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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第一篇: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2010级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适用于划分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学制:三年

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2个学分,并满足专业培养方向的特殊要求,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限制性选修课(含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必选课程)、专业方向的高级课程、专业实习(3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 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1.政治 30810310

48学时

3学分 2.英语 30810010

64学时

4学分 3.法理学 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2学分 10.经济法总论 02910113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 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12.国际私法 02980031

48学时

3学分

二、各专业方向必选课程和专业高级课程

各专业培养方向指定的必选课程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硕士的限选课,二是为法学硕士开设的课程,其课程性质为限选课;专业高级课程是各研究中心专门为本专业方向的同学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小班授课,其他同学不可以选,但有些专业方向的高级课程是和该专业的法学硕士共同开设的。各专业培养方向的具体教学计划如下:

(一)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6)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9学分):

1.知识产权法

48课时

3学分

2.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3.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 3学分

4、专利法(合上02916030)

48课时

3学分

5、商标法(合上02916020)

48课时

3学分

6、著作权法(合上02911023)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8学分):

1.竞争法专题(合上02911050)

32课时

2学分 2.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合上 02916280)

48课时

3学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合上02911001)

48课时

3学分

(二)房地产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0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商事法律制度

48课时

3学分

3.金融法与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10学分):

1.不动产权利法律制度(02916320)

48课时

3学分

2.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02916340)

48课时

3学分

3.房地产融资法律制度(02916350)

48课时

3学分

4.物业管理

(02916330)

16课时

1学分

(三)财税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3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财税法学

48课时

3学分

3.企业法与公司法

48课时

3学分

4.金融法与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7学分)

1.税法专题(与法学合02917730)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税收法专题(与法学合02916950)

32课时

2学分 3.财税法成案研究(与法学合02917720)

32课时

2学分

(四)国际商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专业必选课程(共计5学分)

1.国际经济法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商事仲裁(与法学合02916470)

32课时

2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9学分)

1.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与实务(02916390)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投资和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02916410)48课时

3学分 3.国际商事融资与税收(02916420)

48课时

3学分

(五)金融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专业必选课程(共计 13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金融法与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3.商事法律制度

48课时

3学分 4.企业法与公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9学分)

1.公司财务与法律

(02916430)

48课时

3学分

2.金融实务与法律

(02912750)

64课时

4学分

3.金融犯罪

(02912760)

32课时

2学分

(六)诉讼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0学分):

1.刑法分论

48课时

3学分

2.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3.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13学分):

1.证据法学(合上02910170)

48课时

3学分

2.司法制度研究(合上02901050)

48课时

3学分

3.仲裁法学(合上02916492)

48课时

3学分

4.国家司法考试(02916310)

64课时

4学分

(七)宪法行政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无学分要求)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8学分):

1.宪法案例研究(02916610)

32课时

2学分 2.行政法案例研究(02916600)

32课时

2学分 3.行政程序法专题研究(02910001)

32课时

2学分 4.港澳基本法案例研究(02916612)

32课时

2学分

(与法学硕士的“港澳基本法”02910142合上)

(八)卫生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3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刑法分论

48课时

3学分

3.知识产权法

48课时

3学分

4.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9学分):

1. 卫生法学

(02916632)

48课时

3学分 2.侵权法学

(02916642)

48课时

3学分 3.社会保障法(02916652)

48课时

3学分

与法学硕士合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2916140

(九)刑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6学分):

1.刑法分论

48课时

3学分

2.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9学分)

1. 犯罪学

(与法学合02911740)

48课时

3学分 2. 刑事执行法(与法学合02911760)

32课时

2学分 3. 金融犯罪专题(与金融法方向合)

32课时

2学分 4. 判例刑法研究(与法学合02911140)

32课时

2学

(十)商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3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财税法学

48课时

3学分

3.金融法与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4.企业法与公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10学分)

1. 商法总论(02910254)

32课时

2学分 2.保险法(02980011)

32课时

2学分 3.票据法(02910134)

32课时

2学分 4.信托法(02911031)

32课时

2学分 5.破产法(02911032)

32课时

2学分

(十一)市场竞争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3学分):

1.企业法与公司法

48课时

3学分 2.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3.知识产权法

48课时

3学分 4.商事法律制度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8学分)

1.竞争法专题(合上02911050)

36学时

2学分――合上 2.反垄断法(合上02910300)

48学时

3学分――合上

3.市场监管法律实务(新开)

48课时

3学分

春季

(十二)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要求修满9学分):

1.立法学研究(合上02901040)48学时 3学分 2.物权法专题研究(合上02916903)48学时 3学分 3.犯罪学(合上02911740)48学时 3学分

4.核技术应用导论00418730

48学时

4学分――物理学院课程,限能源法方向 5.保健物理学00418720

36学时

3学分――物理学院课程,限能源法方向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9学分)

1.环境法(合上02912680)48学时 3学分 2.国际环境法(合上02916850)36学时 2学分 3.环境与资源法各论(合上02910053)36学时 2学分 4.能源法专题研究(合上02910520)36学时 2学分

(十三)法律与公共政策培养方向(总学分要求62)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0学分):

1.北大评案 法律思维(合上02911490)54课时 3学分

2.司法制度研究(合上02901050)

54课时

3学分

3.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合上02910081)

36课时

2学分 4.公法与政治理论(合上02910132)

36课时

2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13学分)

1.法律社会学(合上02910102)

72课时

4学分 2.法律经济学(合上 02911660)

54课时

3学分 3.法律与公共政策(新开课)

54课时

3学分 4.外国法制史(合上02910061)

54课时

3学分

三、限制性选修课程(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按各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要求选课)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 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 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 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6.企业法与公司法 02912670

48课时

3学分 7.金融法与证券法 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 8.财税法学 02916370

48课时

3学分 9.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1)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02911460

32课时

2学分(2)司法实务与前沿02911471

32课时

2学分

(3)合同法实务 02911480

36课时

2学分(4)北大评案 法律思维 02911490

48课时

3学分 10.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32课时

2学分

除此之外,还可适当选修本院其他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四、专业实习(3学分)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做好实习鉴定,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给出成绩和评阅意见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表。

五、毕业(学位)论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适用于没有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学制:三年 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2个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限制性选修课(23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

课程设置: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6学分)

1.政治 30810310

48学时

2.英语 30810010

64学时

3.法理学 02980019

48学时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10.经济法总论 02910113

32学时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12.国际私法 02980031

48课时

二、限制性选修课程(要求修满 23个学分)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5.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6.企业法与公司法 02912670

48课时

7.金融法与证券法 02912720

48课时

8.财税法学 02916370

48课时

9.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1)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02911460

32课时

(2)司法实务与前沿02911471

32课时

3学分

4学分

3学分

4学分

4学分

3学分

3学分

3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3学分

3学分 3学分 4学分 3学分 3学分 3学分 3学分 3学分

2学分

2学分

(3)合同法实务 02911480

36课时

2学分(4)北大评案 法律思维 02911490

48课时

3学分 10.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32课时

2学分

除此之外,还可适当选修本院其他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三、专业实习(3学分)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做好实习鉴定,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给出成绩和评阅意见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

四、毕业(学位)论文

第二篇: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适用于划分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总学分要求:55个学分,最多不得超过60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 共计32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生)

1.政治 30810310

32学时

2学分 2.英语 30810010

64学时

4学分 3.法学理论 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2学分 10.经济法 02910002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二、专业必选课程和专业高级课程

各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必选课程的范围包括法律硕士的限选课程和为法学硕士开设的其他专业课;专业高级课程是各专业研究中心专门为本专业培养方向的同学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小班授课,其他同学不可以选,但有些专业方向的课程可以和该专业的法学硕士共同开设。

(一)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共10学分):

1.知识产权法学

48课时

3学分 2.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3.法律实务专题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9学分):

1.专利法(新开课02916030)

48课时

3学分 2.商标法(新开课02916020)

48课时

3学分 3.著作权法(新开课02916260)48课时

3学分

(二)房地产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共10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商事法律制度

48课时

3学分

3.金融法与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10学分):

1.不动产权利法律制度(新开课02916320)

48课时

3学分

2.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新开课02916340)

48课时

3学分

3.房地产融资法律制度(新开课02916350)

48课时

3学分

4.物业管理

(新开课02916330)

16课时

1学分

(三)财税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共13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财税法专题

48课时

3学分

3.企业法与公司法

48课时

3学分

4.金融法与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10学分)

1.财务与会计(含审计)(新开课02915980)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税法与税收筹划专题(新开课02916010)

64课时

4学分

3.税法前沿与税法案例专题(新开课02915990)

48课时

3学分

(四)国际商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共6学分)

1.国际经济法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私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11学分)

1.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及实务

(新开课02916390)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投资和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新开课02916410)48课时

3学分 3.国际商事融资与税收

(新开课02916420)

48课时

3学分 4.国际商事仲裁(法学02916470

(新开课02916470)

32课时

2学分

(五)金融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13共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金融证券法

48课时

3学分 3.商事法律制度

48课时

3学分 4.企业与公司法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9 共学分)

1.公司财务与法律

(新开课02916430)

48课时

3学分

2.金融实务与法律

(新开课02912750)

64课时

4学分

3.金融犯罪

(新开课02912760)

32课时

2学分

(六)诉讼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10学分):

1.刑法分论

48课时

3学分

2.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3.法律实务专题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13学分):

1.证据法学(法学02910170)

48课时

3学分

2.司法制度(新开课02916482)

48课时

3学分

3.仲裁法学(新开课02916492)

48课时

3学分

4.国家司法考试(新开课02916310)64课时

4学分――其他法硕可选作限选课学分

(七)宪法行政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5学分):

1.公法导论(法学02903071)

48课时

3学分

2.比较宪政(法学02910034)

32课时

2学分

3.宪政原理(法学02917400)

32课时

2学分

注:“比较宪政”和“宪政原理”可任选一门。

专业高级课程(8学分):

1.宪法与行政诉讼案例研究(新开课02916602)

48课时

3学分 2.行政程序法专题研究(法学02910001)

48课时

3学分 3.港澳基本法案例研究(新开课02916612)

32课时

2学分

(法学:港澳基本法02910142)

(八)医事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13学分):

1.民法分论

64课时

4学分

2.刑法分论

48课时

3学分

3.知识产权法

48课时

3学分

4.法律实务专题

48课时

3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9学分):

1. 卫生法学(新开课02916632)

48课时

3学分 2.侵权法学(新开课02916642)

48课时

3学分 3.社会保障法(新开课02916652)48课时

3学分

(九)刑法培养方向

专业必选课程(10学分):

1.刑法分论

48课时

3学分

2.刑事政策(法学02910054)

32课时

2学分

3.犯罪学(法学02911740)

48课时

3学分

4.刑事执行法(法学02911760)32课时

2学分 专业高级课程(9学分)

1. 金融犯罪专题(与金融法方向同)32课时

2学分 2. 刑法判例研究(法学02911131)

32课时

2学分 3. 外国刑法

(法学02980009)

32课时

2学分 4. 证据法学(与诉讼法方向同)

48课时

3学分

三、限制性选修课程(所有法律硕士适用)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 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 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 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国际私法 02980031

48课时

3学分

6.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7.企业法与公司法 02912670

48课时

3学分 8.金融法与证券法 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 9.财税法专题 02916370

48课时

3学分 10.法律实务专题 02910144

48课时

3学分 11.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讲座)

可选修本院其他的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四、社会实践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社会实践,并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的、字 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

五、毕业设计(学位论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适用没有划分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总学分要求: 45个学分

可选修本院其他的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课程设置: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2学分)

1.政治 30810310

32学时

2学分 2.英语 30810010

64学时

4学分 3.法学理论 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2学分 10.经济法 02910002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二、限制性选修课程(要求修满13个学分)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 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 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 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国际私法 02980031

48课时

3学分

6.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7.企业法与公司法 02912670

48课时

3学分 8.金融法与证券法 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 9.财税法专题 02916370

48课时

3学分 10.法律实务专题 029101448课时

3学分 11. 国家司法考试02916310

64课时

4学分 12.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讲座)

四、社会实践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社会实践,并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以及实习鉴定。

五、毕业(学位)论文

第三篇:2017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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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7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260名(含推荐免试生13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此外,法律硕士(非法学)还招收港澳台生和留学生,并与中国大陆的学生执行相同的教学培养方案,具体事宜请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北大法学院招收的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全部在北京大学校本部进行招生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学费和复试分数线等事宜,均按照本简章的规定招生。

一、推荐免试生1.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7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相关信息。2.知识产权法、卫生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的招生说明

我校法律硕士将在强化法学基础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为了使本科专业背景与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方向更好地结合,我校将在今年的推免生招生中,继续针对知识产权法方向、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和卫生法方向试行定向招生,即在推免申请和初取阶段就确定专业培养方向。欢迎本科为理工科背景和医学背景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报考我校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和卫生法方向的法律硕士。其中,环境资源与能源法方向中所属的能源法(核政策与法律),将优先考虑本科为物理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不限学科专业;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9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3.报名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初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8日。

201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外语:(201英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一、202俄、203日、240法、241德任选其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四)参考资料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俄语、日语使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试题,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德语和法语由我校命题;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

达到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差额复试的时间为3月下旬。复试形式为笔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六)录取1.除推荐免试生、港澳台生和留学生外,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从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中选拔。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七)调剂录取

对于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但不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剂手续。

三、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的,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五、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六、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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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费

法律硕士的学费总额为66000元。学生需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法律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北京大学校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自2010年起,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始在学院层面上专门设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辅以校方的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保障更多优秀生源在北京大学不断优化的法律硕士项目之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1、奖学体系(1)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此项奖学金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新生。新生奖学金总名额为20名,奖励总额28.6万元人民币。(2)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此项奖学金针对经济条件困难且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的二、三年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25名,奖励总额达14万元人民币。

2、助学体系(1)国家助学贷款

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每年最多有30个名额,贷款金额6000元/年。(2)法律硕士院长助学金

没有评上新生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且经济状况又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院长助学金。院长助学金资助名额为每年0-8名,资助金额每人1000-5000元,资助总额最高可达4万元人民币。(3)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

为了缓解法律硕士学生求学阶段的经济压力,同时锻炼学生各方面的工作能力,法学院特别在院行政、教务、学工、图书馆等职能部门设立法律硕士专项助理岗位。每年面向经济困难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招聘40名,每个岗位每年投入8000元,共计32万元人民币。

上述法律硕士奖学助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到法学院学生工作网站奖学助学栏目查询。网址:http://student.law.pku.edu.cn/index.asp

十、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其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室

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5028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免试生咨询电子邮箱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箱为grszsb@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第四篇: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类)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学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学生可以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方向培养。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四、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专业方向必选课(适用于选择具体方向的学生)、选修课和实践必修环节。其中必修课27学分,选修课10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5学分。

(一)课程设置与安排

1、必修课(必修 共计27学分。适用于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1

研究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402

2外语16033法理学专题16034中国法制史专题24025宪法专题14026民法学专题16037刑法学专题16038刑事诉讼法学专题14029民事诉讼法学专题240210行政法专题240211经济法专题240212国际法专题2402

2.专业方向必选课(8学分)

适用于财税金融法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竞争法研究402金融法研究402证券法研究402财税法研究402

适用于国际商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国际货币金融法研究402国际投资法研究402国际贸易法研究402国际商法402国际商事仲裁法研究402仲裁法研究402

国际商务仲裁法和仲裁法只能选修其中一门;国际商法和国际贸易法只能选

修其中一门

适用于民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物权法研究3402合同法研究3402侵权行为法研究4402劳动法研究4402

适用于商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公司法专题研究402票据法研究402海商法研究402保险法研究402

适用于诉讼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证据法研究402 2 司法制度402律师实务4024 仲裁法研究402 适用于刑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 1 刑事疑难案例研析4022 犯罪学研究4023 比较刑法学4024 刑罚基本理论专题402适用于知识产权法培养方向的学生

编号课程名称开课时间总学时学分备注 1 物权法研究4022 知识产权法研究4023 知识产权实务4024 工业产权法研究402

注:如选课人数有限制,本培养方向的学生对专业方向必选课有优先选修权。适用于无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学生可适当选修本院研究生课程和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计入选修课学分。

3、任意选修课(有专业培养方向:2学分;无专业培养方向:10学分)

学生可适当选修本院研究生课程和其他院系的研究生课程.(二)实践必修环节(15学分)

(1)法律学科导论、职业伦理与职业生涯规划(3学分);

(2)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2学分);

(3)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2学分)

(4)法律谈判课(2学分)

(5)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大内法律工作部门实习至少1年,学生须提交一篇字数约4000字的实习报告,以及经实习单位审核评定的实习鉴定表)(6学分)

(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职业能力的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以上内容应当融入各门课程之中,可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

(四)学位论文(5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这个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

(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7)语言与字数方面的要求。语言精练,符合汉字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

五、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法律硕士论文的40%实行双肓评审制。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第五篇: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历年真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请结合宪法条文:

(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

(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行政法

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 15分好像是)

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10分)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

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民法

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

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刑法

一、简答题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

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

二、论述题

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

2、简述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6分)

三、案例 甲酒后驾车蹭到乙的车,逃跑过车中接连撞死三人。问对甲如何定罪。(8分)刑事诉讼法

一、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对比律师法上述规定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异同,谈谈你的理解(好像是这样 10分)

二、98年司法解释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证据学的理论谈谈对以上法条的理解(10分)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2.试论立法权的特征。行政法: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请谈谈对法条的理解。

2.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请谈谈对这些效力的理解。民法:

简述“合同效力相对原则”及其适用例外。民事诉讼法:

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涵?为什么说该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性原则? 刑法:

1.简述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处罚原则。2.案例分析:

被告人,黄翠华,女,48岁。2008年1月黄翠华来到A镇,结识王景山(盲人)后与其同住。王景山将其所有的5万元定期存折交由黄翠华保管,后来黄翠华得知存折密码就是王景山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2008年3月,黄翠华在王景山熟睡的时候,将其身份证拿走,到银行凭定期存折、自己的和王景山的身份证将存折上的50120元钱取出。然后将王景山的身份证放回。王景山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人动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黄翠华被警方抓获。黄翠华抓获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过程。

问:黄翠华构成何种犯罪?如何量刑?(只要写明量刑原则即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谈谈对法条的理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08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学

某作家出版某书对某宗教团体的所做所为予以批评,该宗教团体不满该书,到政府门前静坐示威,要求政府“给个说法”并禁止该书的出版发行。现你为政府法制局的工作人员,利用中外宪法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并给领导讲讲该如何处理此事。行政法

1、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2、简述行政许可法上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1、一个德国法学家的一段论述,考察直接言辞原则,题目涉及直接言辞原则的含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践和规定在这方面的违背?

2、有关辩护律师阅卷权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上的具体规定、不足以及该如何完善? 刑法

1、简述犯罪未遂

2、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六人,高中毕业,待业两年,某日,通谋,携钢丝鞭往木场偷木。甲乙门外放风,余四人入内偷盗。为门卫丙丁发现,甲乙在门外以巨木顶门,使丙丁无法外出,并剪段断电话线,使丙丁无法报警。丙丁眼睁睁看原木(价值4000元)为余四人推出门外窃走,问:甲乙六人的刑事责任如何? 民事诉讼法:

1、给了一段材料,论述“一元钱官司”在民事诉讼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简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种类。民法:

1、何谓诚实信用原则?它的具体要求如何?它在民法上有何体现?

2、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3、案例分析:

甲乙买卖房屋,乙已付钱,甲已交付乙房屋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甲为贷款与信用社订立抵押合同,以房屋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未能到期还钱,信用社欲实行抵押权,卖房,乙不同意,认为其拥有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

1、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乙与信用社谁有优先权,为什么?

3、乙该如何救济?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7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2003 年河南洛阳市中院法官李慧娟在一份判决书中写道:“。。。《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部分规定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后来河南省高院虽然维持了李的判决,但在省高院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过问下,洛阳中院党委免去了李的助理审判员和审判长的职务,并撤消了副庭长赵某的职务。此事后来引起很大争议。(20 分)请回答:

(1)从事实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2)从程序角度分析李在判决中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的行为;(3)根据以上分析,请你重拟一份判词;

(4)从宪法角度分析,洛阳中院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里规定了“诚实守信”的原则,(15 分)请回答:

(1)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是什么;

(2)诚实守信原则的基本内涵。

3、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判决撤消。(15分)请回答:

(1)法院规定可以撤消“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意味着法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

(2)试列举“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分析为什么构成“滥用职权”。刑诉

4、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请对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进行比较分析。(12 分)

5、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请回答:(18 分)

(1)对逮捕的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2)我国刑诉中逮捕和羁押之间的关系。刑法

6、案例:(20 分)

甲乙去看朋友丙,丙正与丁打架,丙叫甲乙帮忙,甲乙上前与丙一道将丁打成重伤。甲乙丙在逃跑途中,劫持一少女,甲乙对少女实施奸淫,但因少女反抗而未得逞,然后丙又对少女实施奸淫,少女力竭,丙奸淫成功。随后甲乙丙丢下少女逃跑。少女因被强奸而精神恍惚,跌跌撞撞,掉入河里溺死。请分析此案应如何处理。

7、试述我国刑法对自首犯的量刑原则。(10 分)

8、试述聚众赌博的含义。(10 分)民事诉讼法

1.本证与反证10分

2.请分析民事诉讼法中和解、调解和审判的关系20分 民法

1.以内容为标准对民事权利进行分类10分

2.列出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显失公平”的法条,都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消。要求用 意思自治原则 与 公平原则 分析请求变更“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15分

3.案例20分(记得是06年的司法考试的一道题目内容,但问题好象不一样)甲乙夫妻以共同财产建房屋一栋,到登记机关登记,由于登记工作人员的错误,只登记甲为所有人。甲后来把房屋买给了丙,付款后丙入住了,当双方没进行过户登记。后来乙主张自己有所有权。

(1)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

(2)受让人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3)各当事人如何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含义和种类 10分

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10分 行政法

3、论述: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20分)

4、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0分)刑事诉讼法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何谓证据能力?何谓证明力?结合证人证言谈谈两者之间关系(12分)(2)根据证人证言的特征,说说证人证言转化为定案依据的条件(8分)

6、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法律地位的不同(10分)刑法

7、案例(30分)

2004年7月30日晚8点左右,肖天明(男,30岁,精神正常)搭乘耿宁出租车到某市郊外偏僻处下车,以钱被风吹走为理由骗耿下车后,趁耿不备,拿砖头猛砸耿的头部,并抢夺车钥匙。耿见状闪躲,只脸部被擦了2厘米左右伤痕。耿见肖弯腰再捡砖头之际,把肖推倒,逃上汽车,并准备倒车逃跑。此时肖拿着砖头,用手遮挡车的灯光,想再寻找耿。耿见状,倒转方向,开车往肖撞去。后肖经过救治。一腿截瘫。耿驾车逃跑。问两人行为如何在刑法上进行评价。

8、简述刑法上教唆犯的处罚原则(10分)民事诉讼法

5、普通程序特点(15分)

6、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区别(15分)民法

7、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效力(15分)

8、担保物权的特征(15分)

9、案例(15分)

甲公司经过联系,与乙公司达成关于购买进口红松原木的合同,约定价格1400元每吨,购买1000吨,并商定了其他相关事宜。甲公司按合同在约定日期支付乙公司140万元,乙公司也按时发货。但甲公司对货物进行商品检验时,发现是国产原木,质量要低些,市场价格大约1200元每吨。但考虑到国产原木也能进行生产,于是只想要回自己20万元差价损失,于是向你进行咨询。你会给他提供什么样的建议?甲公司认为乙是不当得利,你认为呢?并给出理由。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考研综合卷试题

宪法

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0)2:谈谈我国2004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深远意义(10)行政法

1: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0)2:案例:(10)A获得了5年期限的狩猎许可证,3年后颁发此证的S县政府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撤消此许可证,A不服,故向S县所属的D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1)S县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D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行政诉讼?为什么? 刑事诉讼法:

1: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作用并给予评论(15)2:为什么刑事逼供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屡禁不止?结合有关规定分析原因,并给予评论(15)刑法:

1:简述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处罚规定(15)

2:案例:李明(1985年1月8日出生)和孙洪斌(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刑满释放),1999年1月8号晚10时许两人借了一把猎枪准备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立东家偷鸡,孙进屋盗窃,李持猎枪在门外望风,孙刚偷了2只鸡,被张发现,张正要走出门,李往门口开了一枪,正中门框,于是孙趁机逃走,张发现地上有一丢失的枪托,于是在门旁守侯,后来李与孙发现枪托丢失,担心无法归还,于是决定回去寻找,刚走到张门口,张刚一起身,李于是向张开了一枪,正中头部,张因而死亡

(1)李与孙是否构成犯罪

(2)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如何量刑(只答量刑原则,不答具体量刑)(25)民法

2,简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0)3,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15)4,论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20)民诉

5,简述督促程序概念和特点(15)6,案例(15)

A向B借款8万元,B在到期后,向法院提出诉讼,出示了A的一张收条“等到今年年底生意盈利后,连本带利共付给10万元”。用司法解释和证明责任的原理分析A抗辩所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1)A抗辩说该字条不是B写的,签名属于伪造

(2)A说那八万元是和B合伙投资的,后图书生意失败亏损,两个人应承担共同责任。(3)A抗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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