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纲要

第一篇:瓦斯治理纲要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河南煤业化工„2011‟1219号
关于下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
瓦斯综合治理纲要》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机关有关部室、研究院: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已经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纲要”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确保“纲要”贯彻落实到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
煤炭产业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稳定发展的支柱产业,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目前在河南、贵州、新疆、内蒙古、安徽、陕西等省区拥有煤矿172处,形成了集煤炭资源开发、采掘、洗选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其中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简称高突矿井,下同)共58处,特别是焦作矿区、安阳-鹤壁矿区、贵州矿区地质条件复杂,瓦斯治理难度大,瓦斯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高效发展的核心问题和重要瓶颈。学习淮南、更新观念、痛下决心、完善机制,确保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低瓦斯条件下开采,三年后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切实夯实企业安全发展的根基,已成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
通过认真学习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治理先进经验,深刻反思自身瓦斯治理方面的教训和不足,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出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此文件的制定下发,体现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痛下决心、根治瓦斯、实现煤矿良性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对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安全高效发展、倾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企业集团、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指导意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整体提升矿井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彻底扭转瓦斯制约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本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和有关标准,并通过学习淮南瓦斯治理先进技术经验,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的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以不消除突出危险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为前提,以地面和井上下联合抽采为技术发展方向、以具备可靠岩石屏障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为基本手段,以高突矿井低瓦斯开采为目的,全员合力补差距、完善系统促发展,全面加强瓦斯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瓦斯治理新技术新途径,加快研发瓦斯治理新工艺、新装 备,强化组织、技术、投入、考核体系保障,确保瓦斯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三条 本纲要适用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所属煤业公司、区域公司、按照高突矿井管理的所有矿井。所述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具备或基本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矿井必须首选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章 理念体系
第四条 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把瓦斯治理工程当作生命工程、责任工程和良心工程,树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瓦斯防治先进理念。
1.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2.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
3.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4.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5.主动超前治理,筑牢安全屏障; 6.可保必保,应抽尽抽;
7.区域不消突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8.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
9.多打岩巷多打钻,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卸不掉压的瓦斯; 10.变抽放为抽采,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
第三章 治理目标
第五条 总体目标:所有高突矿井“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通过三年治理后,实现低瓦斯安全开采、生产良性循环、整体可持续发展。
1.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
2.杜绝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超限事故; 3.建立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完善系统。到2012年底,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瓦斯超限次数与上年相比下降60%;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30%以上;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系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人员机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健全;全员瓦斯防治意识增强。
2.第二阶段:初见成效。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3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 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1倍;消灭瓦斯超限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50%以上,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一流标准。各煤业公司至少建成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
3.第三阶段:良性循环。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满足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4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6倍以上;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60%以上;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六条 煤业公司、矿井必须编制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矿井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各煤业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统一行文下发。区域瓦斯治理规划一经确定,各煤业公司、矿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煤业公司呈文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七条 各煤业公司、矿井要按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目标将年度规划分解为季、月,并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下达、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矿井每月必须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达标煤量安排生产计划。煤业公司、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下达的抽采达标煤量目标安排产量,抽采达标煤量不能达到目标要求的矿井,必须 调整生产组织,以抽定产。
瓦斯治理能力是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基础,煤业公司和高突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的瓦斯治理能力重新核定生产能力。
第四章 责任体系
第八条 为了确保瓦斯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研究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兼)
副主任:通风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技术管理部2人,规划发展部2人,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研究院各指定1人。
由技术管理部和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董事长是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 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和高突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煤业公司区域瓦斯治理规划,组织评估各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治理状况,组织审核批准高突矿井生产计划,组织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安监局长对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实施情况、高突矿井生产安排和瓦斯治理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各副总经理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瓦斯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技术管理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和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参加瓦斯治理的考核。
规划发展部负责建立瓦斯治理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负责下达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考核落实等工作。
经济运行部负责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产量,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等工作,加强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瓦斯治理考核体系,牵头组织瓦斯治理考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瓦斯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员工资基数,确保区域瓦斯治理单独定员、单独核算工资总额、单独考核、重点激励。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建立机制提高待遇,加强瓦斯治理人员的招聘与培训,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负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支出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瓦斯治理科研资金的拨付、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宣传瓦斯治理理念、新技术、新经验、好做法等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矿井瓦斯防治职责、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现场重大瓦斯隐患、高突矿井生产安排、事故应急救援和装备、仪器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工会负责群众监督工作。
研究院负责瓦斯治理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的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参与瓦斯治理的打假活动,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瓦斯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进行效能监察,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报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 各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矿井必须相应成立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责任部门对应担负相应职责。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组织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规划,保证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考核情况负责。各矿井负责制定瓦斯治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对瓦斯治理工程及措施实施情况负责。
第十二条 对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不到位、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的要列为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高突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第一副职,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奖励要享受本单位正职待遇。各单位要从体制上、机制上保证技术决策权的充分发挥,要建立总工程师为第一副职的权责对等机制,煤矿瓦斯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和经费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高突矿井新任用的矿长应具备高突矿井总工程师的任职经历,高突矿井新任用的党委书记应具有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第十四条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部门或机构,高突矿井要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总工程师培训工作,每年分期分批举办总工程师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先进的瓦斯治理经验、管理和技术,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 高瓦斯治理理念、工作协调组织能力和专业技能。矿井副总工程师学习培训由各煤业公司组织。必须对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每年轮训一遍。
第十六条 严格对高突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的考核。高突矿井的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突矿井或有高突矿井的企业3年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历,具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集团公司、煤业公司要制定总工程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择优上岗,对进取心不强、业务素质差、全年完不成瓦斯治理工程考核指标的总工程师必须调离岗位。
第十七条 建立瓦斯防治专业人才库。各单位严格按照《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门机构,足额配备工程技术人员,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保证专业队伍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全方位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第十八条 加强科研队伍建设。研究院要根据瓦斯治理的科研需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各煤业公司至少建立一个地质实验室和瓦斯实验室,鼓励和选拔瓦斯治理、水文地质专业领域优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研究。
第六章 技术管理保障
第十九条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高突矿井的生产计划必须由煤业公司的总工程师审查,煤业公司的生产计划由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审定。
第二十条 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矿井存在风速超限,必须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受影响区域须实行以风定产。风井通风负压超过《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第5.1.9条规定的,矿井要制定降阻方案,2012年底必须达到区域瓦斯治理系统完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瓦斯治理,地质先行。煤业公司、矿井要结合纲要制订瓦斯地质三年规划目标,达到精细地质要求。要加强地面物探与井下钻探相结合的地质构造探测工作,开展以控制煤层层位、控制地质构造、防止误揭煤层为重点的防突地质基础工作,在强化井下钻探的同时,鼓励开展多样化物探、精细三维地震勘探、地质测量预警等技术攻关,提高地质预测预报准确率,避免因地质工作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对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严禁组织施工。
第二十二条 科学安排采掘接替和生产格局。矿井要正确处理生产和瓦斯抽采的关系,逐步实现由“一个回采准备区、一个抽采治理区”的生产格局向“一个回采区、一个准备区、一个抽采区”的生产格局转变。
第二十三条 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提高岩巷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区域治理岩巷工程的施工速度,鼓励应用岩巷综掘机;推广应用大流量抽采泵、大直径抽采管路、大功率抽采钻机、大孔径钻孔。瓦斯抽采必须实现分源抽采,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抽采能力的3倍以上,管路直径应与抽采泵进气管直径相匹配,抽采干管管径应不小于450mm,采掘工作面支管和上隅角埋管抽采管径不小于 300mm。
第二十四条 进一步优化采煤工艺,突出矿井严禁布置非正规采煤工作面;严格控制矿井回采工作面数量,2013年后回采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两个,力争实现一井一面。
第二十五条 完善区域瓦斯治理技术方案,要由顶底板岩巷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逐步转变为井上下联合抽采为主,最终达到地面抽采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矿井每年必须将方案报煤业公司审批。无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必须严格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地面井预抽、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顶(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和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顶(底)板压裂抽采煤巷条带和回采区域瓦斯,严禁直接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和直接单一采用顺层钻孔递进掩护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煤巷条带消突的区域防突措施。未按以上优先顺序选择的区域防突措施须经煤业公司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有突出危险的新采区进入煤巷前必须由各煤业公司进行抽采效果评价,并报集团公司备案。评价不合格的,严禁煤巷施工。采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效果检验指标超标时,必须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十六条 实施瓦斯综合抽采技术。所有顶分层和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都必须采取综合抽采措施。各矿井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 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工艺,实施分源抽采。要积极采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方法,采取“密钻孔、严封闭、高负压、高效抽”措施。要精细管理,在“钻、封、联、控”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对浓度较低的钻孔要研究分析,进行强化措施改造,提高抽采效果。
第二十七条 建立瓦斯抽采评价体系。集团公司对矿井三年瓦斯综合治理规划评价负责,各煤业公司、矿井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抽采效果评价负责,煤业公司要制订详细的评价办法。采煤工作面投产前或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评价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评价后,报煤业公司审查。评价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严禁采掘作业。矿井应考察适合本矿煤层实际的消突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临界值,未考察或考察结果大于0.74 MPa、8m/t时,应按照0.74 MPa、8m/t取值。经评价机构评价合格后的煤量可认定为抽采达标煤量。
第二十八条
采用穿层钻孔技术预抽煤巷条带,抽采评价一次长度不得小于100米,并保证20米的效检超前距。回采区域须实行一次性抽采消突评价,评价全面消突后方可回采,严禁边回采边检验。
第二十九条 新建矿井评估有突出危险煤层的在鉴定完成前,须按突出煤层管理。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进行区域治理,并报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3第三十条 新建突出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高瓦斯矿井施工采区巷道前,必须建成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新建高突矿井首次揭煤前必须安设瓦斯断电仪,进入煤巷施工前必须建成矿井瓦斯监控系统。
第三十一条 高突矿井井巷揭露煤层前,必须测定瓦斯基础参数。经测定有一项指标达到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或有动力现象、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邻近矿井同一煤层曾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等,矿井在揭露煤层前,要按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揭露煤层设计,经煤业公司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揭露突出煤层或误揭露突出煤层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新采区首次揭煤时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同时在前探钻孔掩护下掘进,并密切观察突出预兆。
第三十二条 高瓦斯矿井和开采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同一地质单元内延深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煤层透气性系数等参数。
第三十三条 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煤业公司、矿井要制定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鼓励推广应用深孔预裂爆破、水力压裂、顺层交叉孔等卸压增透技术,推广应用高产高效开采、瓦斯抽采、矿井通风、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监测监控与预警、瓦斯爆炸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救援、瓦斯利用等技术与装备。第三十四条 加大科研攻关力度。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和矿井要制定科研攻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针对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关键技术如地面钻井抽采、软煤打钻、石门快速揭煤、采掘工作面深孔松动爆破、岩巷穿层水力冲孔、地质探测等技术开展科研攻关。
第七章 投入体系
第三十五条 足额安排瓦斯治理资金。各煤业公司及高突矿井必须按瓦斯综合治理总体目标保证所需投入。按照瓦斯综合治理阶段目标,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瓦斯治理设备、工程、科研等资金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设立专用账户,确保资金渠道在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之间畅通,保证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第三十六条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必须保证科研计划的资金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科研经费。
第三十七条 加快开展地面抽采技术。凡有条件开展地面抽采的矿井,必须保证有足额资金用于地面抽采工程。
第八章 考核体系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经济运行部、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财务管理部、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小组,由经济运行部牵头,对煤业公司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煤业公司、矿井工资总额和领导班子年度效薪挂钩。主要考核抽采达标煤量、瓦斯抽采量、降阻巷道工程量、钻孔工程量、抽采井巷工程量,瓦斯利用量、瓦斯治理费用等指标。
第三十九条 对高突矿井工资分配由工资总额主要与产量指标联挂转变为主要与区域瓦斯治理工作量和消突效果指标挂钩。区域瓦斯治理的人员和矿井实行单列管理,工资单列,业绩单独考核,确保瓦斯治理人员享受一线待遇。
第四十条 在瓦斯治理技术、瓦斯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或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有功人员,可进行重点奖励。煤业公司、矿井要用好国家支持的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
第九章 安全监管
第四十一条 煤业公司、矿井要按照国家《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基本标准》的要求,每年进行1次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十二条 严格瓦斯管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1%的各通风地点,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实现规定范围内预警断电,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尾巷通风,严禁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放限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风速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超过0.8%或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停产整顿。
3.严格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严守瓦斯管理“十条”红线。
第四十三条 凡触犯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1)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2)未落实区域瓦斯治理措施或区域治理效果不达标;(3)应建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或抽采不达标;(4)超能力组织生产;
(5)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纲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第四十六条 本纲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下发 高突矿井 纲要 通知 主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技术管理部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印发
校对:罗戎
第二篇:瓦斯治理
瓦斯治理(1)瓦斯本是清洁物,地心千米伴煤生。科技装备齐上阵,降服气魔化新能。
治理瓦斯(2)煤层之气危害多,治理瓦斯倚各科。通风抽采齐上阵,合理利用灭气魔。
第三篇: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总经理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瓦斯防治工作,落实瓦斯防治所需的 人、财、物,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技术法规和上级有 关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决议。
2、负责审批矿年、季、月度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布置、检查、督促各职能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和部门负责人认真执行瓦斯防治责任制。
4、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指挥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及事故处理,及时向上级领 导请示汇报瓦斯防治重大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
安全矿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矿的瓦斯防治岗位管理及安委全的日常全面工作,负专职 安全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计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 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落实情况。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全矿瓦斯防治岗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 全技措工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体系持续改进。
6、监督检查生产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瓦斯防治岗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7、组织本矿瓦斯防治岗位大检查,按原则,分解落实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督查工作。
8、负责本矿瓦斯防治岗位教育和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全矿实施 安全绩效考核。
9、定期召开全矿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瓦斯防治岗位动态,及时解决 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0、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
11、组织规定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切实做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生产矿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岗位方针,国务院颁布的各项《条例》、《煤 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决定、通知、通报。
2、参加组织制定有关生产建设方面的安全工作规划,安全制度;抓好有关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实施;抓好管辖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岗位和 质量标准化工作。
3、经常对干部、工人进行“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教育,2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所属范围内的重大事故要参加调查,分析处理。
4、参加矿每月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参加矿每月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要落实解决措施;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和结帐,对全矿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设备维护,井巷维护等进行奖罚。
5、组织召开每月的生产会议,在布置下月、季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安全工作,提出相应的职工培训计划,通风防治工作计划,巷维计划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矿井生产系统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及恢复工作。
7、负责分管部门业务保安的制订、修订执行落实,完成矿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总工程师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对全矿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各项《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负技术、责任,并定期审定和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补欠工程计划防火防瓦斯、防水、防寒防暑、生产准备措施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负责其贯彻执行。
4、负责审批《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中应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规程、措施、设计、计划、规划;负责上报应由矿务局或煤管局审批的 3 规程、措 施、设计、计划、规划。
5、协助矿长指挥重大事故的抢救及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领导组织人员定期对危岩、危房、地表裂隙断层、垮陷、溶洞、小煤 窑进行观察测量,提出处理措施,掌握通风、瓦斯、水量动态,发现问题 组织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
6、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安全质量大检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织技术工作检查,在矿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编写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学习和考核。
7、负责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工作。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制订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并对工程技术人员按工作表现进行奖罚,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质量意识,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8、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的计划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 施
机电矿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瓦斯防治岗位方针、政策、法规,对全 矿机电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检查车间、班组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3、负责制订机电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4、定期对主要设备进行检查,组织领导每月机电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年末或春节设备检修计划,对全矿主要设备如:排水压风、提升、主扇、供电、压力容器、锅炉等的安装,大中修等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按照部颁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6、组织落实每年每季前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排水、供电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订防洪演习计划、实施。并领导按时完成。
7、定期召开机电瓦斯防治岗位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采取可靠的组织措施,确保全矿瓦斯防治岗位。
8、协调机电车间与采煤、掘进、运输等队组的关系。抓好采、掘、设备的现场管理。特别要着重抓好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
9、认真审查机电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根据本矿机电薄弱环节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排水、供电系统图及采区供电的设计、力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0、发生一般机电事故必须亲自或指派专人到现场调查事故;发生重大或特大机电事故必须亲自到现场调查事故,事后组织事故分析、找出原因,并制订防范措施。
调度室主任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坚持按照安全第一的方针组织指挥、协调生产。
2、在生产矿长的指挥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对逐日作业计划进行组织安排、落实,实施调度指挥。
3、组织好调度会和班前碰头会及有关生产会议,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协调全矿生产单位及辅助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5、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进解决,负责调动人力、物力,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权利。
6、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做到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及时准确无误。
7、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情况,及时下达调度命令、通知、通报等,对 “三违”行为,抗拒调度命令者在同级部门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责任。
安全科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参加制定本单位长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审批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灾害预防及各种技术措施。参加审查生产建设工程的设计,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有关安全方 面的设计、投产验收,负责对施工措施的监督,组织考核发证工作。
3、掌握、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与使用。并检查上述工程完成情况。
4、对所有科室队组,在执行瓦斯防治岗位法规、专业规程、作业规程及有关生产安全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5、对“三违”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安全隐患限期解决。对威胁瓦斯防治岗位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现场,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安监人员和安全人员学习政治、学业务、提高工作责任心。
7、组织参与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安全办公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调查重大不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解决。
8、参加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并监督防范措施的实施。
生技科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本部门对各类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方案设计。
3、抓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和推广,指导编制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 7 质。
4、负责本职范围的灾害调查、分析、制定安全一防范技术组织措施。
5、掌握生产进度,认真编制全矿采煤工作面作业计划。
6、严格采煤方法的审批制度,负责对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老窑,工作面收尾,必须首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定期对回采工作面金属支柱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测试的鉴定检查,拟定调查报告。
8、负责作业规程审批制度,指导重大工程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督促三大规程的贯彻落实与检查。
9、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抢救,拟定安全抢求措施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各类安全活动检查。
10、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通风科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领导下,带领本科人员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及放炮管理的业务工作。
2、监督检查全矿、室、队、组对有关“一通三防“政策、指令、规 程的实施情况,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做好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矿井的“煤尘煤量指数“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安排工作,并制定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安全措施。
5、负责组织矿井、采区工作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矿井配风方案。
6、根据矿井的日瓦斯报表情况,及时将矿井瓦斯动向报上级领导矿长。
7、亲自组织工作面瓦斯的排放工作。
8、负责制定矿井通风测定方案,并亲自组织实施。
9、负责组织月度的矿井采区以上回风巷道的维修进度,完好情况检查。
10、检查签字瓦斯报表,“一炮三检“报表。
11、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配合上级进行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检查。
12、监督检查仪器维修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做出购置计划 进行购置,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地测科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搞好地质测量工作,完善各种地质资料、图纸等。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控任务。
2、为通风瓦斯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地质构造,煤层、瓦斯含量等地质材料。
3、为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须的图纸资料。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瓦斯管理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给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5、负责瓦斯管理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通风科技术员技术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整理各种报表、记录、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台帐,做到物帐相对应。仪器、仪表定期校正、维修工作。
2、负责通风系统图等各种图纸的填绘工作,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各种图纸的绘制。
3、认真掌握测量的结果,根据实测资料数据绘制原图,各种矿用交换图纸。
4、负责进行全矿风量核定,通风能力核定,并作出实施措施,报科长审核。
5、负责各种安全技术设计、措施的编制工作。
6、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7、密切配合各部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调度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日期每日分三班轮换进行全日 24 小时值班,并事先排好值日表进行值班,有事需向主管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离开时需把值班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代。
2、调度值班人员每班必须由一名矿领导和调度员二人值班。
3、负责做好每班出入井人员点名登记和检身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要详细登记其出入井时间。
4、负责人车的调度与安排工作,并认真填写《入井人员点名登记表》,每班提前半小时到达井口,对入井人员点名登记,安排乘车入井,下班时进行复查考核。
5、严格按《猴车管理制度》进行人车运送人员的监护工作。
6、负责提升人车的联轴器,防坠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工作,放一次空车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发送信号。
7、对于不是从事本矿井下工作的其它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入井,对于来矿检查参观人员,要先登记,后入井。
8、负责收集整理每班的工程质量验收表,月底装订成册交调度核算员统一核算工资。
9、负责接听井上下电话,随时了解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运行情况,针对井下电话联系各项工作,能自己处理的,如:下放物料,找人等,自己必须立即处理。如有其它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值班领导。
10、负责接听矿对外联系电话,并及时将外来信息、精神、指令等向有关领导汇报,重要事情必须详细填入电话记录中。
11、及时认真填写调度值班记录,针对井下出现的各项问题,必须将延误生产的原因、时间、人员登记清楚,重大隐患及长进间影响瓦斯防治岗位事项,要详细填入调度记录。
12、若井上瓦斯检测系统报警,应立即与井下瓦检员取得联系。问明原因和情况,并报值班领导采取相应的得力措施,通知督促井下瓦斯员进行处理。
13、负责地面工业广场卫生工作,及时完成矿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安全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班组安全员或某巷道工作面负责人,对所辖工作面的安全、支护、处理隐患、探空巷道的管理,材料回收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3、认真做好并完成本班内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负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坚持班前指导,班后安全总结。
4、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现场技术管理指导工作,对地质复杂的地方必须调查研究,查明情况,并对片帮冒顶等特殊情况采取安全措施。
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顶板检查要严、要细、要认真、要执行先支后回规定,折梁断柱要及时更换。
8、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做到班前有要求,班中有检查,班后有交接,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9、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积极救护伤员并向本 班班长和领导报告。
瓦斯检查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瓦检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空班漏检。
3、当班必须完成各检测点的瓦斯检测,并认真填写瓦斯牌板,并做好原始记录,出井后,做好日报,做到“三对口”。
4、井下工作地点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时,应立即向当班值班矿干和调度室汇报,并通知该地点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
5、瓦斯日报表,必须当日填写,送分管矿领导。
皮带司机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皮带司机对皮带机的运行负全面责任,要做到严守工作岗位。
2、做到设备清洁完好,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处理好皮带跑偏等不良现象。
3、对皮带传动、传送部位出现故障要立即排查,必要时要向矿领导汇报,保证不影响生产。
4、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5、维护好通风设施,确保矿瓦斯防治岗位的进行。
放炮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放炮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炸药、雷管严禁混装,放炮线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 定,放炮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母线。
3、井下严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
4、加工引药,处理瞎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5、放炮时必须实行“三人联锁制”。
6、未用完的炸药、雷管,下班时必须交炸药库,严禁乱丢乱放。
机电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机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要坚持工作岗位,日夜有值班,确保瓦斯防治岗位不受影响。
3、要认真执行机电管理制度坚持“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二坚 持”。
4、负责井上下的机电安装,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熟练掌握井上、下供电系统、设备性能、保持机电设备清洁卫生,排放整齐,无失爆。
6、有隐患的电器设备要及时更换,不准带电检测电气设备。
7、负责大型设备的定期检查与大修工作。
入井检身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准时到达工作地点,掌握入井工人和出井工人人数,并做好记录、书写板牌。
2、查看每一主井人员是否佩带矿灯,安全帽,穿工作服、矿鞋,并制止工人穿化纤衣服入井。
3、查看入井人员是否已经饮酒,是否私自从井下向外带炸药、雷管、设备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4、查看入井人员身上是否带有烟草,点火器,易燃易爆品,严防带入井下。
5、有权制止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入井,对于来矿检查和参观人员要先登记后入井。
6、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于每一名同井人员进行仔细检查。
7、对当班检身发现的问题及进上报生产负责人,调度室要做好工作记录,以备检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充灯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充灯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坚守工作岗位,按照要求充电,保质保量充好灯。
3、掌握矿灯的构造、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充灯技术修理水平,提高矿灯使用寿命。
4、认真执行矿灯管理制度,不得发出漏液、红灯和坏灯。
5、按规定进行清洗矿灯,矿灯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10 小时。
6、对交回的灯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好节约回收,修旧收废。
7、要保护矿灯所用工具,保证矿灯架、室内清洁整齐干净。
8、严格执行矿灯领发制度,做到对人对号发灯,丢失矿灯要严加追查,随意损坏或丢灯者按价赔偿。
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守工作岗位,严守安全规程,电气维修安全工作规程,机电瓦斯防治岗位工作条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瓦斯防治岗位。
2、认真执行设备包机维修制,缆线区域分段管理制,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3、负责变电所设备的检查、维修、维护工作。
4、负责防爆开关、检漏继电器等的试验工作。
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供电质量。
6、负责向上级汇报设备运行情况,完好状况,并提出修理和更换意见。
7、确保变电硐室、工具、设施齐全完整,设备卫生,清洁。
8、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主扇司机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对本岗们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撤离职守,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3、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交接班,交接者要交清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接班者要询问、查看各种记录,可部分进行试验,确认无误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
4、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观察各种仪表指示各部件和运转机件是否正常,发现隐患和异常现象及时汇报,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停机。
5、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指令。
6、钻研业务技术,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设备结构性能、懂设备原理。
7、熟悉消防知识,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性,懂灭火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报警。
8、严格要害岗位管理,非本岗位人员一律登记进入,外界人员参观学学习必须持矿介绍信,并履行登记程序。
9、负责本岗位工具、仪表、材料配件的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丢失损坏,不得随意转借。
10、负责本岗位内外环境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刮板输送机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刮板输送机工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刮板输送机、液压泵、推溜器的结构,性能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移刮板输送机时,煤帮侧和机头、机尾附近的人员必须撤离,完成刮板输送机移动后,必须补齐和打好规定的支柱。
3、新移刮板输送机距煤壁和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移刮板输送机应达到“三平”(刮板输送机槽接口要平、电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对轮中心要接触要平)“三直”。(机头、刮板输帝机和机尾要直,电视机和减 速器的轴中心要直,大小链轮要直)“一稳”(整合刮板输送机要平稳。)“二 齐全”(刮析要齐全,链环螺丝齐全)“一不漏”。(接口严密不漏煤)“两 不”(运转时链子不跑偏,不漂链)。
4、移机头时,顺槽刮板输送机最后一部必须停电闭锁,严禁用顺槽刮板输送机顶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打好压戗柱后方可送电。
5、在移刮板输送机过程中,如发现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松动时,追机移刮板输送机槽出现死弯脱节或缺插销、刮板、槽、挡煤板损 坏变形等,要及地负责修复。
井下水泵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持证上岗,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工具。
3、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井下排水工作。
4、开泵前要检查作业范围内的巷道支护情况,确保安全作业。
5、接班后必须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水泵、电机要转动录活,不缺油、不漏水,各部螺丝坚固,设备完好,备件齐全,确保水泵安全运转。
6、水泵运转中不得擅离职守,要注意水泵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泵检查。
7、停泵时必须按队内规定把水排到最低水位,做到无积水,并把开关打到零位。
8、班中要用电话汇报排水情况,并做好岗位记录。
9、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
通风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与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守工作岗位,遵 守劳动纪律,不准私自离岗。
2、负责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的汇报工作。负责通负设施的维修,通风设备的检修,调换,安装,3、负责整个矿井的贯眼密闭、风桥架设与进风大巷、回风 大巷的维修工作。
4、经常对大巷支护情况检查,发现有损坏或朽棚架进要及时更换,并 按规程规定保证质量。
5、对井下废弃贯眼、通风风路理顺贯眼要及时密闭,墙面要用水泥沙 浆摸面,保证质量、无漏风现象。
6、负责风门、风窗、风桥的及时设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7、维修巷道时,坚持由外向里逐架前进。维修后的巷道断面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维修正在使用的运输巷道,应按照要求及时将维修掉落的煤、矸废料清理干净,不得影响运输。
8、积极参加本矿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培训和竞赛活动。
9、负责巷道内杂物的清理,保证进风巷内无杂物和大堆积物妨碍通风。
10、按规定做好岗位的各种记录。
11、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
12、工程结束后,经通风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测风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示和决定。
2、根据测风制度要求,按时对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速、风量、温度及测风站内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测定,并把测量后的各类数据填入测风牌板和记录表。
3、负责设置、更换和管理测风牌板。
4、合理布置通风系统,按作业计划调配分量,保证巷道风速,风量符合规定。
5、负责查清矿井漏风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
6、负责检查局扇供风量,工作风量测定,并直表上报。
7、参加主扇、局扇性能试验,做好原始资料的整理工作,参加矿井通风阻力的测定。
8、负责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9、负责测风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临交办的工作。
测尘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下各井巷、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采样和分析化验工作。
2、负责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流量分布情况的测定。
3、负责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料和管 理防尘图牌板。
4、熟悉现用测尘仪表、分析天平、水表、压力表等的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及测尘、测硅用的各促化学试剂的性质、作用,并能熟练操作,正确应用。
5、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和矿井防尘设计及实际的水压、流量的分布情况,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设计标准和实际需要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 21 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正常进行。
6、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的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防尘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通风队长和班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做好井下防尘洒水管路的 安设、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洒水系统所有管路完好畅通,能及时服务瓦斯防治岗位所需。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矿瓦斯防治岗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尤其是本职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本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防尘、防火、防瓦斯等安全措施,严禁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任何形式的违章指挥。
3、努力钻研业务,熟悉井下防尘、防火知识和防尘洒水全系统的管路网络,合理布置出水管口和按要求安设管路进,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原设计或增减阀门三通时,应及时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提出建议,便于洒水管路网络更合理,更适用。
4、负责矿井采区进、回风巷的洒水降尘,清理积尘、浮煤工作。冲流巷道用水量要适中,以防巷道过于潮湿。每天对所有防尘管路检查一次,按标准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自己无力一人处理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汇报,或向井下机修工汇报,并与修理人员一道修复管路,使其恢复完好状态。
5、经常检查防尘水源情况,发现低于要求标准时,要及时请示领导补充水源。
6、每天向通风科、队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管路检修情况,并填写记录。
7、积极参加抢队救灾。
瓦斯监控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构造原理及性能,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在监控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监控室实施的具体工作。
3、负责瓦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修理工作,包括所划定区域范围内的电缆悬挂、设备、探头的维修。
4、根据采掘的需求,及时移设和回收监控设施设备。
5、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3、认真执行监控管理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6、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 帐,传 23 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7、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8、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9、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监测设备管理方面 的批示和规定。
10、负责井下瓦斯超限时的汇报请示工作和设备有异常,或出现故障时,向领导请示、汇 报工作。
11、负责对机房监控设备 的清扫、卫生工作。
12、入井前携带好有关工具、仪器等物品,做到维护及 时、准确。入井后要遵守“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13、调试瓦斯传感器时,要带好瓦斯器,测准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步骤进行瓦斯调试,调试等运行 20 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必须保证调试的传感器准确可靠
14、在安装、移装和敷设电缆时,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保证工程质量。
15、在搬运和移装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
16、在井下安装(移装)调试时,要与井上机房联系,做到现场实际情况的传感器和机房屏幕相一致,并将运行情 况向机房人员汇报清楚。
17、要保管好系统的备品配件,随时检修分站、探头及时回收和 领取电缆,对监控系统的设备,财产负责。
18、要遵守劳动纪律,填写好当日工作报表和设备报表。
19、严格岗位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
20、负责对装置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能修理的,向厂家提供以便修理。
2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仪器维护发放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检查瓦斯检测仪的完好性。
2、维修瓦斯检测仪。
3、负责维修后的瓦斯检测仪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负责使用的瓦斯检测仪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定。
5、对检修过的瓦斯检测仪要登记入册。
6、整理工作不要遗漏工具、零配件。
7、负责瓦检仪的发放、回收等工作,同时监督瓦检仪的使用情况,发现损坏、丢失等按制度执行。
火药库保管员瓦斯防治岗位岗位责任制
1、负责火药、雷管的入库、保管、发放、记帐等工作。
2、负责往井下火药库运送火药、雷管。
3、严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火药、雷管储存量按保安规程规定执行。
5、收发工作做到数量、帐目、手续三对照。
6、保证消防器材完好齐全。
7、火药库不经保卫部门或有关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携带矿灯与引火物品人员不得进入。
8、火药、雷管严禁外借,送人或私自出卖。
9、火药在保管出入库过程中都不昨敲击,掷、滚、摔落和火烤,不得与引火物品接触。
10、搞好库房通风防潮工作,对火药要定期进行检查,对过期变潮变质的火药要及时进行处理。
打眼工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3、负责
瓦斯治理纲要
本文2025-01-28 20:02:19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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