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公务员历史常识速记

第一篇:2012公务员历史常识速记
历史常识
1、古代著名的改革
(1)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2)公元前356年秦国商鞅变法;(3)公元8年王莽改制;
(4)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改革;(5)后周周世宗改革;(6)北宋王安石变法;(7)明朝张居正改革。
2、近代改革
近代历史上有三次新政,即洋务运动、百日维新(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洋务运动发生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通过《天津条约》把侵略势力由沿海延伸到内地。
戊戌变法发生在《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半殖民地化加深,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清末新政发生在八国联军侵华之后,《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3、历代农业经济政策
(1)春秋: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
(2)秦国: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禁止弃农经商。(3)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士兵复员生产,归还逃亡者田宅;释放奴婢为平民;减轻田租。
(4)东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减轻田租;废除王莽时的苛捐杂税。(5)三国:蜀国诸葛亮实行减轻赋税、奖励农耕政策;曹魏重视保护农桑。
(6)南北朝: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
(7)唐朝:沿用均田制,实行租庸调制。武则天奖励农业生产。(8)北宋:形成租佃制。
(9)明朝:明初奖励垦荒,减免赋役,实行屯田;推广植棉。明朝中期宰相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10)清朝:奖励垦荒;宣布“更名田”;实行“摊丁入亩”。
(11)1931年春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2)1947年,中共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3)1950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
(1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确定农村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15)2006年,我国废除了农业税。
4、中共党史重要会议
(1)中共一大:1921年,上海,宣告中共成立。
(2)中共二大:1922年,上海,制定革命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
(3)中共三大:1923年,广州,制定革命统一战线(第一次国共合作)方针。(4)中共四大:1925年,上海,明确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
(5)八七会议:1927年,汉口,纠正陈独秀右倾错误,决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6)遵义会议:1935年,遵义,纠正王明“左”倾错误,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的领导。
(7)瓦窑堡会议:1935年,瓦窑堡,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第二次国共合作)方针。(8)洛川会议:1937年,洛川,制定全面抗战路线。
(9)中共七大:1945年,延安,确定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通过了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
(10)七届二中全会:1949年,西柏坡。一个“炮弹”、两个“务必”、三个转变。(7)宋朝:统治者防止藩镇割据的重现和大臣、外戚、宗室、宦官擅权,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8)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11)新政协会议:1949年,讨论新中国成立问题(《共同纲领》、国旗、国歌、首都、领导)。
(12)一届人大: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3)中共八大:1956年,社会主要矛盾,党的主要任务,经济建设方针。(14)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
(15)中共十二大:1982年,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6)中共十三大:1987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三步走。(17)中共十四大:1992年,江泽民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
(18)中共十五大:1997年,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19)中共十六大:2002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中共十七大:2007年,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思想。
5、政治制度
(1)西周:实行分封制。
(2)战国时期: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3)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皇帝制,中央集权国家形成。
(4)西汉时期:汉武帝又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一统”政策。(5)魏晋时期:形成了士族制度,伴随产生的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高低为标准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6)隋唐:开始实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实行科举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武则天上台后开始打压士族,扶植庶族,士族制度走向衰亡。
(9)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东西厂;实行八股取士。
(10)清朝: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
6、台湾历史沿革
(1)三国时孙权派卫温、诸葛直率军到夷洲(今台湾),加强夷洲与内地的联系。隋朝时隋炀帝三次派人去流求(今台湾)。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求。(2)1662年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回台湾。(3)1683年施琅大败台湾郑克塽,康熙帝统一台湾。(4)1684年清政府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5)1885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台湾省。
(6)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及附近岛屿,割给日本。
(7)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回归祖国。
(8)1949年大陆解放后,国民党残余势力跑到台湾,形成了与大陆暂时隔离的状态。(9)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
(10)1987年台湾方面解严,开放大陆探亲,结束了两岸近40年不相往来的历史。(11)1992年海基会和海协会达成“九二共识”。
1、雕塑
(1)青铜艺术(见商周文明)。(2)秦始皇陵兵马俑,是迄今为止出土的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宝库,被誉为世界上“第八大奇迹”。(3)两汉瑰宝
汉阳陵(汉景帝墓),出土上万件举世无双的陶俑,以仕女俑最为著名。
河北满城的西汉中山靖王陵,出土了三件国宝级文物:长信宫灯、博山炉和金缕玉衣。甘肃武威出土的东汉铜奔马,又名马踏飞燕,是国之重宝。(4)石窟艺术
魏晋南北朝时期: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甘肃麦积山石窟。龙门石窟在唐代武则天时期十分兴盛。
隋唐:甘肃敦煌莫高窟是我国石窟艺术的精华。
北宋:重庆大足石刻在佛教造像中加入大量表现民间生活的内容。
2、手工艺
中国古代手工艺技术的成就主要体现在瓷器、纺织品、漆器、玉器等方面。(1)瓷器
唐代“南青北白唐三彩”:“南青”指越窑的青瓷,“北白”指邢窑的白瓷,“唐三彩”指洛阳出土的彩陶俑。
宋代“五大名窑”: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
景德镇瓷器:发达于元代,在明代成为全国制瓷中心。景德镇有四大传统名瓷:青花瓷、粉彩瓷、颜色釉瓷和玲珑瓷。(2)纺织品
中国先古传说:嫘祖养蚕冶丝。现存最早的家蚕丝织品出土于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良渚遗址。
中国四大名绣:蜀绣、苏绣、湘绣、粤绣。南京云锦、中国蚕桑丝织技艺于2009年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3、四大发明(1)造纸术
发明:西汉前期。
发展:东汉,105年,蔡伦造蔡侯纸。(2)印刷术
发明:雕版印刷术发明于隋唐。(868年印刷的《金刚经》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雕版印刷品)
发展:活字印刷发明于北宋,发明者为平民毕昇。(3)指南针
发明:战国“司南”。
发展:北宋时指南针用于航海事业。(作用:经济文化交流和欧洲航海家发现美洲实现环球航行)(4)火药 发明:唐朝中期。
发展:唐末开始用于军事,南宋时制造出世界上最早的管形火器“突火枪”。
4、古代天文历法
(1)《尚书》记载了公元前2137年的一次日食,为人类最早的日食记录。(2)商代甲骨文已经记载了日食、月食,并且出现了原始历法——阴阳历。(3)春秋战国时采用的是古四分历,取周年长度为365又1/4天,采用十九年七闰的方法。
(4)《春秋·文公十四年》中记载公元前613年世界上首次关于哈雷彗星的记录,比欧洲早600多年。
(5)在我国历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二十四节气经过逐步发展,到战国时已完备。(6)汉武帝时编制第一部完整历书——《太初历》。(7)《汉书·五行志》中有世界最早的太阳黑子记录。
(8)东汉张衡对月食作了最早的科学解释,发明地动仪,比欧洲早1700多年。(9)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编制的大明历取一周年长度为365.24231481天,和近代科学测定的数值相差仅50余秒。(10)隋唐时期著名学者僧一行进行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子午线长度的测定,创制了用于天体测量的仪器——黄道游仪。他还发现了恒星位置移动现象,比英国人哈雷提出恒星自行早了一千多年。
(11)元朝科学家郭守敬编制的恒星多达2500颗。他在1280年完成了中国古代登峰造极的历法——《授时历》,以365.2425日为一年,比公历早300年。
5、古代医学卫生成就
(1)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采用“望闻问切”四诊法诊断疾病,后世尊为“脉学之宗”。(2)东汉末年张仲景,后人尊为“医圣”,著有《伤寒杂病论》。
(3)东汉末年,华佗发明的麻醉药剂“麻沸散”,比西方早1600多年,被人誉为“神医”。
(4)唐代孙思邈著有《千金方》。
(5)唐高宗时编《唐本草》,是世界上最早由国家编定和颁布的药典。(6)明代李时珍编著了中医学巨著《本草纲目》。
(7)中国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
6、古代数学成就
中国古代数学成就非常突出,有很多项世界之最:
(1)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了十进位制的国家,距今4000年左右的陕西、山东、上海的出土文物中除表示个位的数字外,已经有10、20、30这样的记号,比古埃及早1000多年。
(2)勾股定理相传是在商代由商高发现,比毕达哥拉斯早500多年。
(3)公元前1世纪的《周髀算经》和东汉时期的《九章算术》是最著名的中国古代数学著作。
(4)算盘的最早记载是公元190年。明清两代,算盘成为当时工商业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算盘携带方便,运算准确迅速,即便是现在,仍发挥着巨大作用。
(5)三国时期,刘徽运用割圆术求圆周率π=3.1416。南北朝时期的数学家祖冲之又将圆周率进一步精确到3.1415926~3.1415927之间。
(6)唐代僧一行创立了不等间距二次内插法,王孝通得到求解三次方程的方法;宋元时期得到关于高次方程组的求解法一次同余式解法。这些成果都处于当时的领先地位。
1.五四运动
1919年,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败,激起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强烈愤怒,以学生斗争为先导的五四运动如火山爆发般地开始了。5月4日,北京学生3000余人在天安门前集会游行示威,掀起爱国风暴。从6月3日起,工人阶级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
五四运动是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五四运动的伟大历史意义,在于它带着辛亥革命还不曾有的姿态,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五四运动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的觉醒,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壮大。
2.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
(1)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的《青年》(后改为《新青年》)杂志,掀起一场空前的新文化运动狂飙。
(2)新文化运动的基本口号是“德先生”和“赛先生”,也就是民主和科学。(3)1919年,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比较全面地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社会主义理论。
3.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4.中共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
大会指出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但现阶段的纲领即最低纲领是: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样,二大第一次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5.第一次国共合作与北伐战争
(1)国民党一大在事实上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革命政策。(2)新三民主义的纲领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是基本一致的,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3)国民党一大的成功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6.遵义会议
遵义会议将毛泽东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委托张闻天起草《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并成立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团,负责全军的军事行动。
7.瓦窑堡会议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
瓦窑堡会议明确提出党的基本策略任务是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瓦窑堡会议是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到全民族抗战兴起过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它表明党已经克服“左”倾冒险主义和关门主义,不失时机地制定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策略,使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要到来时掌握了政治上的主动权;表明党在继遵义会议着重解决军事路线问题和组织问题之后,开始努力解决政治路线问题;表明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已经能够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8.七大和抗战的胜利
七大总结历史经验,把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概括为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强调三大作风是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对实现党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9.夺取民主革命的全国胜利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会上经过激烈斗争,通过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等五项协议。1947年5月,反饥饿、反内战运动在全国兴起。
10.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把中国革命引向胜利,是由于它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正确方向。这是党的一条最基本的经验。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的建设这三大法宝,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
1.建国初期的形势和党的任务
(1)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强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建立新中国。
(2)1951年12月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2.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在新中国建立之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没有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写进去。
(2)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3.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明确指出: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这次会议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4.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中的失误
(1)1957年4月下旬,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当时党对阶级斗争的形势作出的过于严重的估计和判断,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
(2)1958年5月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正式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3)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正式决定当年钢产量比上年翻一番,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次会议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严重泛滥开来。会后,在全国城乡掀起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
(4)1959年8月2日至16日举行的党的八届八中全会通过决议,认定彭、黄、张、周犯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随即在全党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反右倾”斗争。
“反右倾”斗争使党内从中央到基层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中断了纠正“左”的错误的进程,使错误延续了更长时间。庐山会议后继续“大跃进”的错误,加上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党和人民面临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严重经济困难。
5.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
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从此,国民经济开始转入调整的新轨道。毛泽东在会上强调要恢复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号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刘少奇代表中央向大会提出的书面报告草稿,比较系统地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经
济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教训,认为产生缺点错误的原因,一是建设工作中经验不够,二是几年来党内不少领导同志不够谦虚谨慎,违反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传统作风,削弱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妨碍了党及时地尽早地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
6.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真理标准讨论推动了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人们开始摆脱“两个凡是”的束缚,实事求是地处理拨乱反正中遇到的问题。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
(1)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2)这次全会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3)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
(4)形成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取得了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的最重要成果;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任务。
(5)审查和解决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开始了系统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
(6)这次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一、汉朝科技文化
1、张衡:
(1)对月食做出了最早的科学解释。
(2)地动仪:遥测地震方向。
2、张仲景“医圣”,《伤寒杂病论》。
3、华佗:麻沸散。
4、《史记》:司马迁,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科技文化
1、南朝祖冲之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圆周率准确数值算到小数点后第七位的人。
(1)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2)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并成为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
2、徐光启,介绍西方科学成就的先驱者,著作《农政全书》,与利玛窦共同
2、贾思勰《齐民要术》,我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一部农书。
3、范缜《神灭论》。
4、王羲之:“书圣”,代表作《兰亭集序》
5、三大佛教艺术,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
三、隋唐时期的科技文化
1、印刷术:隋唐时期已经有了雕版印刷。现存最早,唐868年的《金刚经》。
2、火药:唐朝中期有了火药配方,唐末用于军事。
3、唐朝接触的天文学家僧一行制订《大衍历》。测定了本初子午线的长度。
4、孙思邈《千金方》,“药王”。
5、唐诗:李白、杜甫、白居易。
6、敦煌莫高窟:世界最大的佛教艺术宝库。
7、赵州桥:李春,石拱桥。
四、宋元时期的科技文化
1、北宋平民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
2、北宋科学家沈括《梦溪笔谈》,创制“十二气历”,成为:中国科学史的里程碑
3、北宋史学家司马光主持编写的《资治通鉴》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
4、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一幅风俗画的杰作,描写的是北宋都城开封(在河南,汴梁、东京)的繁荣景象
5、元初,郭守敬主持编定了《授时历》
6、元曲:关汉卿《窦娥冤》
五、明朝时期的科技文化
1、民主思想萌芽
翻译了《几何原本》、《测量法义》
3、宋应星《天工开物》,被外国学者称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4、李时珍,《本草纲目》
5、四大奇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
六、清朝时期的科技文化
1、清乾隆年间组织编写了《四库全书》,它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分经史子集四类,共收录典籍3000多种。
2、清代中期,最著名的画家是“扬州八怪”,其中郑板桥的兰竹图尤为有名。
3、乾隆年间产生的《聊斋志异》和《红楼梦》﹐分别把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的创作推向顶峰。
法律常识
一、掌握传统法律基本理论和重点法条
虽然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新法备受青睐,但熟悉并掌握传统法律重要知识点还是很有必要,这对考生完善其法律知识体系极其关键。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 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 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重点关注新法,了解新法亮点,提炼重点法条。
就国家公务员考试而言,近三年来,新法很受命题者青睐,2009年考查了《突发事件应对法》;2010年考查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食品安全法》;2011年国考三道法律题全部考查新法,而传统的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没有涉及。
《刑法修正案(八)》
【基本情况】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法亮点】此次对刑法的修正,亮点很多。主要有:
削减了13个死刑罪名。
关于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
首次规定醉驾飙车无后果也入罪。
“欠薪”入罪。
强迫劳动罪加刑。
严格限制缓刑,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期。
【重要考点】 一、七十五周岁以上人犯罪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三、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四、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五、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 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 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六、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七、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八、强迫劳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九、欠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取消死刑的罪名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 脊椎动物化石罪。
《行政强制法》
【基本情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 共7章71条,包括总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实施程序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应从程序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严格规 范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法》的意义正在于此。
【新法亮点】
行政强制的“法定原则”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的“不得滥用”的原则
【重要考点】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 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 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五、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基本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8月13日起生效实施,此次解释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婚姻案件出现的问题。
【新法亮点】
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
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更明确
婚内财产分割照顾弱者
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
【重要考点】
一、婚前贷款买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父母赠与房屋的归属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内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四、亲子鉴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社会保险法》
【基本情况】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通过实施,旨在让每个公民不再有后顾之忧。
【新法亮点】
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妥善解决。
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由基金先行支付。
失业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个人不缴纳医保费。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单位不缴社保费将强制划拨。
工会有权监督社保基金。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重要考点】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 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 遇。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工伤保险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 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 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篇:考研、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历史方面必备常识
1、古代著名的改革
(1)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2)公元前356年秦国商鞅变法;(3)公元8年王莽改制;
(4)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改革;(5)后周周世宗改革;(6)北宋王安石变法;(7)明朝张居正改革。
2、近代改革
近代历史上有三次新政,即洋务运动、百日维新(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洋务运动发生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通过《天津条约》把侵略势力由沿海延伸到内地。
戊戌变法发生在《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半殖民地化加深,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清末新政发生在八国联军侵华之后,《辛丑条约》使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3、历代农业经济政策
(1)春秋: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
(2)秦国: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禁止弃农经商。
(3)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士兵复员生产,归还逃亡者田宅;释放奴婢为平民;减轻田租。
(4)东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减轻田租;废除王莽时的苛捐杂税。(5)三国:蜀国诸葛亮实行减轻赋税、奖励农耕政策;曹魏重视保护农桑。(6)南北朝: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
(7)唐朝:沿用均田制,实行租庸调制。武则天奖励农业生产。(8)北宋:形成租佃制。
(9)明朝:明初奖励垦荒,减免赋役,实行屯田;推广植棉。明朝中期宰相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10)清朝:奖励垦荒;宣布“更名田”;实行“摊丁入亩”。
(11)1931年春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2)1947年,中共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13)1950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
(1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确定农村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15)2006年,我国废除了农业税。
4、中共党史重要会议
(1)中共一大:1921年,上海,宣告中共成立。
(2)中共二大:1922年,上海,制定革命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
(3)中共三大:1923年,广州,制定革命统一战线(第一次国共合作)方针。(4)中共四大:1925年,上海,明确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
(5)八七会议:1927年,汉口,纠正陈独秀右倾错误,决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
(6)遵义会议:1935年,遵义,纠正王明“左”倾错误,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的领导。
(7)瓦窑堡会议:1935年,瓦窑堡,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第二次国共合作)方针。
(8)洛川会议:1937年,洛川,制定全面抗战路线。
(9)中共七大:1945年,延安,确定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通过了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10)七届二中全会:1949年,西柏坡。一个“炮弹”、两个“务必”、三个转变。(11)新政协会议:1949年,讨论新中国成立问题(《共同纲领》、国旗、国歌、首都、领导)。
(12)一届人大: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3)中共八大:1956年,社会主要矛盾,党的主要任务,经济建设方针。(14)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
(15)中共十二大:1982年,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6)中共十三大:1987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三步走。(17)中共十四大:1992年,江泽民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
(18)中共十五大:1997年,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19)中共十六大:2002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中共十七大:2007年,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思想。
5、政治制度
(1)西周:实行分封制。
(2)战国时期: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3)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皇帝制,中央集权国家形成。(4)西汉时期:汉武帝又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一统”政策。(5)魏晋时期:形成了士族制度,伴随产生的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高低为标准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6)隋唐:开始实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实行科举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武则天上台后开始打压士族,扶植庶族,士族制度走向衰亡。
(7)宋朝:统治者防止藩镇割据的重现和大臣、外戚、宗室、宦官擅权,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8)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9)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东西厂;实行八股取士。
(10)清朝: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
6、台湾历史沿革
(1)三国时孙权派卫温、诸葛直率军到夷洲(今台湾),加强夷洲与内地的联系。隋朝时隋炀帝三次派人去流求(今台湾)。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求。
(2)1662年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回台湾。(3)1683年施琅大败台湾郑克塽,康熙帝统一台湾。(4)1684年清政府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5)1885年清政府正式设立台湾省。
(6)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及附近岛屿,割给日本。
(7)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回归祖国。
(8)1949年大陆解放后,国民党残余势力跑到台湾,形成了与大陆暂时隔离的状态。
(9)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
(10)1987年台湾方面解严,开放大陆探亲,结束了两岸近40年不相往来的历史。
(11)1992年海基会和海协会达成“九二共识”。
1、雕塑
(1)青铜艺术(见商周文明)。
(2)秦始皇陵兵马俑,是迄今为止出土的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宝库,被誉为世界上“第八大奇迹”。(3)两汉瑰宝 汉阳陵(汉景帝墓),出土上万件举世无双的陶俑,以仕女俑最为著名。河北满城的西汉中山靖王陵,出土了三件国宝级文物:长信宫灯、博山炉和金缕玉衣。
甘肃武威出土的东汉铜奔马,又名马踏飞燕,是国之重宝。(4)石窟艺术
魏晋南北朝时期:山西大同云冈石窟、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甘肃麦积山石窟。龙门石窟在唐代武则天时期十分兴盛。
隋唐:甘肃敦煌莫高窟是我国石窟艺术的精华。
北宋:重庆大足石刻在佛教造像中加入大量表现民间生活的内容。
2、手工艺
中国古代手工艺技术的成就主要体现在瓷器、纺织品、漆器、玉器等方面。(1)瓷器
唐代“南青北白唐三彩”:“南青”指越窑的青瓷,“北白”指邢窑的白瓷,“唐三彩”指洛阳出土的彩陶俑。
宋代“五大名窑”: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
景德镇瓷器:发达于元代,在明代成为全国制瓷中心。景德镇有四大传统名瓷:青花瓷、粉彩瓷、颜色釉瓷和玲珑瓷。(2)纺织品
中国先古传说:嫘祖养蚕冶丝。现存最早的家蚕丝织品出土于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良渚遗址。
中国四大名绣:蜀绣、苏绣、湘绣、粤绣。南京云锦、中国蚕桑丝织技艺于2009年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3、四大发明(1)造纸术
发明:西汉前期。
发展:东汉,105年,蔡伦造蔡侯纸。(2)印刷术
发明:雕版印刷术发明于隋唐。(868年印刷的《金刚经》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雕版印刷品)
发展:活字印刷发明于北宋,发明者为平民毕昇。(3)指南针 发明:战国“司南”。
发展:北宋时指南针用于航海事业。(作用:经济文化交流和欧洲航海家发现美洲实现环球航行)(4)火药 发明:唐朝中期。
发展:唐末开始用于军事,南宋时制造出世界上最早的管形火器“突火枪”。
4、古代天文历法
(1)《尚书》记载了公元前2137年的一次日食,为人类最早的日食记录。(2)商代甲骨文已经记载了日食、月食,并且出现了原始历法——阴阳历。(3)春秋战国时采用的是古四分历,取周年长度为365又1/4天,采用十九年七闰的方法。
(4)《春秋·文公十四年》中记载公元前613年世界上首次关于哈雷彗星的记录,比欧洲早600多年。
(5)在我国历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二十四节气经过逐步发展,到战国时已完备。(6)汉武帝时编制第一部完整历书——《太初历》。(7)《汉书·五行志》中有世界最早的太阳黑子记录。
(8)东汉张衡对月食作了最早的科学解释,发明地动仪,比欧洲早1700多年。(9)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编制的大明历取一周年长度为365.24231481天,和近代科学测定的数值相差仅50余秒。
(10)隋唐时期著名学者僧一行进行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子午线长度的测定,创制了用于天体测量的仪器——黄道游仪。他还发现了恒星位置移动现象,比英国人哈雷提出恒星自行早了一千多年。(11)元朝科学家郭守敬编制的恒星多达2500颗。他在1280年完成了中国古代登峰造极的历法——《授时历》,以365.2425日为一年,比公历早300年。
第三篇:总结历史速记诗
篇一:古诗背诵总结
小学古诗文背诵比赛总结
为了培育全校少年儿童诵读古诗文、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良好风气,积极促进全校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我校语文组特组织举行古诗文背诵比赛。我校于2015年1月15号下午
第一节课举行了全校古诗背诵比赛,内容为语文课标规定的小学生必背诗词75首(一年级前10首、二年级前20首、三年级前35首、四至六年级75首全背),从内容正确、发音准确、姿势大方、知道作者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从每班选取的是2位优秀生这样一个角度看,高年级的学生要好于低年级的学生,高年级的学生基本能准确的背出作者及故事内容,并且能做到发音准确、姿势大方;而少部分中、低年级学生对所抽取的诗词不能进行流利、熟练地背诵,对语文教材之外的古诗的内容根本不熟悉。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一年级的学生背诗时几乎只背正文,不知作者,今后教师要让学生背诗时养成“题目、作者、正文”完整背诵的习惯。
针对此次古诗文背诵活动,我们进行反思,并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要重视古诗背诵这一内容。
原因其
一、古诗背诵能为学习教材古诗提供有利的知识背景。由于时代原因,学生接触古文较少,为语文教材中的古诗文学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学生有了较多的古诗积淀,课内古诗学习就会事半功倍,也为今后的古诗文学习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二是能增强记忆力。有心理学家指出,人的记忆力在儿童时期发展极快,到13岁达到高
峰。此后,主要是理解力的增强。从小背诵有利于增强孩子的记忆力。没有背诵就没有语文教学、语文教材中有90%的课文需要背诵,利用古诗背诵可以训练学生的记忆力,对于语文教学法的意义是深远的。
二、要有计划地去背古诗,要注重平时积累。
为了参加此次古诗背诵活动,部分学生是突击背诵,尤其是四至六年级的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要把75首都背诵出来,从此次比赛的结果看,孩子们突击的效果也不差,由此,我们知道我们孩子的记忆力有多强,但我们相信,他们忘得肯定也很快。因此,为了让孩子能够长久的记住这些古诗词,我们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每周的背诵任务、及时检查、并引导孩子合理地运用古诗,这样学生才能在教师的关注中把古诗背诵坚持下去,日积月累就会有很大的成效。
三、提倡语文教师跟学生同背古诗。
这有利于培养教师对古诗的兴趣、对语文的兴趣,只有自己感受兴趣了,才会发自内心地去引导学生做这项工作。这次古诗背诵中,很多学生对于古诗背诵的停顿、重音没有意识,跟老师这方面基本功差很有关系。从另一角度来说,教师不能只是要求学生去做事,还要以自己的行为去影响、感染学生;要求的效果是短暂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却是长远的。让我们全校师生共同为弘扬我们民族传统文化而努力!
高作小学
2012公务员历史常识速记
本文2025-01-29 01:32:00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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