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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第一篇: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工程位于承德市双桥区老西营村,地上十层,群总建筑面积:

56534.54㎡

一、项目分管经理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二、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三、现场机操工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1、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2、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4、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5、安全操作制度

○1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2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3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4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5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承德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篇: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法规政策,通过采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一系列措施,应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和方法,对起重机械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周密规划、择优选购、合理配置、精确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定期检验、适时改造、适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以获得起重机寿命周期费用经济,综合效率最高,确保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高效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分管经理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二、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三、现场机操工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升降机基础、附着、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五、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1、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只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2、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4、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5、安全操作制度

○1升降机操作人员应该熟悉升降机性能和操作规程,并需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2升降机吊笼内严禁超载,严禁货物载出吊笼运行。○3吊笼上下运行时,笼顶上的安装吊杆不准带载运行。

○4吊笼运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带病运行。○5本操作规程仅作为对管理和使用者的进一步提醒,所有内容均与产品使用说明书重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其配套件的使用说明书。强调:以说明书内容为准。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篇:XX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甘肃一安通达物资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人

1.1、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1.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1.2、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1.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1.1.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1.1.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1.1.6、负责参与现场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1.1.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1.1.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1.1.9、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1.2、现场机操

1.2.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1.2.2、机操工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人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运行负责。

1.2.3、操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技术性能等,并进行试运转。

1.2.4、操作中,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不准对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

1.2.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违规指令。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6、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检测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严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2.7、进行轮流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实行交接班制,认真填写机械运转、交接班记录;夜间作业,现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1.1、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1.2、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2.1.3、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2.1.4、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2.1.5、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1.6、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2.1.7、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2.2.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2.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2.2.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2.2.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2.2.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2.2.6、机械设备应由安监局及相关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2.2.7、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2.2.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安全教育制度

3.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3.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4.1、项目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班组长每天普查。

4.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4.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4.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第四篇: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一、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机械的水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查、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配备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 购置与租赁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或市场租赁的需要,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机械的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以及所购置设备的型号规格。

第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并且质量可靠、信誉高的大型生产家的设备。选购时要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六条

所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进行开箱验收。收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走合期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

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的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检测合格证明、定期检测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使用:

(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设备;

(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

第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和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三章

安装与验收

第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承担,安拆人员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若本单位无安装资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与其签订委托安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安拆前,安拆单位应编制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前,使用单位必须审核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拆人员岗位证书,对整个安装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并见证以下工作:

(一)安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所安装的设备以及参与安装用的工具、索具及辅助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三)建筑起重机械基础验收资料;

(四)设备安装后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自检。

第十五条

设备安装结束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应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和验收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第十六条

设备顶升加节或附着后要经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并填好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加节、附着检验表(见表

五、表六)。

第四章

使用与检查

第十七条

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方可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按规定执行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操作工擅自调整安全限制、限位开关。严禁无证人员上机操作。

第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并实行机长负责制。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精心操作,并填好机械运转记录卡和交接记录。(见表八)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建设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棚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一条

企业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员、机管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并校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有反馈记录。(见表九)

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租赁企业要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按红旗设备的有关要求开展检查评比,促进机械完好率的提高。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重新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检查验收,并向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

(一)在同一施工地点连续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正常安装使用后,停止使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前;

(三)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超过其标有效的应重新标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企业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及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操作工或使用单位采取罚款或停机整改等相应措施。在检查中若发现操作工擅自调整各种安全限制、限位装置及其它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企业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和责任人的分析,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育全体员工和操作人员。

第五章

保养与修理

第二十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保养、修理工作要坚持“养修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建筑起重机械保养规程,坚持例保、定期保养、预期检修和故障检修制度。

第二十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第二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各级保养内容:

1、例行保养(日常保养)工作前、后进行的保养工作,主要内容是认真检查设备,以清洁润滑为主。

1、初级保养

在清洁、润滑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调整紧固,加注润滑剂(油),更换少量的易损零件。

2、高级保养

除进行初级保养的内容外,要进行部分总成解体清洗、检查传动机构、制动机构,更换或修复不符合要求的零件。

第三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修理,除进行各级保养外,还要视情况进行机械设备的小修,故障修理和大修,达到降低故障率,保证机械完好率。

(一)小修或故障修理。清除机械设备运行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二)零(部)件修理。对机械设备修理和保养中换下损坏的零(部)件,采取相应的修复工艺,恢复其性能

(三)大修理。设备的主要零部件磨损或损坏达到大修标准,必须进行整机或部件的大修。大修必须送到有专业维修资格的维修单位修理,要认真做好机械设备送修和出厂检验工作,并要收集技术资料,做好归档保管工作。

第六章

报废与处理

第三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报废按省标DBJ13---89—20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实行。

第三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报废后应当到建筑起重机械注册登记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按废钢铁处理。

五、建筑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一 本预案是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与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和潜在的危险进行评估并加以控制,编制危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制定应急准备与救援方案。

一、潜在危险因素有以下环节:

1、管理:管理(安拆)方案、操作规程、人员技能培训、安全教育过程、程序控制。

2、人员素质: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工作经验。

3、环境条件: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与条件、自然条件。

4、机械设备:质量、维修保养。

5、其它危险因素。

二、控制危险因素的办法:

1、制定目标、管理方案

2、制定控制程序

3、培训与教育

4、制定应急预案

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6、保持现有措施

7、改善作业条件

三、职责:

1、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与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应组织成立应急准备与危险控制小组,制定应急措施与救援方案并监督方案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做出积极的准备与响应。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发生的工伤以及重大未遂事故按有关法规制度执行。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负责对潜在的安全隐患的预防和紧急情况制度相应的措施,并进行处理。

四、应急准备:

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生产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的发布和应急准备调控。

2、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小组,生产安全部门制定本单位应急预防措施及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和应急工具清单,明确小组成员分工,确定应急指挥中心地点及电话。

3、项目经理应急小组成员应定期在公司生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应急训练,提高应变能力。

4、生产部门、安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可行。

五、应急响应与救援:

1、一般事故

A、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B、现场项目经理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2、重大事故

A、当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B、项目部领导组织应急小组对事故按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生产安全部门,生产安全部门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立即到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C、发生人员伤亡,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向外求救,抢救伤员,现场所有人员、车辆及机具应无条件服从统一指挥,进行施救,同时公司领导应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报警求援

A、紧急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应立即报警求援,简述:事故地点、事态状况、报警人姓名、电话。

B、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单位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报《紧急事故报告单》,向上级报告。

方案二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行政卫生部门、工会。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设施工作和协调工作以及日常监督和指导。

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技术指导。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急救援人力资源的提供。

行政卫生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保卫警戒及医疗指导。

工会: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

五、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1、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

2、工程简况

3、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3.1塔机作业中突然发生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机或坠物,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3.2施工升降机作业中发生制动或安全防坠器突然失控、冒顶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

3.3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备的严重损坏。

3.4塔机、施工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施事故。3.5运行中的电器设备故障或发生漏电。

3.6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4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4.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4.1.1塔机、施工升降机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1.2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为应急区域范围。

4.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122

5、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5.1成立应急预案的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根据企业集体情况制定)

通讯联络组:

技术支持组:

消防保卫组:

抢险抢修组:

医疗救护组:

后勤工作保障组: 5.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5.2.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组织现场救援和处理工作;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场外(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2.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5.2.3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5.2.4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2.5消防保卫组职责

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维持工地内抢救护理的正常运作;

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4)保护受害人财产;

5)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5.2.6抢险抢修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5.2.7医疗救治组职责

1)在外部救援机械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5.2.8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一般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6.1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1副、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6.2专用装备

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2)自备小车一辆;

3)无线电对讲机。

7、应急预案措施的演练

7.1由系统内的最高管理者或其代表适时组织实施

7.2演练应有记录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指挥和监护。

2.塔式起重机拆装前,安装单位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编制拆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经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3.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工作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在拆装作业之前。

②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中的液压油泵、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钢结构、导向轮、顶升横梁、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问题。

③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索具、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④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状况、技术性能是否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⑤检查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是否具备拆装作业条件。⑥检查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是否已达到要求。4.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除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装拆作业。

5、所有装拆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身体必需健康无法高空作业禁忌症,遇身体不适时,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6、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13m/s以上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7、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正确的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8、拆装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9、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严格根据安拆方案的要求进行,并应保护起重机的起重臂和平稳臂处于平衡状态,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停止作业。

10、高强度螺栓连接以及销轴连接,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和连接销轴,自制螺栓和销轴应严格按照厂家的图纸加工,并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螺栓连接时,应采用扭力板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1、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用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2、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调整和整机技术检验,并做好自检记录,各机构运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非工作状态下,塔身对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偏差值应小于1/1000,整机检测合格并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3.风力在13m/s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加达到13m/s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全部紧固回转下支座与最上一节标准节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主电缆,七区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级时,必须按规定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轴)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的方法来拆卸螺栓(销轴)。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原设计无安全销的,应专人监护)。

7.升降完毕后,应将回转下支座与最上一节标准的连接螺栓以及塔身各连接螺栓按规定扭矩紧固,液压操纵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塔式起重机附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和附着距离等,原则上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如有变动,应另行设计。

2在锚固附着杆件前,应先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控制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偏差值在2/1000以内,若超过2/1000应采用附着杆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

5.塔身顶升到规定附着间距时,应及时安装附着装置。塔身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附着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 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降塔之前先拆附着装置。

8.遇有13m/s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附着装置。

9.附着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四)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①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②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③各齿轮箱的油位符合规定。④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⑤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⑥供电电缆无破损。

第五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

1.班前

(1)检查各操纵手柄及开关,要求位置正确,可靠;

(2)检查安全装置及地线,要求完整,可靠;

(3)按润滑图表规定加注润滑油,要求油路畅通

2.班中

(1)执行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严格遵守;

(2)操作中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要求处理及时,不带故障运转;

3.班后

(1)清除切屑,擦试外表及滑动面,要求清洁;

(2)操纵手柄放置空位,各移动部件放置在合理位置,切断电源;

(3)各滑动面涂油。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2

一、我园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是预防和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为保证其能达到迅速有效得扑灭初期火灾的预期目的,总务处要做到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

二、各处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掌握各种消防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

三、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了解灭火器的规格、适用范围、数量及有效期限,并作详细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处汇报,以便于及时维修和更换,从而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对在无任何火情、火灾的情况下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五、幼儿园内各处所配消防器材无故损坏的,一律由毁损器材者自行购买、赔偿。

六、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放于荫凉、千燥、通风等便取之处。

七、总务处要定期组织专、兼职及义务消防队员对园内各处所配置的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

二、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填写故障缺陷记录,并做好挂牌工作。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认真执行密封管理制度,及时消除跑、冒、滴、漏,保持设备卫生。

五、闲置封存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防冻。

六、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工作。

七、对于关键设备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中明确要求的必须定期保养的工作,应尽可能执行,以确认设备的完好。

八、认真做好设备及其管线的防腐与保温工作。

九、认真执行其他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液氨储罐安全,根据分厂生产实际,制定如下液氨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双人巡检、双人操作制度

1、对制氢液氨储罐的巡检必须两人同时进行。

2、设备巡检间隔为2小时。

3、巡检人员必须在巡检本上详细记录液氨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

4、在进行往中间储罐充氨操作、储罐排放积水操作等与液氨有关的设备操作时必须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督。

5、操作和液氨有关的设备时,必须携带防毒面具在现场备用。

二、进入生产区消除人体静电制度

1、制氢车间操作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消除人体静电后,方可进入车间值班。

2、外来人员进入制氢车间必须先消除人体静电,再进入车间。

3、检修人员在对制氢设备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先消除人体静电,再开始进行检修作业。

4、操作人员在进行切换纯化器、启动分解炉、中间储罐充氨等设备操作前必须先消除人体静电,再进行有关设备操作。

三、液氨卸车时氨车静电接地制度。

1、氨车到达现场后,必须先进行静电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卸车操作。

2、静电接地报警仪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夹子必须接到氨车金属部位,并保证可靠连接。

3、氨车卸车臂的管件连接部位必须用软铜线跨接,确保接触良好。

4、静电接地报警仪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线夹放入端子箱内,并关闭端子箱门。

5、卸车完毕后必须静置十分钟后方可拆下报警仪和卸车臂连接管。

6、定期检查静电接地报警仪电池,发现电量不足时,及时更换电池。

四、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制度

1、防化服每天检查一次。

2、压缩空气罐每天检查一次。

3、呼吸器每天检查一次。

4、检查内容包括空气罐压力、防化服完好性、防毒面具完好情况、吸附罐完好情况等。

5、对防化服、压缩空气罐、呼吸器进行编号,并进行标识,以便于区别。

6、建立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情况记录本。

五、现场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1、安全阀每年检查一次,校验更换;氨气压力表每半年检查一次,校验更换;

2、喷淋系统每天检查一次水压,每周检查一次加压泵完好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喷淋系统使用效果检验。

4、每周检查一次静电消除球接地情况。

5、每周进行一次静电接地报警仪完好情况试验。

6、将检查情况在设备巡检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六、液氨泄漏报警系统点检制度

1、每天进行一次报警器声光报警试验。

2、每周清理一次报警探头的灰尘,保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第一篇: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与保养等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工程位于承德市双桥区老西营村,地上十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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