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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第一篇: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深圳市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和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确保电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3.2 预防为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1.3.3 系统管理。按照《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体系,通过管理评审,确保体系有效运作。

1.3.4 责任明确。按照ISO 9000的精神,落实安全管理工 作的责任和清晰的安全管理目标。

1.3.5 持续改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管理水平,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电梯使用单位管理范围内电梯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电梯设备的危险性分析

2.1 定义

电梯: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对电梯的定义,包含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2.2分级

2.2.1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受伤10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2.2.2特种设备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2.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2.2.4特种设备严重事故

特种设备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2.2.5电梯事故:

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后,专业公司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厂家规定的救援操作规程,无法通过松开制动器移动轿厢将乘客放出,进一步的救援工作所造成的时间延迟可能导致轿厢内乘客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的电梯故障;

电梯的部件将乘客的手或脚夹住、导致伤害的故障; 非正常使用的电梯直接导致人员受到伤害的故障; 电梯的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继续运行可能导致电梯乘客受到伤害或导致设备损失的事件。(如:火灾、地震、水进入轿厢或井道等)

2.2.6电梯故障:

电梯因设备原因,处于无法正常运行的状态;

不按照正常操作要求使用电梯,导致电梯的安全运行条件发生变化的不安全行为;

发生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条件的事件; 2.2.7电梯事故和电梯故障

控制电梯故障的发生是控制电梯事故的必要条件,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技术措施。定期统计、分析、总结电梯故障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的管理措施。

根据事故的特点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有效实施是控制事故结果的有效的组织措施。

3.应急组织体系及相关部门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按照国家生产安全规定,企业必须建立本企业的应急就援预案。根据电梯使用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少、专业服务项目委托分包方管理的特点,在组织体系中,电梯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就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负责发生电梯事故时直接启动本预案并履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该组织机构负责及时通知相关各分包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该组织机构应立即向辖区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部门上报,以启动更高级别预案。

3.1.2电梯使用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担任该项目电梯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启动本预案。现场指挥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各方面资源参与电梯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电梯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配合工作。

3.1.3承接该项目的电梯专业公司的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电梯事故专项预案的现场救援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和实施;从专业角度结合现场救援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 电梯专业公司救援预案;提请启动需要政府和社会参与的更高级别预案。组织有关专业公司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3.1.4电梯使用单位保安项目管理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人员的疏导,救援车辆的交通引导。负责在营业的商场迅速建立隔离带,分开人群,防止人员拥挤造成踩踏事件,防止无关人员围观现场。

3.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电梯使用单位直接从事项目管理的机构就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负责发生电梯事故时直接启动本预案并履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一)负责并协调、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的专业部门和队伍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队伍的职责分工;组织指挥各专业队伍进行实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三)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及时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和困境中人员进行救治。

(四)负责对事故危险源设备故障和事故原因进行诊断和分析。4.设备预防性监控、预警和报告

4.1 信息监测

电梯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系统,及时获取来自政府、行业协会、分包方的各类安全信息资料。并有效贯彻实施。

建立本单位电梯设备基础档案。全面完整记录设备的设计、安装、大修、定期检测、维护保养记录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资料。

严禁非操作人员违章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本项目的现场处置预案。

建立重点监控制度。对在宾馆、酒店、学校、机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和易燃易爆特殊环境中使用的电梯进行重点监控。

在重大的内外事活动中,应提前对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工作状态稳定。参与保障工作的电梯专业公司现场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熟练掌握应急操作规程,及时处理突发故障。积极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2预警

对商场的自动扶梯、商住楼的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对于拟安排的高峰客流活动,应提前检查设备状态。加强现场保安巡查,电梯专业公司维保人员现场驻守,防止事故的发生。

当环境处于高危状态时,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建立检验检测隐患报告制度。

定期分析电梯故障记录,根据故障统计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故障进一步扩大和演变为事故。

强化分包方现场工作监管。4.3 报告

4.3.1发生电梯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直接从事项目管理的机构负责启动本预案,该组织机构负责及时通知相关各分包单位启动相关预案。

4.3.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应急办“12365”报告

4.3.3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该组织机构应立即向辖区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部门上报,以启动更高级别预案。

5、应急响应

5.1 按照电梯常见故障和事故类型,将电梯响应分为故障响应和事故响应。

5.2 分级响应

(1)故障响应:故障响应由使用单位的消防值班室发出,消防值班室人员直接通知电梯专业公司维保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2)垂直电梯水浸事故、火灾事故:消防值班室人员直接通知使用单位管理机构负责人,由管理机构负责人启动相关现场处置方案。(3)垂直电梯困人事故、自动扶梯伤害事故:由电梯专业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通知大厦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启动相关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5.3 基本响应程序 5.3.1 基本应急

电梯事故发生后,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自救。同时电梯使用单位应拨打110报警和12365质监局热线报告。

5.3.2 扩大应急

因电梯事故次生或衍生出其它事故,电梯使用单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态蔓延,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多个部门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负责先期处置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报告。同时使用单位应拨打110报警和12365质监局热线报告。

5.4 信息发布

及时将事故的处理进展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有关具体情况的通报应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

5.5 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结束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抚慰问相关的乘客。令人信服的解释事故原因和已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乘客对乘坐电梯的恐惧,消除误解、误传的有关电梯的不安全信息。

善后工作涉及到商业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事宜的,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2 调查与总结

按照事故分类的规定成立相应级别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工作组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提出调查报告;遇到有特殊情况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按照规定将相关的报告上报辖区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部门。

6.3 社会救助

重大事故的社会救助工作在深圳市民政局、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组织协调下开展。

6.4保险

电梯使用单位为转移风险,应购买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电梯产权单位如有需要,应购买财产保险,转移风险。电梯专业公司应为现场维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根据实际需要,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应在消防值班室、保安值班室、管理机构办公室将电梯专业公司项目经理电话及家庭住址电话、现场值班人员电话、本管理机构负责人电话及家庭住址电话、深圳市质监局热线电话12365、110报警电话。打印后张贴在相关值班地点。

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值班人员的电话应保持二十四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7.2技术储备与保障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专业公司应充分利用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的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充分利用市质监局已建立的由特种设备各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专家库。聘请专家参与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诊断排查,提出事故抢险措施,分析事故原因等工作。

积极邀请专家讲解分析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参与起草和修订本公司的电梯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7.3应急队伍保障

电梯使用单位管理机构的人员、电梯专业公司项目维保人员是现场应急救援的常设队伍。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向辖区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部门上报,以启动更高级 别预案。由质监部门确定的抢险救援队伍组织救援。

各参与救援的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抢险任务,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和车辆,并定期检查。

7.4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交通运输及管制的,应通过辖区质监局协调交通局和交警局组织。

7.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医疗卫生保障的,应通过辖区质监局协调卫生局组织保障。

7.6治安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应通过辖区质监局协调公安局组织保障。

7.7物资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物资需求的,应通过辖区质监局协调贸工局组织保障。

7.8经费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应急救援运作所发生的费用应通过市质监局向市指挥部提出,申请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7.9社会动员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 涉及到社会动员的,应通过辖区质监局协调应急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组织保障。

7.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当发生电梯严重事故以上等级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应通过辖区质监局协调应急指挥部向所在区政府提出申请。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公众宣传教育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专业公司应通过公告栏、轿厢广告电视、电台、电视台等媒介,向电梯使用者宣传电梯的正确使用方法、电梯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等知识。

8.2 培训

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市质监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掌握最新的电梯设备应急政策、法规,知识、技能。

8.3 演习

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专业公司应定期组织电梯设备事故应急演习,确保预案的现场可操作性。

各单位应对演习结果及时总结和评估,确保预案的持续改进。

9.附则

9.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电梯使用单位应及时掌握最新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政策、法 规,知识,有需要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9.2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深圳市***电梯使用单位负责解释。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电梯应急预案(使用单位)

电梯应急与救援预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要求,对此我司制定如下预案:

1、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有电梯操作证的电梯管理人员。且每台电梯需落实具体的责任人,配臵专业救助工具及确保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和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2、当电梯发生异常情况,使用管理单位应立即通知电梯公司,联系方式已张贴在轿厢控制板(热线:8008308333,4008308333),也可由有资质的本单位人员先行救助。

3、应急预案的演练,使用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可通知我司提供相关的协助),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取证;同时在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及检验安全合格标志和注意事项,向民众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知识。

4、有权利和义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对业主及使用、管理人员进行以下内容的宣传教育。1)如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求救和自我保护的程序

(1)被困乘客应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根据电梯内的提示进行求援,如拍门叫喊,用鞋子敲打等;

(2)被困乘客应远离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不要在轿厢内吸烟,保持镇静,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3)被困乘客在解救人员到场前不可撬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可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4)如轿厢内有病人或其它危险情况,应尽快告知值班人员,并互相帮助、救护及安慰;(5)如轿厢运行速度异常,应远离轿厢门,做“屈膝”动作,以减轻人体对“急停”的不适应。

2)如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辖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于信号并确认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具有电梯操作证的人员前往处理,同时致电维保公司;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臵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告知轿厢内的被困乘客:“不要恐慌、保持镇定,远离轿厢门,不可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不要进行任何操作,安静的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不断安抚被困乘客。

(3)值班人员还应了解轿厢内的情况,如轿厢所停楼层的位臵,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情况,如有紧急情况立即与120等取得联系。

(4)使用管理单位具有电梯操作证的专业人员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须等电梯的维保单位人员到场后,协同实施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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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发生困人的解救程序

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首先要识别电梯所处的位臵实施救援,如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楼面超过0.5米时,应先执行盘车程序,再按实施下述程序实施救援;

(1)确定轿厢所在位臵;

(2)关闭电梯总电源;

(3)用紧急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厅门、轿厢门;(4)安慰并协助乘客离开轿厢,小心摔倒或跌伤;(5)重新将外门关好;

(6)待维保人员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后,电梯才能恢复运行。4)盘车解救程序

(1)在执行困人盘车程序时必须按要求先行切断电梯机房的电源并挂牌上锁;(2)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由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具体操作;(3)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

(4)在进行机房紧急援救前必须与轿厢内乘客取得联系,稳定其情绪,告诉乘客准备采取急救措施,请配合;

(5)拆除主电机轴端盖(如有),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6)两个救援人员各把持旋柄的一端,另一个救援人员,手持掣动释放杆并监视平层标志;,轻轻撬开掣动,而应在撬开掣动的同时,把持紧旋柄,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7)轿厢移到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8)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5)善后处理

(1)如有乘客受伤,应先进行救援和安抚的处理工作,并在通知电梯公司的同时将情况如实反映并应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并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如属外部原因,力求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督促电梯维护单位尽快地检查并修复;

(4)如现场有新闻媒体的参与,应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汇报情况,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5)及时提交故障及事故汇报资料。

5、紧急状态时对电梯的处理

1)发生火灾时,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1)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2)按动有消防功能电梯的“消防按钮”,使消防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供消防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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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告诫轿厢内乘客保持镇静按救援程序实施后,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沿安全通道撤走,将电梯臵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梯总电源。

(3)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4)对于有共用井道的电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将其余尚未发生火灾的电梯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区,或者交给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避免因火灾而停电造成困人故障。2)发生淋(湿)水时(遇到台风、雷暴等恶劣天气或消防水管、居民水管出现异常)应实施预防性措施,加强电梯巡视检查,关好机房窗户和门。电梯机房主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等泄漏造成电梯淋(湿)水事故时,除对建筑设施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马上通知我司维保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当底坑内发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断开总电源。(1)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2)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3)发生淋(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4)对淋(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淋(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电路板。

(5)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淋(湿)水检查报告,对淋(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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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本单位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电梯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本单位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梯发生运行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组长职责

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对电梯事故全权组织进行应急救援。发生电梯伤亡事故后,启动单位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负责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电梯事故调查处理。2.3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对电梯事故组织进行应急救援。

负责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方案、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长不在现场或不便履行职责时,行使组长职责。2.4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配合组长和副组长,实施应急救援工作。2.5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5.1负责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电梯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2.5.2发生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应急救援方案,救援受伤和被困人员。

2.5.3负责现场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2.5.4救援现场的防护。

2.5.5负责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3.可能发生事件或事故,以及定级

3.1.1曳引电梯和液压电梯可能发生事件或事故

电梯轿厢困人(例如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装置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等时造成困人);人员受伤;人员死亡;门区剪切;大面积停电;自然灾害(地震、雷击、暴风雨/雪等);电梯井道进水、火灾;其它突发性事件。

3.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能发生的事件或事故

裙板和梯级之间夹持,扶手带夹持,梯级链条断裂,制动器失效,扶手带 断裂,梯级下陷,梳齿板夹持等。

3.1.3单位可根据以上事件或事故情况,按照定性或定量的具体指标,划分出事件的等级体系(预警等级和事件等级)。4.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电梯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电梯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5.预警和预防机制

单位要按照不同事件或事故级别的判断要素,建立完整的预警体系。明确预警发布程序,包括审批者、流程、时限和违规责任。

6.应急响应(包含预案分级启动、响应、处置程序和信息上报程序)6.1 总则

当发生下文叙述的事件或事故时,应按电梯运行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2启动程序

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接报人员应尽可能详细地初步记录下列信息:事件发生地点、时间,可能的事件严重情况等,并且应立即报告组长启动本预案。6.2.1 启动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人员与受困人员取得联系、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初级救援工作。

向电梯维保单位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如果需要采取医疗措施,可拨打电话“120”,联系医疗救助。发生火灾、建筑物受损,可以拨打电话“119”,联系消防部门救助。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需要记录的报警信息一般包括: 报警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受困人员所在具体位置:地址、层站、电梯编号。受困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需要医疗救助。报警时间。

6.3 应急救援过程的通讯

6.3.1保证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6.3.2措施:

电梯轿厢内应配备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能与有人值守的建筑物管理机构联通。

应安排救援人员与被困人员在现场保持联系。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备适宜的通讯设备,例如:电台、电话、对讲机、电喇叭等。

应急救援小组,应编制或携带适宜的应急救援通讯录,包括: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录、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或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联络方式、社会救援力量通讯录等。应急救援小组应设置专用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6.4 紧急处置

6.4.1针对电梯轿厢内受困人员:

应急救援人员与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联系,对受困人员进行安抚,提示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安静,尽可能远离电梯轿门,配合救援活动。如果需要,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电梯轿厢内病人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6.4.2针对伤员:

采取必要扶助措施。采取必要的包扎、止血措施。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工作。6.5应急救援方案及实施 6.5.1应急救援方案: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采取电梯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电梯专业维修对于电梯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6.5.2 应急结束:

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竟、死亡和失踪人员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紧急疏散的人员得到安置或恢复正常生活,由应急领导小组部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严重以上事故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7.后续总结与改进措施

分析事故原因,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8.平时培训及演练规划

应定期培训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对突发特种设备事件的知识和能力,并定期进行演练,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9.必要的附件

应急资源一览表,包括应急队伍名称、驻地位置、负责人、联系电话、人数;物资、设备、装备的名称、数量、状态、存放地点、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标准化、规范化格式文本,包括预案启动、预警信息发布、事件通报、应急状态结束等格式文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 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 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 部门 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 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XX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或 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 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 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呼伦贝尔市兴原电梯销售有限公司、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呼伦贝尔市兴原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本单位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电梯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本单位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梯发生运行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2.2组长职责

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对电梯事故全权组织进行 1 应急救援。

发生电梯伤亡事故后,启动单位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负责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电梯事故调查处理。2.3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对电梯事故组织进行应急救援。

负责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方案、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长不在现场或不便履行职责时,行使组长职责。2.4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配合组长和副组长,实施应急救援工作。2.5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5.1负责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电梯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

2.5.2发生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应急救援方案,救援受伤和被困人员。

2.5.3负责现场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2.5.4救援现场的防护。

2.5.5负责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3.可能发生事件或事故,以及定级

3.1.1曳引电梯和液压电梯可能发生事件或事故 电梯轿厢困人(例如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装置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等时造成困人);人员受伤;人员死亡;门区剪切;大面积停电;自然灾害(地震、雷击、暴风雨/雪等);电梯井道进水、火灾;其它突发性事件。

3.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能发生的事件或事故

裙板和梯级之间夹持,扶手带夹持,梯级链条断裂,制动器失效,扶手带断裂,梯级下陷,梳齿板夹持等。

3.1.3单位可根据以上事件或事故情况,按照定性或定量的具体指标,划分出事件的等级体系(预警等级和事件等级)。4.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电梯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电梯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5.预警和预防机制

单位要按照不同事件或事故级别的判断要素,建立完整的预警体系。明确预警发布程序,包括审批者、流程、时限和违规责任。

6.应急响应(包含预案分级启动、响应、处置程序和信息上报程 3 序)6.1 总则

当发生下文叙述的事件或事故时,应按电梯运行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2启动程序

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接报人员应尽可能详细地初步记录下列信息:事件发生地点、时间,可能的事件严重情况等,并且应立即报告组长启动本预案。

6.2.1 启动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人员与受困人员取得联系、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初级救援工作。

向电梯维保单位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如果需要采取医疗措施,可拨打电话“120”,联系医疗救助。

发生火灾、建筑物受损,可以拨打电话“119”,联系消防部门救助。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需要记录的报警信息一般包括: 报警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受困人员所在具体位置:地址、层站、电梯编号。受困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需要医疗救助。报警时间。6.3 应急救援过程的通讯

6.3.1保证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6.3.2措施:

电梯轿厢内应配备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能与有人值守的建筑物管理机构联通。

应安排救援人员与被困人员在现场保持联系。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备适宜的通讯设备,例如:电台、电话、对讲机、电喇叭等。

应急救援小组,应编制或携带适宜的应急救援通讯录,包括: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录、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或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联络方式、社会救援力量通讯录等。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置专用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6.4 紧急处置

6.4.1针对电梯轿厢内受困人员:

应急救援人员与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联系,对受困人员进行安抚,提示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安静,尽可能远离电梯轿门,配合救援活动。如果需要,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电梯轿厢内病人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6.4.2针对伤员:

采取必要扶助措施。

采取必要的包扎、止血措施。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工作。6.5应急救援方案及实施 6.5.1应急救援方案: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采取电梯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电梯专业维修对于电梯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6.5.2 应急结束:

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竟、死亡和失踪人员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紧急疏散的人员得到安置或恢复正常生活,由应急领导小组部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严重以上事故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7.后续总结与改进措施

分析事故原因,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8.平时培训及演练规划

应定期培训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对突发特种设备事件的知识和能力,并定期进行演练,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9.必要的附件

应急资源一览表,包括应急队伍名称、驻地位置、负责人、联系电话、人数;物资、设备、装备的名称、数量、状态、存放地点、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标准化、规范化格式文本,包括预案启动、预警信息发布、事件通报、应急状态结束等格式文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 7 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第一篇: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深圳市电梯使用单位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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