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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篇: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许多靠以往经验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别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督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督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 优化执行管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决定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随意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仍然存在对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办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然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办法。这种旧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因为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管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管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管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管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必须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统一领导,并不意味执行机构脱离当地法院而独立。有人提出将执行机构从法院脱离出来交地方行政机关,独立于政府,这样对抗衡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执行的能力会大大降低,更不利解决执行难,也不利于执行机构内部执行权的行使。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内部应实行三权分离,即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督权分离。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和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笔者建议,随着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的增加,中院执行一审案件的数量将逐渐减少。中院执行机构可不设实施庭,对受理执行案件可以将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基层院执行。中院执行机构可设裁判庭和监督庭,裁判庭主要对基层院裁判不服的裁决案件进行复议裁判。监督庭一是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监督,执行人员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法院执行机构案件的协调、管理,如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执行案件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执行警力集中执行,以扩大影响。监督庭人员每年拿出大量时间制定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监督考评经过。为了体现考评公正、公开,监督庭在考评过程中可以邀请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在内,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进行考评。

基层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可以根据执行机构人员多少来灵活确定,执行人员少的执行局,可只设实施庭。裁决庭可以临时组成,也可以将裁决庭纳入院内审判庭,由其他庭审判人员进行听证裁决。中院可以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定执行方法。基层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可由中院监督庭、本院审理委会、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共同监督。

(三)、执行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

水无势差不会流动,社会无竞争、无失业就不会前进。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开展好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就必须打破现在大锅饭的现象,必须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机制。将企业管理理念的项目管理机制引入执行队伍的管理。执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数量,包质量,包效率。以执行人员办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标准来衡量办案能力的标尺。执行机构每年应留有待岗或下岗的名额,对于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高院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执行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有一种竞争感、责任感。那时执行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对面对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规范执行行为 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

规范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管理执行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规范执行,促进执法公正与效率的思想理念

首先规范执行指导思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从理想信念入手。因此,执行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基础。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上,坚持秉公执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以公开促公正;在践行服务大局理念上,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真正做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

其次规范执行用语、执行行为。良言一句暖三冬,语言是开心的钥匙。现在一些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闹事、上访,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部分也是由于我们执行人员的执行用语不文明,人文素养不高所造成的。工作中经常把自己的私愤发泄在当事人身上,冷言冷语刺痛他们,有的甚至恶语中伤,使本来是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因此,执行人员不仅应当做到熟知法律业务知识、办案程序娴熟,而且还应当学习哲学、心理学,了解中国传统道德和法律文化的关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百姓疾苦,公序良俗,人情事理等。执行人员具备了充实的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以上丰富的人文知识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就会使司法工作能力达到一个新的境界,在执行工作中就能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不良倾向,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以情办案。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执行行为的基础。

建立健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发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一直到结案审批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力求用规范的制度来规范各项执行工作,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执行规律和相关程序可以将执行案件的整个流程,分为4个阶段,即执行案件受理审查阶段,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阶段,强制执行阶段和结案报批阶段。每一个阶段从工作流程、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再制定更具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制定出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掌握,是每个执行干警业务整训的重点。制度实施过程中坚持所有的管理措施都以被人接受为前提,因为在制定时已经让大家共同参与,允许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大家理解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不理解,对一些规章制度的遵守不重视。这就要向大家讲明道理,增强监督与被监督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本身是对大家的一种爱护,同时也是一项制度,所有的人都没有例外,它与对人的信任与否没有关系。规范执行行为不限于8小时之内,由于执行工作的特点,决定执行人员不能整日不离法院。这就要求落实制度可以变换形式,如通过交谈了解执行人员的思想;以家访或电话访问了解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同样可以起到监督制度的实施。

(三)以执行期限为主线,严格执限管理促进执行效率。

由于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参与,有关部门协助,外加上我国公民财产不透明等因素,造成一些案件受人为因素影响久拖不结。因此,在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执行。坚持抓案件流程中法定环节的节点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其中重要环节的执行案件执行期限的监控。首先,着重抓住执行案件三个环节的时间控制。第一,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当案件执行期限到了还有一个月时,承办人须向庭长报告案件执行的流程情况并提出执结案件措施和方案;第二,当执行期限达6个月时须由承办人提前10天向局长提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审核同意后再由院长报批延长3个月执限。其次,为预防超执限发生,执行法院应设置案件执限预警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每月低前以书面形式对将近6个月的案件亮出黄牌警示。承办人无故超执行期限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季度考核中对执行局予以扣分,执行局将扣分分解责任到人。执行法院可以将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所承办的案件《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和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张贴墙上,便于当事人对执行期限的监督。除此以外,应注重对工作中容易发生的一些环节,重申办案过程应严格按照民诉法、最高院及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方面的操作规定。例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强调承办人应在收案后3日内发出;对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事项要仔细查看委托权限,防止代理权限不清;送达回证上非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清代收人身份与当事人关系;在案件裁定中止前,承办人应将所有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当事人公开,克服对案件中止的随意性。

(四)抓住典型事例,开展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对执行队伍的管理一方面要通过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和监督,做到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常查不怠,从而使全体执行干警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中积极地工作。另一方面,要经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针对少数执行人员作风粗糙拖拉、态度生硬粗暴、采取执行措施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要人人查摆问题,抓落实整改措施,抓制度规范建设,督促整改。要严格遵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对查出问题的干警要公开处理,以警示他人,努力实现执行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

(五)抓住热点案件,注重言传身教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规范执行行为,领导必须率先垂范,领导必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言行影响着干警的行为,执行制度必须一视同仁,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让下属口服心服,对于一些执行热点和难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院庭领导要带头办理亲自指挥,用规范的执行行为和良好的执行风范为执行干警展示榜样的风采。

第二篇:法院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法院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特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个,实际在编干警XX人,空编XX个。其中,在职干警XX人,调离但未办理工作关系的XX人,另有工勤编XX人。全院共有审判员XX人,助理审判员XX人,实际一线办案法官XX人。所有在职法官平均年龄在XX岁左右,其中50岁以上的XX人,35岁以下的XX人。研究生学历XX人,大学本科学历XX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录8批公务员累计XX人,有XX人通过司法考试。XX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目前已到岗但未办理落编手续。此外我院根据工作需要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XX名,临时工作人员XX名。以上数据表明:法院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中间力量有所欠缺。从学历结构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97.3%,相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干警学历层次普遍较高。

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的好坏从根本上关系法院的发展,决定着法院的命运。为此,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紧密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实际,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了“以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质、提高本领,抓落实、明确权责,抓创新、服务发展,抓廉政、促进公正,抓绩效、挖掘潜能,抓典型、示范带动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服务好的法官队伍。

(一)狠抓班子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向心力。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推心置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广大人民群众、干警征求对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问题,通过党组会的形式,认真研究,逐条予以答复、解决;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对于调整岗位、受到批评的同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思想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把握政治方向、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识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强班子的合力建设,注重同级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工作、纪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班子成员严格管理,倡树正气,在全体干警中养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把全体干警紧紧地凝聚在院党组的周围,提高了党组决策的执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干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坏。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门采取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做专题报告,坚持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使广大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同时,我院还不断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大投入,一是为干警购买书籍,根据干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订阅《审判指导与参考》《司法文件选》《中国审判》《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书籍,为干警学习提供了有力物质保障。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相结合,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干警共享学习成果。

(三)狠抓作风改进,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作风建设关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整顿慵懒散等不良现象,切实改变部分群众对于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错误看法,树立文明新风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变司法作风,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关注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要求干警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零距离了解群众疾苦,矛盾所在。截至目前,我院已开展“服务三农”活动,还试点启动“无讼乡”打造工程,法官变村官,主动参与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条入户调解、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到田间地头办案、送法服务等别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务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四)狠抓廉政建设,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我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前,一把院长都亲自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为干警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共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6次,另外还通过发放廉政书签、撰写亲情寄语,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意识。

(五)狠抓文化建设,弘扬法院精神,树立良好形象。

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受锻炼。一是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围绕党建、团建等主题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10余项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三零”法官等进行大力表彰,鼓舞干劲,激发了内部生机与活力;三是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审判庭的显要位置,悬挂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将分楼层更新文化长廊内容,并将“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法院精神”作为主要项目,全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报道我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绩和做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三、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个别干警“待遇”思想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福利看的较重。

(二)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信访积案没有化解,(三)群众满意率还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仆意识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二是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力度不够,调解艺术不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坚持得不够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抓作风纪律力度不够,个别同志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懒惰散漫,学习不积极。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员职级待遇低。法院工作专业性很强,门槛越来越高,人员不易流动,影响了广大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六)法官压力大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加之各种惩戒措施较多,不少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怕犯错误的思想包袱比较重,个别法官怕接触矛盾,办案顾虑多,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办矛盾尖锐的案件或群体性纠纷案件,办案积极性不高。

四、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教育培训认识不够

干警完成学历教育后,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训上,虽然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目前审判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和专题讲座为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二)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办案中轻视地方法规、规章的适用,导致裁判结果与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

(三)职业保障机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经济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难,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的很少,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传达了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设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加强对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

“五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干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争创一流的意识。二是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意识。三是要破除厌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四是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五是要破除怕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意识。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七是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二)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法官准入程序,把好入口关。建立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

2.建立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定量考核的考核机制,创造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法院的整体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3.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有计划地从高等政法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中引进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后劲。

4.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统内大力推行人才的轮岗交流锻炼,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门的挂职锻炼,丰富优秀人才的工作、社会阅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整合干警工作活力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注重关心和爱护干警,经常与干警谈心,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帮助他们消除糊涂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切实关心广大干警政治上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岗位成才、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关心干警健康,定期为干警体检,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障手续;引入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干警给以学习考察、健康疗养等优待。同时,以精神文化塑造为核心,以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为载体,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系统构建、整体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的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并鼓励干警参加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消除疲劳,陶冶性情,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

(四)以严格考评为抓手,规范队伍管理制度

1.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奖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正气、树新风。

2.改革和完善法官考评制度。按照法官的职业特点,从法官的业绩、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精神等方面并综合法律、党纪、院纪实行量化考核,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官考评机制。在考核内容上,做到定性考与定量考相结合,平时考与年终考相结合,考过程与考结果相结合。与此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与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免和岗位交流以及离岗培训、待岗试岗、辞职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法官业绩档案,逐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上的权重。

第三篇: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兴业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职能、忠诚履职,大力推进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新常态。

一、兴业法院2014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政法队伍的新变化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我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抓好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2014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547件,执结1515件(含旧存)。当庭裁判1137件,当庭裁判率为75.05%,适用简易程序1283件,一审简易程序使用率为84.69%,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32件,陪审率保持100%。

1、严惩各种刑事犯罪。1至10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26件,结案136件(含旧存),作出有罪判决149人,其中,侵犯财产罪43件57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2件43人,危害公共安全罪11件1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件3人,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31件41人,贪污贿赂罪6件12人,渎职罪1件1人。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工作制度。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收案数为6件15人,结案数为6件15人,为少年犯提供法律援助2件2人,法援率达100%,为失足少年重新做人打下了良好基础。

2、妥善调处民商事、行政纠纷。我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及时化解金融、电信、债务、房地产、劳资等纠纷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月至10月受理民商事案件1412件,结案1374件(含旧存),其中调解595件,调解率为62.02%,撤诉386件,撤诉率为25.48%。受理行政案件2件,结案1件,始终将“协调和解优先”原则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

3、加强案件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涉民生案件41件,其中财产刑执行案件3件,抚养赡养案件5件,交通损害案件21件,劳动争议案件3件,人身损害案件9件。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其中和解结案10件,因无财产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3件。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最高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活动,我院经过认真排查,共清理出涉执信访案件5件,执结1件,化解2件,有2件正在化解中。如对老上访梁家模、杨庆椿工程款纠纷两个案件,制订了化解上访预案,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及时化解了该案,避免涉执案件当事人赴邕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1至10月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46件,收案标的3202.85万元,执结81件,执结标的1130.99万元,未结24件,未结标的1535.5万元,共拘留被执行人1人次,搜查1人次,查封和拍卖房屋2幢,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40多人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0多万元,办理外地法院委托调查案件12件,协助外地法院执行5次。

(二)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立案信访工作。通过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加强立案前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等措施,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1月至10月立案信访部门接到并处理来信6件,接待并解答法律咨询100批140人次。对来访人员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和疏导工作,没有中央有关部门及自治区高院转交的信访案件,信访维稳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强化弱势群体保障。以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为抓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今年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岗与兴业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知识讲座5次,到兴业县辖区学校上法制课32次,开展向留守儿童捐书活动3次,联合兴业县团委、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在兴业县葵阳镇创建兴业县维护留守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基地,到兴业县高级中学开展“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活动1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1至10月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20万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3、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在节假日,安排干警600余人次进行24小时值班待命,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大排查40余次,排查出杨庆椿及梁家模不服执行等案,均已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院领导、部门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密切关注其动态,没有出现非正常上访行为。我院党支部与兴业县山心镇山心村党支部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筹措资金3万元创建党员活动中心。在案多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又派出一名法官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两名法官担任新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我院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下到挂点村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清洁乡村”等结对共建活动,累计慰问困难老党员15名,累计捐款捐物近14000元,化肥1.5吨。

4、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今年5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全体干警全面开展“转作风、走基层、促廉洁、创平安”为载体的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采取一村一警、干警包村、一包到底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真真正正地走出机关,进入农村,倾听群众的心声,虚心向群众学习,牢固树立了群众的观点,增进了群众感情。活动中共为兴业县山心镇21所村小学上21节法制课,为420名贫困小学生捐赠420个书包,走访农户500余户,发放法制及平安建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

1、精心做好工作部署。2月28日,我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同时,认真制定了兴业县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内容明确。

2、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等共10次。二是组织党员集体学习、自学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及文件选编。三是围绕“对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重要性的认识;对新形势下群众路线时代内涵的认识;对“四风”、“六病”、“五化”问题具体表现和危害的认识主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发言。四是组织了全体党员干警集中观看“先锋力量——玉林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先进事迹专题教育纪录片,开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悬挂宣传标语。五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组织我院干警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开展征文活动。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是以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四风”作风建设方面,向县委、政府等有关单位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表共计25份,收回25份。二是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意见,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提高审判工作和改进作风听取意见建议。三是院党组领导班子深入挂点联系村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兴业县山心镇21个行政村针对“四风”问题和法院工作征求意见,走访农户500余户,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张,共征求和梳理出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意见和建议56条。

4、开展集中谈心谈话活动。5月30日,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活动中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互指问题、多作批评,有计划、分层次地深入开展了谈心活动,进一步查找自己还没有认识到的问题,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为撰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查找到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内容。

(四)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1、深化司法公开。坚持公开促公正、透明保廉洁,用人民群众可闻、可见、可信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把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突破点放在“网上办案、办公”上,全面实现公文和裁判文书网上阅签。5月底,我院在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新建设了兴业县人民法院政务网及阳光司法网两大网站。今年以来,我院网上受理案件1547件,执结1515件(含旧存),其中立案、分案、开庭、合议、结案、送达、归档、执行等8个审判流程关键节点操作均达100%,网上办案工作开展良好。

2、加强审判公开。一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今年以来,我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13份。二是开展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和微博工作。1至10月共209次利用新浪微博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网络直播,以接受网民、公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司法”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公开,为监督搭建平台。今年以来开展新闻发布会3次,发表信息宣传稿件379篇。我院自编《法院信息》17期报送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时反映我院的重要工作情况。

3、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9名,1至10月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264件,全部安排有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率达100%,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阳光审判。

(五)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1、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五个严禁”、“六项措施”、“十个不准”等规定,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发挥21名外聘执法监督员、14名内部审务监督员和兼职廉政监督员作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等规范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提升干警“一岗双责”和勤政廉政的意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覆盖全院干警。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及本院举办的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720多人次。其中参加区高院举办的“法官讲坛”6期、预备法官培训班2期、基层法官轮训培训班1期、其他审判业务培训班10期;参加市中院举办的民商事审判干部全员培训班1期、审判管理工作2期;参加上级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培训班4期;我院举办司法作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培训班4期。

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我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宪法、读经典”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觉悟,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营造出人人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我院共有1篇学术论文、2篇调研报告、50幅廉政书画作品在全区、全市法院系统比赛中获奖,并有17位干警的书画作品入选《墨韵清风》玉林法院干警书画作品集。

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和完善玉林市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信息化。1至10月我院党支部报机关工委发展预备党员1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3人,吸收积极分子4人,并认真做好8名党员同志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工作监督,主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视察,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跟进了解重大执行和疑难案件,参与执行现场听证,不断加强联络,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开展阳光司法“公众开放日”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1次,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

二、政法队伍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对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1、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部分政法部门还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是否完成,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与严格教育,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停留于形式,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2、警力严重不足,队伍不够稳定。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警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警力不足、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司法编制短缺等问题。存在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处突、维护稳定任务重,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社会要求高,致使部分干警想方设法调离工作岗位。

3、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办事效率低;少数干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舞弊、违反办案程序、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深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根本举措,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政法队伍首先是党的队伍、人民的队伍。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政法队伍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显于行。二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必须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坚持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务必把集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把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政法部门要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剖析问题,从对党的事业危害上解决问题,认真解决政法干警执法作风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法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关键在于要加强组织领导。一要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大对政法部门的资金投入,彻底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积极争取为政法部门增加人员,解决人员特别一线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配齐政工部门人员,做到专人专用。二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委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班,健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

3、坚持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一是要在监督制约机制、手段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和内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纳入督察的范围,实时、同步、动态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督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整顿和教育制度化,从开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教育。要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的案件。要及时发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民警出入娱乐消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4、强化主动服务,提升政法队伍公信力。一是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当地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安排,坚持并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向政法部门领导和干警宣传、灌输强化主动服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举措。三要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善于维护群众的利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不断增多。因此,一定要教育基层政法干警在办案工作过程中要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注意尊重、保护群众的权益,严格执法,坚决制止一些部门、干部利用权力到处向群众伸手牟取部门和个人利益,随意侵害群众的利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机制,把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在当地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有效降低项目实的施维稳风险,促进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5、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关心干警身体、待遇、生活和进步,让干警有干头、有劲头、有盼头,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一是积极创造从优待警的条件。将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警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使干警切身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不断提高从优待警内容。二是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每年定期组织干警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三是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要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做到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不断完善对政法部门中层单位及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推荐、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认真坚持。

三、目前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评价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滋生了一些让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有的干警在办案时人情至上,抛弃原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干警在群众面前霸气十足,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呼声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也有干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知法犯法„„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队伍的形象,甚至给社会埋下了不稳定的因素: 在对某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政法队伍问题的信访件一度占了总数的30%„„政法队伍自身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成了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

四、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1、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各级政法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政法工作向前发展;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于党、国家和人民的政法队伍。

3、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不断加强、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之成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维护者、捍卫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巩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谋划好当前和明年的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五、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年应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和道德建设,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操守纯洁,永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良政治本色;

2、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作风整改工作,做好从严治党工作,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3、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当前的政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刻领会全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强势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大跨越。

第四篇:法院执行公开情况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执行公开,顾名思义就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通过通知、公告、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情况、执行费用情况、重大执行情况审查、法律责任等五方面予以详细规定,对我们法院执行部门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五六年的实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目前的落实情况

目前就拿我院来说,在立案中我们立案庭就会把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我们的案件承办人拿到具体案件后,会制作《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被执行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将一些权利和义务告知双方当事人,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过程中,都会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确保执行的公正、公开;对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案件,我们在处理其财产过程中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这些信息的公开,既确保了法院的规范执行,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但是执行人员在实践执行过程中对执行公开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影响了执行效果。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执行人员公开意识薄弱。对执行公开教育的忽视、厌倦心理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执行教育对法院执行人员来说是件必不可少的事,但目前我们在块工作是欠缺的,基本没有什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一些执行人员却不在意,认为执行就是那么回事,把别人的钱执行来就好,受不受执行公开教育不重要。另一种是对执行活动的应付心理,有的执行人员认为只要工作中小心一点,工作上交代的了就行,心灵深处并不想参加执行活动,所以执行中对一些程序上的要求,特别是执行公开并不重视。

(二)执行公开情况落实不到位。关键是公开制度的监督检查、考核不到位,一项制度出台后,执行“走程序”,相应的监督没有或脆弱、方式方法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和完善执行公开制度工作责任制,不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执行制度时紧时松、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执行做秀”等,使得这项公开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真正落实。例如:有些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财产制定处置方案时,而同时这个被执行人在法院存在多个案件,也就有多个债权人,由于对执行监督工作的不到位,造成财产分配不公,甚至造成一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损害法院的司法权威。

(三)执行公开制度的不完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多需要公开的信息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但到具体办案人员手上很多都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细则,不同办案人员所做的就大不相同,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今天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也没事,从而造成对执行公开的混乱。比如我院在尚未制定《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缓减免操作规程》之前,对执行费的收取减免缺乏统一的规范,执行人员在办理案件当中,对执行费的收取就参差不齐,这本应也在执行公开内容之一,在此制度实施后,对这块费用的收取就取得了较好的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公开的几点建议

此次调研,在通过了解我院执行公开工作的具体现状及参考了其他法院经验,掌握了情况,指出了不足。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执行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上台阶、上层次,针对此次调研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执行人员执行公开理论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由执行局牵头组织执行干警学习相关最新的执行公开理论及法规,对执行公开的方式、内容有一个系统的学习,笔者认为在做好案件办理的同时,定期组织局里学习会,对在当前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大背景下尤显很重要。

2、进一步提高执行公开情况监督管理。我们可以邀请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执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听取意见,以改进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加强执行公开制度的宣传,在执行局制作相应的公开宣传栏,对公众开放,让群众参与监督,使执行公开的初衷得以真正落实。比如在执行一些重大事项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现场执行监督;在一起执行异议听证过程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听证。

3、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执行公开制度。制度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好的制度在落实过程中要不断完善,以达到最大的效果。比如执行款物的收取中,应该规范款项的收

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篇:法院执行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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