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6.1.21)

第一篇: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6.1.21)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6.1.2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
选项A说法错误。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
选项B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16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选项D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
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应尽到充分保密的义务,没有尽到相应义务造成信息外泄的,应承担由此给其他银行持卡人所造成的损失。本案中,A银行应当保障其经营场所及交易机具的安全,其未及时排除犯罪分子的不法设备,导致在接受甲委托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过程中借记卡信息外泄被盗用,故应对甲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据此可知,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6、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
五、稿酬所得;(选项D)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7、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选项D说法错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选项C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选项D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9、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据此可知,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选项C正确。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由银监会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在批准前的试销行为有效,商业银行是公司法人,其越权行为有效,而且商业银行违反的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商业银行违法并不影响其对外从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但商业银行要承担违法的行政责任。
10、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据此可知,“因计算错误导致未缴税款的”,追征时应受追征期的限制。
1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2、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选项D说法错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13、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14、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案中,车间主任不是辅助性岗位,时间超过了6个月。因此,该劳务派遣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15、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据此可知,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选项C正确。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由银监会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在批准前的试销行为有效,商业银行是公司法人,其越权行为有效,而且商业银行违反的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商业银行违法并不影响其对外从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但商业银行要承担违法的行政责任。
16、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7、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据此可知,“因计算错误导致未缴税款的”,追征时应受追征期的限制。
18、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19、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选项D说法错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20、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21、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C.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D.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选项B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本题红星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无须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第二篇: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6.12.15)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6.12.15)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①⑤正确 B.②④错误 C.②⑤正确 D.③⑥错误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第①种说法正确。《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据此可知,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第②种说法错误。《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注意辞退和开除公职是不同的。第③种说法错误。《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此时不属于任职回避的情形。
第④种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第⑤种说法正确。《检察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
(二)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
(四)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五)保护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
(六)有其他功绩的。第⑥种说法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2、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说法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选项C说法正确。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3、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4、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2015年卷一单选第30题)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5、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6、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选项C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选项D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7、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
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选项A、B说法错误。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则不构成混淆行为。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是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
8、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题中,由于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李某可以要求赔偿。
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C错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因此,李某不可以同时主张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赔偿金是劳动者即时辞职支付赔偿金的二倍。
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0、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选项B正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选项C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选项D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11、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2013年出售该楼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可以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但是,对该大楼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不应在2013年出售。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大楼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12、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
13、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选项A、B说法错误。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则不构成混淆行为。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是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
1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选项C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16、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17、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8、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
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每日一练(2016.1.21)
本文2025-01-28 19:42:22发表“合同范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nwk.com/article/147433.html
- 二年级数学下册其中检测卷二年级数学下册其中检测卷附答案#期中测试卷.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质检卷(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质检卷(苏教版)#期末复习 #期末测试卷 #二年级数学 #二年级数学下册#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混合运算专项练习二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混合运算专项练习#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年月日三类周期问题解题方法二年级数学下册年月日三类周期问题解题方法#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知识分享 #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专项训练二年级数学下册解决问题专项训练#专项训练#解决问题#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知识分享.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还原问题二年级数学下册还原问题#二年级#二年级数学#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第六单元考试卷家长打印出来给孩子测试测试争取拿到高分!#小学二年级试卷分享 #二年级第六单考试数学 #第六单考试#二年级数学下册.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必背顺口溜口诀汇总二年级数学下册必背顺口溜口诀汇总#二年级#二年级数学下册 #知识分享 #家长收藏孩子受益 #关注我持续更新小学知识.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重点难点思维题》两大问题解决技巧和方法巧算星期几解决周期问题还原问题强化思维训练老师精心整理家长可以打印出来给孩子练习#家长收藏孩子受益 #学霸秘籍 #思维训练 #二年级 #知识点总结.pdf
- 二年级数学下册 必背公式大全寒假提前背一背开学更轻松#二年级 #二年级数学 #二年级数学下册 #寒假充电计划 #公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