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培训职业道德

第一篇:2014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培训职业道德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2014版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培训专用教材课后题
职 业 道 德
1.1道德的含义及其特征是什么?
答:道德的含义:1.道德的性质、内容,是由社会生产方式、经济关系决定的。2.道德是以善与恶、好与坏、偏私与公正等作为标准来调整人们之间的行为。3.道德是一种特殊规范,它不是由专门的机构来制定和强制实施的,而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传统、习惯和教育的力量来调节的。
道德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历史性。2.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性。3.道德对社会经济基础有反作用,具有能动性。4.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5.道德具有继承性和相通性。6.道德具有显著的实践性。
1.2道德的基本功能有哪些?
答:道德的认识功能;道德的调节功能;道德的服务功能。
1.3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1.父慈子孝,尊老爱幼;2.立志勤学,持之以恒;3.自强不息,勇于创新;4.仁以待人,以礼敬人;5.诚实守信,见利思义;6.公忠为国,反对外族侵略;7.修身为本,严于律己。
1.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1.5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1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2我国社会公德的主要规范有哪些?
答: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2.3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另加:公民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2.4个人品德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1.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2.个人品德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3.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对个人品德的生成和巩固起着重要的作用。
2.5为什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答:1.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2.中国共产党革命与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
2.6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热爱人民,关心人民,爱护人民,以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一切向人民负责;个人利益服从人民整体利益,同一切危害人民、背叛人民的行为作斗争,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以至生命。
2.7为什么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答:1.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2.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一切旧道德的根本标志。3.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品质,符合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4.集体主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
2.8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答: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做到:1.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紧密结合起来。2.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3.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4.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5.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紧密结合起来。
3.1什么是职业?职业有哪些特征?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哪些?
答:职业是人们从事的比较稳定且有合法收入的工作。职业具有专业性、多样性、技术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职业的专业化、智能化、综合化是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3.2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之间的关系。基本特征有:行业性、多样性、明确性、群体性、继承性、实践性。
3.3职业道德有什么作用?
答:
1、职业道德能够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
2、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
3、职业道德有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
4、职业道德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3.4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答: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
4.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特征?有什么作用?
答: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特征:1.继承性与创造性相统一。2.阶级性与人民性相统一。3.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统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作用:1.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2.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发展。3.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4.2.什么是爱岗敬业?怎样才能爱岗敬业?
答:爱岗敬业就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爱岗敬业必须做到乐业、勤业和精业。
4.3什么是诚实守信?怎样才能诚实守信?
答:诚实就是忠诚老实。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诚实守信做到:1.加强学习,经常反省。2.讲究质量,信守合同。3.忠诚集体,维护信誉。
4.4什么是办事公道?怎样才能办事公道?
答: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行使职业权力时,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公平合理地做事和处理问题。办事公道要求从业人员做到:1.热爱真理,追求正义。2.廉洁奉公,不谋私利。3.照章办事,平等待人。4.不计个个得失,不怕各种权势。5.要有较高的识别能力。
4.5为什么要服务群众?怎样才是服务群众?
答:服务群众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更集中表现。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指的是我们的职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指出我们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指出了我们心里应当装着人民群众,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乐群众之所乐。一句话,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服务群众要做到:1.心中有群众,真情待群众;2.尊重群众,方便群众;3.文明服务,创新服务;4.勇于向人民负责。
4.6为什么要奉献社会?怎样才是奉献社会?
答:奉献社会就是一心为社会作贡献,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最高体现。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境界,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是集体主义思想在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上的升华。
要求从业人员做到:1.坚定信念,履职尽责;2.义利相融,重在奉献;3.艰苦奋斗,勤奋工作;4.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5.1什么是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性有哪些?
答: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个人在职业活动中自觉按照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和理想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锻炼的过程,以及由此形成的职业道德境界。职业道德修养必要性:1.从业者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需要。2.从业者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3.促进行业兴旺发达的保证。4.形成平等友善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尚的需要。5.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劳动者的需要。
5.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根本目标是要求工勤人员自觉养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总目标是努力把自己培养成符合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根本任务是:逐步养成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品质,发扬大公无私先公后私的精神,克服自私自利的思想影响,在工勤岗位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达到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境界。
5.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其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认识的修养、职业道德情感的修养、职业道德意志的修养和职业道德行为的修养。
5.8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有哪些?
答:1.提高道德认知是职业道德修养的前提条件。2.做到知行统一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3.汲取借鉴精华是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方面。4.榜样学习激励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有效方法。5.慎独自省自励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
6.1、什么是法?
答: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6.2.法有什么特征?
答:1.国家意志性。2.国家强制性。3.明确规定性。4.普遍约束力。
6.3.我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在法学理论里,法的渊源是指法的表现形式。中国法的渊源(中国法的形式)就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
6.4.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哪些部门?
答:包括以下主要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规、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科教文卫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6.5.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阶段。
7.1.什么是宪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7.2.宪法有什么特征?
答: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7.3.我国实行的是怎么样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答:我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7.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人身自由权;4.宗教信仰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权利救济的权利;7.特定人的权利
7.5.怎样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其他义务。
8.1.什么是行政法?它包括哪几类?
答: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一是行政管理关系;二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三是行政救济关系;四是内部行政关系。
8.2.怎样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1.行政合法性原则: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越权行为是无效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8.3.什么是行政行为,怎样理解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效力:1.拘束力: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2.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3.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8.4.行政纠纷的解决必须经过哪几个阶段,具体程序有哪些?
答:必须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个阶段。行政复议具体程序有:行政复议的申请,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超过60天的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申请人表达申请意愿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的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有关受理的决定。行政诉讼的程序有起诉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与人民法院的受理的结合,才构成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
9.1、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9.2.民事主体怎样分类?
答:民事主体的种类:一是公民,是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二是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三是其他组织,指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9.3怎样理解民事权利?
答:民事权利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的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享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通常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9.4.怎样把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责任?
答: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从法律上看,合同订立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责任分为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是损害赔偿。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10.1.怎样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10.2.什么是犯罪?什么是犯罪构成?
答: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神佑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10.3.什么是共同犯罪?
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类:
1、主犯。
2、从犯。
3、胁从犯。
4、教唆犯)
10.4.什么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答: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0.5.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共有十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11.1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
答: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世界多级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或(世界格局走向多极化、经济发展加速全球化、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
11.2.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答:1.科学判断和始终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2.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3.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
11.3毛泽东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有哪些重要成果?
答:有以下五方面的重要成果:关于经济建设;关于民主政治建设;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关于党的建设。
12.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三大重要成果是什么? 答: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12.2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等主要内容。
12.3邓小平理论围绕什么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答: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全面而深刻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2.4.什么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
答: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2.5为什么说“三个代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
答:1.发展先进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的基础,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2.发展先进文化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保证;3.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
12.6.为什么说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 答: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依据。2.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基础。3.当代世界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理念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借鉴。4.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在实践中逐步丰富和发展的过程。
12.7简述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答: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13.1.党的思想路线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3.2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答: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3.3.为什么说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答: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发展生产力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由我国特殊国情和当今的时代特点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经济建设是国家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关键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13.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13.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依靠人民;
13.7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3.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5.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3.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根本任务,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切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基本方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13.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1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3.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有哪些?
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力量;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各族人民团结合作是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爱国统一战线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法宝。14.3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丰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答:1.为深入探索把握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提供了根本指导。2.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3.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15.1怎样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答:1.全面深化改革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关键抉择。2.全面深化改革是应对我国发展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作出的战略部署。3.全面深化改革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作出的重大举措。
15.2.如何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
答: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2.必须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15.3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体思路和重点是什么?
答: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思路:六个“紧紧围绕” 紧紧围绕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经济体制改革。
15.4怎样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
答:1.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15.6怎样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答:1.牢牢把握方向;2.大胆探索实践;3.注重统筹协调;4.凝聚改革共识;5.落实领导责任。
第一部分 职业道德
1、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以善恶为标准,依靠宣传教育、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新年来维系和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道德的特征:历史性;阶级性;能动性;相对稳定性、继承性、相通性和显著的实践性。
3、道德功能:是指道德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完善的功效及其意义。道德具有认识功能、调节功能、服务功能。
4、核心价值观是一定社会形态社会性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思想观念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公民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新引力、感染力。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包括: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和个人品德建设。社会主义公民个人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社会公德规范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家庭美德规范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良好的个人品德包括:有理想、有抱负,人格独立和个性健康,自尊、自信、乐观,尊重他人,准求个人卓越,有进取精神,能促进和不断完善个人的发展。
5、个人品德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个人品德是个体依靠内在道德信念系统在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德性或品行、操守。个人品德能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形成产生内化和扩大的效应,成为规范个人言行、建设和谐家庭、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个人品德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对个人品德的生产和巩固起着重要的作用。
6、为什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答: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不是随意的行为,而是有其客观必然性。
(一)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从经济基础看,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一定的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并未经济基础的巩固与发展服务;从政治角度看,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这一政治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与人之间是平等、团结、互助、服务的关心。因此,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是服务的对象,让人又是为他人服务的。而以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体现的正式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二)中国共产党革命与建设成果经验的科学总结。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当所领导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内涵:热爱人民、关心人民,爱护人民,以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一切向人民负责;个人利益服从人民整体利益,同一切危害人民、背叛人民的行为作斗争,必要时不惜牺个人利益以至生命。
7、为什么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答:
(一)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二)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于一切旧道德的根本标志
(三)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品质,符合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
(四)集体主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
集体主义原则的科学内涵:
(一)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二)尊重个人正当利益
(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8、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答: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一要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二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三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四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五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紧密结合起来。
职业是人们从事的比较稳定且有合法收入的工作。职业具有专业性、多样性、技术性和时代性的特点。
职业道德的含义: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体现职业特征的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和道德规范现象,是社会道德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在职业生活中处理和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准则。
职业道德的组成:职业道德活动、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的特征:行业性、多样性、明确性、群体性、继承性、实践性。
职业的专业化、智能化、综合化是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职业道德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1、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职业道德的基本职能是调节职能。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的关系,即运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职业内部人员的行为,促进职业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又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
2、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一个行业的信誉,也就是它们的形象、信用和声誉,是指行业及其产品与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提高行业的信誉主要靠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很难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3、促进本行业的发展。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的员工素质。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责任心是极强的,因此,职业道德能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到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发展的成熟阶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职业道德也是一个职业集体,甚至一个行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良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肯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特征:
(一)继承性与创造性相统一
(二)阶级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三)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统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作用: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爱岗敬业就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倡导爱岗敬业,就要做到乐业、勤业和精业。乐业,就是喜欢自己的专业,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勤业,就是勤奋学习专业,钻研自己的本职工作。精业,就是使自己本职工作的技术、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精益求精。
诚实守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诚实,就是忠诚老实。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倡导诚实守信,就要加强学习,经常反省,讲究质量、信守合同,忠诚集体、维护信誉.办事公道是处理职业内外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行使职业权力时,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公平合理地做事和处理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公平、公正、合理。倡导办事公道,就要热爱真理、追求正义,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照章办事、平等待人,不计个人得失、不怕各种权势,要有较高的识别能力。
服务群众是为人民服务精神更集中的表现。服务群众,揭示了我们的职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指出我们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时人民群众,要求我们心里应当装着人民群众,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乐群众之所乐。一句话,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倡导服务群众,就要心中有群众,真情待群众,尊重群众,方便群众,文明服务,创新服务,勇于想人民负责。
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奉献社会就是一心为社会做贡献,在公与私、义与利、奉献和索取之间,把前者放在首位。倡导奉献社会,就要坚定信念,履职尽责、义利相融,重在奉献,艰苦奋斗,勤奋工作,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职业道德修养的内涵:是指个人在职业活动中自觉按照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和理想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锻炼的过程,以及由此形成的职业道德境界。
职业道德修养的特点:主体与客体相统一、主动自觉性、社会实践性的特点。
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职业道德修养是从业者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需要,是从业者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是促进行业兴旺发达的保证,是形成平等友善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尚的需要,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劳动者的需要。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目标,是要求工勤人员自觉养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任务是:逐步养成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品质,发扬大公无私先公后私的精神,克服自私自利的思想影响,在工勤岗位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达到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境界。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认识的修养、职业道德情感的修养、职业道德意志的修养和职业道德行为的修养。
9、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何进行职业道德认识的修养?
答:职业道德认识修养,主要是指工勤人员正确认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关系,充分认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价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准确掌握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理论,原则和规范等基本知识,逐步形成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观念,努力提高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自我评价能力和职业道德制度行为选择能力。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一主人翁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能力;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勤俭节约,团结互助。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途径:提高道德认知是职业道德修养的前提条件,做到知行统一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汲取借鉴精华是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方面,榜样学习激励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有效方法,慎独自省自励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
第二部分 法律常识
法的定义: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法的特征: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具有明确规定性;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法的作用:
(一)规范作用
(二)社会作用
法的渊源:两种含义,第一种是法的根源、来源等。另一种含义是法的表现形式。在法学理论里,法的渊源一般是指法的表现形式。如中国法的渊源就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下列主要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科教文卫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法律制定:又称法律创制,最通常的称为“立法”。它是指由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我国国家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法律。
我国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阶段。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履行法律义务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不作出一定的行为,称之为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另一种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命令规范,做出一定的行为,称之为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与普通法律最重要的区别之一。(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床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954年第一部宪法制定。1975年第二部宪法,1978年第三部宪法,1982默哀吗12月4日,颁布第四部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10、我国实行的是什么样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答:政治制度是指统计阶级通过组织正确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狭义主要指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在社会中站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其政治统治的经济秩序,而确认或创设的各种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则和措施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6、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或者基本人权,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和原则。确立了国家机关活动的界限和基本出发点,也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法治国家的宪法原则。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差别待遇。(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一方面表现为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组织与管理即政治权利,另一方面表现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即政治自由。范围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没有利益就没有选举,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选举权是具体的权利,能带来一定的利益,具体包括选择权、投票权、表决权、监督权、罢免权。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宪法中主要指政治言论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形式。包括思想表达与传达自由、言论机关的自由以及了解权和反论权。在政治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具有政治监督作用。
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的见解和看法。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具有政治监督和信息传播功能。
3)结社自由: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治性的和非政治性的。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进行,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公民表现意愿的强烈形式和手段。此三项自由相互联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一种与政府进行沟通和表达意愿的有效方式,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防止缺少此种渠道后“逼上梁山”实施暴力。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内容上包括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信仰这教派或那教派的自由,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是以人身保障为核心的权利体系,是公民参加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础。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五)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是一种复合权利,出现了如消费者权利、环境权、社会保障权等新的权利类型。我国宪法规定了以下内容:
1、公民财产权: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范围包括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其他合法财产,投资权、经营权、继承权也在其列。
2、劳动权: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具有双重性,也是一种义务。包括劳动就业权、取得报酬权。
3、休息权: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力延续的条件,也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权利。一周五日工作8小时,享受公休假、法定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4、社会保障权:指因社会危险处于保护状态的个人,为了维持人的有尊严的生活而向国家要求给付的请求权。是宪政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作为一种权利体系,包括生育保障权、疾病保障权、残疾保障权、死亡保障权与退休保障权等具体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
是一种综合的权利体系,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教育方面体现为受教育权,文化方面体现为科学研究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
1、受教育权: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训练的权利。是自由权和社会权的统一,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按照能力受教育,享受教育机会平等。
2、科学研究自由:公民有自由地对科学领域的问题进行探讨的权利,不允许非法干涉;公民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国家有义务提供必要条件;国家应奖励和鼓励科研人员,保护科研成果。
3、文艺创作自由:公民有权自由地从事文艺创作并发表成果。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存在,国家权力不得非法干涉文艺创作,做出限制时应注意合理界限。
4、其他文化活动自由:指观赏、欣赏、享用文化作品和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七)权利救济的权利,包括:监督权与请求权
1、监督权: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具体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等。
2、请求权:公民依照宪法规定,要求国家作一定行为的权利。是基本权利实现的手段性权利,是具有一般效力的具体的现实的权利。包括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裁判请求权,广义上还包括监督权。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1、妇女权利的保护: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培养妇女干部。92年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其家庭生活平等权、同工同酬权、受教育权、平等就业权、劳动保护权、生育权作特殊保护。
2、儿童权利的保护:通过《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对儿童的抚养、受教育、社会安全、人格、收养、残疾儿童成长作特定保护。
3、老年人权利的保护: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老年人的退休、赡养、生活保障作特定保护。
4、残疾人权利保护:通过《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权、劳动就业权、受教育权、政治权利、人格权利做出特定保护。
5、华侨、归侨和侨眷权利保护:对华侨的保护适用国内法和外交保护两种方式,对归侨、侨眷的保护通过《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依据法律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要求。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了我估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名额总数不超过3000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个选举大为代表名额比例的分配。每届任期5年。
全国人大的职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4)决定国家重大问题(5)最高监督权。(6)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和任期。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即5年。常委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连选连任。但现行宪法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职权。
国务院性质和地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的基本制度: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家督制度、回避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限制行政权,保障人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亦称行政机构、国家管理机关、政府。形式国家行政权利的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
行政机关的体系:按照管辖范围,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非政府组织。
(二)手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非政府组织。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形式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是时尚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另一类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做出的单方行政职权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一是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二是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三是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39、行政纠纷的解决需经过哪几个阶段,具体程序有哪些?
答:
(一)、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起诉、受理。
40、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4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指调整人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42、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力。
43、民事主体的概念及种类: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与当事人。民事主体的种类:一是公民,二是法人,三是其他组织。
44、怎样理解民事权力?
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45、物权的概念: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6、物权的特征:第一,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第二,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第三,是排他的权利。
47、物权的种类(1)、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内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2)物权有无从属性――主物权与从物权(3)、标的物的支配范围――所
2014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培训职业道德
本文2025-01-28 00:37:00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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