,当高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型号的支柱。支设的支柱要确保迎山有力,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并拴防倒绳。

第7条 不同性能的支柱不得混用,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第8条 端头维护工作业时要和液压支架工、刮板输送机司机、转

载机司机、采煤机司机等相关工种人员协调配合,并注意以下事项:

1、顺槽靠工作面一侧的单体液压支柱如影响推移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在推移刮板输送机前撤除。

2、端头支护空间必须满足机头机尾与其整体的“平”“直”,移动机头、机尾时注意输送机与转载机搭接及过渡槽过渡情况,以保证其上不翘、下不陷,运转平稳。

3、机头、机尾移过后应及时支护顶板,否则不许开机,并要清理干净安全出口的一切杂物,保证出口畅通。

第9条 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过,防止挂梁时脱落或倒柱伤人。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准备。备齐注液枪、锤、铁锨、尖镐、撬棍、铁丝、卸载手把、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用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11条 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应及时更换;新下井或修复后第一次使用的支柱,必须内腔排气。

3、检查金属铰接顶梁时,发现损伤裂纹,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4、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5、操作过程中,应时刻观察顶帮,坚持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柄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二、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采空区安全管理由通防科负责管理,采取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注凝胶、三相泡沫、注氮气、黄泥灌浆、气雾阻化的防灭火措施。

第三章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

一、爆破安全基本知识

第1条 适用于我矿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三、安全规定

第3条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4条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5条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

煤矿许用炸药。

②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③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④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⑤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①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③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第6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 %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

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7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8条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9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第10条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第11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臵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第12条 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

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二、征兆及防范措施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 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 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 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臵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四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2006年6月4日13时30分

二、事故地点:2406综采工作面

三、事故类别:顶板

四、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六、事故经过:

2006年6月4日早班,某矿2046综采工作面在溜尾进刀割第三刀煤时,因煤机割不到溜子尾部95#、96#架底部的煤,致使留有大量的底煤,影响推溜和移架,且该处顶板不好,工长王某安排刘某等三人先护95#-97#架的顶板,再清理底煤,王某负责监护。约13时30分,96#支架处发生片帮,将正在该处溜前清理底煤的刘某打倒,其头部撞在溜槽沿上致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95#、96#、97#架顶和帮未得到有效地控制,造成煤壁片帮砸伤现场作业人员。

(二)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各级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区队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有效地排除,致使职工违章蛮干现象得不到制止。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意识淡薄,存在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现象。

3、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控不力,盯靠不紧,对职工空顶空帮作业、违章蛮干行为制止不力。

八、防范措施

1、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克服管理人员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2、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职工的按章作业、自保互保联保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自觉维护职工自身权力,杜绝“三违”。

3、加大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的力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切实起到指导现场安全生产的作用。

案例2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单位:浏阳市炭板冲煤矿。2.事故时间:2008年2月22日12时。

3.事故地点:井下+46m水平南翼沿煤(回风)巷100m处。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3.9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基本情况

1.浏阳市炭板冲煤矿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开办于1995年,属村办集体煤矿。2003年由李凡新和喻荣华合伙以120万元的价格买下,股金各占一半,由李凡新任矿长。现在由喻荣华个人承包经营,但仍由李凡新担任矿长。矿井为低瓦斯矿,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主要开采Ⅲ煤和Ⅴ煤,且暂时只开采了Ⅲ煤,煤层1米左右,走向稳定。矿井年生产能力3万吨,采用斜井开拓,共有二个水平,第一个水平已无工作面。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由李凡新任法人代表、矿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矿长谢建军负责生产,副矿矿长谢建平负责安全,副矿长杨文负责技术,下设3个安全员。

3.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煤矿3班生产,但只有2个安全员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另1个安全员无证上岗;电钳工无证上岗。4.持证情况:炭板冲煤矿“五证一照”齐全。5.生产系统:

通风系统: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通风方法,风井井口主要通风机为15Kw轴流式风机,工作、备用风机为同一型号。

提升运输系统:主井和暗斜井均使用0.8m绞车提升。井下运输采用人力推车,使用0.8t侧卸式矿车。

供电系统:单回路供电,配备75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采煤方法:巷道式采煤,煤巷、半煤岩巷以及顶板破碎的巷道采用坑木架棚支护,采空区采用自然垮落法管理。

(二)事故地点有关情况:事故地点巷道是2007年上半年开始布臵,沿煤掘进作为南翼回风巷道,巷道断面1.8m*1.8m,采用坑木架棚支护,该巷道全长200余米,事故地点位于100米处。春节后,煤矿长时间停产导致井下多处巷支护变形严重,特别是二水平回风巷顶板来压,支护材料断裂,巷道须要维修。煤矿制定了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但该措施没有针对性,未对事故地点的维修作业作出具体的规定,且未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

(三)安全监管情况:

事故发生前,煤矿生产副矿长谢建军到了该维修工作地点,安排更换4架棚,并笼统地要求注意安全,没有具体安排操作方法,也未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当班安全员刘建红下井后第一站到二水平回风巷维修作业地点巡查(井下总共只有3个维修作业地点),发现工作面顶板破碎,部分支护材料腐朽、断裂,于是交代作业人员要在2架陈旧腐朽的支护中间先架好棚后,才能拆除旧支架,然后就离开了维修作业现场,没有在维修作业地点进行监督。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经过

2月18日,煤矿3个副矿长谢建军、谢建平、杨文下井检查,发现井下巷道因停产时间较长而失修严重,于是安排从2月19日开始进行井下巷道清理维修。2月22日,生产副矿长谢建军、安全员刘建红带领导7个工人下井维修,当班由谢建军主持召开了进班会,7个人分3组到井下3个地方进行巷道维修。一水平南北大巷各一组共5人;二水平2人,即许贵才(大工,组长)和李衍洪(大工,死者),任务是清理巷道、架4架棚。9时,许贵才和李衍洪二人到达井下二水平维修地点,开始作业,清理巷

道。因为当时井下缺少坑木,所以到11时许贵才就要到一水平去运坑木,留下李衍洪一个人继续在二水平清理。12时,李衍洪站在没有加固的支护下面拆除支架时,突然发生顶板垮落,压倒了3架棚,垮落的10来车煤矸当场就把李衍洪埋在里面。

当许贵才运坑木回到二水平维修作业点时,发现作业地点发生了冒顶,顶板垮落,李衍洪被压在下面。于是立即通知井下的带班副矿长和安全员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不久井下大部分作业人员被召集到一起进行抢救,扒开矸石和煤块,30分钟后,李衍洪被抢救出来,但人已死亡。

四、事故死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43.9万元。

五、事故性质的认定及事故的原因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1、回风巷道长时间失修,支架变形,顶板破碎、围岩离层。

2、作业人员违章在没有加固的陈腐支架下进行作业,拆除支架后顶棚离层的煤矸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发生垮落。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煤矿制定了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但该措施内容不完善,没有针对性,未针对事故地点的维修作出具体规定,该措施未经矿主要负责人审批,且没有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施工过程中没有组织落实到位。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当班安全员没有在现场督促按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没有认真履行安全员的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下重

点作业地点、安全隐患严重的地点没有具体安排操作方法,也未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只是笼统地要求注意安全。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缺乏应有的自保、互保能力;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安全员无证上岗。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防范措施及建议

1.制定完善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制定各种单项的规章制度和针对各种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且严格按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操作。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井下现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员要切实负起安全隐患检查的职责,对重点场所要重点检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本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纪律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要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第二篇:煤矿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煤矿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节 煤田地质

一、煤是如何形成的?

煤是古代植物遗体堆积在湖泊、海湾、浅海的地方,经过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转化而成的一种具有可燃性能的沉积岩。在显微镜下可以发现煤中有植物细胞组成的孢子花粉等,在煤层中还可以发现植物化石,所有这些都可以证明煤是由植物遗体堆积而成的。

科学家们在地质考察研究中发现,在地球上曾经有过气候潮湿,植物茂盛的时代。如按地质年代来说,晚古生代的石碳纪、二迭纪(距今约有3亿年)中生代的侏罗纪(距今约1.3亿—1.8亿年)等,当时大量繁生的植物在封闭的湖泊、沼泽或海湾堆积下来,并迅速被泥沙覆盖,经过亿万年以后,植物变成了煤,泥沙变成了沙石。由于有节奏的地壳运动和反覆堆积,在同一地区往往有很多煤层,每个煤层都被岩石分开。

煤的形成:泥炭化阶段→煤化阶段→变质阶段(泥炭→褐煤→烟煤→无烟煤)

二、煤的埋藏特征

1、煤的结构:简单结构和复杂结构(含夹石层)

2、煤层厚度:薄煤层<1.3m、中厚煤层1.3-3.5m、厚煤层>3.5m(在生产工作中习惯上将厚度在6m以上的煤层称为特厚)

3、煤层倾角:煤层倾角是指倾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根据煤层倾角大小将煤层分为以下四类

近水平煤层:<10度、缓倾斜煤层:10-20度、倾斜煤层:20-45度、急倾斜煤层:>45度

三、普采工艺控顶排数(三、四排控顶),柱距1米,最大控顶距3.6米,最小控顶距2.8米,放顶步距0.8米。

四、人工开切口:采用人工爆破开切口打机窝。

五、割煤方式:煤层较薄,采用单滚筒采煤机割煤,滚筒直径接近煤层厚度(650mm、580mm)左右往返一次进两刀。

六、采煤机进刀方式:切入工作面端部机窝煤壁、采用直接推入法。

七、支护型式

1、齐梁直线柱布置:绞接机梁端在煤壁方向相齐,支柱成直线。多为正悬臂。

2、错梁直线柱布置:顶梁交错、柱成直线,但不利于切顶。

八、普采工艺支护基本要点

1、加强机道支护,防止机道冒顶

2、加强端头支护:工作面端头是指工作面与顺槽连接处附近的区域,这个区域是人员与设备出入工作面的出入口。一般端头设备和人员集中、控顶面积大、矿山压力复杂,而且随工作面推进,需要不断在这里拆除和更新顺槽中的支护,作业量大。端头支护即指这个区域的支护。端头支护是工作面顶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作面安全生产和设备能力的发挥有很大影响。常用的普采工作面端头支护方式用单体支柱与长钢梁组成迈步抬棚支护(四对八梁、两对四梁)。

3、加强超前支护:机风巷距煤壁20米范围加强支护,支柱加密。

掘进机的行走。

三、掘进工作面的支护形式

1、木支架。木梯形支架是掘进工作面常用的一种支架形式。

2、金属梯形支架。金属梯形支架的顶梁、柱腿大多数用矿用工字钢加工而成,少数用重型钢轨制成。

3、金属拱形可缩性支架。金属拱形可缩性支架由矿用特殊钢制作。整个支架可以是三节、四节或更多节的,各节之间用卡箍夹紧。金属拱形可缩性支架适用于地压大、地压不稳定和围岩变形量大的巷道,是我国煤矿使用最普遍、性能最好的一种支架。

4、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支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支架是在地面预先制成支架构件,在井下现场只进行装配即可。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支架一般用于地压稳定、服务年限长及断面小于12m2的巷道。

5、砌碹支架。砌碹支架是指用砖、料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块砌筑而成的连接整体或支架。砌碹支架由直墙、拱顶和基础三部分组成。砌碹支架主要用于围岩十分破碎、淋水较大、服务年限长、变形量小的岩巷。

6、喷射混凝土支护和喷浆。喷射混凝土支护是将一定配合比的水泥、砂子、石子和速凝剂输送到喷嘴与水混合后高速喷射到岩面上从而在凝结、硬化后形成一种支护结构的支护方式。

7、锚杆支护。锚杆支护是在巷道掘进后向围岩中钻眼,然后将锚杆安设在眼内,对巷道围岩进行加固,以维护巷道稳定的一种支护

10、架设支架时设专人观察。支架间应设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五、掘进施工规范化管理

掘进施工巷道要达到“一巷、两全、三不漏、四坚持、五点、六条线”的规范化管理,并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工程质量优良、文明生产环境干净整洁、材料码放整齐,无安全隐患、无电器失爆、通风系统合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时准确。

1、一巷:施工巷道。

要求巷道整洁美观、干净卫生、无淤泥积水、无杂物及浮煤浮矸。

2、两全:安全设施齐全、图板齐全。

安全设施齐全包括:临时支护材料(前探梁、内注式单位支柱)、斜巷运输的声光信号、防跑车装置(一坡三档)和跑车防护装置、通防设施(瓦斯探头的正确悬挂:风筒的另一侧、距碛头不大于5米,距回风口10-15米、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200 mm,掘进碛头班组长应携带便携式报警仪,煤巷、半煤巷旋工的隔爆水袋:其安装位置和、悬挂方式、安装数量、水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局扇的风、瓦电闭锁和备扇能自动切换)。

图牌齐全包括:三图一表、管理牌(一炮三检牌、三人联锁放炮牌、交接班牌、测风牌)、安全出口路标主各类警示标志牌。要求图文清晰、内容齐全、统一制作、美观醒目。

(4)、轨道应按中腰线铺设、不得使用杂拌道、轨枕间距1米。(5)、水沟按腰线施工、水流保持畅通、上沿面平齐轨枕面。临时水沟应紧跟耙沙机后、永久水沟距耙沙机不得大于10米。

(6)、中腰线要醒目,无红外线的巷道成巷部分必须画齐,吊挂中线点每40米一组。有红外线的巷道每掘100米必须对红外线进行校核。

六、工程质量标准

(一)、锚杆支护质量要求

1、锚杆托板必须紧贴煤岩壁,不松动。

2、锚杆的方向应与岩石层面垂直、当层理面不明显时,锚杆眼的方向应与巷道周边垂直。

3、锚杆的外露长度应不超过50mm,不小于20mm。

4、打锚杆眼前应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5、锚杆支护巷道后路若顶板破碎威胁安全时,应及时用工字钢支护。

(二)架厢巷道质量要求

1、必须严格按中腰线施工,做到棚子高矮明暗一致。

2、架厢后的巷道净高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必须符合掘进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不得退山,柱窝深度应符合规程要求。

4、腰帮背顶全部要背牢,帮顶严实有劲,严禁架设门字棚,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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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采掘全员安全培训教案

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案

(采掘部分)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2011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煤矿工人入井须知;安全乘车与行走

一、矿井概况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78万吨/年;相对瓦斯涌出量4.84 m3/t,绝对瓦斯涌出量7.72 m3/min为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非突出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70m3/h,最大涌水量105m3/h,实际涌水量约13m3/h;矿井采用两斜两立单水平上下山开拓,目前矿井有两个采面,西二采区的12240工作面和西四采区的14130工作面,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一次采全高炮采低位放顶煤开采工艺;主斜井斜长586m,敷设一部DPC80-35-2×355S型强力胶带输送机运输原煤,副斜井689m,采用2JK-2.5型提升机串车提升;矿井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为3000m3/min(参考数据),矿井总回风量为3200 m3/min(参考数据);西二风井井径3.5m,井深124m,安装有两台FBCDZNO-19型轴流对旋式风机。西四风井井径3.5m,井深146m,安装两台FBCDZNO-20型轴流对旋式风机;地面安装有两台LGFD110/315J型(20m3)螺杆空压机;井下中央泵房装备MD155-30×8型离心式水泵三台,井底水仓总容量1148 m3,西二采区泵房装备MD46-30×4型离心式水泵三台;调度室安装KJ95N型瓦斯监控系统、KTJ4H型调度通讯系统、KJ69A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劳动定员:六点班279人,两点班199人、十点班189人(实际:);矿井双回路供电,两趟6KV电缆线路直接入井(33板、27板)。

二、入井须知

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成年男性人,《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 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2、强健的体魄,井下作业处在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之中,要求作业人员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有敏锐机智的反应能力;身体部位要有适应和抵抗能力,动作灵活,要有健康的心肺功能。《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四十四条规定,新工人入矿之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安全培训合格,《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规定:煤矿企 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4、了解本矿井的基本情况,(1)、矿井的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及通讯方式。

(2)、本矿井灾害应急预案中井下各个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要吃饱、睡足、休息好、体力不足或精神不振时,易发生事故。

2、严格遵守“三禁止”入井,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和严禁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

3、严格遵守“三戴”入井必须戴安全帽、戴矿灯和随身携带自救器。

4、按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了解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和应对措施。

5、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安全乘车须知:

1、乘罐时要听从指挥、排队上下,不能打闹、抢下抢上。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厢之间搭乘;

5、严禁超员乘坐;

6、车辆掉道时,必须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安全注意事项:

1、熟悉安全出口、路标和避灾路线。

2、熟悉井下信号。

第二部分、自救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现场演示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我矿所用自救器为隔离(绝)式自救器,隔离(绝)式自救器有化学氧(自生氧)和压缩氧二种。

我们以ZYH15型化学氧自救器为例:

1、用途:

化学氧自救器是一种由于灾害引起的大气污染和缺氧时,提供给人们清新的呼吸气体,作为逃离灾区或进行一般事故工作的仪器,它主要用于煤矿采掘工作中发生瓦斯爆炸、火灾和瓦斯突出等自然灾害时,作为工人逃生的自救仪器,在其它地下工程、化学环卫工程和有可能出现有毒气体和窒息环境进行作业的工程和厂矿都有广泛的使用意义。

2、工作原理及结构:

化学氧自救器呼吸气路为循环式闭路呼吸系统,即呼出气体进入生养药罐,药罐发生的氧气进入气囊储存起来,吸气时直接吸入气囊中的氧气,气流在呼吸系统中绕行一周,与外界空气完全隔绝,所以这种自救器也叫隔离式自救器。

人佩戴上自救器后,呼吸时气体经过口具、呼吸软管、呼气阀、呼气软管、呼气导管进入药罐,呼出气中的水气、CO2与药罐体内的生养剂作用产生大量O2进入气囊储存起来,吸气时,在肺部负压作用下,将吸气阀打开,气囊中的O2经吸气阀、呼吸软管、口具进入肺部,完成了整个呼吸循环。

当生养剂产生的O2超出人体的耗氧量时,进入气囊的O2越积越多,逐渐膨胀,内压逐渐增大,达到规定气压时,气囊内的尼龙绳便拉开排气阀的阀门,排除多余气体,保证呼吸正常进行,由于多余气体被排出,气囊内压减小,排气阀门自动关闭,避免浪费O2,保证使用时间。

结构:鼻夹组、口具组、启动器、上隔板、药罐、生氧器、下底盖、气囊、排气阀门。

3、佩带步骤:(1)扯下保护带;

(2)用拇指掀起红色扳手,拉断封印条;(3)揭开上外壳;

(4)抓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丢掉下外壳;

(5)用手拉启动器的启动环,待气囊鼓起,若受外力作用不能正常启动时,可用嘴吹鼓气囊;

(6)取下矿帽,佩带头带,将口具含入口中,口具片置于唇齿之间,牙齿紧紧咬住牙垫,然后夹好鼻夹,戴上矿帽,撤出灾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现场演示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8、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9、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第三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工人的权

利和义务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定或者认可,即由国家机关依其职权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制定出来的规范性文件。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法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 订经济特区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和修订 民族自治法规;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有权制定和修订部门规章等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概念 •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律体系主要由一下四部分组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

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煤矿 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煤矿安全 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上四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1、法律是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等。

2、行政法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 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 章。主要有各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煤炭条例》、《河南省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等。

4、规章 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 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 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主要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二、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1、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煤矿职工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洪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煤矿企业要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2)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及合法拒绝权

煤矿职工有权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煤矿企业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遇险停、撤权

煤矿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煤矿企业不得因职工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煤矿职工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按规定对职工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工伤保险和索赔权

5)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煤矿职工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伤,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企业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须爱护有关设备、设施,须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煤矿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煤矿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也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有组织地参加抢险救灾。

第四部分、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工作面隐患分析及处理

请参照矿务局下发的《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细则》中的采掘部分进行学习。

第五部分、《煤矿安全规程》的部分条款学习

第四十六条 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第六十五条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支架沿走向弯曲、歪斜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在下一次放架过程中,必须进行调整。应经常检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正倾斜掩护支架的每个回采带的两端,必须设置人行眼,并用木板隔出溜煤眼。伪倾斜掩护支架工作面上下2个出口的要求和工作面的伪倾角,超前溜煤眼的规格、间距和施工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掩护支架接近平巷时,应缩短每次下放支架的距离,并减少同时爆破的炮眼数目和装药量。掩护支架过平巷时,应加强溜煤眼与平巷连接处的支护或架设木垛。

第六十七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七)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八)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九)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十二)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 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 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矸)。(四)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五)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一)倾角大于30°的煤层(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二)冲击地压煤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二)采放比大于1:3的。

(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第六十九条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三)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四)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五)采用动力载波控制的采煤机,当2台采煤机由1台变压器供电时,应分别使用不同的载波频率,并保证所有的动力载波互不干扰。

(六)采煤机上的控制按钮,必须设在靠采空区一侧,并加保护罩。

(七)使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在开机和改变牵引方向前,必须发出信号,只有在收到返向信号后,才能开机或改变牵引方向,防止牵引链跳动或断链伤人。必须经常检查牵引链及其两端的固定联接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煤机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牵引链。

(八)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九)采煤机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必须经常检查刮板输送机的溜槽联接、挡煤板导向管的联接,防止采煤机牵引链因过载而断链;采煤机为无链牵引时,齿(销、链)轨的安设必须紧固、完整,并经常检查。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操作、推进刮板输送机。

第七十一条 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二)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三)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四)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五)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六)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七)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七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锚固支柱。

第七十三条 使用装岩(煤)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巷道顶帮。

(二)装岩(煤)机上必须有照明装置。

第九十三条 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第九十九条 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遵守本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

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第一百零八条 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5篇)

第一篇: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目 录 第一章 井巷工程施工要求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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