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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第一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合同编号: JD~2

水 电 安 装 施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工程承包人: 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水电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 1.2工程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路东,机电路北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包验收合格。

2.2承包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暖、消防的全部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如下:

A、给水、暖通部分:自来水、暖从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至楼外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从墙外1.5米处预埋管至室内施工图中和施工方案中的强弱电的全部安装及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工程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的安装及维护,室内总箱内(含总箱)所有分线箱盒、桥架、配管、户箱、开关、插座、强弱电井线槽、灯具。电话电视,智能化设计图纸讲线管铺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系统的室内铺设。

2.3辅助材料及工具:

给排水及消防、电气辅助材料:如铁丝、锯条、电焊条、切割片、胶布、碘钨灯等由乙方负责;所有电器项目甲方只将电源布置到固定位置,开关箱以后电线电缆均由乙方负责。

2.4主材提料单应由乙方提供,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提料单且虽经甲方确认,但在实际施工中出现提料单严重不准确、不相符的或主材浪费超过3%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承包范围:

3.1图纸及设计变更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工程预留预埋及安装、调试、验收,弱电、智能化、空调工程预留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项目范围及施工要求详见该工程施工图纸。

3.2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四、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4.1合同单价:包清工。地上部分水电66元/平方,其中电32元/平方,水34元/平方;车库水电42元/平方,其中电24元/平方,水18元/平方;电预埋管占35%,墙体开关盒、配电箱预埋管占25%,穿线安装占40%。

4.2计算方式:按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4.3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是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参考乙方实际完成、依据法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技术负责人计算确定、生产及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4.4拨款方式:甲方给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0.00以下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支付首款,2#~7#主体工程封顶(1#、8#楼同高)按±0.00以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二次付款,二次结构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75%付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付至承包总额的55%,剩余40%工程款抵商品房,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房产手续。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如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收据后向乙方履行结算义务,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收据,导致甲方未付款或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度。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并根据进度要求,合理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

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先行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工期不得顺延。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六、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6.1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材料、机械)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6.2安全文明:严格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标准施工,现场临电施工管理,从现场到料场;从材料到人员,必须达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结算总值的5%。上级各部门检查、评比中达不到要求或不能按期整改时罚款200元。前述扣款或罚款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时,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补足。

七、标准规范

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7.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7.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7.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八、甲方义务

8.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2 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1间,住宿由乙方自行提供简易板房并负责接通水电,管理由乙方负责。垂直运输及其他劳动保护及所有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8.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8.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及施工场地。8.5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8.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义务

9.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甲方负责。

9.2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9.3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甲方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甲方交回。需要乙方进行装卸的,乙方必须及时执行(注;项目现有材料要合理使用)。

9.4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9.5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6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9.7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9.8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十、乙方的工作职责 10.1质量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

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10.2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且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予以相应赔偿。乙方应负责对其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严禁拆除、损坏安全设施;严禁无防护和无警戒进行拆除施工;严禁高空坠物,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加强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杜绝安全事故。拒绝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进度

保证合理安排工作,积极穿插施工,满足工程需要,一切服从工程大局。因不服从指挥,不按要求施工,造成工作方面无法按时完成,工地另行组织、安排、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10.4综合管理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程程序。

十一、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

十二、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或劳动者自身违法违规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相应赔偿。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3.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根据现场现有材料向甲方提10天提交材料、设备等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帮忙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未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的,视为货源合格。

13.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供应的材料、设备及周转工具,如存在有意切割、损坏,经甲方发现一次则罚款500元并提出警告,经发现第二次则罚款1000元,如仍继续发生则一次性罚款5万元/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施工变更

14.1施工前,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负责解决。

14.2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十五、施工验收

15.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

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若甲方在前款所述7日内无法及时组织验收的,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时间。但甲方与发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十六、施工配合

16.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

16.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需由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十七、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7.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 30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17.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17.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争端。

十八、违约责任

18.1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如下: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18.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甲方应当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1.5‰的违约金。

18.3甲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同时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18.4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报酬1%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同时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8.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九、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可以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合同解除

20.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停止工作。

20.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当在5日内撤离现场。

20.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20.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欠款的效力。

二十一、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二

十三、补充条款

23.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发包人、监理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23.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一人/次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一人/次大便罚款100元;一人/次违章、拆除安全设施罚款50元;出现一次高空抛物罚款500元。

23.3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轻伤罚款500元,重大事故罚款1万元以上;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高于前述罚款金额的,乙方另行予以赔偿。

23.4无论任何原因出现打架闹事时,乙方对打架闹事者予以开除,并对班组罚款500元。

23.5凡发生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时,乙方除开除打人者外,还应对班组罚款500元,并由乙方公开赔礼道歉,对所有工人进行教育,保证下不为例。

23.6发生偷窃行为,不管情节大小,一律罚款2000元以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7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3.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9因乙方无正当理由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每次罚款50000元。23.10乙方应于合同履行期间,在每月的25-31日向甲方上交工人实际考勤及工资单明细,不上交者一次罚款1000元。

23.11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3.12本条以上条款所涉及的各项罚款,由乙方直接交予甲方,或由甲方在向乙方结算劳务报酬时予以相应扣除。

23.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二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1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期: 年 月 年 月 日止。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大写),若有变更施工内容及增加工程项目,需甲方确认,增加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与业主结算下浮13%作甲方管理费。

5、A、工程量确定方式(按以下先后顺序执行):

1、按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计算办法执行。

B、合同清单中综合单价、合同外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主材价格确定方式:

1.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主材价格,则沿用;

2.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主材价格,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甲方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同种材料、人工、机械单价则沿用,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材料单价结算。

3.当甲方提出变更通知,乙方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通知要求(发出指令)后5个日历天向甲方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若乙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增加费用报告,该类变更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4.由于甲方指令而引起的施工方案的变更,若乙方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若乙方不按规定提供增加费用报告且经批准,该类指令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5.由乙方提出的施工方案变更,若乙方认为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提出施工方案变更的同时向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乙方不按规定提供增加费用报告且经批准,该类指令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6.当甲方提出的施工方案有变更时,乙方不得以甲方尚未审批其对应的变更价款及工程量而拒绝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7.凡图纸会审记录涉及工程实体内容变化的,均须转变成设计变更后才能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8.在变更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在发生变更的必要工序提请甲方确认实际发生的情况,

以此作为将来费用结算的`依据,否则甲方可以拒绝计量,甲方无须支付相关费用,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第一笔;

工人及材料进场预付款支付 14 %,计: 元。

2、第二笔;

天花线槽,线管及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 50% 支付20 %。计: 元。

3、第三笔;

天花线槽,线管及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100 %支付 17% 计: 元。

4.第四笔;

管内穿线完成 50% 支付 10% 计: 元。

5.第五笔;

所有管线,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完成并自检调试完成100% 支付 20% 计;元

6.第六笔;

工程竣工及经甲方验收后支付 14% 计;元。

7.第七笔;

工程保质金,竣工验收起计壹年后柒天内支付5% 计; 元。

5、后期灯具及洁具的安装;

6、本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7、乙方承包内容:板安装。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5、工程保修期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 月____日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2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认总承包人鉴定的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条款的前提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就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的分包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杭州余杭区余杭镇太炎路

三、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及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

第二条安装工程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标化,材料自行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指定产品规定采购进入。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

一、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要求以及总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商定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工期与总包同步竣工,开工日期以20__年3月1日为准。

二、涉及分包工程内容延误工期,发包人(建设单位)签证,工期相应顺延。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三、如总包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未能按期完工,分包单位工期相应顺延,与分包单位无关,一切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及投标书承诺,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并确保验收通过。

二、本分包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应的“质量验收范围”及评定标准和消防验收标准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三、如因分包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

分包方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装材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品牌、质量等级、产地要求,确保分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违规施工,经总包方提出后,分包方仍不整改,影响了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

一、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按本分包工程合同价加本分包工程结算调整增加的总价为基数,交总包方10%的管理费,临时设施生活区及一至三级施工用电由分包单位无偿安装,以后的施工用电及维修由总包单位自行管理。

二、

工程款的支付方法: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总包方审核后的70%经总包方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方法与总包方同步进行,工程竣工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达到合同要求;整体工程结算审定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总包方职责

1、向发包人领取施工技术经济文件,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

2、确认分包方编辑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

3、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4、在接到分包方结算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组织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与分包结算工程款。

二、分包方职责

1、组织协调与安装工程有关各方面关系,组织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各种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的检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本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自行完成,自报月形象进度款,不得再转包分包。如擅自转包分包,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分包方负责组织工程管理班子(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上报总包方,班子人员名单在工程施工前另行书面报总包方,并附上岗复印件),负责工程一切技术及管理工作,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报总包方,特殊工种人员附上岗证复印件。

4、随时受总包方监督及指挥,外来合同工应“三证”齐全,并办理好暂住证等手续。

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承包合同内规定履行,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补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若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设计重大变更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甲方配合乙方向业主方申请补偿,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工资,甲乙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未能按双方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返工、返修费用,包括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使甲方工期延误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盲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浙江杭州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总承包方持二份,分包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黄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黄厂街 还建楼2#楼(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黄石市西塞山区黄厂街39号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主材、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水电安装及其附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弱电﹙包括楼宇智能化、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可视对讲系统等﹚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及安装;

②室内外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的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及安装;

③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④楼宇防雷接地的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工作。

3、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xx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价按本合同约定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的损失,或者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安全文明提出的整改要求甲方对其做出的罚款,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科学管理,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①本工程按图纸所示面积计算,工程单价为 元/平方米。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2、本工程的工程量计量依据:

①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②经甲方、监理和乙方工程师确认的签证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甲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万元整。质保金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时一次性无息返还。

2、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之日起3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3、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及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5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乙方购买主要材料必须资料齐全,上报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才能用。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内容范围内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

13、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竣工资料及时的完成。

14、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黄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第三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NO:2017123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建筑安装总承包施工水电施工工程内的安装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城3#、4#、5#、6#楼及B、C区地下室工程

2、工地地点: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城3#、4#、5#、6#楼及地下室B、C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蓝图、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0.000以上结构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附属工程的水电预埋、安装进出材料装卸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所包含的图纸、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内容。

1、基础及主体工程:防雷接地、水电预留、预埋。(防雷:避雷引下线焊接、均压环焊接、卫生间等电位焊接、电梯井、强电井、阳台栏杆、铝合金门窗防雷接地抽头焊接等工作。强弱电:按工程联系单、施工蓝图或设计变更进行管线、盒、箱的预留、预埋及桥架洞的预留等工作。给排水:雨、污、废、空调、给水、立管洞的预留,水井至住户给水管道的压槽等工作)。

2、装饰工程:防雷接地:屋面接闪器(避雷带)、外露金属管道及铁构件的防雷接地焊接、卫生间等电位盒安装、阳台栏杆、铝合金门窗、桥架、电器设备防雷接地焊接。强弱电:二次配管(线盒、电箱安装二次开槽凿洞补槽补洞及场地清理工作)、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动力及照明)、桥架、管内穿线、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穿剌线夹安装,从配电房至楼层的电缆安装)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公共部位的灯具、桥架、开关、插座、电箱等电气设备安装。注:如弱电管内不穿线但是管必保证畅通。给排水:污、废、雨水管道至室外污水井及雨水井。排水管道安装、地漏、雨水斗、卫生间二次排漏、洁具安装。给水从一期接入。管道

一、工程概况: 安装、阀门、水表等安装工作。排水管道均按规范要求做通球实验。给水均按图纸设计要求做压力实验。给水管道在穿墙穿楼板时必须加装套管。水井、电井的封堵、二次修洞补洞(排水管道补洞必须保证不渗漏)等安装工作。

3、附属工程:生活区、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消防管道的安装(现场须配备专职现场水电工,服从项目部领导安排)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装卸等甲方需要安排施工的工作。

4、所有管孔预埋、凿毛、填灌、清理工作; 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施工现场必须工完场清。生产垃圾随时清理不得置留。

5、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此价承担因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返工返修工作。(因乙方施工不当返工的材料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弱电工程:电气管线的预埋等。

7、强弱电线缆从屋面或户内安装到地下室总配电室。

8、给水从户内安装至地下室连接;排水从屋面安装到室外 工资发放表,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签字后由公司财务进行发放。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交底、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程款。

5、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管。

6、如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可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7、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提供焊接用的焊条、防护罩。

五、乙方责任

(一)质量责任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要求。

3、乙方应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及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提高质量意识教育,实行自检、交接检、专职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规范施工。确保施工符合验收标准。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上道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符合标准后,由甲方出具质量验收证明手续,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乙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先施工样板。(不能做的除外)。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封样,乙方才能正式施工。正式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节约用料。一经发现浪费现象将按材料价格的10罚款。罚款将从进度款中扣除。材料用量超过预算用量的一定比例。超出材料量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工期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计划,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安排足够的劳动力每月、每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计划、周计划、确保工期。确保甲方的关

键工序,关键工作。和突出性的检查、验收提出的工作。

2、在下列情况下工期可顺延(经签证)。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叁个工作日以上的停电、停水。

3、因乙方施工人员不足或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不过关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分项分包。乙方无条件服从。分项分包工程款将从此价款中扣除。

(三)安全生产、施工责任: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市级文明示范工地。

2、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甲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乙方在现场各班组长,每天上班前都必须有针对性对各自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安全员。以便适时消除险情或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生产安全。

5、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拆除或人为破坏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处罚。对造成危害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严禁带家属、小孩及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外来人员安排住宿。如发生以上情况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日做日清,工完场清,工完料净,不乱扔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如发现工完料不净每次罚款200元,乱扔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元,周转物资和使用工具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乱扔乱放每次罚款200元,以上行为除罚款外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整改,整改不到位重新罚款。

8、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保证生产区、生活区的卫生及良好秩序。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9、禁止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如发生上述行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500元。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9、施工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遵循安全规范要求或野蛮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逃避则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四)其它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禁止拖欠。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职工工资发放情况。乙方不得对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如有隐瞒甲方可拒付费用。如发生乙方的班组或职工因工资未发放及其纠纷闹到上级有关部门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到招标时。甲方将对乙方采取最严厉的罚款措施(1至2万元)。

2、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辱骂政府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更不得拒绝相关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级代表、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按合同所授予的权限而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

(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工程量、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款时。

(2)甲方未按本合同(5)如乙方进场人员违反合同质量约定,三次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离甲方工地,其付款方式仍按本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执行。

(6)施工期间如由于乙方原因自动退场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分包价款。

(7)一旦发现有乙方进场人员偷盗甲方财物,将对乙方处以偷盗物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部门处理。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管理目标不能实现(如优质结构、文明工地等)时。结算单价降低5%至10%,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为优质而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及其他)。

(9)为取保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乙方有转包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50%违约金。

(10)乙方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其他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发生纠纷(或投诉)对甲方信誉或经济造成损失时,其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纠纷(或投诉)次数每次赔偿甲方的信誉损失1000~5000元,产生严重后果(指连带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时,乙方赔偿甲方10000元/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免费提供临时宿舍、床铺、食堂设施,由乙方自行管理,所发生的水电等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有损坏必须按购买价赔偿。员工生活用品自理。如甲方统一发放安全帽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为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代表、乙方各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不经批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就离岗,一次罚款200元。

4、乙方代表的通信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5、双方确认,均以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真实含义,十分清楚合同约定相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

效。

(七)、有关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的签字(责任人)必须是本人,不得代签。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成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四篇: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物流港克拉中心的水电、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克拉中心

二: 工程地点:物流港遂渝高速出入口旁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 给水:按图施工,各主、干管、立管预埋及安装,从楼层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 排水:所有阳台地漏、卫生间地漏、厨房地漏、雨水斗、地面扫除口、检查口、沉水弯及其它所有雨水、污水、废水排水管及管件的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所有空调冷凝水管安装、空调洞及预埋墙身套管。

(3)室内照明线路、电缆、桥架、预埋;

(4)室内公共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6)设计图纸变更修改,如果变更资料在施工后,造成返工,其返材料费及工人工费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另行计算补上。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主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

七、合同价款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平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线管接头,电工胶带,封口胶,排水胶水,穿线钢丝,扎丝焊条,油漆,线卡,膨胀钉,丝口带)、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一)甲方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采用借支 元/工人/月。

2、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

乙方按节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

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且在甲方一个月内确认后的十五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

3、工程结算款支付:

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__元/工日,普通工__元/工日(若该项内容可按工程量签证而转签杂工的不予计取)

4、保修金支付:

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及弱电预埋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第一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合同编号: JD~2 水 电 安 装 施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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