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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国庆征文活动的通知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9浏览:1收藏

关于举办庆国庆征文活动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举办庆国庆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庆国庆征文活动的通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周年,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新生活,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现决定在全校同学中开展“庆国庆”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以“庆国庆”为主题,歌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年来的辉煌成就;歌颂改革开放带来的新生活、新面貌;反映近些年来我国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可喜成就,同时展示我校同学在学习、生活、实践等各方面表现出来的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二、征文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征文体裁不限;

2、作品字数600字左右;

3、征文以班为单位集体报送到教务处。

4、征文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三、征文评选及奖励

教务处将组织评委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个人、班级颁发奖状和奖品。优秀稿件将在橱窗展示。

涟水县前进中学

2010年9月25日

第二篇:庆国庆征文活动

士杰学校“迎国庆、庆国庆”征文活动

为庆祝祖国61岁生日,弘扬民族精神,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热情,提高同学们的写作能力,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政教处特在“十一”之前举办“迎国庆、庆国庆”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

组长:农 晖欧阳海波

副组长:汪飞燕房树亮唐华军陈锡军李泉生

二、稿件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迎国庆、庆国庆”这一主题,以身边的人和事为内容,可以歌颂祖国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幸福生活;可以写家乡的变化;可以展现人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可畅想前景、憧憬未来等。

2、形式多样,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可以记叙自己的经历,可以编故事,写感受,也可以采用文学报告形式,选用诗歌、散文等。

3、主题鲜明,感情真挚,内容健康向上;

4、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5、小学生字数为400字左右,中学生600字以上。

三、征文对象:三——九年级全体学生。

四、评奖办法:

本次征文采用各年级取奖方式,三四年级、五六年级、八九年级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余为三等奖。

五、选稿要求:

1、各班语文老师先在班级进行选拔,在班中挑出三篇优秀作品,打印成稿后于2010年10月10日第三节课后上交到政教处。

2、请各班班主任协助好语文老师做好此次征文工作。

六、评委:

八、九年级:李平瑛、秦红、吴文平五、六年级:唐菊莲、李如花、雷艳红三、四年级:陈艳、王斌、李小燕、秦雯华

请评委老师于2010年10月11日下午第三节课到小会议室评选上交作品。

桂阳县士杰学校政教处

2010年9月30日

第三篇:庆中秋国庆征文活动方案

中秋节过后国庆节也就快到了,在这欢庆的日子里,举国上下将同庆这具有特别意义的节日,回首过去,展望明天。

也许我们会有很多的感悟,就让这些美好的遐想与愿望,陪伴我们度过这个假日吧。就让我们用优美的文字描绘绚丽的篇章,放飞思绪的翅膀,随风飞扬在幻想的空中,留下你我的期许和祝福吧!

活动主题:[庆国庆]

征文活动:

一、参赛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征文主题首选围绕迎中秋庆国庆的话题。文体不限(诗歌、散文、小说、杂文、音画等),记叙抒情论理感受均可(发帖时请选择分类),字数要求300字以上,欢迎朋友们积极参加。

二、征文时间:即日起至10月7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征文内容首推原创作品,在文章标题出注明[原创]的,其内容一旦发现是抄袭他人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为显示征文作者对自己征文的重视,要求每篇征文的回帖数要在10 帖以上(无意义的数字和表情除外),才有资格获得此次征文的奖励。

五、每个成员可参写五篇参赛作品。

六、所有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均有奖励

举办活动时间及评委 :

1、活动时间: 即日起----2008年10月7日止

请发送

第四篇:关于举办“迎新生、庆国庆文艺晚会文艺晚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迎新生、庆国庆文艺晚会文艺晚

会”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弘扬爱国精神活跃校园文化,学校决定举办一台“迎新生、庆国庆文艺晚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爱华实验学校政教处;

二、活动领导小组:总指挥:顾正文;筹备组长:郭星、何光成;

物品筹备组长:李仁辉;音乐筹备组长:朱冬冬、程莹莹;

三、活动组委会人员:郭星、何光成、陈颖、潘守红、杨成亮、李

和增、李勤、郭宇、陶老师、朱冬冬;

四、活动举办要求:各班级(含小学班级)每班准备3—4个节目参

加学校初选,初选合格方可参加正式演出。节目类别可为:小品、演唱、合唱、表演、舞蹈、朗诵等形式。节目形式要求:新颖、青春活跃、健康、积极;

五、活动举办流程:2012年9月15日将各班级的节目单报至组委

会朱冬冬处由组委会进行初审,2012年9月20日对各班级节目进行遴选,2012年9月24日进行整体合成彩排,2012年9月26日进行预演彩排,2012年9月27日晚进行正式演出;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按步骤、分阶段认真组织。

爱华实验学校政教处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

第五篇:关于举办高港区学校迎国庆红十字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高港区学校迎国庆红十字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中心小学、初中: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道德素养教育,增强健康安全意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迎国庆红十字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人道、博爱、奉献。

二、参加对象及时间

全区在籍中、小学学生。征文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三、征文要求

征文体裁不限,字数2500字以内,紧扣“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主题。

四、征文组织

各学校组织在校 学生参加征文 活动,进行初审汇总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报送要求:各小学、初中每校推荐10篇,实验学校高中部、区职教中心各推荐20篇。

征文排版格式:A4纸张、大标题2号宋体居中、正文3号仿宋、行距固定值

29、落款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以纸质稿和电子文稿一起报送。电子信箱:342464971@qq.com;联系人:刘为民;联系电话:86966150。

高港区教育局基教科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举办庆国庆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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