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第一章知识点总结必过

第一篇: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第一章知识点总结必过
小学教师资格证 知识点大总结------综合素质
第一章:职业理念
第一节、教育观
1、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
(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素质教育的要求:(1)坚持德育为先
(2)坚持能力为重
(3)坚持全面发展
4、如何开展素质教育
(1)素质教育目的融入各教育环节;(2)构建对接社会现实的课程体系(3)启迪学生自主学习
(4)充分发挥教师的正能量(5)创新素质教育教学模式 第二节、学生观
1、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
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
2、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3、为什么人要全面发展?
(1)人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条件紧密联系(2)传统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发展
(3)科技革命为人类准备了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4)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条件
(5)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6)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7)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4、什么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
5、“以人为本”的具体含义:
(1)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满足人的生存需要;(2)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满足人的发展需要;(3)人与人的关系: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优质优酬、兼顾公平。(4)人与组织的关系:在自愿与共享的前提下满足个人的发展需要。
6、“以人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完整的个体(2)学生是学习的个体(3)学生需要尊重(4)学生都有潜能 第三节、教师观
1、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点)(1)树立正确的专业意识 专业发展意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学生成才是教师之福(2)拓展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3)提高专业能力 教师专业能力是指课堂教学和反思能力。教学改革、教学研究
2、终身学习的意识(看一下)
3、(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① 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② 教师自我实现必须终身学习③ 提升教学水平须坚持终身学习④ 提高教育创新精神须终身学习⑤ 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责任 ⑥ 教材改革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 Ⅰ.教师学习的内容: ① 学习能力学习② 专业知识学习③ 教育理论学习④ 信息技术学习
Ⅱ.教师终身学习的途径:一是系统教学;二是自学。Ⅲ.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 ① 参加系统的终身学习② 参加校本学习③ 参加各类成人教育 ④ 借助媒体学习
Ⅳ.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 ①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② 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③ 传播终身学习观念
3、促进教师自身专业发展(1)培育学习能力,做学习型教师(2)培养反思能力,做反思型教师(3)培育创新精神,做创新型教师(4)培养合作能力,做伙伴型教师;(5)培育科研能力,做研究型教师
4、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抓常规教育,培养良好习惯
(2)重情感教育,培养健全人格(激励与呵护是教学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3)多媒体教学,激发学习兴趣(4)多联系实际,培养动手能力(5)多样化教学,强化主动学习(6)重因材施教,强化学困帮扶 如何提高教学成绩:
(1)讲方法:处理好师生关系;(2)讲落实:监控好教学环节;(3)讲思路:培养好学习习惯;(4)讲科学:发展好教研能力。
5、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1)教师职业的责任
① 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者 ② 民主师生关系的建立者 ③ 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 ④ 教育信息的开发应用者 ⑤ 学生健康心理的培育者(2)教师职业的价值(教师角色相似)
① 教师是文化传递者 ② 教师是文明促进者 ③ 教师是智慧开启者 ④ 教师是道德塑造者
第二篇: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知识点总结必过版
小学教师资格证 知识点总结-------综合素质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8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1、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3、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公益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统一性: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 标准等等。
强制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2、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教师法确定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4、法律还规定,教师不准体罚学生,违者究责。
第三条【教师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2、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3、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4、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5、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九届人大10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明确禁止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
2、不得脱离监护;离家出走要找回来
3、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4、不良少年的工读制度(特殊学校)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年3月26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1、目的: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1、学前教育纳入规划,破解城乡“入园难”;
2、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难题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4、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给学生更多发展空间;
5、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6、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高校行政级别;
7、高校分类入学考试,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
8、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保障教师安心从教
9、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
10、纠正对民办学校歧视,鼓励出资办学 纲要的三大战略:
1、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3、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重点)
一、教师权利的内涵
1、含义: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
2、教师的权利:(1)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
(2)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的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3)受侵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
二、教师的基本权利
1、教师的公民权(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
2、教师的职业权利(1)教育教学权(2)学术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报酬待遇权(5)参与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
三、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1、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
3、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四、教师义务
定义: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形式:(1)积极义务(2)禁止性义务
(3)义务人侵犯他人权利和利益时,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意义的履行。
五、教师的基本义务:
1、拥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纪守法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义务
六、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1、遵纪守法
2、教育教学义务
3、思想教育义务
4、尊重学生人格
5、保护学生权益
6、提高水平
第三节:学生权利和保护(重点)
一、学生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权
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使用教学设施权
2、获得经济资助权
3、获得学业证书权(1)获得公正评价权;(2)获得学业证书
4、申诉起诉权
5、法定其他权
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1、教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① 面临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 ② 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
2、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① 教师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② 教师不得随意缺课
3、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① 教师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 ② 教师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③ 教师不能歧视学生
4、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① 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 教师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
5、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6、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① 教师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 ② 教师不能随意翻看学生物品
8、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第三篇:2017教师资格《小学综合素质》材料分析题
1.孔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一生从事教育事业,培育了许多杰出的人才,对我国教育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孔子在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提出了许多著名的教育理论。孔子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
问题:
请分析这句话蕴涵了怎样的教学理念,并分析它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有怎样的启示。
2.下面是两位年轻教师关于教学的对话,请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小李、小张都是刚工作一年的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两人工作很努力,但也存在很多困惑。小李对小张说:“为了上好课,我学习了很多关于新课改的知识,意识到教学中要关注学生,要把课堂还给学生。我特别注意调动课堂气氛,我的课以学生发言、表演为主,上得很热闹。上周公开课学生个个都很开心,可听课的老教师们都说我的课没有语文味,缺乏深度,只注重形式。难道一堂课热热闹闹的不好吗?”小张说:“为了上好课,我也没少花工夫。我专门买了特级教师教学录像,悉心模仿教学中的每个环节,上课时几乎就是把录像中教师的教学复制到我的课堂上的。可为什么同样的上课方式,我的课效果就不好呢?”
问题:
(1)你是否赞成小李的教学观,结合教育理论相关知识分析。
(2)小张上课的问题出在哪里?请从选择教学方法的角度进行分析。
(3)案例中两位新教师在专业成长中碰到了一些问题.请为他们提供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基本途径。
3.李南是一位刚走上教育岗位的年轻教师。上岗之前,他踌躇满志,想象着老师的那些任务: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是那样的简单。而且作为数学教师,自己就教学生掌握应该学到的数学知识,不用操心思想工作之类,可省去许多麻烦。总之对于自己这个大学的高材生来说,要驾驭教师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上岗两个月后,李南没有了往日的潇洒。他沮丧到了极点。走进教室,他发现学生比想象中的差多了,有的简直不像学生。对老师没有礼貌,时不时抓住机会向他挑衅。且不说教学内容他们不想听,即使讲轶闻趣事,有些学生也在另搞一套。课堂上还经常出现相骂打架的事情,真叫李南烦不胜烦。李南并不认为是他自己无能,而是学生太差。他觉得,与其把时间花在这难见成效的工作上,还不如早点改行。他想辞职去做生意。但是仔细想想,就此离开教育工作,他多少又觉得不甘心。但如果继续干下去,出路又何在?
问题:
(1)你是怎样看待李南的教育观的?结合所学教师职业理念的相关知识,试对李南的教育观加以评价。
(2)李南想象中的教学与实际教学呈现出非常大的反差.其问题的根源何在?请帮助李南分析其境遇的原因。
(3)李南如何才能走出困境?请你给李南提出一些有关教学策略和课堂管理方面的建议。
1.[参考答案](1)“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句话出自《论语·雍也》,其字面意思为:具有中等以上才智的人,可以给他讲授高深的道理,在中等水平以下的人,就不可以给他讲高深的道理了。这句话体现了孔子的因材施教理念。每个人由于遗传、后天影响等各种因素,其智力水平是不一样的,应根据学生智力水平的高低来确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这是孔子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
(2)所谓因材施教.是指教师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使教学的深度、广度、进度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同时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个性差异,使每个人的才能品行均获得最佳的发展。这一教育理念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使教学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了解学生的个别特点是搞好因材施教的基础。教师应当了解每个学生德、智、体发展的持点.各学科学习的情况与成绩.有何兴趣、爱好与擅长以及不足之处,然后有目的地因材施教。对反应迟钝的学生.要激励他们积极进行思考.勇于回答问题和进行争辩:对能力较强而态度马虎的学生.要给他们一点难度较大的作业.并严格要求他们注意精益求精:对语言表述缺乏条理的学生.要多让他们在课堂上做复述和发言.以克服其不足;对注意力不集中、学习不专心的学生.要多暗示、提醒、提问。培养他们的自控能力:对视、听觉不好的学生.要照顾他们坐在比较适合的地方;对学习感到很轻松或很困难的学生.要加强个别辅导.给能力强者开点“小灶”,增加课业,对困难者给予特殊帮助或补课。做到了这些.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从而使教学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2.[参考答案](1)我不赞成小李的教学观。小李学习了很多新课改的相关知识,知道教学中要关注学生.但是过分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忽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也要注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二者缺一不可。
另外,上好一堂课仅注重气氛热烈是不够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应与学生的主体相结合。小李仅仅关注学生,以学生发言、表演为主,缺乏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教师要意识到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教学的首要任务是要让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和技能。上好一堂课除了气氛热烈,还应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这样才能使学生明确一堂课的任务和重难点,使学生巩固每节课学到的知识。
(2)小张上课的问题在于没有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教师的教育对象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和情感的人。特级教师所教的学生和小张所教的学生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教学方式。
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相互提高的动态过程,没有固定的模式。小张在教学中遵照特级教师的教学模式,对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就会束手无策。所以在教学中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的教学,和学生进行互动,在互动过程中不断调整教学方式,最后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3)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基本途径包括:①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新教师进入教师岗位,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不能像案例中的小张一样走向极端,而是要在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教学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教师自身的特点形成自身的授课风格和特色。②开展微格教学。微格教学是以少数的学生为对象,在较短的时间内,尝试做小型的课堂教学,可以把这种教学过程摄制成录像,课后再进行分析。教师可以通过微格教学的形式快速熟悉教材,掌握教学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素养。③专门的教学能力训练。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比如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等。④反思性教学。通过反思性教学,不断总结教师在教学中的得失,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素养。
3.[参考答案](1)我不赞成李南的教育观。从教师职业理念的角度,该老师的教学行为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和素质教育的教师观。
①该老师的教学行为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体现和遵从了学生的本质属性,将学生视为发展中的人,尊重个体的独特性,并切实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学生放在发展的主体地位,真正地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中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来对待,就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就要允许学生犯错误,宽容对待学生。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材料中,李南面对学生“对老师没有礼貌”“上课相骂打架”等行为,没有运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没有正确看待学生的不足和错误,也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因此,该老师没有坚持正确的学生观。
②该老师的教学行为违背了素质教育的教师观。教师的角色不只是向学生传授某方面的课本知识,更是要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以及教育目标、要求,在特定的环境中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通过特定途径来促进学生的成长,教师角色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学生成长。材料中该教师没有正确认识教师的角色,认为“教师的任务就是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那样的简单”“教师就教学生掌握应该学到的数学知识,不用操心思想工作”,从而导致其走人工作岗位后,产生了种种困惑,面对教学工作中的困难,一味认为学生太差,不能迎难而上。
(2)原因主要有:①把教学简单地理解为单向的传递过程,忽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②把教学简单地理解为就是向学生传递知识,可以不用考虑进行德育,尤其是自然科学知识的教学。
③学生的发展水平与特点是阶段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不能只看到一个方面,尤其是不能忽视学生的差异性。
④教学过程中的管理是需要艺术的,不可以简单机械地采用某种管理模式。
(3)①教学策略方面的建议:第一,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教材的逻辑体系,合理有效地进行教学设计。提升课堂教学的吸引力。第二,把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三,尊重学
生的主体地位,进行学法的指导,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第四,及时地进行课堂教学评价与反馈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课堂管理方面建议:第一,加强师生合作,实施民主化的课堂管理模式。第二,尊重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第三,灵活机智地处理课堂突发事件。第四,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注意以学生可接受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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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18《综合素质》知识点总结
2018《综合素质》重点总结
板块一
职业理念
一、教育观
(一)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素质教育倡导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
2、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强调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教育要考虑学生个性差异,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
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这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二)素质教育的基本特征
1、教育对象的全体性
2、教育内容的基础性: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未来劳动者素质和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的教育,让受教育者拥有一般学识。
3、教育空间的开放性:是安排灵活与组合适当的、生动活泼的开放性教育场所,积极开拓获取知识的来源和获得发展的空间,重视利用课外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与和谐发展。
4、教育目标的全面性: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5、教育价值的多元化:必须满足学生个体生存与持续发展的需要,必须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挥其特长及潜能。
6、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7、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注重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教育都要坚持因材施教,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8、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包括整个教育过程和人的发展的各个阶段。
(三)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1、途径
教育活动的基本实现方式——课程与教学,学校管理活动及课程以外的教育活动。(1)德育为先,五育并举(2)把握课改精神,实施新课程
逐步建立起的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新课程的核心理念:“为了每一个学生发展”,即使学生发展为一个“整体的人”。
(3)学校管理、课程教学以外的各种教育活动,重点是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是中学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和管理者。
2、方法
(1)教师成为素质教育者(2)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学会学习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法(4)正确运用评价方法,促进学生发展
(四)实施素质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1、实施素质教育,批评应试教育,并不是否定以往的基础教育
2、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改革考试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健全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
3、实施素质教育不会降低教育质量
4、素质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发展特长: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还是课堂教学
5、创新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二、学生观
(一)“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1、概念
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
2、内涵
源于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保障与措施
1、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目的
2、素质教育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3、素质教育体现的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的统一
(三)现代“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2、学生是发展的主体: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地位的人,具有主体需求的人,具有主动发展可能性的人。
3、学生是完整的人,要将学生作为整体来看待
4、学生是独特的人:人的全面发展不是不同方面的平均发展,不是所有的人按平均水平发展(全面发展的学生观,承认不同人发展的差异性的同时,还重视人的个性发展),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四)教育公正
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促进所有学生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 教育机会均等包括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五)教育教学活动方式与学生个性发展
1、学生个体身心的特点 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阶段性
不平衡性(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不同方面的发展不平衡的)互补性(反映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指身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时,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挥得到部分补偿)个别差异性
2、采用灵活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1)培养学生敢于质疑的精神,创设开放的课堂教学情境(2)尊重学生个性,根据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3)正确对待差异,实施分层教学
三、教师观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1、教师观概述
(1)教师观含义:是教师的教育观念、是教师对其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角色以及科研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2)传统的教师角色
授业解惑者、示范者、管理者、朋友、研究者(3)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角色
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课程意识和参与意识、课掌握各层次的课程知识、形成课程开发能力、培养课程评价能力)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二)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结构
1、教师的教育理念与师德修养(1)教育理念
教师教育的理念是教师行为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2)师德修养
教师道德规范不仅规定了教师的职业行为,也成为教师向学生示范道德规范的基础。积极的教育实践活动和主动的自我反思会促进教师师德修养的不断提升与完善。
2、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
本体性知识:具有的任教学科的知识 条件性知识: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
实践性知识:具有的课堂情境知识以及相关的学科教学法知识
文化知识:一般的人文知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基本的艺术素养
3、教师的专业能力结构
基本能力: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实践能力: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划与设计能力、组织实施的能力、检查评价能力 反思和研究能力
(三)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
1、三阶段发展观 福勒和布朗 关注生存阶段:关注自己的生存适应性 关注情景阶段:关注如何叫好每一堂课的内容 关注学生阶段: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
2、五阶段发展观 柏林纳
新手:教师获取教学所需知识和技能的阶段
熟练:将自己的实践经验与所学的知识逐步联系起来
胜任型:对要做的事情与明确的选择、能够决定哪些环节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 业务精干:教学技能接近了自动化水平,快捷、流畅、灵活
专家:对教学情景不但有直觉的把握、而且能以非分析性、非随意性的方式,理智地作出合适的反映
(四)教师终身学习的意义
1、终身学习是新课程对中学教师的要求
2、终身学习是中学教师实现自我发展的途径
3、中学教师通过终身学习累积知识,提高教学水平
(五)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师范教育
2、新教师的入职辅导
组织化观摩和非组织化观摩,开展微格教学,进行教学决策训练(新手教师在指导者的指导下观看其他教师对此班级的现场教学或教学录像,从中找到自己教学的最佳行为的过程)
3、在职培训 教学反思、校本培训
(六)中学教师的职业认知
1、职业价值观
塑造中学生人生,挖掘中学生的发展潜能;培养一代社会新人,推动社会进步
2、职业责任
促进中学生人生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3、职业信念
创造中学生的幸福人生;从中学生的幸福人生获得教师自身的人生幸福
板块二 教育法律法规
一、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3、第七章 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4、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由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第二章 学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至七岁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3、第三章 学校
第二十二条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4、第四章 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5、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九条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以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治理、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第三章 资格与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3、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2)、(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是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第十八条 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2、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3、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2、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七条 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第三十九条 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3、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 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节选
1、工作方针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2、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
3、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再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4、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5、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6、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7、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
8、加强师德建设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9、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 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
10、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巩固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教师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教师的公民权利
2、教师的职业权利
教育教学权(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这一权利)科研学术活动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二)教师的义务
1、教师的公民基本义务
2、教师的特定义务
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教书育人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义务
三、学生权利保护
(一)学生的权利
1、中学生作为国家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
生存权利、受教育权利、受尊重权利、安全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法定的其他权利
2、中学生作为特定的教育主体所具有的权利 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学生欧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和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学生有队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的权利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教育教学工作中学生权利保护实际问题分析与评价
1、常见学生权利受侵害的表现
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身体健康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休息权
板块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教师职业道德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主要内容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关系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解读(1)新《规范》的核心内容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2)《规范》新亮点
“保护学生安全”首次纳入新规;“终身学习”被单独提出
(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主要内容及其解读
1、主要内容
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班主任在日常交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二、教师职业行为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育活动中人际关系的处理
1、教师与学生
(1)学生是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2)处理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 爱学生,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关系的根本出发点 尊重学生,是教师建立师生间平等关系的表现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自己的行为要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学生的行为也要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 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就是教师的爱给予每一个学生的保证 学生需要教师给予各个方面安全的保护
2、教师与家长(1)家长也是教师工作的合作伙伴
(2)尊重、支持(教师的工作需要家长支持)
3、教师与同事 尊重、理解、协作
4、教师与管理者
从管理的角度看,教师与教育管理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是组织中承担不同任务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处理教师与教育管理者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尊重、支持
(三)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践行
1、爱国守法的践行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的践行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的践行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的践行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的践行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的践行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业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篇:2018小学综合素质重要知识点
《综合素质》重要知识点
第一章:职业理念
一、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1)面向全体学生(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4)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5)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途径有:(1)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把握课改精神,实践新课程(基础教育新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 的基本途径)(2)学校管理,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3)举行德智体美并进的教育活动
方法有:(1)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的作用(主导性作用,更新教育理念,提高素养)(2)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3)引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5)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价教育现象 根据要求和素质教育观念进行分析
第1页 / 共35页
1、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 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 根本特征的教育。
2、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学生观
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人的劳动力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学生观的思想基础就是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 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社会性需要和精神需要,社会素质和能力的全 面发展 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 价值取向。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
(1)学生是完整的,具有独立意义的个体(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3)学生需要尊重(4)学生都有潜力
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从身心健康发展,主体性发展,中学生社会文化发展三个方面 身心健康发展:生理心理健康的成长,生理心理健康得到社会的实现
主体性发展:建立正确的自我认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全面发 展的人所需的自觉发展,主动发展。(主体性发展是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
社会文化发展:主要涉及到德,智,体,美,劳动技术教育等
第2页 / 共35页
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教育中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起点,必须以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为目标; 中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要求:中学教育必须以中学的发展需要为本,必须以中学生的全面 发展需要为本,必须以全体中学生的发展需要为本 “以人为本”也就是所有学生发展为本,必须坚持教育公正公平的原则 教育机会均等,要求公正的对待学生,不因何种原因,给予学生相同的教育机会 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分阶段教育:学生的才能有高有低,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学生的才能高低 来进行分配;
因材施教:学生的个性潜能不同,因而给予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有利于发展 的教育机会。
师生关系: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
三、教师观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重点)
(1)必须学会学习,加强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2)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反思能力,成为反思型教师(3)培养和强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4)重视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培养(5)要成为课程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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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1)为什么要终身学习
①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②教师自我实现必须终身学习③提升教学水平须坚持终身学习④提高教育创新精神须终身学习⑤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责任 ⑥教材改革要求教师必须终身学习(2)教师终身学习的可行性 教师学习的内容:
①学习能力学习②专业知识学习③教育理论学习④信息技术学习教师终身学习的方法 ① 系统的终身学习②校本学习③成人教育 ④媒体学习
教师终身学习在教学中的作用 ①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②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③传播终身学习观念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要求:(1)培育学习能力,做学习型教师(2)培养反思能力,做反思型教师
(3)培育创新精神,做创新型教师(4)培养合作能力,做伙伴型教师;(5)培育科研能力,做研究型教师。
具备丰富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情深的专业学科知识素养,广博的知识视野 要获得专业的终身发展就要终身学习,可通过正规,非正规,校本专业教育发展 方法有:专业知识学习,教育反思,教育研究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抓常规教育,培养良好习惯;(2)重情感教育,培养健全人格(3)多媒体教学,激发学习兴趣(4)多联系实际,培养动手能力(5)多样化教学,强化主动学习(6)重因材施教,强化学困帮扶 如何提高教学成绩:
(1)讲方法:处理好师生关系;(2)讲落实:监控好教学环节;(3)讲思路:培养好学习习惯;(4)讲科学:发展好教研能力。
第4页 / 共35页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和决心(1)教师职业的责任
教师的根本职责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
①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者②民主师生关系的建立者
③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④教育信息的开发应用者 ⑤学生健康心理的培育者(2)教师职业的价值
对教师个人:可以满足教师作为个体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对他人:对国家,社会,集体和人类都有着巨大的贡献,为社会和进步提供精神财富,培养全面发展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或者①教师是文化传递者②教师是文明促进者
③教师是智慧开启者④教师是道德塑造者)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中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8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第5页 / 共35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
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第一章知识点总结必过
本文2025-01-29 01:21:02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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