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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篇: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特种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和使用报废的管理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工作程序与要求

3.1 职责

3.1.1 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报废、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由生产调度技术部负责。xxxx部应参与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过程。

3.1.2 特种设备的报废是指:a、特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不能达到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的。b、特种设备通过维修后,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c、特种设备实际使用寿命到期,不能继续在生产中使用的。

3.2 程序

3.2.1各车间应当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月,xxxx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3.2.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

3.2.3 特种设备的报废,由xx厂根据特种设备存在的实际情况决定。报废前,由xx厂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由xx厂厂长签字后交xx生产技术中心进行确认,待生产技术中心确认后交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废,在公司报废审批通过后,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将相关档案文件上报至xxx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报废登记.3.2.4 xxx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办理报废时,应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 报废申请一式两份 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原件

 锅炉压力容器还必须携带使用登记证原件 附:特种设备报废申请流程图

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 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

附件1:

特种设备变更报废流程图

附件2

特种设备使用(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清单

注:

1、本表一式两份。

2、留存件作为许可凭证存档,审核件审核完毕后返还给申请人。

附件3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

一、办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批复意见。

二、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三、办理使用注册登记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

四、办理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

(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相关的使用管理等安全技术规范。

五、申报程序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程序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维修、改造时,使用单位向市质监局委托的县质监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锅炉登记卡》或者《压力容器登记卡》原件各一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4、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目录)

5、《特种设备变更、注销登记表》一份;

6、《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原件一份

7、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原件一份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9、《报停申请书》或《启用申请书》

10、《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原件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12、出厂技术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证明原件

1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1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

1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16、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17、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等安全附件的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的原件

18、修理改造图纸原件

19、重大修理改造的《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20、原《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

21、《锅炉压力容器过户、转让合同》原件

22、《定期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23、历次定期检验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特种设备变更、报废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县质监局特监科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者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市质监局特监科予以注销。附件4

第二篇:特种设备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和使用报废的管理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作程序与要求职责

(1)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报废、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由生产调度技术部负责。安全部门应参与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过程。

特种设备的报废是指:

1)、特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不能达到最基本的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的。

2)、特种设备通过维修后,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

3)、特种设备实际使用寿命到期,不能继续在生产中使用的。

(2)各车间应当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2)锅炉、压力容器的改造、维修,必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

3)特种设备的报废,根据特种设备存在的实际情况决定。报废前,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进行确认,待生产技术中心确认后交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废,在公司报废审批通过后,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将相关档案文件上报至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报废登记 4)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办理报废时,应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

报废申请一式两份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原件 

锅炉压力容器还必须携带使用登记证原件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变更、报废程序

一、办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批复意见。

二、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三、办理使用注册登记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

四、办理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二)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四)有维护保养能力,或者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建立了合同关系,能够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使用者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

(六)使用者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七)使用者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五、申报程序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程序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维修、改造时,使用单位向市质监局委托的县质监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锅炉登记卡》或者《压力容器登记卡》原件各一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4、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目录)

5、《特种设备变更、注销登记表》一份;

6、《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原件一份

7、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原件一份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

9、《报停申请书》或《启用申请书》

10、《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个人《身份证》原件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12、出厂技术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证明原件

1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1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

1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16、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17、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等安全附件的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的原件

18、修理改造图纸原件

19、重大修理改造的《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20、原《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

21、《锅炉压力容器过户、转让合同》原件

22、《定期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23、历次定期检验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特种设备变更、报废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者过户的,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向县质监局特监科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特种设备报废时,使用者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市质监局特监科予以注销

第三篇:网络设备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网络设备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保障公司网络系统正常、安全、可靠地运行,保证公司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规范公司网络建设工作,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作用,提高办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管理

1、机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处人员专职负责。

2、机房内各种设备,由信息处人员妥善管理、维护。

3、机房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整齐有序。由信息处人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

4、未经信息处人员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

5、为保证机房设备运转,未经信息处人员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机柜、服务器、交换机、收发器、双绞线等。

6、未经信息处人员授权,严禁他人开关、操作服务器、交换机等各种网络设备。

7、未经信息处人员批准,不能带外来人员参观机房设备,禁止在服务器查询信息,收、发E-mail等。

二、设备的维修维护

1、配件的购置、维修、使用

1.1部门需要购买计算机配件的,先由设备使用人填写物资申购单,相应的配置型号由信息处审核后购买。

1.2电脑及外设需外出维修的,必须填写委外维修单。1.3电脑安装调试正常领用后,各部门必须指定使用人负责电脑及其外设,并由信息处人员备案。

1.4各部门人员均不得擅自拆装电脑、外设和更换部件。

1.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打游戏、下载等。

1.6各部门的电脑使用者负责自己电脑及外设的清洁工作。

1.7部门人员调动或离司,使用人应通知信息处对电脑进行检查登记、备案,信息处有权回收闲置的计算机重新分配。

1.8如因工作需要为计算机升级,需填写物资申购单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网络的接入、使用、维护

2.1公司内外网络的建设由信息处统一规划。禁止任何部门擅自连接网线。

2.2公司的局域网对全公司开放,由信息处负责公司局域网的连通和权限设置。

2.3为保证工作效率和公司网络的安全,公司的互联网,都不予以开通,有工作需要上网的,需打请示报告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开通互联网权限。

2.4确有需要查询或下载资料的人员,也可由信息处安排在一时间段内给予协助。

3.5需购买软件或升级现有信息系统的必须打请示报告于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设备的维修要求:

1、保修期内设备的硬件故障由使用部门报告办公室由保修公司承担

2、保修期外的网络硬件故障由维修技术员排除并确诊后。经维修技术员诊断故障原因,由本人填写《维修费用申请》按相关费用解决相关规定报领导领导审批,方可作硬件维修。

五、凡单位出资购买的设备及部配件应有电脑技术维修员参不技术意见和验收。

四、故障报废的界定

1、折旧期已过帐面已提足折旧费的网络设备其主要部件损坏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30%。

2、因过频使用、自然磨损造成设备、部件同步老化发生硬件故障频繁无法继续使用。

3、因雷击、火烧、爆炸、水浸、腐蚀、摔压等事故造成网络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复费用超过目前市场同类同档次计算机设备价格的50%

4、因技术进步原有设备明显落后功能过低,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或无法使用。对折旧期未满、因人为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或功能过低、技术落后的计算机设备要做认真分析和慎重处理。

第四篇:2.2设备维修 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

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院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计算机设备利用效率,保证计算机设备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维护、维修、报废的计算机设备范围包括全局所属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

二、各科室对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有保管的责任,对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有专人使用保管,未经院长同意,不得随意外借。

三、计算机及其设备发生软件、硬件故障时,如果当事人无法排除,应及时与信息科联系,由信息科派出专业人员完成对故障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案。

四、外请人员对本局进行维护、维修操作时,应持有关证件或派修单。

五、机房内计算机及附属设备配置、布线由信息科统一组织完成,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挪动机房内设备。

六、科室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转移、报废、报损、调出和变卖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手续。

七、报废计算机设备时,应清理硬盘数据和有关应用软件,不允许报废存有数据的计算机设备。

八、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物业公司物资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物资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综合部安排维修,其它物品由维护部安排维修;

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备等物品报维护部;其它物资报综合部。经鉴定确认无法使用的,经报请主管副总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公司仓库,分别由综合部或维护部进行处理;

三、需维修或报废的上述物资如属人为损坏、报废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赔偿。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篇: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特种设备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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