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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大全五篇]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大全五篇]

第一篇: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

作为知识分子,不应该也不会排斥团队协作和团队精神,但他在团队里,是有一个“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的人。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1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列举宪法的内容、条款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③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国家机关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或者列举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实例。

(发展义务教育,提供营养午餐,开办农家书屋,开展再就业培训)

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7.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8.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9.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0.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2.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3.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5.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1)宪法人民的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以下是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法答案?)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17.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18.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19.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为何要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②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③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2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由谁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

(1)由宪法规定。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2.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这项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或意义是什么?[来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除三项政治权利和自由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1)公民基本权利:①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②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③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2)权利的共同特点:由宪法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

5.教育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我国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制定的政策是什么?

(1)地位(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2)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6.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①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②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③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④必须合法行使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如何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7.为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8.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④依法纳税。⑤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9.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

(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④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而且自觉履行义务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爱国表现。

10.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③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11.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3

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地位: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作用: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3.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5.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2)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是怎样的?这两种经济的地位如何?

(1)公有制经济:①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②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3)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什么要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

7.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8.我国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责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9.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10.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1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

(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12.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3.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14.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5.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

(1)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16.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17.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是怎样的?民族分布特点又是怎样的?

五十六个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18.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什么?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19.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3)民族区域自治有何作用?

有利于国家集中统一与民族的自主平等、国家法律政策与民族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爱国与爱民族情感结合起来,有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1.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2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5.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26.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最高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的行使机关)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7.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来源:学科网]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8.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9.如何理解行政机关的职权?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0.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总结

第二篇: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

人教版(部编)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知识点精编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公民权利保障书

1.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确定国家性质: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宪法规定的我国的经济制度保证了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6.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它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7.在我国,人权主体很广泛: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8.我国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包括平等权、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9.现代法治国家立法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10.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第二课维护宪法权威治国安邦总章程

1.我国的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5.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6.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7.为什么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只有依法规范权利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坚持依宪治国

1.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熟悉)

2.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具体要求怎么做?)(重点)

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5.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

1.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重点)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重点)

为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www.xiexiebang.com

P91(2)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P912.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重点掌握)

①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②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③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P923.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2•1•c•n•j•y

P934.平等的意义是什么?(重点掌握)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P935.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来源:21•世纪•教育•网】

P94-956.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重点掌握)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21教育名师原创(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P967.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重点掌握)

⑴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P978.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理解掌握)

(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P989.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重点掌握)

(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P97-9910.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重点掌握)

P97(1)践行平等,就要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P98(2)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践行平等,就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P99(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共同的理想。公正正义是法制社会的核心价值。

P1011.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重点掌握)

P101(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P102(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P102(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P1022.公平的意义或作用是什么?(重点掌握)

⑴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⑵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P1033.什么是正义的行为?(重点掌握)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P103-1054.追求正义有重要性(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怎样的价值或力量?)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⑴重要性、价值或力量:①正义是社会文明的尺度;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2)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P1055.正义对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体现在哪里?(重点掌握)正义往往被当作社会制度的评价标准,制度的生命在于正义,制度的效用在于保障正义。法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

P1056.正义对促进社会和谐有什么作用?它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P1077.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作为公民,我们如何坚守公平?点⑴⑵)(重点掌握)

(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3)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P108-1108.作为公民,为什么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性。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

P108-1109.如何守护正义?(作为公民,我们如何守护正义?点⑴⑵)(重点掌握)

(1)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第三篇: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

八年级(下)思想品德一~十课复习提纲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页第二段)

答: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答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中国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所以,属于中国的公民但不属于中国的人民的有:①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页)答: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P9页第一段)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6、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P10—11)答: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7、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答: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答: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P16页第1段)

答: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

3、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P14页)

道德义务: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P17页第一段)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履行方方面面的道德义务。

4、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答:课本17页的相关链接部分在课本上划记。P19-1

5、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答: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6、什么是违法行为?(P21页第一段)

答: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7、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1、什么是人格权?(25页)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25页)

人格权包括:(1)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2)精神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25页第2段)在公民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24、25页)

答: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页)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26页第2段)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28页)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④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不得轻生或自残等。

10、怎样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一个生命比地球还重”。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在人生旅途中,让我们记住这样一句话:“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

结合身边生活实际,从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一些事例来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内在含义。

(3)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注意不要观看含有暴力的电影、电视、电子游戏、书报等,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名誉权

1、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35页)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页)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③新闻报道失实。④诬告。

二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一、我有肖像权

(一)、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的表现方式有: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3、肖像(的地位)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4、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含义:是自然人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肖像权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构成要件: 1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未经本人同意或以欺诈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常见的有:未经本人同意而以其肖像制作商业广告、商品包装、印制挂历、用做期刊封面等等。另外,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侮辱他人人格、打击报复等目的,恶意损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或者出于不正当动机偷拍、翻印、悬挂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属侵犯肖像权,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如果有贬损、歪曲,和影响原照片的主要内容的情况,虽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根据当前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民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 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

(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3)使用在特定场合会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 如参加集会、游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4)为了本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 如寻人启示上的照片;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5)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

(6)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的照片、录像。

二、维护姓名权

1.姓名权是人们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2、姓名权是对自己姓名的支配权

(1)、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2)、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3)、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 第99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被侵害后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去维护。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构成要件:(一般表现形式:)

——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未经同意授权,擅自实施活动,抬高身价,牟取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姓名,达成某种目的)

干涉他人使用姓名、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不使用或歪曲使用他人姓名、以侮辱方式

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

他人姓名权的行为;盗用或假冒他人姓名上大学,或者发函电欺骗或愚弄他人的,也属于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在第三十三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中对此作了规定,“采取盗用、假冒、非法干涉、不当使用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获得利益的,受害人有权在获利范围内请求赔偿损失。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

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

(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3.隐私权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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