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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第一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反腐败斗争更趋于复杂化,县乡基层纪检工作将会碰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期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我们怎样才能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以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呢?

一、党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纪委书记兼职过多,难于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中央总体部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县乡纪委书记均明确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本来中央作出这一决策的本意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增强反腐败工作力度。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县乡纪委书记的职能设置、运作办法和工作制度不尽完善,其职能的发挥和正常运作都没有像原只设专职纪委书记那样有效地体现出来,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阻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据调查,现行县乡纪委书记,有90%以上是原已任党委副书记之后再任同级纪委书记,不仅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是外行,而且由于大都兼职分管三四个以上职务,精力上对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过问式居多,主要工作还是推在纪委副书记身上来完成。而相对于县级纪委机构中受纪委书记委派主管全面工作的纪委副书记来说,由于受职务级别、权力、声誉、领导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其号召力肯定比不上原只设专职纪委书记强,让其协调做好全委局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就出现了一定的折扣,不像专职纪委书记那样能一杆子管到底,其工作效率和结果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在基层乡镇上,由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多,有些乡镇纪委书记都被安排分管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很难有时间专心来抓本职工作,变成“耕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而相对于乡镇纪委副书记来说,虽也算得上一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却在纪委书记面前,只是个“副职”职位,在工作上和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依赖性,在许多本可由纪委副书记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如乡镇查办案件、报刊发行等都依赖着正职纪委书记下指示,甚至亲自出马才开始运作,真人有点像“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情形。严重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但据调查,我县有二个乡镇的纪委书记是由原在职纪检委员提拔上来任党委副书记,同时兼纪委书记的,其工作开展就特别出色。

2、乡镇纪委无法行使办案职权。目前,由于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受同级党委领导,不是 垂直领导,许多事情都是县乡党委政府“一哥”说了算,“一哥”不定下来的案谁也办不了。特别在基层乡镇这种现象更普遍,乡镇党委政府就是绝对权威。从这一角度来说,乡镇纪委只算是执行当地“一把手”命令的一个工具而已,严重地束缚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其根源在于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首先错误地认为:经济要上,廉政要上,大廉政了如何找人办事,不送点礼怎么解决 资金为源?我们送几万元得到的回报是十几万元,也是合算的,太廉政则一分钱也得不了。其次怕影响政绩,如果纪委查出本辖区违纪问题,上级机关会指责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管理不善,从而影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政绩和提拔重用。再次是怕影响乡镇全体干部职工的年终奖励,如果本乡镇被查出有违纪案件,上级机关在评定乡镇工作业绩等级的时候,要把被查出有违纪案件的乡镇降一个等级,这样全体乡镇干部的奖金不会比没有被查出有违纪案件的乡镇奖金少。

3、乡镇纪委的人、财、物均属当地党委领导,应有的活动经费无法保障。目前,一些乡镇专职的纪检人员只有纪委书记一人,其他纪委委员都是乡镇政府的兼职干部。乡镇纪委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和办案经费,也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样,给乡镇办案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有些乡镇纪委书记几年来的差旅费、培训资料费都仍掐在手里,无法报销。所以,每逢市县举办纪检业务知识培训班之时,就是他们自掏腰包之日。本来博白工资就无法足额发放,如果这样一年搞三几次培训活动的话,他们肯定必须倒贴近一半工资进去替国家“打工”了。

4、乡镇纪委是当地人,造成办案难。本地干部亲朋好友等熟人多,办案上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表现为有“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给乡镇干部党纪政纪处分会遭到打击报复;二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就是捅领导的马蜂窝,影响领导的政绩;三怕影响党委中心工作,乡镇纪委除搞好本职工作外还有中心工作,如果查案时间太多必然影响其他工作的完成,如果党委中心工作完成不了,要影响年终考核。

5、乡镇纪委干部文化素质普遍低,真正科班出身的人太少,大多是“半路出家”,且都是干了三五年刚开始熟悉纪检业务后又开始换岗了,造成乡镇纪委领导干部知识面经常处于“青黄不接”状态。有些乡镇纪委对一些违法违纪案件该查不查,要查不知从何着手,特别是对一些非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缺乏必要的处理意见,成了办案难、定性难、处理更难的问题。

6、县乡纪检人员同工不同酬,纪检干部心理难于平衡。按规定,我县纪委和乡镇纪委干部目前已享受有50元/月特岗津贴,唯独县直纪检组织有这一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7、现行纪委领导体制制约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实施监督。现行的纪委领导体制是党的十二大在总结我党纪委领导体制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确定的,地方各级纪委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在具体实践中,采取的是双重领导,以当地党委领导为主,纪检机关的人事任免权、人事调动权、人员编制权等主要在同级党委,纪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都在当地财政。对纪委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纪委的领导,进而强化纪委执行监督职能。但从现实来看,这种体制与纪委所承担的重要职责任务相比,所赋予纪委的权威,在实际工作中主观与客观有相当程度的差距。现行纪委领导体制很容易使纪委在新形势下的执纪和监督中产生宽软和弱化现象。①监督主体从属于监督客体,弱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作为监督主体的纪检机关从属于监督客体的同级党政、机关显然有悖于权力制约的基本规则。这种体制在工作中存在两种弊端:一是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试问谁还敢监督控制自己前途命运的当权者?基础不实,腰杆不硬,也无法硬,又怎能去监督比自己硬得多的当权者?近年来大量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违纪事实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腐败分子胡长清对此深有感触:“监督对我来说是牛栏关猫,来去自由。”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也谈到,“官当到我们这一级就没有人敢监督了”。二是对下级的监督也受到人为影响,难以到位。按规定,在县一级乡科级干部属纪委的监督对象,但现在大部分地方都有程序方面的规定,凡对县委管理的干部进行初核、立案、处分都必须事先请示,征得县委同意,这就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县委虽同意,但因程序繁琐,贻误时机,从而对案件的查处达不到预期目的;二是如果县委特别是个别认识不到位的领导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不同意纪委意见,就会使违纪者得不到应有的追究和及时的教育,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监督“空白区”的存在,往往使一些思想不纯、党性不强、私欲膨胀的党政领导为所欲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产生腐败。

②纪检机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大胆监督。纪委书记作为同级党委的一名常委,必须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步调下工作,如果纪委书记不考虑这一环境,做好与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工作,而是严格履行职责,按程序办事,则有可能成为孤家寡人,给整个纪委工作的开展带来更大的不利的影响。监督主体从属于监督客体,必须导致监督弱化;监督的弱化,不可避免地带来执纪过程中的“宽软”现象。这种弱化、“宽软”,就造成 现实工作中腐败分子的“前赴后继”现象及查办案件的恶性循环。

8、值得注意的动态苗头。我国加入WTO后,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对外交往不断扩大,信息传输渠道逐渐增多,国内外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会对我们纪检监察队伍产生不良影响。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最主要的是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等方面的价值的影响,会使我们的一些干部的思想信念发生动摇。再比如,西方人生观的影响,也会使我们的一些干部追求享乐,消极堕落。二是拜金主义的影响。它会使我们的一些干部产生一切向钱看的邪念,不择手段地追求金钱。三是庸俗人情关系的影响。社会上有的人事事讲关系、处处讲人情。庸俗的人情关系会使我们的一些干部放弃党的原则,在执纪中间讲人情、讲关系,不能做到公正执纪。四是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甚至 等消极腐败行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的干部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日益深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影响和威望逐渐提高。一些腐败分子采取各种手段向纪检监察干部进攻,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越来越尖锐。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纪检监察机关由于有执纪执法权,别人出了问题我们可以查处,而我们自己出了问题别人可能“敢怒不敢言”,甚至对执纪执法的公正性产生置疑。

二、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1、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肩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重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一是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断地给自己“加油”、“充电”。加强学习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是至关重要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文化素质。文化知识的继续教育往往被忽视,理论水平的功底不足会造成对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得不够全面透彻。纪检监察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中,往往静不下心来学习一些新的业务知识。面对新形势下各种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没有优良的政治、文化素质,就适应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因此,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任务是学习。

注重学习必须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同志说过:“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往往有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自我感觉良好,有,有文化,有工作,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工作辛苦,事务繁杂,哪能有时间来学习?满足于现状。纪检监察干部,来自于“五湖四海”,是没有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正规军,都是靠实践经验投石问路。因此,加强学习,显得特别重要,要不断地给自己“加油”、“充电”。一方面除了有机会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学习外,主要方面还是靠自己自觉地学习,注重学习和善于学习。除熟悉本职工作所需的纪检监察工作常识外,还必须从繁忙的事务中挤出时间来学习法律、金融、财经和现代科学知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陪会和应酬,潜下心来,多看点书,多学点知识,“学然后知不足”。

二是正确处理好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做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要耐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要甘于奉献,淡泊名利与金钱。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同各种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斗争之时,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少数人袭击的重点和目标,如果稍微放松警惕,就很有可能让腐败分子得逞。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具备优良的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最大优势和威力。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把标准与要求提到更高一个档次,带头执行好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样才能有威信,才能管好其他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严格做到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在正确处理好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上,坚定不移地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是纪检监察干部重德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在注重德的同时,还必须注重才,使之有机统一,德才兼备。

三是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职责的关系,做公道正派的执纪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刻理解自己所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为人民应尽的义务,把手中的权力看成是为人民承担的责任,把行使权力当做为人民服务的一种方式。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地、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全心全意地当好人民的公仆。同时要严格按照事实求是的原则办事。把实事求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职业道德来约束自己,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党风党纪的现实。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反腐败斗争的重任,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一身正气,坚持真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歪风邪气的侵蚀。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把权力看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时时处处注意正确处理权力和职责的关系。既要秉公办事,防止滥用职权,保持清正廉洁,不谋私利,过好名利关、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人情关;又要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求实效。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要责任,严于律已。“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好模范作用,才能做公道正派的执纪人。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与运作。一是给乡镇纪委定位,提高对乡镇纪委的地位作用重要性的认识。长期以来,乡镇党委设纪检委员一职专司乡镇一级的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伴之而来,广大农村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一些农村党员干部中,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形象。根据新时期党建要求以及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进行纪律检查等日趋重要。面对生活、工作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党员和乡村基层干部,乡镇纪委作为党的执规机构,其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们要从社会的发展高度,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和“三个代表”的规定去明确办公室乡镇纪委的职责和任务,切实纠正过去那种认为乡镇纪委是附属摆设、可有可无、拉郎配等错误看法,提高对乡镇纪委地位、作用的认识,在人、财、物等多个方面给予倾斜,以保证其正常的运作,履行好党的忠诚卫士的职责。

二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确保乡镇纪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党章的规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的决定;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乡镇纪委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各项任务要求作为自己的工作任务做好。虽然乡镇纪委的人员配备、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等方面没有县级的纪律检查机关那么完备齐全,但是,内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是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健全信访、检查、审理、执法、宣教等各项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和纪检干部的言行,确保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办有这样,才能切实可行改变过去工作无序、见子打子、被动应付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是确保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和正常运作的关键环节。

根据党章规定,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市)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因此,除乡镇党委和县(市)纪委肩负起直接领导责任之外,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首先县(市)委给予高度重视,配齐乡镇纪委干部。其次成立办案领导小组。由于乡镇纪委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其人员配备相对不足,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办案是乡镇纪委的一项重要业务且有其严格的要求,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组长的3至5人的办案领导小组,既解决了办案过程中的人力物力问题,又解决了协调难的问题,确保了乡镇纪委办案的实质性工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既符合党内法规的要求,又能保证办案的质量,带动乡镇纪检监察各项业务的开展。此外,实行领导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市)委对乡镇党委的“双文明”考核要明确对乡镇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实行党委负责制,实行有案不办的追究制度。把乡镇纪委的主要工作目标作为乡镇党委党建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负直接责任。层层明确纪检干部的职责,量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同时,县(市)纪委实行常委以上领导分片包干,对乡镇划片负责、常委包乡镇联系,责任到人。最后明确县(市)纪委的业务指导责任,还要加强对具体业务的指导,明确各业务室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责任。并且以责任制形式给予细化和量化,作为考核业务室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主要的依据之一。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乡镇纪委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疑难问题减少或避免业务差错,保证各项业务的工作质量。

四是广开案源,会办案和能办案,在实干中提高乡镇纪委的自身影响和威信 要加大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力度,把乡镇纪委办案作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威信,发挥纪委综合职能的一项主要措施来抓好。首先签订责任目标。其次各乡镇要广开案源,拓宽渠道。还要突出重点,及时查办。对掌握的线索要及时进行初核调查,该立案查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同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和程序五个方面都必须达到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党章党规、法规法规为准绳办结每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引用法规正确,结论恰当。杜绝人情案、冤假错案的发生。乡镇纪委通过自办案件,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这样,在实干中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在广大群众和党员中树立起良好的威信。

五是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服务于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一大局。

(一)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是我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只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才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党员、干部所发生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两者是互补的,不会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而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能强调乡镇经济不发达,以经济建设为重而忽视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处理好纪委本身业务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命名达标、应付检查、现场示范等一个接一个,应接不暇,其他突击性中心任务也十分繁重。乡镇干部都是集中使用的多,乡镇纪委干部不能强调自身业务多、人手忙不过来而不参加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或强调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多而没有时间精力抓自身的业务。应该学会弹钢琴,有所侧重,既兼顾好本身的业务。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三)处理好纪委机关同乡镇党委、从大主席团、政府的关系。乡镇纪委是县(市)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下的工作机关,因此,要自觉地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接受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和配合好政府的各项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谋和助手。

三、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强调“四抓”

党的十六大充分肯定了这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十六大精神,一定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精神,注意“四抓”,以增强工作实效,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抓龙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显威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龙头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可以统揽全局,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当前,关键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必须解决好“一把手”要抓和要抓“一把手”的问题,使“一把手”既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责任制,又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各自责任,并抓好下级“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能,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落实责任制 情况,作出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对党委、政府有关实行责任制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保证责任制落实。

二抓根本,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深入反腐败,必须标本兼治,既要下决心解决暴露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惩治力度,坚持治标;又要特别重视治本清源,解决好堵疏、破与立、纠与建、治与防的问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从政道德教育,固本强基,筑严思想道德防线,创造使人“不想腐败”的环境;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建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三抓重点,在营造发展环境中求作为。要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通过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党员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委、政府政令畅通,重大部署、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落实。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要强化效能监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环境;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把政府机关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投资者满意的“满意机关”。

四抓协调,在履行工作职能中定坐标。要正确处理纪委组织协调与党委统一领导的关系。坚决服从党委统一领导,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唱好主角;属于党委、政府负责的事,当好参谋助手。同时,正确处理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履行职责的关系。通过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作用,做到不包揽、和撒手,参与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从而体现较高层次上的领导水平,促进各部门形成合力,使反腐倡廉工作收到更大的成效。

第二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2篇)

【篇一】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乡镇纪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有差距。

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

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篇二】

乡镇纪检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上还不尽如人意。甘谷驿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一些情况,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面对的情况极为繁杂,但在镇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我镇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1、办公条件差。乡镇纪检监察的没有独立的信访室,基本上都是干部的休息室及办公室,而且还是两人公用一个办公室,难免影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2、没有专职人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上兼职较多。就我镇而言,镇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管理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工作繁忙,难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度。

3、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工作人员刚熟悉纪检工作,就因为调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导致新配备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我镇纪检工作人员,今年专职委员就换了3个。

4、软面薄情现象严重。乡镇纪委干部当地亲朋好友熟人多,办案上怕伤感情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怕遭报复畏畏缩缩,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

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1、改善办公条件。镇党委应该为镇纪委配备单独的信访室,购置新电脑、相机、录音笔等办公用品,切实改善纪委办公条件,大力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办案。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纪委专职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工作,彻底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同时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3、配优专职队伍。综合考评干部素质,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配备到乡镇纪委并确保专人专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并且要把专职干部留得住,制定相关政策,限制干部随意抽调或调动,从而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4、加强思想教育。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坚持党性,提高自身预防腐败能力和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谋私利,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树立良好的纪检队伍形象。

【篇三】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要求,就我县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城步县纪委、监察局共有工作人员34人,其中纪检监察干部29人,司机、打字等工勤人员3人。纪委常委8人(有一名副书记调出当局长),借调人员3人。共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81个,其中:乡镇纪委***个,县直机关纪委7个,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60个,共有纪检监察干部***人。35岁以下人员35人,35-45岁人员***人,46-55岁人员41人,55岁以上人员4人。学历结构为中专以下1人,大专文化75人,大学文化***人,研究生以上4人。调研结果表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偏高,学历主要是大专为主,专业人员较少,专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财务专业人员欠缺。

二、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县纪委、监察局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干部准入关。制订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干部监督监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退会员卡、明查暗访等专项活动,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干部管理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年终对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4、提升能力抓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学习教育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在强化教育氛围、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坚持每月学习一次,组织纪检干部系统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章和论述。从书记、副书记轮流带班领学,切实做到每组织一次学习,都明确一个主题,联系一次实际,在思想作风上受到一次启迪。

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质量。按照学习计划,主要领导上台讲廉政课,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围绕一个专题重点学习辅导,理论与实践结合,讲体会、谈经验。

三是狠抓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队伍建设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对新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讨论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三、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1、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2、干部专职不专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基层单位,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还有相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专心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难以承担起纪检办案的重任。

3、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人、财、物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不同程度地削弱了纪检监察的职能,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4、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且现有的培训模式没有采取全国一盘棋,一般都是收费和高收费方式,加重了基层纪检监察负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靖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

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

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随意性较大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进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腐败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

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外部干扰极大。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纪捡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免费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基层单位、街道办、社区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监察人员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在选择纪委委员时,要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并对财务、审计、工程等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尽可能的落实纪检监察专干和兼职监察室主任的纪检津贴,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快干部交流。要严格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标准,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把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纪检监察干部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工作时间长,做出一定成绩的干部应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委以重任,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

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严防

“灯下黑”,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

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在上级纪

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

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

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根据市纪

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要求,就我县当前纪

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

城步县纪委、监察局共有工作人员34

人,其中纪检监

察干部

人,司机、打字等工勤人员3人。纪委常委

(有一名副书记调出当局长),借调人员3人。共有基层纪检

监察机构

个,其中:乡镇纪委

13个,县直机关纪委

个,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

个,共有纪检监察干部

123人。35

岁以下人员35

人,35-45

岁人员

43人,46-55

岁人

人,55

岁以上人员

人。学历结构为中专以下

人,大专文化

人,大学文化

43人,研究生以上

人。调研结

果表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干

部年龄结构偏高,学历主要是

大专为主,专业人员较少,专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财务专业人员欠缺。

二、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

情况新问题,我县纪委、监察局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

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

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干部准入关。制订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

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

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

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

“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

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

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

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

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

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

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干部监督监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

察系统开展清退会员卡、明查暗访等专项活动,着力纠正享

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

先做到”,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

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

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

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

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

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

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干部管理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财

务管理制度》等

多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

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年终对全县基

层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4、提升能力抓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

抓好学习教育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在强化教育氛围、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上狠

下功夫。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坚持每月学习一次,组织纪检干部系统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斗争的重要文章和论述。从书记、副书记轮流带班领学,切实做到每组织一次学习,都明确一个主题,联系一次实际,在思想作风上受到一次启迪。

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努力

提高工作能力和质量。按照学习计划,主要领导上台讲廉政

课,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围绕一个专题重点学习辅导,理论

与实践结合,讲体会、谈经验。

三是狠抓学习先进典型,激

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队伍建设中,我们深刻认识

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人、感染

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对

新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

认真讨论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三、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1、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

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

务繁重,纪检监察

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

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

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2、干部专职不专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人

员配备缺乏,在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基层单位,虽然选配了

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还有相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不能专心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

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

难以承担起纪检办案的重任。

3、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

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

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人、财、物以及各

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

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

且不同程度地削弱了纪检监察的职能,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

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

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

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4、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项纪律性、独立

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

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

进,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

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

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

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

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且现有的培训模式没有采取全国

一盘棋,一般都是收费和高收费方式,加重了基层纪检监察

负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

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

查过程中,1

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

名被调查人员

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靖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

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

查审不分的状况;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

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

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

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

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

查人或其家属;

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

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

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

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

对一些违反相同错

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随意

性较大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

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

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办案意

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

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进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

腐败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

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

行为;

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

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

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

生;

三是外部干扰极大。

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

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

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

作积极性;

四是经费难以保障。

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

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

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

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

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

查处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纪捡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素质。

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采

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免费到上级机

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

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

作的能力。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

对乡镇、基层单位、街道办、社区

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监察人员的工作重心和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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