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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2-05浏览:1收藏

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

学院工资薪酬实施办法

为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达到奖优罚劣,优劳优酬,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标准意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持续改进,以及导向院、系(部)、处(室)分级控制,自主管理,工效酬金向教学一线,向优秀教师倾斜的目标。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宗旨,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内部人事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扩大教学部门分配自主权,充分发挥收分配的激励作用,努力创设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额控制、自主分配、民主管理,建立岗位职责明确、结构层次合理的院系二级管理体系。

2、注重实绩、强化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严格考核”的要求,使院内津贴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工效挂钩。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整体提高与合理拉开档次相结合,并适当向教学一线倾斜。

4、营造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合理配置,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实现校内分配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范围:全院教学、科研业务部门、教学辅助部门、党政管理部门和群团组织。

2、对象:上述部门中在编在岗的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见习期员工和普工)。

学院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位可自行制订方案,经院领导审核、董事会批准报人事处备案后执行。

四、工资薪酬构成

1、职级工资

按学院制订的标准发放,见附件1。

2、工效酬金

工效酬金计算办法见附件2。

3、专项津贴

专项津贴包括住房、校龄、全勤、班主任津贴、和业务管理干部岗位津贴,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发放标准见附件3。

4、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主要用于奖励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在教学改革、研究、建设、管理、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等方面的先进。各项奖励由各归口部门出具证明,报人事执行。发放标准见附件4。

5、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按年度评奖,学院每年组织年度目标管理验收,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学院财力情况决定。

五、岗位设置

全院岗位设置按照工作性质不同分为以下四个系列:教师系列、教辅系列、党政管理系列和工人系列,各系列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分层次设置,具体人员的档次及职级工资、工效酬金标准参见附件4。

全院教师编制按14-16学时/周配1人计算(不含系部党政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按300名学生配1人计算。其他部门的人员编制按设定岗位人数执行。

六、岗位聘任及管理

1、学院成立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岗位聘任和工效酬金的实施管理工作;各系部(部门)成立相应的聘任考核小组,负责本系部(部门)岗位聘任和工效酬金的实施管理工作。

2、各级岗位的聘任由本人依据上岗条件和职责任务自愿报名,明确拟完成工作任务的计划、目标。

3、岗位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4、如在聘期内晋升职务或取得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经本人申请可重新聘任(一般进入高一级职务的初始级);如在聘期内改任低一级职务或免职的,必须重新聘任。

5、学院和系部(部门)在聘任前应将被聘人员拟聘任的岗位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七、考核

1、各系列上岗人员均须完成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每月考核一次。教师、教辅、党政管理人员和工人经考核(中层干部由院领导考核报董事会审批、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考核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未能完成规定工作要求的,由院领导或所在部门提出工效酬金的扣发办法,视具体情况适当扣除工效酬金的10%-—20%,并将其下一年度的岗位津贴标准下降一档。

八、说明

1、试用期、见习期员工和普工的工资薪酬、津贴、福利不执行本办法。试用期、见习期员工和普工的工资薪酬、津贴、福利在试用期、见习期和工作期内实行工资薪酬、津贴、福利总额包干制度。

2、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单位员工不执行本办法,具体工资薪酬、津贴分配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订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3、特聘岗位和特殊人才工资薪酬、津贴、福利不执行本办法,由学院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4、实行住房补贴后,凡在学院安排住宿的教职工按住房等级收取住房租金、水电费和热水费。

住房租金收取标准为:二室一厅300元,二室一厅和四室一厅单间150元。

自来水收费:根据自来水公司价格按实际消耗收取。

电收费:根据电力公司的价格按实际消耗收取。

热水收费:根据热水成本按实际消耗收取。

5、寒、署假休假期间只计发职级工资(寒、署假安排上班除外)。

附件1:

XXXX学院职级工资一览表

档次

职级工资

教师系列

党政管理系列

教辅系列

工人系列

1

3000

教授




正院















2

2900




副院














3

2800









正高








4

2700

副教授



正处












5

2500









副高







6

2300






副处











7

2100


讲师











高级技师




8

1900










中级





9

1800













技师



10

1700



助教





副科

一般管理岗位





高级工


11

1500











初级


中初级工

12

1300














13

1100
















14

900

















15

700


















1、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位的教职工不执行本办法。

2、见习期、试用期教职工不执行本办法,实行工资薪酬、补贴、福利总额包干制。

3、特聘岗位和特殊人才不执行本办法,由学院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附件2

XXXX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工效酬金标准

人员类别

工效酬金标准

系主任

业务管理干部专项津贴+课时工效酬金

系副主任

业务管理干部专项津贴+课时工效酬金

基础部主任

业务管理干部专项津贴+课时工效酬金

教研室主任

业务管理干部专项津贴+课时工效酬金

实训室主任

业务管理干部专项津贴+课时工效酬金

实习指导老师

管理学生每生10元,指导实习报告每生(份)5元,下厂巡查每天40元

人员类别

工效酬金标准

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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