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税法超强总结

第一篇:期末考税法超强总结
增值税关税:税款=(货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其他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不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
增值税法
1.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姜,橄榄油,灭菌乳;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烤房设备,杀虫灯,粘虫板)2.免征:人工合成牛胚胎,代收费用,会员费,外购对内3.特殊征税: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集邮生产销售(非邮政部),其他单位发行报刊,过网费3.基本税率:17%(调制乳,肉桂油,淀粉)
4.零税率:出口货物5.旧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2%;小规模: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1.6%:县级以下电力;建筑用砂土石料;微生物,毒素的生物制品;自来水;商品混凝土;非临床人体血液
2.4%:寄售商品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免税店的免税品 3.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售额=价外费用+全部价款
4.含税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一年以上;啤酒黄酒)+价外费用{(不包括代收费用)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 5.可扣除:折扣销售(价格折扣),销售折让;不得扣除:销售折扣,以旧换新(除金银),还本销售 6.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进项税额
1.销售方,海关增值税发票;农产品;运费(7%,除国际货物运输)2.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3%)
3.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3%)
4.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自用消费品(摩托车、汽车、游艇)
5.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6.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7.黄金交易: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应补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征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 3%
1.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油品单价 2.进口货物征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消费税法
1.卷烟(甲56% 0.003;乙36% 0.003;批发环节5%);雪茄烟36%;烟丝30%;白酒20%加0.5元/500克(毫升);黄酒240元/吨;啤酒甲250元/吨;乙220元/吨;其他酒10%;酒精5%;化妆品30%;金银钻石5%;其他珠宝10%;鞭炮15%;成品油 元/升(含铅汽油1.4;无铅汽油石脑油溶济油润滑油1;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0.8);汽车轮胎3%;摩托车250ml以下3%以上5%;中轻型商用客车5%;高尔夫球及玩具10%;手表20%;游艇10%;筷子实木地板5% 2.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4.委托加工计税价格: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5.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复合: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6.外购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酒类,小汽车,手表,游艇)
准予扣除税款=买价(期初库存买价+当期购进买价-期末库存买价)×适用税率 7.外购石脑油:准予扣除税款=石脑油数量×收率×单位税额×30% 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准予扣除税款=石脑油已纳税款×收率
收率=当期应税消费品产出量÷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数量×100%
营业税法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 2.计税依据:
①融保险业(融资租赁):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贷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贷款利息
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③销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率)÷(1-营业税税率)④(增值税税额抵免)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⑤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⑥起征点:按期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3.销售住房 不足5年(全额);非普通住房(销售收入-购房价款);普通住房(免征)4.免征:国际运输劳务,学校,婚介,殡葬,残疾,养老,艺术,图书馆,宗教,农业。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1.市区7%;县镇5%;其他或海上1% 2.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税率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征收比率(3%
关税法
1.从价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原油啤酒胶卷):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录像机照相机):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棉花):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5.计入完税价格:买方负担的出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买方负担的容器费;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磨具
境外开发费;特许权使用费。
企业所得税法
1.基本税率为25%,低税率为20%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计算。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3.收入总额=销售+劳务+转让财务+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权使用费+捐赠+其他
4.视作销售收入(改变所有权):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员工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转让限售股75%(除变更到实际所有人)
5.确认收入:托收承付办手续;预收款发出商品;安检完毕;手续费代销清单。
6.免税收入:财政拨款;代收财务资金;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年利率/365)*持有天数);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非营利组织收入。
7.扣除:工资薪金;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的2%);财产保险五险一金;利息费用;借款费用;汇款损失;职工教育费(不超过工资的2.5%);业务招待费(总-销售收入的0.005与60%小);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固定资产租赁费;环保资金;劳动保护费;员工福利(不超过工资的14%);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利润总额的12%);转让固资;资产损失;研发费(调减50%)
8.不得扣除: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金;超出标准的捐赠;未经审核的准备金;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9.免征: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项目;(第1~3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元)
10.减半(12.5%):花卉,茶等饮料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内陆养殖;(第4~6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技术转让(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11非居民企业10%;高新技术企业15%(经济特区和浦东1~2年免征,3~5年12.5%);小微企业20%(若应纳税小于6万,税额减半);研发费50%扣除,无形资产150%摊销;创投企业第2年用投资额70%抵扣税额;生产国家规定产品收入减按90%;西部企业% 12.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13.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境外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采用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14.非居民企业: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按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其中: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
个人所得税法
1.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除独生子女补贴,公务员其他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所得适用税率:(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0+750+3750+9750+14750)
3、稿酬所得适用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负为14%;
4、劳务报酬(非雇佣)所得适用税率:税率为20%,应纳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对超过部分按30%征收,超过50000元的按40%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20%,利息税率为5%、,对个人出租住房10% 6.可以扣除:个人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个人所得资助科研(全额抵扣)2.应纳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每年4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计算:
查帐征税: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核定征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扣除:工资薪金;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的2%);员工福利;(不超过工资的14%);职工教育费(不超过工资的2.5%);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业务招待费(总-销售收入的0.005与60%小);借款利息支出;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每月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次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每次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以往超过20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20% 0;~50000:30% 2000:;50000以上:40% 7000 为纳税人代付税款(不含税收入额):
不超过336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税率 超过336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不超过3360:20% 0 无;~21000:20% 0 84;~49500:30% 2000 76;49500以上:40% 7000 68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0% 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超过4000元的:应纳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合理费用扣除:共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不超过原值15%);商品房其他住房(不超过原值10%)
10、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特殊问题:
1、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的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款: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3、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所得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 ×12
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2004.7.1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2004.7.1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5、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6、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当年企业为每一职工据以计算缴纳年金费用的工资合计数÷企业实际缴纳年金费用的月份数
纳税年度内每一职工应补缴税款=当年企业未扣缴税款的企业缴费合计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应补缴税额=∑各纳税年度企业应补扣缴税额
各纳税年度企业应补扣缴税额=∑纳税年度内每一职工应补缴税款
7、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员工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的,除首次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公式: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上述月份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8、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帐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帐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9、个人转让限售股: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10、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1、某种货币对人民币的汇价=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价/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该种货币的汇价
第二篇:税法总结
税法公式大全
增值税
一、境内
1、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2、销项税=销售额*率
3、视销征税无销额,(1)当月类平均;(2)最近类货平均,(3)组税价=成本*(1+成利率)
4、征增税及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1-消率)
4、含税额换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率(一般)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征率(小规模)
5、购农销农品,或向小纳人购农品:
准扣的进税=买价*扣率(13%)
6、一般纳人外购货物付的运费
准扣的进税=运费*扣除率
**随运付的装卸、保费不扣
7、小纳人纳额=销项额*征率(6%或4%)
**不扣进额
8、小纳人不含税销额=含额/(1+征率)
9、自来水公司销水(6%)
不含税销额=发票额*(1+征率)
二、进口货
1、组税价=关税完价+关税+消税
2、纳额=组税价*税率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
1、“免、抵、退”计算方法(指生产企自营委外贸代出口自产)
(1)纳额=内销销税-(进税-免抵退税不免、抵税)
(2)免抵退税=FOB*外汇RMB牌价*退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FOB:出口货物离岸价。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原料价*退税率
免税购原料=国内购免原料+进料加工免税进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税价=到岸价+关、消税
(3)应退税和免抵税
A、如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期末留抵税
免抵税=免抵退税-应退税
B、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免抵退税
免抵税=0
***期末留抵税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定。
(4)免抵退税不得免和抵税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税=FOB*外汇RMB牌价*(出口征率-出口退率)-免抵退税不免抵税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扣税抵减额=免税进原料价*(出口征率-出口货物退率)
2、先征后退
(1)外贸及外贸制度工贸企购货出口,出口增税免;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算退税还外贸,征、退税差计企业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购不含增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购小纳人出货口增税退税规定:
A、从小纳人购并持普通发票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销售出口货入免,退还出口货进税
退税=[发票列(含税)销额]/(1+征率)*6%或5%
B、从小纳人购代开的增税发票的出口货:
退税=增税发票金额*6%或5%。
C、外企托生企加工出口货的退税规定:
原辅料退税=国内原辅料增税发票进项*原辅料退税率
消费税
一、境内生产
1、从价定率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额*税率
***销额=价款+外费,承运发票及纳税人转交发票给购货方不计
2、从量定额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3、混用两法征税
应税销售量*定额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率(适:卷烟、粮食及薯类白酒)
4、卷烟从价定率
某牌格卷烟核定价=该牌格卷烟零售/(1+35%)
5、换生产消费料,入股、抵债应税品
纳税人同类应税品的最高销售格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6、准扣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
已纳税=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 适用率
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期初存买价+购进买价-期末存买价
7、产销达低污小轿越野小客减30%的消税
应征税=法定率计消税*(1-30%)
8、自产用没同类
组税价=(成本+利润)/(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利润=成本*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给)
二、委托加工
1、没同类
组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2、应税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收回连续生产
准扣委加的应税品已纳税=期初存已纳税+收回的委加已纳税-期末存委加已纳税
二、进口
1、从价定率
组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率)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应税量*单位额
3、混合应纳税=组税价*消率+应税消量*单位额
***本节税除国务院令不得减免。
四、出口
1、出口免并退
适用:出口经营权外贸购进消品出口,及外贸受他外贸委代出口。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代理出口不退(免)。与增一致。
2、免但不退
出口经营权生产自营或委外贸代出口,不办退。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不退指免征的消税消品出口已不含消税,无须退。与增别:消税在生产环征及免,增是道道征。
2、不免不退
3、商贸
4、退税额
(1)从价定率:应退税=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应退税=出口数量*单位额
营业税
1、纳人供劳务转无资售不动价低无正由,按下法核营业额:
(1)同类劳务销同类不动平均价;
(2)最近同类劳务或销同类不动平均价定:
组税格=营本或工程本*(1+成润率)/(1-营率)
成润率省自治区辖市府属地税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
1、城建纳税人的纳额三税“税和”定。
纳额=纳人实缴增消营三税和*适用税率
**市区7%;县城镇5%;非:1%。
2、教育费附加
(1)一般
附加=(增消营税)*征率
*率:3%。
(2)卷烟和烟叶生产单位
附加=(增消税)*征率*50%
关税
1、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海关审货原进口价*[1-申补税实用月/(监年限*12)]
2、从价税纳税
关税=进(出)货量*单位完价*率
2、从量税纳额
关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
3、复合税纳税
关税=进(出)货量*单位货税+进(出)货量*单位完价*率
4、滑准税纳税
关税=进出货量*单位完价*滑准率
5、关税滞纳金=滞关税*滞征率*滞天
资源税
1、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2、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土地增值税
1、理论式:税额=∑(每级距的土增税*适用税率)
实际,按下法:
(1)增额未超扣额50%,土增税=增额*30%
(2)增额超扣额50%,未超100%,土增税=增额*40%-扣额*5%
(3)增额超扣额100%,未超200%,土增税=增额*50%-扣额*15%
(4)增额超扣额的200%
土增税=增额*60%-扣额*35%
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纳税=占用面(平方)*税额
房产税
1、从价:纳税=房原*(1-扣例)*1.2%
2、从租:纳税=租收*12%。
车船使用税
1、动船货车纳税=净吨位数*单位税额
2、非动船纳税=载重吨位数*单位税额
3、载货车外动和非动车纳税=车辆数*单位税额
4、动挂车纳税=挂车净吨位*(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70%)
5、运输的拖拉机税=所挂拖车净吨位*(载货车净吨位年税*50%)
6、客货税额
乘人=辆数*(乘人车税*50%)
载货=净吨位*税
印花税
税额=赁证计税金额(或应税赁证件数)*率
契税法
税额=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
1、年税工薪扣标准=年员工平均数*政府定均月税工资*122、招待费扣标=销(营)收净*级扣例+速增数
销收比例速增数
小于1500万5‰0
大于1500万元3‰3万
3、某年可补被并企亏得额=并企某年未补亏前得额*(被并企净资公允价/并后并企业全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4、纳税=纳得额*税率
5、纳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6、核定所得率,所得税=纳得额*率
纳得额=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本费支/(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一般题目都会给出。因此,以下这个表估计做综合题时没什么用处。在做选择题时可能会有用处:)
应税所得率表
工交商 7-20%
建、房 10-20%
饮服10-25%
娱10-25%
7、境外税扣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计的纳税*(源于外国得额/境内外得额)
8、境内投所得已纳税扣:
源联营企应纳税=投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率)
扣抵免=源联营企纳税得额*联营企率
9、新办劳动就业服企,当年守置城镇待业人员超从业人员总数60%,经主芝税务机关审核,可免征所得税3年
当年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置待人数/(企原从业人数+当年置待人数)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期满,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占原从业人数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减半征所得税2年
当年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置待人数/企从业人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以下是应纳税所得额
1、制造业
纳额=产销润+其他润+(营外入-营外支)
产销润=产销净额-产销本-产销税-(销、管、财费)
产销净额=产销总额-(销退+销折让)
产销本=产品本+初产品存-末产品存
产品本=本期生本+初半品、在品-末半品、在品
本期产本=本期耗直材、工资+制费
2、商业
纳额=销润+其他润+营外收-营外支
销润=销净-销本-销税-(销、管、财费)
销净=销总-(销退+销折让)
销本=初商存+[本进-(进货退+进货折)+进货费]-末商存
***注意制造业和商业的共同的地方
3、服务业
纳额=主业净+营外收-营外支
主业净=业收总-(业税+业支+管、财费)
***以下是税收优惠
4、再投资退税额=再资额/(1-原企率与地率和)*原企率*退率
5、外投者源于外企一年的税后利润一或多次直接再投资,退税的累再投额不超下式:
再投限额=(税后利属年外投企纳得额-该年外投企实纳税)*该年外投者占外企股权比(分配比)
***境外所得已纳税款扣除
6、境外税扣限=境内、外所得税法计纳税*源外国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应纳企税=应纳得额*企率
8、应纳地税=应纳得额*地率
***按年(终了后5个月汇算清缴)计,分季(终后15日)预缴,多退少补。
9、季预缴企税=季纳得额*率=上年纳得额*1/4*率
10、季预缴地税=季纳得额*地率=上年纳得额*1/4*地率
11、年纳企税=年纳额*企率
年汇缴企纳税=年纳税—1-4季预缴企税—减征所得税—外税扣额
12、年纳地税=年纳得额*地率
年汇清缴地税额=年纳地税—1-4季预缴地税—减征地税
13、境外税抵限额=境内、外得按税法计税*源某外国所得/境内、外所得和
汇总计纳所得税=境内、境外所得额*率—境外税抵扣额
14、国内支付单位与外企签借贷技术转让财产租赁合同协议,按规定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无论是否实际付均认同已付,且按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预提实扣缴税=支付单位付额*预提税率
15、再投退税=[再投额/1-(企率+地率)]*企率*退率
16、所得税汇缴:
年纳税=年纳得额*(企率+地率)
税汇缴补(退)税=年纳税-减免税-政策抵免税-预缴税+境外补税
税法公式大全2
第三篇:超强总结-抗肿瘤药物
本章包括下列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方案:
肿瘤(tumor)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组织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
11.1肿瘤的综合治疗
肿瘤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症状以及患者的身体状况均十分复杂,单一的治疗方法效果并不理想,需要合理的、有计划的联合应用多种治疗手段,取长补短。综合治疗就是根据患者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病期)和发展趋势,有计划的、合理的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以期较大幅度的提高治愈率和延长生存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综合治疗手段包括手术、放射、化疗药物、免疫、心理和中医药治疗。在化学治疗时仍然宜联合使用不同药理作用机制的抗肿瘤药组成联合化疗方案,杀灭肿瘤细胞或干扰其生成长和代谢。11.1.1抗肿瘤药的作用机制和分类
抗肿瘤药(Antitumor Drugs)是可抑制肿瘤细胞生长,对抗和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
过去的药理学曾把抗肿瘤药依据其性质和来源分为6类:即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抗生素、植物药、激素和杂类。但以上分类不能代表药物的作用机制,来源相同的药物可能作用机制完全不同。所以,目前多根据其作用机制分为以下6类:
11.1.1.1细胞毒类药
1.作用于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1)烷化剂:如氮芥、环磷酰胺和噻替派等,能与细胞中的亲核集团发生烷化反应。DNA中鸟嘌呤NT易被烷化,使DNA复制中发生核碱基错误配对。受烷化的鸟嘌呤可以从DNA链上脱失,引起密码解释错乱。双功能基的烷化剂常与DNA双链上各一鸟嘌呤结合形成交叉联结妨碍DNA复制,也可使染色体断裂。DNA结构功能的破坏可导致细胞分裂,增裂停止或死亡。少数受损细胞的DNA可修复而存活下来,引起抗药。
(2)铂类化合物:铂类金属化合物如顺铂(DDP)可与DNA结合,破坏其结构与功能。(3)蒽环类:可嵌入DNA核碱对之间,干扰转录过程,阻止mRNA的形成。如柔红霉素(DNR)、多柔比星(ADM)、表柔比星(EPI)、吡柔比星(THP)及米托蒽醌等都是临床上有效的蒽环类化合物。放线菌素D(ACD)也属此类药等。
(4)破坏DNA的抗生素如丝裂霉素(MMC)的作用机制与烷化剂相同,博来霉素(BLM)可使DNA单链断裂而抑制肿瘤的增殖。2.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
属于细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分别在不同环节阻止DNA的合成,抑制细胞分裂增殖,属于抗代谢药。根据药物主要干扰的生化步骤或所抑制的靶酶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① 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抗叶酸剂),如氨甲蝶呤(MTX)等;②胸苷酸合成酶抑制剂,影响尿嘧啶核苷的甲基化(抗嘧啶剂),如氟尿嘧啶(5FU),喃氟尿嘧啶(FT207)及优福定(UFT)等;③ 嘌呤核苷酸互变抑制剂(抗嘌呤剂),如巯嘌呤(6MP),6-硫鸟嘌呤(6-TG)等;④核苷酸还原酶抑制剂,羟基脲(HU);⑤ DNA 多聚酶抑制剂,如阿糖胞苷(AraC)等。
3.作用于核酸转录药物:
作用于核酸转录药物包括放线菌素D、阿克拉霉素和普拉霉素,均是由微生物所产生的抗肿瘤药,为细胞非特异周期药,对处于各周期时相的肿瘤细胞均有杀灭作用。4.拓扑异构酶抑制药:
直接抑制拓扑异构酶,阻止DNA复制及抑制RNA合成。包括拓扑异构酶Ⅰ抑制药和拓扑异构酶Ⅱ抑制药,拓扑异构酶Ⅰ抑制药的代表药有依立替康、拓扑替康、羟喜树碱;拓扑异构酶Ⅱ抑制药的代表药有依托泊苷、替尼泊苷。5.干扰有丝分裂的药物:
(1)影响微管蛋白装配的药物,干扰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使细胞停止于分裂中期,如长春新碱(VCR)、长春花碱(VLB)、紫杉醇及秋水仙碱等。(2)干扰核蛋白体功能阻止蛋白质合成的药物,如三尖杉酯碱。(3)影响氨基酸供应阻止蛋白质合成的药物如门冬酰胺酶;可降解血中门冬酰胺,使瘤细胞缺乏此氨基酸,不能合成蛋白质。
11.1.1.2 改变机体激素平衡而抑制肿瘤的药物(激素类):
与激素相关的肿瘤如乳腺癌,前列腺癌,子宫内膜腺癌等可通过激素治疗或内分泌腺的切除而使肿瘤缩小。这说明这些起源于激素依赖性组织的肿瘤,仍部分地保留了对激素的依赖性和受体。通过内分泌或激素治疗,直接或间接通过垂体的反馈作用,改变原来机体的激素平衡和肿瘤生长的内环境,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另一类药物如他莫昔芬则是通过竞争肿瘤表面的受体干扰雌激素对乳腺癌的刺激。而肾上腺皮质激素则可通过影响脂肪酸的代谢而引起淋巴细胞溶解,因之对急性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有效。激素类药包括雌、孕、雄激素和拮抗药。
11.1.1.3生物反应调节剂
生物反应调节剂是一类具有广泛生物学活性和抗肿瘤活性的生物制剂,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增强、调节作用。
11.1.1.4单克隆抗体
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所生产的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onoclonal Antibody)已近千种,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西妥昔单抗、群司珠单抗,通过对受体的高选择亲和性,通过抗体依赖性的细胞毒作用,来杀灭肿瘤细胞或抑制肿瘤细胞增殖。? 11.1.2 抗肿瘤药的合理应用
(1)临床医师必须熟知抗肿瘤药的抗瘤谱、药动学、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使用规范,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
(2)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癌细胞的作用较强而快,高浓度下能迅速杀灭癌细胞; 周期特异性药物的作用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发挥其杀伤作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的剂量反应曲线接近直线,在机体能耐受的毒性限度内,其杀伤能力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在浓度和时限的关系中,浓度是主要因素。周期特异性药物则不然,其剂量反应曲线是一条渐近线,即在小剂量时类似于直线,达到一定剂量后不再上升,出现平台。相对来说,在影响疗效的浓度与时间的关系中,时间是主要的因素。因此,为使化疗药物能发挥最大的作用,非特异性药物宜静脉一次推注,而特异性药物则以缓慢滴注、肌内注射或口服为宜。
?(3)联合化疗方案中一般应包括两类以上药理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且常用周期特异性药物与作用于不同时相的周期特异性药物配合。选药时也要尽可能使各药的毒性不相重复,以提高正常细胞的耐受性。
(4)经典的肿瘤治疗追求扩大根治的手术、强化或冲击化疗、根治性放疗等,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迄今为止,上述治疗所能达到的最高疗效仅仅是临床治愈,肿瘤的复发和转移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且患者治疗后普遍出现生存质量下降,甚至因不能耐受继续治疗而死亡。随着治疗中的手段的进步,使癌症治疗出现了质的飞跃,已经有可能将肿瘤当成慢性病对待,就像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那样,肿瘤患者也可带瘤长期生存。对中晚期肿瘤患者应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命时间”为目标进行综合治疗。11.1.3 抗肿瘤药的主要不良反应与防治原则
抗肿瘤药的不良反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骨髓抑制:表现在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下降。除长春新碱和博来霉素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均会导致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常常出现在给药后的7~10天,但是某些药物可出现得更晚,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和美法仑。在一次治疗前必须检查外周末梢血象。如骨髓功能尚未恢复,应酌情减少用药剂量或推迟治疗。对中性白细胞减少,或由此带来的发热患者,应当应用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必要时考虑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2)消化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肝脏毒性等。对轻度消化道反应可口服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进行处理,如效果不佳,可合并应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作为补充。对严重呕吐或处理效果不佳者,可给予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包括昂丹司琼、格拉司琼、雷莫司琼、托烷司琼;对化疗后的急性或延迟性恶心、呕吐发作者,也可给予神经激肽受体拮抗剂阿瑞吡坦,提高对恶心和呕吐的控制。为预防迟发症状,可口服地塞米松,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合应用。(3)口腔黏膜反应:如咽炎、口腔溃疡、口腔黏膜炎,黏膜反应是肿瘤化疗中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多数情况都与氟尿嘧啶、甲氨蝶呤和蒽环类抗生素有关。防止和处理这些并发症,应进行有效的口腔护理(经常洗漱口腔)。
(4)脱发:抗肿瘤药引起的脱发几乎在1或2周后产生。对于脱发,迄今尚无药理学上的防治方法,国外曾探索使用冰帽等措施。
(5)神经系统毒性:如奥沙利铂、长春碱类及紫衫类可致周围神经炎,应进行积极预防和处理。
(6)高尿酸血症:化疗可诱导高尿酸血症,且与急性肾衰竭有关。为防止出现,别嘌醇应在治疗肿瘤化疗前24小时开始使用,且应大量补充水分。
(7)大多数细胞毒类药物都有致畸性,对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或慎用。
(8)静脉注射药物的外渗:绝大部分化疗药物对皮肤、皮下组织、黏膜及血管有明显的刺激,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可造成皮下组织坏死。因此,在使用化疗药物时,应注意做好注射部位血管外渗的防护和处理,减少药物血管外渗的风险:①化疗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②当化疗药渗漏时,应即停止注射;③根据化疗药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般可用1%普鲁卡因注射液局部封闭,局部进行冷敷(禁忌热敷),减轻皮肤坏死的机会;④局部使用解毒剂是蒽环类化疗药外渗处理的重要环节,根据药物渗出量、范围做局部皮下封闭,即由疼痛或肿胀区域行多点注射:①地塞米松5 mg加利多卡因100 mg局部封闭,一日1次,连续3日,以减轻局部疼痛和炎症反应。②给予50~200 mg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或8.4%碳酸氢钠5 ml加地塞米松4 mg,局部静脉注射或渗漏部位多处皮下注射;透明质酸酶300 U加0.9%氯化钠注射液2 ml局部注射或透明质酸酶2ml加地塞米松5mg加5%利多卡因2 ml局部注射。(9)泌尿道上皮毒性
出血性膀胱炎是泌尿系统毒性的表现,使用异环磷酰胺及大剂量环磷酰胺时会出现,是由于代谢物丙烯醛所致。美司钠可防止泌尿道毒性的发生。美司钠在使用异环磷酰胺中作为常规治疗措施,也用于使用大剂量环磷酰胺的患者(如超过2g),或既往使用环磷酰胺曾经出现泌尿道上皮毒性的患者。
11.1.4抗肿瘤药的进展
肿瘤内科治疗水平的明显提高,使得肿瘤内科治疗已成为肿瘤综合治疗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肿瘤内科治疗已取得了长足进步,单纯的肿瘤内科治疗就可以完全治愈某些肿瘤。尽管肿瘤内科治疗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肿瘤内科治疗仍只是当前综合治疗的手段之一。它必须与其它方法,特别是外科手术、放疗以及其它生物或物理的手段结合,才能发挥其最佳作用。肿瘤综合治疗是一个系统工程,肿瘤内科治疗的实施也需要全面综合考虑。肿瘤科医生应对肿瘤的类型、特性、分期及发展趋势,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并考虑到患者的生理与心理以及社会经济状况,根据现有的治疗手段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提高生活质量,使肿瘤患者获得最大的收益。
近年来,伴随着生命科学研究的飞速进展,恶性肿瘤细胞内的信号转导、细胞凋亡的诱导、血管生成以及细胞与胞外基质的相互作用等各种基本过程正渐被阐明。以一些与肿瘤细胞分化增殖相关的细胞信号转导通路的关键酶作为药物筛选靶点,发现选择性作用于特定靶位的高效、低毒、特异性强的新型抗癌药,即分子靶向药和和抗体靶向药,已成为当今抗肿瘤药研发的重要方向。
抗肿瘤药根据药物作用的分子靶点分为:细胞毒类药、激素类药物、生物反应调节药、靶向治疗、其他药物及辅助用药
11.2 抗肿瘤治疗方案
11.2.1 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方案
11.2.1.1 辅助化疗方案
顺铂:75mg/m2? 静脉滴注,第1天(或总量分3天给予)长春瑞滨:25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每21天重复1次,共化疗4周期
顺铂:1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依托泊苷:100mg/m2,静脉滴注,第1、2、3天 每28天重复1次,共化疗4周期
顺铂: 8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长春碱:4mg/m2,静脉注射或静脉冲入? 第1、8、15天 每21天重复,共化疗4周期
辅助化疗的目的是减少复发转移的风险,辅助化疗仍有不良反应,应充分评估治疗的利弊,术后一般身体状况较差的患者应慎用辅助化疗。
11.2.1.2 化、放疗同步治疗方案
顺铂:5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依托泊苷:10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 28天为1疗程,同步进行胸部放疗
顺铂:100mg/m21,静脉滴注,第1、39天
长春碱:5mg/m2,静脉注射或静脉冲入,一周1次′5次 同步进行胸部放疗。
紫杉醇:45~50 mg/m2,静脉滴注1小时,一周1 次
卡铂:200~400mg/m2或AUC=2,静脉滴注0.5小时,每4周1 次 同步进行胸部放疗。11.2.1.3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化疗方案
长春瑞滨:25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顺铂: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或总量分3天给予)可酌加抗血管生成药,每21天重复1次,一般化疗4~6周期 吉西他滨:1000~125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顺铂: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或总量分3天给予)可酌加抗血管生成药,每21天重复1次,一般化疗4~6周期 多西他赛:60~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顺铂: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或总量分3天给予)可酌加抗血管生成药,每21天重复1次,一般化疗4~6周期 紫杉醇:13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卡铂:200~400mg/m2或AUC=5~6,静脉滴注0.5小时,第1天 可酌加抗血管生成药,每21天重复1次,一般化疗4~6周期
晚期肺癌患者的化疗为姑息性的治疗,应充分评估化疗后的利弊,防止出现过度治疗。治疗中应考虑患者病理类型、发展趋势,患者身体状况等因素。
11.2.1.4 二线治疗方案
二线化疗方案
多西他赛:60~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21天重复1次
培美曲赛:5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21天重复
二线分子靶向治疗方案
(1)吉非替尼: 250mg/天,口服(2)埃罗替尼:150mg/天,口服
11.2.1.5 老年晚期及一般状况差(PS=2)非小细胞肺癌化疗方案
(1)长春瑞滨: 25mg/m2,静脉冲入,第1、8、15天 每28天重复1次,共化疗4~6周期
(2)吉西他滨:1000mg/m2,静脉滴注,第1、8、15天 每28天重复1次,共化疗4~6周期
(3)紫杉醇或多西他赛治疗,每28天重复1次,共化疗4~6周期 老年患者的治疗应把握度,防止过度治疗给患者带来的伤害。11.2.2 乳腺癌治疗方案 11.2.2.1 术后辅助化疗的方案
环磷酰胺:600mg/m2,静脉注射,第1,8天 甲氨蝶呤:4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氟尿嘧啶:60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每4周重复1次,共6个周期。
含蒽环类联合辅助化疗方案:常用方案有。多柔比星:6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环磷酰胺:6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每3周重复静脉滴注1次,共6周期 多柔比星:5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环磷酰胺:5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氟尿嘧啶 5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共6周期。
表柔比星: 75~1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环磷酰胺: 5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氟尿嘧啶: 5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共6周期。
11.2.2.2 晚期乳腺癌单药治疗方案
(1)多柔比星: 75mg/m2,静脉注射,第1天,21天为1周期 或多柔比星 20mg/m2,静脉注射,一周1次
(2)表柔比星 :60~90mg/m2,静脉注射,第1天,21天为1周期(3)脂质体多柔比星:50mg/m2,静脉冲入,第1天,28天为1周期(4)紫杉醇 175mg/m2,静脉滴注3小时,第1天,21天为1周期 或紫杉醇 80mg/m2,静脉滴注,一周1次
(5)多西他赛:80~1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21天为1周期 或多西他赛40mg/m2,静脉滴注,一周1次,连续6周停2周为1周期(6)长春瑞滨:25mg/m2,静脉滴注,第1,8,15天,28天为1周期
(7)卡培他滨:1000~125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21天为1周期(8)吉西他滨:800~1200mg/m2,静脉滴注,第1,8,15天,28天为1周期
11.2.2.3 晚期乳腺癌联合化疗方案有
(1)环磷酰胺:100mg/m2,口服,第1~14天 多柔比星:30mg/m2,静脉注射,第1,8天 氟尿嘧啶:50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28天为1周期(2)氟尿嘧啶: 50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多柔比星:5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环磷酰胺:5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21天为1周期
(3)多柔比星: 6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环磷酰胺:600mg/m2,静脉注射,第1天 21天为1周期?? 以上含多柔比星方案,也可考虑用表柔比星或THP代替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剂量为80mg/m2,THP剂量为40~50mg/m2。
(4)环磷酰胺: 100mg/m2,口服,第1~14天 甲氨蝶呤:40mg/m2,静脉注射,第1,8天 氟尿嘧啶:60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28天为1周期
(5)多西他赛: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卡培他滨 :125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 21天为1周期
(6)紫杉醇 :175mg/m2,静脉滴注3小时,第1天
吉西他滨:1000~1250mg/m2,静脉滴注,第1,8天(第1天用于紫杉醇之后)? 21天为1周期
(7)曲妥珠单抗:4mg/kg,静脉滴注1.5小时,第1天;之后 2mg/kg,静脉滴注0.5小时,一周1次。
或曲妥珠单抗8mg/kg,静脉滴注1.5小时,第1天;之后 6mg/kg,静脉滴注1.5小时,每3周1次 11.2.3 消化道肿瘤 11.2.3.1胃癌
助化疗常用方案:
1.卡培他滨单药方案
卡培他滨:850~125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每3周重复,共8周期
1.卡培他滨联合顺铂(XP)方案
卡培他滨:1000~125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顺铂:60~80mg/m2,静脉滴注,第1天;或顺铂20mg/(m2?d),静脉滴注,第1~5天 每3周重复1次,共6~8周期
1.氟尿嘧啶联合顺铂(FP)方案
氟尿嘧啶:一日425~750mg/m2,静脉滴注24h,第1-5天 顺铂:60~80mg/m2,静脉滴注,第1天(或分2~3天用); 或顺铂:一日15~2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 每3周重复1次,共6~8周期 1.卡培他滨联合奥沙利铂(XELOX / CapeOX)
卡培他滨:850~100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奥沙利铂:130mg/m2,第1天;或奥沙利铂65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每3周重复1次,共6~8周期
1.简化氟尿嘧啶/亚叶酸钙方案(s亚叶酸钙5FU2)
亚叶酸钙: 200~400mg/m2,静脉滴注2小时,第1、2天
氟尿嘧啶:一日400mg/m2,静脉注射,然后再用 一日600 mg/m2,持续静脉滴注22小时,第1、2天
每2周重复1次,共8~12周期
1.奥沙利铂-亚叶酸钙-氟尿嘧啶方案(FOLFOX4)
奥沙利铂:85 mg/m2,静脉滴注2小时,第1天;
亚叶酸钙:一日200mg/m2,在氟尿嘧啶前2小时静脉滴注,第1、2天; 氟尿嘧啶:一日400mg/m2,静脉注射,然后再用一日600 mg/m2,持续静脉滴注22小时,第1、2天
每2周重复1次,共8~12周期
1.奥沙利铂-亚叶酸钙-氟尿嘧啶(mFOLFOX6)
奥沙利铂:85~100mg/m2,静脉滴注2小时,第1天
亚叶酸钙:一日400mg/m2,在氟尿嘧啶前2小时静脉滴注,第1天;
氟尿嘧啶:一日400mg/m2,静脉注射,然后再用一日2400mg/m2,持续静脉滴注44~48小时
每2周重复一次,共8~12周期
1.奥沙利铂-亚叶酸钙-氟尿嘧啶方案(mFOLFOX7)
奥沙利铂:85~1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亚叶酸钙:一日200~400mg/m2,在氟尿嘧啶前2小时静脉滴注,第1、2天; 氟尿嘧啶:2400~3000mg/m2,持续静脉滴注46小时 每2周重复1次,共8~12周期
1.表柔比星-顺铂-氟尿嘧啶方案(mECF方案)
表柔比星:5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顺铂:6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氟尿嘧啶:一日200mg/m2,持续静脉滴注,一日1次;或500~600mg/m2,静脉滴注24h,第1~5天
每3周重复一次,共6~8周期
1.卡培他滨-表柔比星-顺铂方案(ECX)卡培他滨:一次625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表柔比星:5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顺铂:6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共6~8周期
1.卡培他滨-表柔比星-奥沙利铂方案(EOX)
卡培他滨:一次625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表柔比星:5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奥沙利铂:13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一次,共6~8周期 新辅助化疗
应遵循高效低毒的原则,可考虑的化疗方案包括ECF,或其衍生方案ECX、EOX、EOF,或试用氟尿嘧啶类药物(包括卡培他滨)联合顺铂或奥沙利铂,联合紫杉烷类如FOLFOX/ XELOX/ XELOPAC等。术前化疗周期数为2~4周期。术后联合放疗的化疗方案
1.氟尿嘧啶一日425~600mg/m2 加亚叶酸钙一日 2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每周重复1次
2.卡培他滨一次625mg/m2,口服,一日2次,放疗期间每周第1~5天。复发转移性胃癌的姑息化疗
化疗方案除见所有术后辅助化疗方案外。其他如下:
1.卡培他滨-多西他赛(TX)
卡培他滨:825~1000mg/m2 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多西他赛:60~75mg/m2 静脉滴注,第1天;每3周重复1次; 或30~36mg/m2,静脉滴注,第1、8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应给予减轻水肿以及预防过敏、止吐等药物
1.卡培他滨-紫杉醇(XELOPAC)
卡培他滨:825~100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紫杉醇:135~1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给予抗过敏药
1.多西他赛-顺铂(DC)或氟尿嘧啶(DF)
多西他赛: 60~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顺铂: 60~75mg/m2,静脉滴注,第l天
或氟尿嘧啶: 一日500~75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给予抗过敏药、止吐药,并注意充分水化,防止肾损害(用顺铂时)。
1.多西他赛-顺铂-氟尿嘧啶(DCF)
多西他赛:60mg/m2,静脉滴注3小时,第1天先用 顺铂:6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氟尿嘧啶:一日500~75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应给予抗过敏药;注意药物对骨髓抑制作用
1.紫杉醇-顺铂-氟尿嘧啶(TCF)
紫杉醇:135~175mg/m2,静脉滴注3小时,第1天先用 顺铂:6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氟尿嘧啶:一日500~75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应给予抗过敏药、止吐药物,并注意充分水化,防止肾损害
1.紫杉醇-顺铂-卡培他滨(TCX)
卡培他滨:825~1000mg/m2,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间歇7天; 紫杉醇:135~175mg/m2,静脉滴注3小时,第1天先用; 顺铂:6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给予抗过敏药、止吐药物,并注意充分水化,防止肾损害
1.紫杉醇-顺铂(TC)或氟尿嘧啶(TF)
紫杉醇:125~1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顺铂:60~75mg/m2,静脉滴注,第l天
或氟尿嘧啶:一日500~750mg/m2,静脉滴注,第1~5天 每3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用药前给予抗过敏药、止吐药物,并注意充分水化,防止肾损害(用顺铂时)8.伊立替康-亚叶酸钙-氟尿嘧啶(FOLFIRI)
伊立替康:150~180mg/m2,静脉滴注30~120分钟,第1天
亚叶酸钙:200~400mg/m2,在氟尿嘧啶之前,静脉输注,第1、2天
氟尿嘧啶:一次400mg/m,静脉注射,然后600mg/m2持续静脉滴注22小时,第1、2天 每2周重复1次
注意事项:注意观察迟发型腹泻和急性胆碱能样反应。9. 伊立替康+顺铂(IP)
伊立替康:150~180mg/m2,静脉滴注0.5~2小时,第1天 顺铂:6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注意事项:注意观察迟发型腹泻和急性胆碱能样反应;注意药物对骨髓抑制的作用 10.替加氟/尿嘧啶-顺铂(UFT)方案: 替加氟/尿嘧啶(每片50mg/112mg):一次3片,一日3次,第1天~21天 顺铂:60~75mg/m2 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 11.2.3.2大肠癌
辅助化疗
1.FOLFOX4 方案见上,术后6月内行8~12周期。
2.亚叶酸钙5FU2方案见上,用于高危II期患者,术后6月内性8~12周期。3.卡培他滨单药,方案见上,可用于高危II期或III期患者难以耐受联合化疗者,术后6月内进行8周期。新辅助化疗
参照姑息化疗的方案,术前进行3~4周期。姑息化疗(每3周期进行评效)
1.FOLFOX4、(m)FOLFOX6、(m)FOLFOX7,方案见上 2.XELOX方案见上 3.FOLFIRI方案见上
4.卡培他滨单药,方案见上
5.亚叶酸钙-氟脲嘧啶,方案见上 6.联合贝伐单抗
与1~6各方案联合:贝伐单抗5mg/kg,每2周重复1次。
1.联合西妥昔单抗
与1~6各方案联合:西妥昔单抗 首剂一周400mg/m2,维持剂量一周 250mg/m2 11.2.3.3食管癌
辅助化疗(术后进行2~4周期)1.紫杉醇-顺铂(TP)? 紫杉醇:150~175 mg/m2,静脉滴注,第1天,顺铂:75mg/m2,静脉滴注,第1天 每3周重复1次
姑息化疗(每3周期进行评效)1.伊立替康+顺铂(TP)方案,方案见上 2.长春瑞滨-顺铂(NP方案)长春瑞滨:25mg/m2,静
期末考税法超强总结
本文2025-01-29 01:21:14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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