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试30篇短文(大全)

第一篇:普通话考试30篇短文(大全)
1-3号 我的愿望/我喜欢的职业/我的成长之路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懂得用愿望这个词了,但是那时还是懵懵懂懂,并不能了解愿望究竟是什么,直到上了小学。那个时候非常喜欢画画,我的老师还曾打趣地跟我说,将来要做个大画家。所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当写到愿望这个话题的时候我都会写我的愿望是当一画家,可以环游世界并且将自己看到的一切用画笔画下来,该是多么美妙的事啊!这是我童年时最深刻的回忆。童年时无忧无虑、任意妄为的,相信这一点很多人都一样,当我渐渐长大,进入初中之后,又莫名的爱上了写作,希望将来能当一个业余作家,整天除了读书外还总是拿着本子涂涂画画,幻想自己也能够写出一部数十万字、催人泪下的故事来。这一切当然都是小时候不懂事却美好的愿望,直到进入高中之后,思想各方面都比较成熟了,那时才懂得去考虑什么是真正适合自己的。我想我该当一名教师,或许生活没什么大起大落,活动也只局限于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平淡的生活。我想我不能在这个社会那么努力的去跟人竞争,学校才是最适合我的。我能够去教学生,不仅教他们知识,还是教会他们为人处事,我想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我想当一名合格的老师,不仅仅是在知识方面,还是在跟学生相处的时候。把一群孩子就那样带在身边,倾尽自己所会的去教育他们,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一天天懂事。不管是成绩好的、成绩坏的、脾气好的、脾气坏的,统统一视同仁,不放弃任何一个人,我希望我教出来的学生都是有知识的,有修养的,有道德的,对社会有益处的好学生。这就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了。
4号 童年的记忆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同样的是,它永远是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日子。小时候做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时是那么的傻,那么的幼稚。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识字还不是很多,但我总是要抢着教其他比我小的孩子。每次自己教别人的时候就会很骄傲,很自豪,仿佛全世界的孩子就自己知道的最多。童年的记忆就是学校门口的小店,每当下午放学后总是挤满了孩子,手里抓着钱,买着小吃,现在想想当时的小食品,真是怀念。童年的记忆就是跳一根皮筋,虽然每次都是汗水淋漓的,累得很,但还是很高兴这样蹦蹦跳跳的。除了跳皮筋,我们还玩跳房子、踢毽子、跨脚步等等,这些游戏都是很流行的。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在村里的角落,每个地方都会有跳皮筋的人或者踢毽子的人。童年的记忆是一根小竹竿,看着那破败的屋顶上的花朵总是忍不住拿着竹竿想把它打下来。童年的记忆里每天都是晴天,似乎从来没有过阴天或者下雨的日子,每一天都是那么美好,那么快乐。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怀念的日记,不轻易地一翻会让你感到留连忘返,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记忆犹新,但更多的还是带给我们童年时无限的欢娱与喜悦。然而,现在长大了,很多东西在流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了。童年的一切,也都成为了记忆。那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或许有着很多不舍,但我们都知道这才是生活,一切都是前进的,所有美好的回忆,都会保留在我们同年的记忆里。
5号 我最尊敬的人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的父亲。家里只有我跟弟弟两个小孩,小时候,家里穷,我们一家四口睡在一起。那时,总觉得父亲很高大,他可以把我跟弟弟两个人抱在身上然后在村里走一圈;父亲也温和,从来没有打过我跟弟弟,只有在我们两个人闹得实在不可开交的时候会吼我们几句,然而也只是做做样子的吼,几次过后我跟弟弟就明白父亲只是只纸老虎,那鞭子打我们这种事只有母亲才会做,父亲是下不了手的。周围的邻居亲戚都说,父亲太宠着我们了。晚上睡觉要给我们赶蚊子、扇扇子,闹别扭不肯吃饭时要抱在腿上哄···当我跟弟弟都开始上学的时候一切都变样了。小学的时候我们一回家会叽叽喳喳的跟父亲说着学校的事,可自 1 从上了中学,话都是越来越少了。因为父亲只是个农民,他学历低,当时家里人多父亲很早就辍学了,其实心里有点怨恨父亲,我跟弟弟都是不爱学习,但他却因为自己学历低只能当个农民而逼着我们读书。跟父亲的关系一直在慢慢疏远,尤其是高考填志愿之后,没能去我自己喜欢的学习,一直在心里怨恨着父亲不肯让我去。后来慢慢的想清楚,离家近真的是一个优点,至少在想家的时候回去非常方便。最近母亲病了,病得很厉害,看着父亲日夜在医院照顾着,才发现原来父亲已老得厉害,现在看着父亲再没有高大的感觉,其实父亲算是比较矮的。他毫无怨言,在医院照顾母亲照顾了一个月,其实想想心里有点难受,那个心中一直很高大的父亲也有不知所措的时候,知道母亲的病没法医他也不跟我和弟弟提起,担心影响我们的学习,这个家,一直都是他在撑着。其实,父亲一直是我最尊敬的人,高大、温和。
6号 我喜欢的动物
我家养过的动物很多,比如温驯可爱的小白兔,机灵活泼的小鸡,憨厚的小鸭子。然而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黄毛,看起来很普通。这只猫被我妈很用心的养着,但是它并不好动,整天都是懒洋洋的呆在墙上晒太阳,走路的姿势优雅的像模特。在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这只猫还生了两只小猫,都是胖胖的,看起来肉呼呼的很可爱。由于我经常给它们好吃的,小猫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总之,这三只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年以后,我家的猫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至于那两只小猫,也失去了踪影。再后来,我家也养过几次猫,每次都是养黄色的猫,但是没有一只能养的长久。直到现在,我家就再也没养猫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档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现在,我家养了很多兔子,跟猫优雅的步伐不一样,兔子都是蹦蹦跳跳的,但是也都很可爱。
7号 我的朋友
我是个幸运的人,因为我的人缘挺好,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可是,人生有一知己,就已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应该很知足了。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是我的知心好友之一。我们是小学同学,从上小学之前,我们就已经成为了比较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喜欢运动,而我却不喜欢。很多人都会觉得奇怪,因为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但是,我和她却是个例外。因为我们从未把对方拉到自己的爱好之中来。我觉得这样子很好,因为如果对方不喜欢,我们就不应该强迫他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我对她讲我的一切,她也对我讲她的点滴。直到现在,她在打工,而我在读书,我们也依然如此,从未改变过。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可以尽情地撒野: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会被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没有形象;发疯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呐喊,不用担心被认为是疯子;发呆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神游,不用担心会被认为是傻子„„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原汁原味的自己!我经常会说,有这样子的朋友,我夫复何求?
8号 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是一个小山村,那里风景优美,绿树成阴。春天,树枝抽出了嫩绿的枝条,小草也纷纷从地底下钻出来,池塘边一片美丽的景色。到了夏天,树叶更绿了,我们还会去还去小溪边洗衣服、玩水,印象最深的是那水里的倒影,一直都是那么的美丽、清晰。秋天的时候天空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片金黄的景象,稻谷成熟了,大人小孩都在田野里忙着,大人割着稻谷,而小孩则在一边捡稻穗。冬天的时候不是很冷,从来没有下雪,但是却可以清楚的看到每个人说话时嘴里呼出的热气。老人们都会搬张椅子,坐在巷口晒太阳,而小孩子则是在一边奔跑嬉闹着。在冬天的时候我喜欢早起,在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就爬到屋顶去,看日出是我在冬天时最大的乐趣。看着那么一丁点光慢慢的升起,最后变成一个红红的球,再慢慢的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我可以看到阳光下那么忙碌的农民,他们在种菜,他们去卖菜,这是一幕百看不厌的图景。我的家乡并不发达,但是它一直都是那么安宁,是我的归宿。
9-11 我的学习生活/我的业余生活/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
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书,可以说是我的知己,从书中可以学到很多我们所不知晓的事情。书里有人生苦难、也有欢乐、更有处世真理。书有各种各样,小说、散文、诗歌等等。我最喜欢文学艺术形式就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这个世界让我沉浸其中。首先说人物描写吧。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如《红楼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人,让人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跟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理由。
12号 我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的季节不是万物苏生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不是寒冷寂寥的冬天,而是舒坦安谧的秋天。喜欢秋天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中秋节。在初秋的燥热将尽未尽的日子,我是非常思念那一轮属于中秋的明月的,只有那时候才能让人感觉到一阵真正的清凉与宁静。而明月很多时候都被我们忽略在了日常生活之外,只有快到这么一个特殊日子的时候,才让人想起关于明月的一些东西。夜是如此的寂静,寂静中又带了点儿热烈,使秋声的喧嚣在树梢达到了高潮。在潮州话里头,月亮又叫“月娘”,一直很喜欢这样的称呼,好像没有太多的缘故,只是因为“月娘”装饰了我们小时候很多的梦境。那时候一到夏天或者初秋的晚上,我们一般都睡在屋顶上,看着宁静的夜空,伴着那样的月光或者星光,在故事中睡去,在睡中难免还会做上一个坐着月亮的小船去采摘星星的美梦。一直到中学的时候,我还是一直习惯每天晚上去看看月亮、看看星星,从新年之后就又一次开始期待中秋的到来。随着时间的流逝,看月亮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甚至连中秋节的那一天也很难得会静静的去欣赏月亮。可是,喜欢秋天这一点却一直没变,非常喜欢用“秋高气爽”这个成语,它跟我印象里的秋天一直很相符,在秋天,我总能感觉到一股安逸的气息,然而可惜的是在广东这个地方,四季变换并不明显,常常不经意的就已经从夏天去到了冬天。
13号 我向往的地方
云南丽江是我最向往的地方,我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到那里读书,在那里定居,过着丽江人的生活。水是丽江的血液。丽江的水很清很秀,如玉龙雪山那般圣洁。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好水造就了丽江这样一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我们常说水灵水灵,有水就有了灵气。如此清秀的水才养育了如此灵秀的丽江人。桥是丽江的骨骼。在丽江,桥就跟柴米油盐一样离不开人们的生活。丽江的桥是那么古朴、那么纯粹,不加任何修饰,桥就是桥,但却比那些经过豪华装饰的桥来得更加自然,更加具有亲和力和生命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丽江,人们走过的桥甚至比走过的路还长。丽江淳朴的民风是我向往它的另一个主要原因。那里的人们勤劳、善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怡然自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那里的生活是慢节奏的,有一份恬静、祥和。那里的人们走路不疾不缓,不像都市男女那样行色匆匆、形神疲惫。我想,假如当年陶渊明先生去过丽江,他就不会采菊南山下了,那篇千古传颂的《桃花源记》也要改名为《丽江行》了。丽江,是我梦中的香格里拉!
14号 我所在的班集体
我所在的班集体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助、温暖快乐的大家庭。我们班同学大多数来自农村,一样的装束,一样的朴素,一样的乡村风俗,使得我们在一起生活、学习相处得很融洽。没有高贵贫贱之分,有的只是平等,互助友爱。我们的班集体是团结的,学校每学期都分年级开展体育比赛活动。有蓝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等。无论是哪项比赛,只要有我们班参加的,都会看到我们班男女同学在赛场旁观看,做拉拉队,队员们出来休息马上会有同学递给一杯矿泉水。递上擦汗的毛巾。正因为场外同学的团结一致,鼓舞了赛场里的队员们,每次比赛,我们班的男女队总会获得奖状。男同学还多次得了蓝球赛的冠军。当然,取得比赛的胜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队员们的球技,但如果不能团结一致,赛场内的队员们彼此矛盾,不互相配合,胜利的结果能得到吗?所以,班集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而我们班的团结友好是取得每次胜利的一个保障。团结、和谐、友爱的班集风气,还让每们同学的心里都感到踏实、温暖,哪位同学有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他(她)首先想到的是班集体,找同学们帮助共同解决。哪位同学有了困难首先向他(她)伸出支持之手的是我们自己班的同学,哪位同学的成绩落后了,班里的同学就组织大家帮他(她)把学习赶上。总之,我们班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爱、互 助、温暖快乐大家庭。
15号 卫生与健康
卫生与健康是紧密相关的,讲卫生是拥有健康身体的前提。人们常说病从口入,而一旦生病就必然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保证进入我们口中的食物的卫生清洁,蔬菜水果要清洗干净,餐具要做好消毒处理。如果我们忽视了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也会因不卫生而导致身体的不适。目前一些蔬菜水果为了防止生虫而喷洒了化学药品,所以我们在食用前一定要用清水先浸泡一会再清洗,使用菜板时要先切蔬菜类,再切禽肉类,做好食物的卫生清洁是保证我们拥有健康身体的大前提。其次是我们生活环境的卫生,小到家庭,首先做好个人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潄口,勤洗澡,勤换衣,做好个人家庭的卫生清洁,保持居住空间的空气流通清新。大到整个社会环境,做好绿化,做环境保护,从每个人健康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保护环境卫生其实也是在保护着我们个人的身体健康。
16号 普通话的体会
我们训练普通话也有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我真的学到了许多真正的知识,读了十几年的书,我认为我的普通话是可以的,但通过这短时间的训练,我发现我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我在读书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因此我更要加倍努力了。其实我的平舌跟翘舌存在很大的问题。每次都读的非常辛苦。但是认真想想,很多人都是一样的。这点儿累又算得了什么呢?我还常常利用空余时间,拿着材料读给那些发音比我标准的同学听,让他一个字,一个词语的给我纠正过来,直至把一篇文章读的准确无误为止。开始时我一篇文章读起来要错很多,经过一星期的训练,现在我的普通话终于有点儿起色了,我感到很开心。练习了这么长时间的的普通话不仅使我的普通话标准了许多,而且也使我的打字速度加快了,上微机课时,老师让我们练习打字,我感觉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我暗暗自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它的用处还真多!知道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后,我就越来越喜欢练习它了,有时读别的文章的时候,还时常通过翻字典来纠正发音。在以后的训练中我还会经常这么做,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字音,还可以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寻找乐趣,让我真正领悟到学普通话的好处!
17号 谈谈科技发展与社会生活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越来越发达,正是因为科技发达,所以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越来越方便。比如,我们现在人口越来越多,多亏科技发达了,楼房也可以越建越高了,这样就减轻了地面的压力,而且我们现在上下楼大多都是使用电梯,方便多了.在看我们现在的厨房,使用天然气,微波炉、电冰箱等高科技发展产品,大大缩减了我们煮饭的时间.还有就是我们每天使用的电脑,电话,电脑使我们的实现很多人脑暂时不能实现的事情,通过网络,我们可以解决很多心中的疑问.电话呢,则方便我们的交流,特别是移动电话,使得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进行交流.所以说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生活的是密切相关的。但是相对外国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来说,我们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还是十分有待提高的。伟人邓小平曾告诉我们“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我们要好好发展科技。而我们大学生除了要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外,还要努力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武装我们的头脑,最后还要将我们学到的科学技术运用到现实生活,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提高做出自己的一分力。
18号-19号 我知道的风俗/我喜欢的节日
我知道的风俗很多:有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等,这些节日都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先说说清明节,这是对先人表示追忆和哀思的日子。每到清明,人们都要为祖先扫墓。端午节的由来和我国古代爱国诗人陆游有关。插艾叶、挂香囊、吃粽子,是端午节的风俗。只是现在雄黄酒已经很少见了。中秋节吃月饼、赏明月,真是一件美事。每到中秋,家人团聚,仰望一轮圆月,我不禁想起苏东坡的诗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最喜欢的就是春节。春节是所有节日中规模最大,礼仪最隆重的节日,过春节又叫“过年”。即使是千里之外的人,都会尽量赶回来跟家人团聚,过一个和和美美、团团圆圆的快乐年。过年时,小孩子是最开心的了,不仅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穿上漂亮的衣服,而且还可以拿到压岁钱。春节的前几天,家家户户都要打扫卫生,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整理得整整齐齐。大年三十是最忙碌的一天,人们一大早就起来,杀鸡宰鹅包饺子,打年糕。还有呢,就是挂年画、贴春联。除夕晚饭,非常丰盛,一家老小围在一起吃团年饭,好不热闹!吃完年夜饭,一家人一起放烟火,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一片快乐祥和。
20号 购物的感受
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购物,我觉得,购物也是一种本领,需要学习才会在购物的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才会买到价廉物美的东西,这就是我最深刻的购物感受。购物是什么?购物就是买东西。我感觉现在东西的价格越来越贵,而质量却没有相应的提高,这不得不使我们消费者找其他购物的方式,网上购物应该就是这样出现的吧,但是网上骗人的东西太多。还有就是现在很多衣服都在打折,而销售商往往都是在提高了原价格的基础上再打折,对于这些,我们都必须清清楚楚,不然自己吃亏了还在那边得意以为自己占了便宜。此外,我认为,我们都是经常购物的人,但真正会购物的人并不多,很多人都是买名牌,盲目跟从主流,有些人是看到便宜就买,也不管是否适用。我们应该要学会科学购物。把钱用在点子上,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有计划地购物,不跟从,不盲目。比如,看到有减价的商品,一定要看是不是自己需要的,如果不是的话,就是再便宜也不要买。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适度消费,不要盲目从众和攀比。量力而行,量入而出。自己需要的才是合理的。盲目从众就是看别人都买的东西,自己也随大流去购买,而买的东西往往并不需要。别人说好的东西,别人都买的东西,有时也并不见得好,即使这些东西比较好,也不一定符合你自己的需要,所以买东西要有自己的主见、有计划,保持冷静头脑,避免盲目性。总之,我们应该擦亮眼睛,学做一名理智的消费者。
21号 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工业日益发展,地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环境污染已越来越严重,给人类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保护环境已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爱护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的家园,这些环保的口号不知道已经宣传号召了多少遍,可是人们的环保意识还是没有得到普遍的提高。为了唤醒民众的公共环保意识,中央电视台现在就常播放公益广告。还有许多人的环境意识是极其狭隘的。除了人民日常生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外,工业生产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更是让人触目惊心。在很多经济发达的地区,站在高处,随便往四周一看,便可以看到一条条高耸入云的大烟囱在肆无忌惮地排放着浓烟,那就是一些化工厂所排放出的废气,工厂周围的许多房屋都被熏得乌黑一片,厂房上方的天空也是乌黑的,生活在附近的居民都被熏得透不过气来。工业生产的过程中除了带来废气外,还带来废水、废渣等污染,如何防止“三废”污染,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业生产环境?这是一个很值得有关部门关注的问题。我们应该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必须创建一个绿色的家园。
22号 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爱的书刊很多,但是〈女友〉杂志,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第一次看它,还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时学习非常紧张,考试的书都没有时间全部看完,也没有心思看别的杂志。但是有一次同学拿了一本〈女友〉接我,我马上就被里面丰富的内容给吸引了。之所以喜欢〈女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标题,一看就知道和女孩的生活息息相关。书里面大多写的都是女生的故事,女生喜欢的一切东西。每次翻开杂志,我先看的就是卷首,因为在这样一页空间里,主编所写的每一篇,都为整个杂志的内容拉开了序幕,也为每期的主打内容进行了铺垫,文字温暖,思绪流畅,总能给我带来很多思考和遐想,也令我回味无穷。〈女友〉所设计的每个栏木,都有好听的名字,象什么“青春志”,“女孩走四方”,“也许有灵犀”等等。不仅名字好听,内容更是好看,没有浮夸,没有虚伪,有的是真实,有的是朴质。面对当今复杂的 6 社会,教会女生们如何保护自己和爱护身体健康,如何在职场脱颖而出,如何把握人际关系,如何对待爱情和友情等等。所表达的并不是空洞的教条式方法,而是通过一些女生经常碰到的事为例子,通过对她们的现身说法,达到让我们切身体会的目的。这是我喜欢〈女友〉杂志的很大一个原因。〈女友〉杂志,在多年的发展中也是蜕变成一个成熟的少女,不仅用华丽的封面来装饰,也保留其固有的内涵精华。带来了视觉享受,也带来了心灵享受,让我无法不去喜欢它。
23号 谈谈个人修养
中国自古以来对人们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严肃要求,若是一个人要在社会上有所大作为,首先就要修养自己的身心,包括为人正直、善良,言谈举止温文尔雅,具有君子的风范。那么在当今社会科技日益进步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21世纪,在各种利益驱使之下,甚至是以金钱之上,利益熏心的社会中,个人的修养是否依然那么重要呢?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一个人,一个人类进步完全的社会人,若是没有修养,特别是道德修养,那样的话势必不会尊重他人,不会保护良好的卫生习惯。处处与人为敌,那么可以想象中国又怎么可以称得上是礼仪之邦呢?而且法律的存在又有什么用呢?相信法律的存在就是更的不是用来惩罚人的,应该是用来教育和约束人的。所以不管在道德行为,还是在职业领域中,或者还有其他的领域,个人 的修养都是显得那样的重要。要不然在社会上的任何家庭,任何单位,任何城市中都是难以容纳一个没有修养的人的,因为你的存在势必会影响这个家庭,这个单位,这个城市的形象。说的严重点甚至会毁掉一个国家的形象。试想,我们我们有怎么能因为自己的修养而去影响集体呢?当然,个人修养的促成绝非是必然的,它个跟个人的这种种因素有关,比如是温饱问题,家庭经济或者其他原因的限制,都有可能影响个人修养的建立。这是很简单的问题,因为没有过剩的生产资料,没有多余的劳动力,没有坚强的物质文明做后盾,就不可能有精神文明的出现。但每个人都有应该记住:个人修养是每个时代,每个成功的人比不可少的精神素养。
24号 谈谈社会公德
大家一定对见义勇为这个词都不陌生,但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这个词的意义呢?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谈论一下: 见义勇为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呼吁进行立法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见义勇为立法属道德法律化范畴,有着可能性、必然性和现实性。见义勇为者救助的对象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并且这些利益正在或将要遭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主观上,见义勇为者必须有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害的目的。见义勇为者是在这些利益面临危险时,出于崇高的精神而实施的救助行为,其受到社会的褒扬之处也在于此。据此,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危难救助,但主观目的却是为了获得报酬,不能构成见义勇为。客观上,见义勇为者面临较大的人身危险而积极实施救助。见义勇为获得社会所褒扬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见义勇为者实施救助时都冒着较大的人身危险,要实施救助很可能遭受巨大伤害,如伤残,甚至献出生命。然而就是这样,却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一般的助人为乐相比,体现出见义勇为者崇高的思想境界,应该将它们区别开来。值得注意的是,救助应该是以积极的方式表现出来,消极不作为不构成见义勇为。见义勇为者面对危险,挺身而出,实属难能可贵。
25号 我和体育
其实我不是个爱运动的,或者应该说我是个非常讨厌运动的人。所以,我跟体育可以说是完全没什么可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唯有一种体育项目是我非常喜欢的,那就是网球。喜欢网 7 球的原因其实是一部动漫,叫做网球王子。从那之后我便开始真正的去了解网球。网球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运动项目之一。网球一向被扣以“贵族运动”、“高雅运动”以及文明运动的美誉。观看重要的国际网球比赛,是许多人休闲、度假的主要内容。独特的网球文化使得网球运动成为现代社会中人的崇尚的生活方式之一。人们逐渐参与网球文化活动。网球是一种有氧户内外运动之一,由于成天忙于工作、学习和生活,大多数的时间在室内中度过,需要到室外进行一些户外运动,网球就是最好的选择之一。网球运动很适合都市人群。一般人看来,网球是一项绅士运动,打网球者经常给人们一种温文尔雅的感觉。对赶在时代最前沿,具有超生活理念的机关干部、白领阶层和高校大学生们把打网球当作一种时髦。所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到网球时尚运动中来。任何一项体育项目都有与该项目相关链的人体结构学、运动心理学、营养学等学科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网球运动也不例外。无论大人、小孩、被衷学打网球,都是为了能锻炼身体而学的。
26号 我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的明星是瑞士天王罗杰·费德勒。罗杰·费德勒是瑞士男子职业网球运动员,现今世界排名第一,拥有ATP排名历史上单打世界排名第一连续周数最长的纪录,超越美国网球员康纳斯的160周纪录。众多评论家、现役与退役的选手认为费德勒为史上最伟大的选手之一。他与拉沃、博格和桑普拉斯被认为是网球史上的GOAT。他在媒体上有“瑞士特快车”的封号。在中国,“奶牛”亦是他的昵称。费德勒的职业生涯非常成功,而且还在不断的延续。在1998年转入职业球员不久便跻身世界排名前100名,并于2001年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中击败90年代雄霸男子网坛的前任球王桑普拉斯而引起人们的注意。之后人们纷纷预测费德勒将接替桑普拉斯成为职业网坛男子单打的新统治者,但之后的2年中费德勒并没有取得很大的突破。直到2003年,费德勒夺得了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冠军,并在2004年首次排名世界第一,并一直保持至2008年8月。2004年到2007年之间费德勒是名符其实的网坛统治者,是几乎所有比赛的夺冠最大热门。
27号 谈谈美食
我并不是一个美食家,但是我是一个对吃很讲究的人,我吃东西是从健康的角度来考虑的,只要是对身体健康有利的东西,不管是好吃还是不好吃,我都要吃,而且我在饮食的过程中还会注意各种膳食的合理搭配,比如:肉类与素菜的搭配呀,水果与杂粮相配合呀等等,现在许多人都在追求所谓的绿色食品,这表明人们对美食的要求已经上升到了对健康有利的概念了。我吃东西也讲求变化,就算是再好吃的美食,要是天天重复吃,也不会觉得好吃了,有些东西偶尔难得吃上一两回的时候,那才算好吃,毕竟物以稀为贵吧。再就是活到老,吃到老,当然也要学到老,学习什么?学习的是吃,边吃边学,边学边研究,有些人吃食无讲究,只讲求填饱肚子就行了,或者只要是味道好就什么都吃,我觉得这样吃只能饱口福而不算是会善待自己,因为这样吃东西根本不能合理满足身体各方面的营养需要,只有那些四处奔波劳碌只图一日三餐吃饱的人才会这样吃,不过也有些有钱人只追求色、香、味俱全的美酒佳肴,常常把自己撑得大腹便便,到头来还弄得周身是病,这样又何苦呢?我觉得美食是一种文化,一种学问,只有研究着吃东西,才能吃出健康的身体来。这些就是我对美食的一些独特的见解。
28-29号 难忘的旅行/我的假日生活
每当放假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出去旅行。其中最难忘的是去年暑假的时候去旅游,我们爬了一座很高的山。早上七点我们就出发了,当时我们一行的有二十几个人。因为山比较高,从山脚下到雪上,要坐一条长长索道,再步行上去。对我来说,其实还真的是第一次去爬山。走了2个小时之后,感觉自己的心跳加速,好像不能呼吸了一样,而且双脚都好像断了似的,几乎已经不想再往上爬了。在通往山顶的这条路上,一路上都会有下山的游者鼓励着我们,说前面风景非常好,一定要上去看一看。我在同伴们的鼓励下,终于爬到了山顶。那种感觉真的很难用言语表达。由于我们去的时间是夏天,天气非常的炎热,爬到山顶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非常的疲惫。休息半个钟头之后,大家就开始准备烧烤,烤鸡翅、火腿、玉米等等。那天玩的非常尽兴,一直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大家才从山上下来。这次旅游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最累的一次,也是最开心的一次。
30号 谈谈服饰
人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一个比一个时常漂亮,也难怪男人们会说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女人的服饰会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也大开眼界,大饱了眼福。记得还我在上学的时候,学习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老师教育我们不要以貌取人,告诉我们心灵美要胜过外表的美,而今天这些都已经成了老调子,取而代之的思想观点则是脸蛋的美美不过漂亮的服饰。一件名牌服饰着身会让普通的人也顿放光彩,而再美丽的人穿着朴素无华,也会另她的美大打折扣,这往往会成为人们看人的一种世俗的观点。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色和美,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这也真的是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最适合自己个性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
第二篇:普通话考试 几个短文
我的愿望(或理想):
我的愿望是做一名作家。可以说,这个愿望由来已久。从我很小的时候,这个愿望便隐约在我的小脑瓜里成形了。
听妈妈说,我说话很早,可能是我的语言天赋比别的小朋友稍稍高一点吧,当其他小朋友只能说简单的词语的时候,我便跟着妈妈学习背诗了。小时候起得早,不睡觉,妈妈便不得不也醒来哄我。于是妈妈买了很多本故事书以及《唐诗300首》,在我不睡觉的时候,我们俩就在被窝儿里背诗。开始是妈妈说一句我重复一句,后来读的多了,就开始妈妈说上一句我说下一句,每次我说对了,妈妈都会夸奖我说“我家宝儿真聪明!”每当听到妈妈的夸奖,在我幼小的心眼里别提多高兴了!于是,在那个时候,我利用早起的时候背下来很多首诗,也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长大一些了,因为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所以妈妈开始需要每天上班了。五六岁的我也不得不需要由奶奶来看护。记得当时奶奶家有一台姑姑给买的收音机,妈妈给我买了三四盘录音带吧,除了奶奶放音乐、放戏的时候就会给我放那几盘儿歌的带子,那欢快的儿歌至今留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童年的记忆中一段美好的旋律。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开始组织订阅一种叫做《中学生》的杂志,从此处于青春期的我开始疯狂迷恋上那杂志中美丽的故事与优美的诗歌!我开始到处寻找各种书籍来读,在这期间我不仅读了很多散文诗歌而且也读了很多世界名著,如《复活》、《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这些文章也为我在以后的写作中积累了许多的素材。
从那时起,作家这个愿望便在我的脑海里成形了!我多次获得学校级机构组织的作文竞赛上投稿,并且得到了很好的成绩。高考结束,我考上大学,因为这个梦想,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文学这个专业!在这个专业中„„
我的学习生活:(我的成长之路:)
(我的成长之路也是我的学习之路,它一直是充满幸福的!)我的学习生活是充满幸福感的!
学习从出生时便开始了,我们学习怎么吃东西而不弄脏衣服,怎么穿衣服穿的又快又好,我们学习怎么说话,等等等等„„
而在所有的学习之中,最令我觉得幸福的学习生活是语文的学习。听妈妈说,我说话很早,可能是我的语言天赋比别的小朋友稍稍高一点吧,当其他小朋友只能说简单的词语的时候,我便跟着妈妈学习背诗了。小时候起得早,不睡觉,妈妈便不得不也醒来哄我。于是妈妈买了很多本故事书以及《唐诗300首》,在我不睡觉的时候,我们俩就在被窝儿里背诗。开始是妈妈说一句我重复一句,后来读的多了,就开始妈妈说上一句我说下一句,每次我说对了,妈妈都会夸奖我说“我家宝儿真聪明!”每当听到妈妈的夸奖,在我幼小的心眼里别提多高兴了!于是,在那个时候,我利用早起的时候背下来很多首诗,也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而这样的学习生活也使我感到无比幸福。(让我快乐的成长。)
长大一些了,因为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所以妈妈开始需要每天上班了。五六岁的我也不得不需要由奶奶来看护。记得当时奶奶家有一台姑姑给买的收音机,妈妈给我买了三四盘录音带吧,除了奶奶放音乐、放戏的时候就会给我放那几盘儿歌的带子,我在那欢快的乐声中学习非常的幸福。而那些儿歌至今留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童年的记忆中一段美好的旋律。(对我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开始组织订阅一种叫做《中学生》的杂志,从此处于青春期的我开始疯狂迷恋上那杂志中美丽的故事与优美的诗歌!我开始到处寻找各种书籍来读,在这期间我不仅读了很多散文诗歌而且也读了很多世界名著,如《复活》、《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在这些幸福的享受读书乐趣的时间里,更让我学到许多许多…(在阅读中,我
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不断的健康的成长着)
我的学习生活是充满幸福感的,而且从来没有停止,在大学期间„„ 我尊敬的人:(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也是我最尊敬的人,他就是我的妈妈)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虽然普通但是却很不普通!
可以说,她在我的成长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妈妈在我的学习以及兴趣爱好上起着引导的作用,比如说吧:小时候我说话很早,可能是我的语言天赋比别的小朋友稍稍高一点吧,当其他小朋友只能说简单的词语的时候,我便跟着妈妈学习背诗了。小时候起得早,不睡觉,妈妈便不得不也醒来哄我。于是妈妈买了很多本故事书以及《唐诗300首》,在我不睡觉的时候,我们俩就在被窝儿里背诗。开始是妈妈说一句我重复一句,后来读的多了,就开始妈妈说上一句我说下一句,每次我说对了,妈妈都会夸奖我说“我家宝儿真聪明!”每当听到妈妈的夸奖,在我幼小的心眼里别提多高兴了!于是,在那个时候,我利用早起的时候背下来很多首诗,也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让我对学习产生了最初的兴趣!
长大一些了,因为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所以妈妈开始需要每天上班了。五六岁的我也不得不需要由奶奶来看护。奶奶喜欢打麻将,所以,童年时期的我是个野丫头,我会跟着一群小男孩到处跑,打架,玩各种游戏。记得是一个夏天,一场大雨过后,地上到处是坑坑洼洼里的积水,淘气的我在泥浆里玩的很开心,别的小朋友都害怕家长而不敢去玩只有我敢,这期间,路过了很多跟妈妈熟识的叔叔阿姨,都说“这顿打算是挨上了”,说的我到最后都有点害怕了…可是,下班的妈妈回来了,她看到我就抱起我说,哎呀这么脏了啊,快跟妈妈回家洗洗去..在许多邻居家长的唏嘘生中,我带着胜利的喜悦高高兴兴的回家了。妈妈不仅保住了我幼小心灵的自尊并且促成了我乐观的性格,我多么的感谢她~
高中的时候,血液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来气,当时爷爷也省了重病,我的成绩也一落千丈。而妈妈并没有责备过我,从来都是鼓励我„„
我喜欢的动物(或植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妈妈不喜欢养小动物,从我记事起,我家只养过只小猫并且还早早的死掉了。可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却是狗。
二婶住我家隔壁,二婶非常喜欢狗,她养过很多只狗,而她养的每一只狗都像是我家的一样,因为每当我家有剩菜剩饭都会给它吃,每当有肉骨头,我都会非常高兴去叫它,而它也会非常高兴的跑过来。在二婶养的众多狗当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只叫哈利的狗狗。
哈利很忠诚,如果让我把狗与猫做比较,我只能说,狗狗更具有人情味儿!哈利会在我回家的时候开心的扑到我身上,而猫会眼睛也不抬得继续睡她的春秋大觉;哈利会在我想跟他玩的时候表现的比我还开心,而猫会抬抬眼皮不屑的走开甚至会用锋利的爪子刀伤你;哈利会在我去车站的时候,不管正在做什么事都跑过来送我,猫才不管你去哪里呢,只会在饿了的时候来喵喵的叫…
然而,世事难料…突然有一天,村里来了一群打狗的…说是别的地方有人被狗咬死了,说是所有的狗都不可以养了…于是,二婶不得不把哈利卖掉…于是有一天,哈利被一个陌生人用绳子套住了头,连拖带拽的被弄到一辆陌生的车上,我看到哈利在笼子里悲伤的表情,忍不住流下眼泪,我觉得这是个多么惨痛的一件事。至今,每当想起哈利的悲伤的眼神,我都会心里很难受。哈利是一条这么有人情味的狗却被人类狠狠地逼到了绝路,竟让我觉得,狗狗比人类更有人情味儿„„
童年的记忆:
童年的记忆丰富多彩,单纯也非常的幸福。
听妈妈说,我说话很早,可能是我的语言天赋比别的小朋友稍稍高一点吧,当其他小朋友只能说简单的词语的时候,我便跟着妈妈学习背诗了。小时候起得早,不睡觉,妈妈便不得不也醒来哄我。于是妈妈买了很多本故事书以及《唐诗300首》,在我不睡觉的时候,我们俩就在被窝儿里背诗。开始是妈妈说一句我重复一句,后来读的多了,就开始妈妈说上一句我说下一句,每次我说对了,妈妈都会夸奖我说“我家宝儿真聪明!”每当听到妈妈的夸奖,在我幼小的心眼里别提多高兴了!于是,在那个时候,我利用早起的时候背下来很多首诗,也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长大一些了,因为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所以妈妈开始需要每天上班了。五六岁的我也不得不需要由奶奶来看护。奶奶喜欢打麻将,所以,童年时期的我是个野丫头,我会跟着一群小男孩到处跑,打架,玩各种游戏。记得是一个夏天,一场大雨过后,地上到处是坑坑洼洼里的积水,淘气的我在泥浆里玩的很开心,别的小朋友都害怕家长而不敢去玩只有我敢,这期间,路过了很多跟妈妈熟识的叔叔阿姨,都说“这顿打算是挨上了”,说的我到最后都有点害怕了…可是,下班的妈妈回来了,她看到我就抱起我说,哎呀这么脏了啊,快跟妈妈回家洗洗去..在许多邻居家长的唏嘘生中,我带着胜利的喜悦高高兴兴的回家了。妈妈不仅保住了我幼小心灵的自尊并且促成了我乐观的性格,我多么的感谢她~ 记得当时奶奶家有一台姑姑给买的收音机,妈妈给我买了三四盘录音带吧,除了奶奶放音乐、放戏的时候就会给我放那几盘儿歌的带子,我在那欢快的乐声中学习非常的幸福。而那些儿歌至今留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童年的记忆中一段美好的旋律。
童年的记忆太多太多,怎么说,也说不完„„
我喜欢的职业:
我希望我以后的职业可以是作家,虽然这个职业被许多人觉得非常不现实,可是至少它会是我的至少是第二职业!我喜欢作家这个职业由来已久,这要从我的小时候说起:
听妈妈说,我说话很早,可能是我的语言天赋比别的小朋友稍稍高一点吧,当其他小朋友只能说简单的词语的时候,我便跟着妈妈学习背诗了。小时候起得早,不睡觉,妈妈便不得不也醒来哄我。于是妈妈买了很多本故事书以及《唐诗300首》,在我不睡觉的时候,我们俩就在被窝儿里背诗。开始是妈妈说一句我重复一句,后来读的多了,就开始妈妈说上一句我说下一句,每次我说对了,妈妈都会夸奖我说“我家宝儿真聪明!”每当听到妈妈的夸奖,在我幼小的心眼里别提多高兴了!于是,在那个时候,我利用早起的时候背下来很多首诗,也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长大一些了,因为家里条件不是特别好,所以妈妈开始需要每天上班了。五六岁的我也不得不需要由奶奶来看护。记得当时奶奶家有一台姑姑给买的收音机,妈妈给我买了三四盘录音带吧,除了奶奶放音乐、放戏的时候就会给我放那几盘儿歌的带子,那欢快的儿歌至今留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童年的记忆中一段美好的旋律。
上初中的时候,学校开始组织订阅一种叫做《中学生》的杂志,从此处于青春期的我开始疯狂迷恋上那杂志中美丽的故事与优美的诗歌!我开始到处寻找各种书籍来读,在这期间我不仅读了很多散文诗歌而且也读了很多世界名著,如《复活》、《红楼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这些文章也为我在以后的写作中积累了许多的素材。
从那时起,作家这个职业便让我在心里非常的向往!我多次获得学校级机构组织的作文竞赛上投稿,并且得到了很好的成绩。高考结束,我考上大学,因为对这个职业的梦想,我
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文学这个专业!在这个专业中„„
难忘的旅行:(我的假日生活:)我的业余生活:我向往的地方:@我最向往的地方就是厦门了@
(我的业余生活最喜爱的部分要属旅游了。)(我最难忘的假日生活当属今年的厦门之行了!)我难忘的旅程其实有两个,一个是南方 一个是北方。
南方的便是厦门,@终于,今年的暑假又有机会去这座小岛游玩!@我坐火车两日一夜,到厦门的时候是晚上了,朋友去火车站接我,我所住的地方便是她的宿舍。南方的宿舍与北方的不一样,每个床都有帘子,有独立卫生间很舒适,跟南方人的性格很搭调,都是那种小心谨慎,很注重自我的私人空间性。因为是在十一过后的时间去的,北方已经渐入深秋,而南方厦门却还是盛夏。我最喜欢的季节便是夏天,因而觉得夏天被延长了因此非常庆幸。
因为住的地方便宜,所以我们的行程安排的很随意。第一天就是在他的宿舍里睡了一天,第二天,我们先是溜达了一下她的大学,厦门集美大学。她的大学很美,充满着南方特有的植物,异域风情。另外他的建筑也非常有特色,让我不禁对自己学校的建筑自惭形秽。
逛过敬贤公园和厦门大学,我们在之后的行程中便安排了此行的重头戏——南普陀寺和鼓浪屿。南普佗寺有点儿大,爬了南普陀山,山上有很多小型佛像,在半山腰有一个比较平坦的地带,从那里可以俯瞰厦门岛全景,特别是厦门大学的校园以及周围的景观,挺值得上去的。在那里还买了南普陀寺素饼。
沿着环岛路观光大道兜风——感觉厦门的海边真的很美,乘坐轮渡远远就看到鼓浪屿美丽的在海的另一头。进入鼓浪屿,迷人的绿色,阳光沙滩,感受海水在脚的四周轻轻抚摸,很惬意。晚上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家庭旅馆,不太贵,把包包放下,开始出去吃各种小吃,还头一次去了酒吧。酒吧门口有一个帅哥在唱很迷人的英文歌,很惬意的喝着酒,听着歌很小资的感觉,很幸福。第二天回宿舍休息,游览很累,又转了中山路,在仙草南路吃了烧仙草,什么烧肉粽简直太好吃了!还有金包银等等。
总之,厦门之行让我感受到了南国的惊艳。北方的一定要算作是哈尔滨之行了„„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当属小说了!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要给你举两个例子:
我最爱的一本外国书刊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是在我高中的时候,这也是源于我的一个朋友,他喜欢收藏书籍,并且喜欢拿来给我展示。每当他乐此不疲的对我如数家珍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他眼睛中的幸福模样。于是在我的心中也燃起了希望阅读他推荐的书的热情。而这本飘,便从此时到来。
这是一本封皮有着一条孤寂悠远小路的书刊,捧着这本书,似乎可以闻到书刊所带给我的特有清香。洗手后坐在书桌前领略小说带给我的崭新的世界。我迷恋瑞德·巴特勒的坏坏的笑容,迷恋斯图尔特两兄弟像红马驹似得调皮,迷恋思嘉的美丽和她坚强不屈的性格魅力!小说展现给我美国南部的绅士淑女,展现给我他们广阔的绿油油的棉田,展现给我南北战争的残酷和人世别离,还有很多很多,不禁使我沉醉其中…而思嘉·奥哈拉的勇敢则激励着我努力学习,并且,永远不被困难所打倒!她的一句经典独白是“明天…明天我再去想他,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正是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每当遇到挫折,我们都应该先冷静下
来想对策,毕竟,什么事都会好的。
另外一本便是我在初三那一年,在繁重的学些之余,像挤海绵一样挤出时间来看的一本小说,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都言作者痴,谁接其中味?”曹雪芹的一梦带给我们怎样的美的享受啊!„„
第三篇:普通话考试小短文
童年趣事
童年,是金色而无杂质的,童年的桩桩趣事就是最有力的见证。
我小时候最害怕的莫过于蛇了,而比我大两岁的表姐最爱玩蛇。夏季的一天,表姐带我来到了一个小池塘玩。突然,我看到了一条小蛇,正用恶毒的眼光看着我,火红的舌头一吐一吐的,吓的我腿都发抖了。这时,我突然想起奶奶曾经告诉过我,遇见蛇不能怕,也不能跑。第一,把头发弄乱,万不可让她数清;第二,用舌头吓唬她,让她感到不安全而逃走。我想到这些,立刻把原本好好扎着的头发搞得一团糟,又乱吐舌头。蛇的确感到不安了,掉头就跑。这时我才感喊:蛇!表姐赶紧跑过来,可是蛇一眨眼就不见了,这时我的心才逐渐安静下来。回到家里一照镜子,妈呀,我的头发乱蓬蓬的,就像草垛。奶奶一本正经的扒扒我的头发说:“小祖宗,鸡蛋让你弄哪去了?”哎,奶奶把我的头发当鸡窝了!
还有一次,我学奶奶赶猪。脏乎乎的老母猪正在吃着食物,我神气十足的举着鞭子。心想,猪如果想跑,本小姐的鞭子可饶不了你!不料,这一次猪乖极了,吃完食立即就回猪圈,我的计划落空了,手又痒痒的很,我无事生非的朝猪抽过去。老母猪没抽着,却抽到小猪仔身上,小猪仔“吱”的一声。这时老母猪调转头朝我冲来,吓的我丢下鞭子,撒腿向屋里跑,边跑边拼命地喊:“奶奶!”奶奶急忙从屋里跑出来,看到我那狼狈样,笑着说:“我的乖乖,是你赶猪还是猪赶你啊?”我感到又怕又羞,一头扎进奶奶的怀抱。
童年,宛若星空,又蓝又美;童趣,宛若星辰,照亮了星空,使原本漆黑的星空透出点点亮光。
我的业余生活
我在读书之余喜欢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给朋友写写信,与他们谈谈生活的苦与乐,特别是当我有什么烦恼闷闷不乐时,写信便是我最乐于去做的事情了,把一切不快乐的事情都罗列在信上,这样等到写完一封信,一切的烦恼,也烟消云散了。当然,像这样的信,大多数都不会寄出,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发泄罢了。如果条件允许呢,也喜欢与同学朋友去游山玩水,但由于受条件限制,去玩也只能去近的地方。假日里,一顶太阳帽,一辆自行车,三五个人,可以快乐地玩上一整天,几个要好的朋友都不是读师范的,她们见到我,便左一个“张老师”右一个“张老师”,的叫个不停,惹得旁人还真以为我是她们的老师呢。
平时除了喜欢写信,游山玩水外,我还喜欢种花,一把烂泥,一个烂盆子,我也会种上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远离家乡,上了师范,我也常想念我的花,常常在家信中附上一句:记得帮我给花浇水。花呢,也给家人照料得很好的。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还有那菊花,水仙花……它们也同样的美。
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是我喜欢做的,但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还是爬山。我之所以喜欢爬山,是有原因的,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呢!
从小,我就体弱多病,身体瘦小的,经常被别人拿来做笑料,他们经常开玩笑地说:“一刮风就不见你了”!七岁那年,我开始读小学了,三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们班组织同学们去郊外爬山。那座山很高很陡,我一看见就害怕了。毕竟是第一次嘛!开始爬山了,我跟着同学们爬呀爬,还没爬到半山腰,我的腿不听使唤了,看着同学们个个爬得那样起劲,当时我急得哭了,同学们转过头对我说:“还没爬到半山腰你就爬不动了,真没用!”当时我觉得很惭愧,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这时班主任走过来对我说:“小宝,别哭!老师拉你一把”!就这样,班主任拉着我慢慢地继续前进了。好不容易到了山顶,我累得满头大汗,我真恨自己没用,不但没帮老师反而拖累了老师。接着活动开始了,老师说:“爬山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而且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当时老师说了很多我都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去爬山。爬山不仅可以锻炼我的身体,而且还受益不浅。爬山的时候,除了可以欣赏风景外,我还在山上收集了许多珍贵的花草树木,认识了很多昆虫,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从中感到爬山的好处。
有时也与亲朋好友共同领略那山顶不同方位的风光。有一回爬鼓山,同去的还有两位同伴,每人背一水壶一袋面包,早上八时出发了,一路观赏着路旁的稻田、树林、房屋、竹林感受着野外清新怡人的田间气息,兴奋地赶路。来到山顶,放眼一望,整座城市尽收眼底,近处是一片新开发区,幢幢高楼大厦林立其中,造型各异,装饰物品种多样,远看如花的海烊。楼与楼之间错落有序地布满了井然有序的大道,汽车不断地在楼间来回穿梭,一片繁忙景象。
记忆深刻的故事
在我的脑海中,记忆最深刻的故事要数《向日葵的故事》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有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大爷,他就是我们现在所说 的太阳公公。
有生以来,为了拯救万物,为了证明人们能够安居乐业,太阳公公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着自己,他日行万里,把光和热送遍千家万户,但他从不叫一声苦。一万年过去了,又一万年过去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太阳公公的身体日渐衰老,眼睛不太好使了,不能独立工作了,他多么想找一个车夫来帮个忙呀!
他找呀找呀,终于打听到在某山沟里有一个小伙子,勤劳、憨厚、身强力壮。嘿!是开车的好帮手。
于是,太阳公公便来到山沟里的这个人家。这个人家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这小伙子,另一个是他的妹妹。原来,他们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太阳公公讲明了来意,小伙子开始有点犹豫不决。他想:如果自己一走,妹妹怎么办?更何况妹妹还小,谁能照顾她?这时妹妹飞也似地奔回屋里,小羊辫一甩,“哥哥,你去吧!别牵挂我,我以后也同你一样,为人民造福呢!”哥哥的心被小妹妹的话打动了。太阳公公也激动得流下了热泪。于是,哥哥恋恋不舍地告别了可爱的小妹妹,启程了。小妹妹高兴得跳呀,跳呀,她为自己有这样一位好哥哥而感到自豪。
自从哥哥走后,小妹妹除了读书外还独立操持家务。忙里忙外,可她心里高兴、欢喜。每天早上,她总要去海边望望哥哥。她亲眼看到哥哥不辞劳累地拉着太阳公公疾走如飞,把光和热送到人间,她会心地笑了。
几年过去了,几十年过去了,哥哥一直没有再回到这里看望妹妹,因为他没有一点空闲时间,但做妹妹的从来也没有一句怨言。
就这样,她送走了一个个日起日落,又迎来了一个个日落日起。从春到夏,从秋到冬,过了不知多少年,也不知在海边看了多少回。后来,那姑娘竞变成了一棵神奇的植物,高高的个儿,圆圆的脸蛋,碧绿的叶子,金黄的发辫辫,早上朝东,中午朝南,傍晚朝西。一直望着太阳,笑嘻嘻的。
于是,大家就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向日葵”。
我心目中的教师职业
小时候,我非常崇拜教师这个职业。我清楚地了解人们对它的赞美之词:教师是园丁、是蜡烛、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小学教师。
记得小时侯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我最喜欢做的就是扮演老师和学生上课的游戏。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争着扮演老师这个角色,一会儿给学生上数学课,一会儿给学生上语文课,一会儿给学生上音乐课,当然,我也忘不了模仿老师严肃的样子,批评那些“上课”不认真听课,思想开小差的小伙伴,这时的我,觉得当一名老师实在是太神秘、太伟大了。初中毕业后,我不顾老师和同学们的劝阻,毫不犹豫填报了师范学校,并且顺利地考上了师范学校,成了一名未来的人民教师。
经过学习,慢慢地我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其实,教师这个职业是平凡而又普通的,作为一名教师他一辈子都在默默无闻地传道、授业、解惑,为社会培养、输送多种人才。自己的学生有了出息,出了名,而教师自己呢,却没有因此声名鹊起,依然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做着再普通不过的教学教育工作。
同时,教师这个职业又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对整个社会发展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因为没有教师,我们人类积累下来的灿烂文化就没有办法传
普通话考试30篇短文(大全)
本文2025-01-28 20:54:33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175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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