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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

栏目:合同范本发布:2025-02-17浏览:1收藏

服务业公司章程范本  标准版 简洁版 通用版 最新版

以下是5篇公司章程范本的范文,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需求:

公司章程范本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 遵守公司章程;  
3. 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____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章 财务与会计  
第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股东签字:  
日期:__________  

公司章程范本 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份  
第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__________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七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为__________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 股东大会  
第九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_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__________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章 财务与会计  
第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  

发起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  

公司章程范本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 遵守公司章程;  
3. 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 执行董事  
第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四章 监事  
第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章 财务与会计  
第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  
日期:__________  

公司章程范本 4:合伙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第二条 合伙企业住所: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企业合伙人:__________(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  

第二章 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 按出资比例分取利润;  
3. 查阅合伙企业财务账簿。  
第六条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 遵守合伙协议;  
3.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章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七条 合伙企业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人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第九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第四章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第十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进行利润分配。  

第五章 财务与会计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合伙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全体合伙人。  

合伙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  

公司章程范本 5:集团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 遵守公司章程;  
3. 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五章 监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____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章 财务与会计  
第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股东签字:  
日期:__________  

以上是5篇公司章程范本,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建议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五篇不同类型的公司章程范本,供您参考和使用:

公司章程范本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XXX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1 公司名称:XXX科技有限公司
1.2 公司住所: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条 公司的性质和目的
2.1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2 公司的目的是通过提供XXX产品/服务,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
3.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四条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4.1 股东享有公司红利分配、资产分配、决策权等权利。
4.2 股东应按时缴纳出资,并承担公司债务。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结构
5.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职位,分别负责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六条 股东会
6.1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八条 监事会
8.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

第九条 财务和审计
9.1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

第十条 章程的修改和终止
10.1 本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经股东会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范本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下条款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范本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XXX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以下条款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范本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章程

公司名称:XXX科技型中小企业

(注:以下条款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章程范本五:创业投资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X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以下条款根据创业投资公司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

请注意,以上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在公司成立前,建议您征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并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有效性。

公司章程范本一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如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列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全部为实收资本。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营业期限届满后,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延长营业期限。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股东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X]个,分别为:

1. 股东一:[股东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出资额: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出资方式:[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时间:[具体日期];

2. 股东二:[股东信息],……

(依次列出各股东详细信息)

第九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依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五)对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六)对公司拥有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七)对股东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X]次,于每年的[具体时间]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X]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有紧急事情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另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五章 监事会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X]人,其中职工代表[X]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X]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公司章程范本二

[公司名称]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旨在[阐述公司设立的目的和核心业务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类型],并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英文名称[若有],住所位于[公司详细地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详细列举主要经营范围,如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严格遵守本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 股东与股权结构
第五条:公司的股东共有[股东数量]名,分别为[股东 1 名称]、[股东 2 名称]……[依次罗列股东名称]。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所占股权比例如下:[详细说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股东应以货币出资,或者以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参加股东会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提出建议和质询等。同时,股东应承担遵守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等义务。
第七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X]次,于每年的[具体时间]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X]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有紧急事情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另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由股东会会议决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等事项。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股东应按照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出资额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缴纳。若股东未按时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在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权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权后,应在六个月内依法转让或者注销。……(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股东与股权结构的条款)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会成员数量]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董事会的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成员数量]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X]人。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监事会的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总经理的相关条款) 第四章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的条款) 第五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解散 第十六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在合并前应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在合并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十七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的相关条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等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X]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以下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关于附则的相关条款)请注意,以上提供的模板仅供参考,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运营需要。如果您能提供更多关于公司的详细信息,我将为您生成更具针对性的公司章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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