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蜗牛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合集5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合集5篇]

第一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自从党的十二届*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企业改革随即迅速展开,并取得了一个个骄人的丰硕成果。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许多企业进行了改制重组。这一举措使企业插上了再次腾飞的翅膀。同时,也给这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庆祝建党八十八周年之际,笔者根据鄂国发 33 号文件要求,对一些改制重组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㈠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多数改制重组企业,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合理”的原则,同步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企业党的中心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做出决策,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证。对于重要工作,主管领导还亲自指挥和督办。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党委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就有方向、有力量、有保障。

㈡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力

针对经济转型期间呈现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许多企业坚持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他们对内横向发挥财务、审计、保卫(公安)等部门的作用,纵向发挥本系统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

功能;对外加强与上级纪委和地方司法机关的沟通,争取支持,确保了纪委、监察部门顺利查办案件。有的企业建立了联合办案工作网络。有的企业对单位纪检干部实行分片管理,统一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办案,解决了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

㈢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查处违纪案件,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各单位坚持把“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把查处的重点放在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案件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借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等和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㈣讲究政策和策略,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在工作中,各单位一是注重拓宽工作视野,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工作资源,通过内部经济审计、效能监察、干部考核、专项清理、党风廉政检查等途径,多层面多渠道发现线索,拓宽案源。有的企业建立了信访和案件线索管理网络,实现了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的电子化和科学化,提高了发现案件线索的时效性。有的公司抓住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二是精心谋划,选准突破口,因案施策。各单位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在掌握案件线索后,注重搞好案件初核工作,运用内部审计、干部考核等形式“隐蔽初核”,既争取了工作的主动,又不“打草惊蛇”,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三是运用证据“围城”,在取证中做到先内后外、先易后难,始终抓住抠死关键证据这个中心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用好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

济,区别对待,重在孤立打击极少数的腐败分子。

㈤重视治本功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许多单位十分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治本功能,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探索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新途径。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二是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三是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堵塞漏洞,强化管理。

㈥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多数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基本上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有的单位,纪委书记和监事会主席由一人担任,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如采取举办案件研讨会、请司法人员讲课等方式。三是注重改善工作条件,积极为办案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一些单位注意为查案工作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四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树立了纪检监察人员“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二、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个别单位工作不得力,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从调研情况看,有的新组建单位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有的存在着以效能监察工作取代纪检监察其他工作的问题,放松了查办案件等工作。有的把纪检监察部门列为一般部门,人员薪酬待遇与其他行政业务部门差距较大,挫伤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

㈡普遍存在查办案件取证难的问题。有的企业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移送到手中的举报不能及时批办,害怕影响单位荣誉,延误

了取证时机。有的知情者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作证,不配合办案。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一些专业技术问题,如查询帐目、票据及银行存款、财产保全等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㈢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偏少。有的新组建的单位在企业重组改制后,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有的将纪检监察工作并入党群工作部,出现了兼职化的倾向。有的虽然设立了纪委,但没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只有纪委书记一人唱独角戏,并且还兼管其他一些工作,影响了纪检监察功能的发挥。

㈣办案条件相对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一些违纪违法分子使用高科技手段作案,而纪检部门的办案条件却相对落后,基本上是凭“一张嘴、两条腿”办案,加之人员变动快,个别企业纪检队伍老化,有的甚至把纪检监察部门当成安置年老体弱人员的场所,造成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更多内容请访问好范文网:)作力度疲软。

三、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总的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认识方面的原因

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认识不到位,是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总害怕纪委查办案件影响企业的形象,担心会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害;担心会伤害班子成员的感情,影响团结。甚至担心查处案件会影响领导自身的政绩和个人的收入等等。因此,在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中,顾虑重重,优柔寡断,总害怕纪检监察部门捅出漏子。

二是企业员工及群众的认识发生错位,是造成取证难度增加的重要原因。有些职工群众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加上害怕遭受打击报复,因此宁肯得罪组织也不愿得罪个人,往往拒绝纪委调查,甚至出现不作证现象。特别是与违纪人沾

亲带故人员,往往同纪检监察人员形成思想对立,要么知情不讲,要么敷衍搪塞。这些情况的出现,往往影响纪检监察人员取证,贻误工作。

㈡法规方面的原因

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赋予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查办案件的权力不明确,使企业查办案件缺乏法律依据,办案手段不过硬。一是《公司法》、《企业法》对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的地位、权力等方面规定的比较具体,而对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发挥纪律监督作用和如何依法执纪,则规定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改制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如何设置、定编等问题也不明确。二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没有赋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调查权,使企业在案件调查中缺乏依据。三是企业非党人员及与企业违纪人同案的个体私营老板,办案人员无法对他们实行“双规”和使用有关规定,导致办案难度增加。四是以前出台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其中有一些内容与《劳动法》相冲突,企业对员工许多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找不到相应的依据,使工作陷入被动。

㈢机构队伍方面的原因

由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薄弱,是不能适应工作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另有个别企业既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也没专人;还有的企业虽然目前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但企业改制,股票一上市,将面临被撤销的可能。二是有些企业虽然纪检监察机构是健全的,但在人员配备上存在着人员偏少、年龄偏老、文化偏低的状况,缺少适应工作需要的懂管理、懂财会、懂法律的年青专业人才。三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待遇偏低。往往造成人员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关于加强改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㈠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是强化党委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议上级主管领导在有关会议上,强调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各级领导明确纪检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党反腐败和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纯洁党员队伍和员工队伍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本质要求。从而使各单位领导班子真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做到在抓好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同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环境。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建议通过研讨班、会议、党内生活等途径,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四项职能是党的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

㈡引导改制重组企业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目前个别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不够突出。为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注意引导这些单位确立工作重点。一是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这四大纪律的,都要坚决查处。二是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三是突出企业特点,严肃查处领导人员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查处借改组改制之机,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的案件和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等。

㈢推进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

目前,个别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为此,建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法用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教育。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和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二是案件调查要严格遵循纪律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如立案要报批,办齐相关手续;取证不得逼供,不准动用公安侦察手段;处理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宜。三是要坚持查审分离、先查后审的原则。审理部门要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强化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核,同时还要搞好案件的申诉复查和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四是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建议根据新形势下改制重组企业工作的特点,建立科学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查办案件评价标准,实行有效的制约监督。同时指导改制重组企业建立健全办案激励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㈤督促改制重组企业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新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上与时俱进、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有的单位纪检组织囿于自身的环境,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方面,既远远落后于又远远困难于地方各级纪委。为此,建议一方面重视搞好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加强对改制重组企业这方面的具体指导,以发挥他们在本单位工作中的枢纽作用。一是处理好自身与党委的关系,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建立规范有序的组织协调运作模式。保证具体任务落实到位,避免推诿扯皮和重复劳动。三是突出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保证各部门紧密配合,优势互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总之,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真正把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上下联手、左右协调、内外畅通的工作平台。

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

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

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充当好“良医”的角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一、措施及成效

(一)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减少决策失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高度重视社会投诉,完善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会制度,任前廉政谈话、戒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情报告制度,推行勤廉双述、质询询问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从根本上减少领导决策失误。

(二)健全严格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在“落实”二上下大力气。

1、在干部使用管理方面,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普遍实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对县委、县政府任命的干部由纪委进行严格的廉政鉴定,有效遏制了跑官、要官

行为的发生。

2、在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完善了“票款分离”制度。完成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升级切换工作,所有财政监制票据全部纳入征管系统管理,票据的领购销全部通过网上进行,管理更加规范和严格。今年 1-6 月份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实现收入 20249 笔,收入 3**.*万元,票款分离执行率达到了**%。在票据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限量领购,验旧领新”的票据管理原则。

3、加大对政府集中采购管理的力度。通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实行“管采分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了通过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货物的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真正达到节约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4、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承诺制度。全县乡镇政府、县直政府部门单位全部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全面推行“五项制度”、“阳光政务”等工程,努力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新形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5、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和领导干部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县纪委组织县财政局、建设局等单位对全县近年来所有新建的机关办公楼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并如实向市申报;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登记,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舆论宣传,建立良好反腐氛围。

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影响的宣教活动。运用座谈会、文艺演出、撰写廉政文章、张贴廉政格言、看廉政影片等群众喜闻乐

见的形式,加强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舆论宣传。并举办了廉政电影放映周、反腐倡廉宣传板报“一条街”等活动,建立了廉正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通过一系列的宣教活动,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大众文化中。

二、存在的问题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历史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对当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如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还不太健全;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还需加强自身思想道德防线。

三、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防范治理(预防惩治)腐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

(二)开展思想反腐和文化反腐,真正形成人人反腐的社会局面。创新教育理念,把宣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建工作中,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采取学、树、讲、看、谈的方法积极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活动。另外,应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宣传了廉政文化,从而在全县形成倡导、宣传、推进廉政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廉政文化建设走在各项工作的前列。

(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抵抗力和防御能力。大力倡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让领导干部成为预防腐败的榜样,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紧紧抓住“权力是关键,利益是核心,道德是基础,群众是根本”,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第二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调 研 报 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白银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为推动白银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扎实推进“三转”工作的成效

(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全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通过媒体渠道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所属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59个,保留14个。整合优化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室、执法监察室和预防腐败室,新成立第二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机构设臵、人员配臵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决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

—1— 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规定,只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六项职责,强化一线监督。三是突出作风建设。以效能风暴行动为重要载体,以暗访为主要形式,加强效能督查并增加曝光力度,深化作风建设。今年以来,集中开展了4轮效能督查,对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区上“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56.8万元,同比下降15.22%,车辆运行费175.98万元, 同比下降1.3%。抓住春节、五

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年货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全区3150名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四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信访受理渠道。坚持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纪委,规范管理信访举报件,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回复和反馈,对在查案件,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接受信访举报70件次,其中来信来访22件次,上级交办38件次,重信重访15件次,署名举报38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9件。立案11件11人,其中结案8件8人,对1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6人给予行政警告 —2— 处分。同时,对3名涉刑人员及时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二)转变工作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督重点。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问题;乡镇街道层面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村级层面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村级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分片联系监管。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属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委员看,对所联系的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三)狠抓学习实践,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带头加强学习。聚焦“四风”问题,切实改进作风,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检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实践历练,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深化了感悟和体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14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区直各

—3— 部门,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共7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各村书记、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纪检专干进行培训,并发放了《应知应会手册》。二是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落实省纪委提出的“留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条、区委十七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凤”问题,自觉做到了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二、当前推进“三转”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 —4— 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

—5— 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 经济、法律 —6— 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想转。少数纪检干部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干部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别纪检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地方和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

二是能力素质不全面,不会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对“三转”意义认识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实质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诶和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具体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

—7— 三是沟通对接不主动,不愿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重要性认识不足,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 监察机关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厚,不去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三转的外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宣传强势,以至群众对“三转”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三、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情况

白银区辖10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纪委10个,区直部门纪检组31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4人,科级34人。2012年底,区委积极探索,成立区纪委乡镇纪工委,配有专职书记1名,联络员1名,委员5名。目前,还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后勤保障都在驻在部门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 —8— 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尽理想。

四、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进一步履好职尽好责的意见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来,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

二要明确职能,突出主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明确职能,强化现代化治理意识,改变原来“既作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职责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找准履职站位,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从真正解决问题的角度定任务、用方法、添措施、强机制,克服“包打天下、越位错位”现象,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9— 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更加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防止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回归纪检监察本职。

三要准确定位,监督有力。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该是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应该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要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要精通相关业务知识,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要追求高尚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身体力行道德原则和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带头抓落实,带头克难攻坚,敢抓敢管,立说立行,奋勇争先,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有案必查、问责必严、违纪必究。要拥有一颗平常心,淡泊明志,无私节欲。坚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 —10— 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徇私情,秉公执纪。只有一身正气,说话才有底气,群众才能服气。

—11—

第三篇: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以来,我办坚持业务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有效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了良好的党风政风。

一、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扶贫办党组历来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整体上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抓好《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从严要求,明确目标,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目标层层有落实,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障作用。按照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产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各类扶贫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里进行公示。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扶贫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

(三)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在选拔任用干部和用人问题上,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协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查和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评价,使一些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年轻干部走上工作岗位。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落实,认真贯彻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推进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

(五)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继续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的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党风廉政教育,2 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渗透到施政活动中,贯穿党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方方面面。

(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按照县纪委的部署,对每年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私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规模以及违反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违规问题。同时,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决不能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二、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这些年来,我办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方面,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严格有效的制度约束,科学全面的检查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实事求是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就当前的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同志对目前党风现状缺乏科学的分析和科学的态度,仍用封闭陈旧的观点分析党风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往往得出一些不正确的结论和看法。这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势必造成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的无所作为或急于求成,因而客观上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难度。

(二)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同志认为,扶贫部门的确不是权力部门,但也决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真空地带。扶贫部门如果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会给扶贫队伍造成巨大危害,而且还将对整个政府工作造成直接的损失。如果我们看不到扶贫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严重性,就做不好扶贫部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对反腐败工作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要通过加强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各级扶贫部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地反对弄虚作假,以铲除滞留、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还扶贫工作一方严肃科学的净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促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不断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端正。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我们墨守成规,没有全新的思维,没有创新的举措,那么我们的工作将难以取得成绩。实事求是讲,绝大多数同志对此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但是少数同志还存在思想上的疑虑和偏见,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工作难到位。

三、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改革和发展中,积极构建有惩治和预防腐 4 败体系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完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要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做好以“清正廉洁,永葆先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推进扶贫工作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要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要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信访处理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既要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关心和保护干部;要认真坚持信访排查制度,在排查的基础上,做好专项清理与专项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扶贫系统内部的违法案件,尤其是人财物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对办案规律的研究,综合运用纪律、法律和组织的措施,充分提高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继续深入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 5 施意见,推动机关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继续深化财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理顺关系,提升招标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客观真实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项目,严格执行扶贫开发项目规章制度,提高扶贫数据的社会公信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必要的工作条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协助作用,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确保全县扶贫建设工作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五)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解决好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与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实现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的全面转变;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6 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按照“四个对”的要求,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形势,扶贫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勇于挑重担,在总体上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要做改革发展的坚强后盾。随着扶贫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必然会带来利益的调整和更加严格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引起矛盾、引发牢骚,更有可能导致打击、讽刺、挖苦改革者的事情发生。面对这种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保护改革。纪检干部必须围绕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通过学法懂法、科学执法,确保包括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维护扶贫干部履行职责,支持扶贫干部行使职权,维护扶贫干部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充分行使职权,积极改革创新的干部遭受刁难、讽刺、打击、报复的,纪检干部必须义不容辞地伸张正义,扶正压邪,使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要突出抓好严肃党纪这个中心环节,高度重视查处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松劲和畏难情绪,克服老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在纪检监察方面,要从过去坐堂办案向主动出击转变,深入细致清查违纪案件线索;要从过去一般性的督促向具体查办转变,确保查办案工作落到实处;要克服扶贫部门“清水衙门”、无案可查的思想,树立敢管敢抓、不怕得罪人、不怕穿小鞋、不怕 7 打击报复的意志;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实。

(三)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每一个具体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扶贫项目开发的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地把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对待。其中,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出好主意;要特别注意围绕已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党组抓好相应的检查处理工作;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特别注意围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好党章的贯彻落实工作。

(四)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做合格的纪检干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用改革统揽全局,既要尽力当好保卫党的肌体的健康护士,又要积极当好扶贫开发的有力斗士。在思维方式上,要注意改变封闭陈旧的观念,建立改革创新理念。要学会在改革和发展中,用改革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既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把简单问题绝对化。在工作方式上,既要克服党政不分,包揽过多的现象,集中力量管好党纪政纪,又要与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协同作战,以确保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顺利进行。在业务水平提高上,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条 8 规,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反腐败斗争更趋于复杂化,县乡基层纪检工作将会碰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期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我们怎样才能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以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呢?

一、党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纪委书记兼职过多,难于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中央总体部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县乡纪委书记均明确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本来中央作出这一决策的本意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增强反腐败工作力度。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县乡纪委书记的职能设置、运作办法和工作制度不尽完善,其职能的发挥和正常运作都没有像原只设专职纪委书记那样有效地体现出来,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阻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据调查,现行县乡纪委书记,有90%以上是原已任党委副书记之后再任同级纪委书记,不仅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是外行,而且由于大都兼职分管三四个以上职务,精力上对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过问式居多,主要工作还是推在纪委副书记身上来完成。而相对于县级纪委机构中受纪委书记委派主管全面工作的纪委副书记来说,由于受职务级别、权力、声誉、领导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其号召力肯定比不上原只设专职纪委书记强,让其协调做好全委局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就出现了一定的折扣,不像专职纪委书记那样能一杆子管到底,其工作效率和结果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在基层乡镇上,由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多,有些乡镇纪委书记都被安排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很难有时间专心来抓本职工作,变成“耕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而相对于乡镇纪委副书记来说,虽也算得上一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却在纪委书记面前,只是个“副职”职位,在工作上和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在许多本可由纪委副书记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如乡镇查办案件、报刊发行等都依赖着正职纪委书记下指示,甚至亲自出马才开始运作,真人有点像“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情形。严重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但据调查,我县有二个乡镇的纪委书记是由原在职纪检委员提拔上来任党委副书记,同时兼纪委书记的,其工作开展就特别出色。

2、乡镇纪委无法行使办案职权。目前,由于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受同级党委领导,不是 垂直领导,许多事情都是县乡党委政府“一哥”说了算,“一哥”不定下来的案谁也办不了。特别在基层乡镇这种现象更普遍,乡镇党委政府就是绝对权威。从这一角度来说,乡镇纪委只算是执行当地“一把手”命令的一个工具而已,严重地束缚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其根源在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首先错误地认为:经济要上,廉政要上,大廉政了如何找人办事,不送点礼怎么解决 资金为源?我们送几万元得到的回报是十几万元,也是合算的,太廉政则一分钱也得不了。其次怕影响政绩,如果纪委查出本辖区违纪问题,上级机关会指责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管理不善,从而影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政绩和提拔重用。再次是怕影响乡镇全体干部职工的年终奖励,如果本乡镇被查出有违纪案件,上级机关在评定乡镇工作业绩等级的时候,要把被查出有违纪案件的乡镇降一个等级,这样全体乡镇干部的奖金不会比没有被查出有违纪案件的乡镇奖金少。

3、乡镇纪委的人、财、物均属当地党委领导,应有的活动经费无法保障。目前,一些乡镇专职的纪检人员只有纪委书记一人,其他纪委委员都是乡镇政府的兼职干部。乡镇纪委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和办案经费,也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样,给乡镇办案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有些乡镇纪委书记几年来的差旅费、培训资料费都仍掐在手里,无法报销。所以,每逢市县举办纪检业务知识培训班之时,就是他们自掏腰包之日。本来博白工资就无法足额发放,如果这样一年搞三几次培训活动的话,他们肯定必须倒贴近一半工资进去替国家“打工”了。

4、乡镇纪委是当地人,造成办案难。本地干部亲朋好友等熟人多,办案上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表现为有“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给乡镇干部党纪政纪处分会遭到打击报复;二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就是捅领导的马蜂窝,影响领导的政绩;三怕影响党委中心工作,乡镇纪委除搞好本职工作外还有中心工作,如果查案时间太多必然影响其他工作的完成,如果党委中心工作完成不了,要影响年终考核。

5、乡镇纪委干部文化素质普遍低,真正科班出身的人太少,大多是“半路出家”,且都是干了三五年刚开始熟悉纪检业务后又开始换岗了,造成乡镇纪委领导干部知识面经常处于“青黄不接”状态。有些乡镇纪委对一些违法违纪案件该查不查,要查不知从何着手,特别是对一些非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缺乏必要的处理意见,成了办案难、定性难、处理更难的问题。

6、县乡纪检人员同工不同酬,纪检干部心理难于平衡。按规定,我县纪委和乡镇纪委干部目前已享受有50元/月特岗津贴,唯独县直纪检组织有这一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7、现行纪委领导体制制约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实施监督。现行的纪委领导体制是党的十二大在总结我党纪委领导体制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确定的,地方各级纪委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在具体实践中,采取的是双重领导,以当地党委领导为主,纪检机关的人事任免权、人事调动权、人员编制权等主要在同级党委,纪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都在当地财政。对纪委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纪委的领导,进而强化纪委执行监督职能。但从现实来看,这种体制与纪委所承担的重要职责任务相比,所赋予纪委的权威,在实际工作中主观与客观有相当程度的差距。现行纪委领导体制很容易使纪委在新形势下的执纪和监督中产生宽软和弱化现象。①监督主体从属于监督客体,弱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作为监督主体的纪检机关从属于监督客体的同级党政、机关显然有悖于权力制约的基本规则。这种体制在工作中存在两种弊端:一是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试问谁还敢监督控制自己前途命运的当权者?基础不实,腰杆不硬,也无法硬,又怎能去监督比自己硬得多的当权者?近年来大量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违纪事实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腐败分子胡长清对此深有感触:“监督对我来说是牛栏关猫,来去自由。”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也谈到,“官当到我们这一级就没有人敢监督了”。二是对下级的监督也受到人为影响,难以到位。按规定,在县一级乡科级干部属纪委的监督对象,但现在大部分地方都有程序方面的规定,凡对县委管理的干部进行初核、立案、处分都必须事先请示,征得县委同意,这就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县委虽同意,但因程序繁琐,贻误时机,从而对案件的查处达不到预期目的;二是如果县委特别是个别认识不到位的领导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不同意纪委意见,就会使违纪者得不到应有的追究和及时的教育,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监督“空白区”的存在,往往使一些思想不纯、党性不强、私欲膨胀的党政领导为所欲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产生腐败。

②纪检机关出于自身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合集5篇]

第一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自从党的十二届*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
点击下载
分享: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