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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政策法规

栏目:合同范文发布:2025-01-28浏览:1收藏

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政策法规

第一篇: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政策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

1.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伦理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的,以区分善恶美丑为内容的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的总称。

道德本质:是指道德现象的内在联系和道德的内在矛盾。道德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从人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产生并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2.五种道德历史类型:原始社会道德,奴隶社会道德,封建社会道德,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道德。

3.职业道德:来源于职业实践活动,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正当的社会职业过程中,思想和行为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4.职业道德的特点:

①内容的稳定性。②形式和行为尺度的多样性。③适用对象的限定性。

5.教师职业道德的研究对象:应当是指向教育领域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6.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 ①教师职业道德产生于教育实践,是反映教育中人与人的关系的教育意识。②教师职业道德是特殊的规范调解方式。③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实践精神。

7.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

①特殊的认识功能。②特殊的调节功能。③特殊的迁移功能。

8.社会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

①社会道德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支配和制约作用。②教师职业道德表现着并影响着社会道德。9.教师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价值: ①可使教师职业道德人格不断发展完善。②可使教师做好教育工作。10.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又由两个原则构成:一是利益统筹兼顾的原则;二是在必要时的利益服从原则。

11.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由教育性质,教育方针,教育任务和教育原则所决定的,各级各类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完成历史使命的过程中,在处理以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12.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①具有质的规定性。②具有社会意志性。③具有全面调整性。

1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

①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②全面育人;③为人师表。14.构成职业道德的8个因素:

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作风,职业责任,职业荣誉,职业良心。15.职业理想:是人们关于职业对个人价值及个人通过从事职业活动所能实现的社会价值方面的愿望和要求。16.教师职业理想的内容:

①明确教师应承担的社会义务;②明确教师发展个性的理想的内容;③关于维系生活的愿望。17.职业态度:从本质上讲就是劳动态度。劳动态度是人对待劳动的一种心理倾向。它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成分。

18.教师职业技能包括:教学技能;管理技能;交往技能;德育技能;研究技能。19.教师在职业纪律方面的道德规范是: ①教师应当自觉遵守职业纪律;②教师应当充分地运用纪律;③教师应当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20.职业良心:是职业道德规范自律性特征的最集中的表现形式。

21.教师在职业良心方面的规范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①教师应当对教育行为的过程进行自我检查;②教师应当对教育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做出评价;③对教育行为不断进行修正。22.职业荣誉:是职业责任和职业良心的价值尺度,是人们对职业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公认的客观评价以及正确的主观认识。

教师职业荣誉的道德规范:①教师应以自己良好的教育行为达到使每一个学生全面素质上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合格公民为荣;②教师应当以自己良好的教育行为使教育行为使教育更好的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荣;③教师应当以自己良好的教育行为,使教师群体更加和谐,学校更加优秀,自己更为进步为荣。23.职业作风:是指职业劳动者在其职业实践和职业生活中所表现的一贯态度和行为方式的特征。

教师职业作风的道德规范:①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教师对教育事业,教育工作有执着的热爱之情,视教育教学为一种享受,投入全部的精;②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讲求教育教学的效率,思维敏锐,逻辑严密,绝不是拖泥带水,故作深奥;③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以宽容、公正、友爱、自主的态度处理教育人际关系,真诚的对待他人,绝不做作、虚伪;④教师职业作风应当是积极进取的、才华横溢的。

24.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学,献身教育,教书育人,遵循规律,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热爱科学,坚持真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关集体,团结协作,学而不厌,开拓进取。25.教师职业道德范畴:

①广义上讲,是指反映和概括教师职业道德现象的特征,方面和关系的本质的基本概念。②狭义上讲,是指那些反映教师个人与社会,教

师个人与他人之间最本质,最主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概念。

26.教师职业道德义务(即教师认识,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确立的重要性:

①可以减少教育活动中的冲突,有利于教育任务的完成。

②有利于教师在工作中进行道德上的综合判断。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义务意识。④有益于培养高尚的师格。27.教师职业道德义务的践行:

①道德责任的承担;

②义务感的培养。培养良好的道德义务感要做几项主观上的努力:

a.努力培养自己的道德义务认知水平;b.努力提升自己的教育事业意识水平;c.实现教育义务意识向教育良心的转化。28.教师公正: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正直无私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公平合理地解决各种矛盾。29.教师公正的作用:

①有助于树立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②有助于培养学生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③促进良好校风和社会风气的形成。30.教师公正的培养:

①平等待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树立正气;②坚持正义,敢于向社会不正之风作斗争;③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做到自身公正。31.教师幸福的特点:

①教师幸福的精神性;②教师幸福的关系性;③教师幸福的集体性;④教师幸福的无限性。32.幸福能力: 教师的幸福能力及其培养实际上就是教师幸福的实现问题,教师幸福的实现需要两个方面的前提条件。一是狭义幸福能力的培养;一是广义幸福能力的培养。

所谓狭义的幸福能力,主要是指主体必须具有健康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品味人生意义的价值性条件。

广义的幸福能力或技术性能力包括:①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②教师必须具有高超的料与能力。③教师应当具有审美的素养。33.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原则:素质导向原则。①素质导向原则的公平性;②素质导向原则的效率性;③素质导向原则的创新性。34.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过程:

①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化的过程。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化,是一个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认识,培养教师职业道德感情,坚定教师职业道德信念,锻炼教师职业道德意志的过程;

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是理论联系实际,知与行相统一。

③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a.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b.勇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c.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d.确立可行目标,坚持不懈努力。35.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评价的作用: ①具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作用;②具有教育教师的作用。③具有调节作用。

36.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是处理教师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根本准绳,具体有效地指导和规范着教师的职业道德的实践活动,是评价教师职业集体和个人职业行为善恶的正确标准。37.职业道德修养评价: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以及个人内心信念等三种形式来进行。38.构成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关系的三种主要关系: ①师生关系;②教师之间的关系;③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

39.师生关系中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践: ①教师的学生观分析;②教师的自我定位观的分析;③优化师生关系的协调方式的分析;④师生关系建立中难题的分析。

40.教师间关系中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践 ①教师与同事关系的类型及特点分析:a.自重型;b.亲和型;c.排斥型

②教师间人际交往应注意的问题:a.尊重别人才能证明你是有真正自尊的人;b.和蔼的态度—缩短人际关系距离;c.直言相告,以陈述事实表明态度;d.坚持原则,友谊才能长存。41.教师与家长间关系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践: ①家长类型分析:a.涵纳灵活型;b.接受机械型;c.阻抗定势型

②教师处理与家长关系的一般原则:a.激发责任原则;b.指导教育原则;c.尊重信任原则;d.运用舆论原则。

42.教师职业技术行为的特点:

①与主体关系的密切性;②涉及领域的广泛性;③教学对象的制约性;意义:①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②有利于促进教师自身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③有利于培养好规格的人才。43.教学技术行为中的道德要求: ①掌握课前准备技术,认真履行教师义务;②钻研课堂教学技术,用教师良心鞭策自己;③重视谋后导评技术,追求动机与效果的统一;④加强第二课堂的组织,指导技术,树立自我牺牲精神。

44.科研技术行为中的道德要求:

①严谨求实,切忌弄虚作假;②团结协作,切忌相互拆台,内讧;③坚持真理,切忌见风使舵,人云亦云。45.教师职业道德形象:是由人格、学识、感情、道德、情趣、能力、语言、仪表等多方面因素构成的,是教师的内在精神与外在形体的高度完美结合。

46.教师职业道德形象的构成:①教师的外在形象。② 教师的内在形象。47.教师职业道德形象的意义:

①教师职业道德形象对受教育者具有深远影响。②教师职业道德形象对课堂教学具有直接影响。③教师职业道德形象对社会精神文明具有广泛的影响。48.教师内在形象的塑造表现:

①强化教师意识,发掘修养动力。②认真学习理论,明确修养方向。③投身教育实践。49.教师外在形象的塑造:

①教师语言的道德要求:a.教师的语言,要文明纯洁,切忌粗鲁污秽;b.教育的语言要有鲜明的教育性。

②教师仪表的道德要求:a.衣着整洁雅致;b.举止端庄大方;c.态度和蔼可亲。

教育政策法规

1.教育法制的含义:第一种: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一国全部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和。第二种: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手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这是对对教育法制运行的概括。第三种:指将其理解为”教育法治”,即与民主政治制度相联系的,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这一含义是从本质上来说教育法制。

总而言之,”教育法制”不仅包括教育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教育法律制度的运行,即教育立法,教育法

律的普及,教育行政执法,教育法,教育法制监督,教育法律的遵守,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等。

2.依法治教:简言之;就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3.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4.教育法制的基本要求:

1.具有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2.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与监督制度;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

3.具有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5.教育法制的主要任务: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促进教育改革;

3.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6.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异同: ①制定的主体不同;②表现的形式不同;③实施的方式不同;④作用不同。7.法的含义:

⒈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

⒉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⒊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8.教育法的含义: ⒈ 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范;

⒉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 ⒊ 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9.教育法的本质:

⒈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⒉ 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⒊ 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10.教育法的功能和作用:调整有关教育活动中形成的 各种社会关系。

11.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教育法律规范是指通过一定 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己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范。12.特征:

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教育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而不是行为规范的”总和”。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件的区别: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

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条文的区别:教育法律规范要用教育法条文来表现,但教育法条文不一定就是教育法律规范。

教育法律规范同教育法律文书的区别:教育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规范而使用的特殊法律文件。

13.法律规范的结构:①法定条件; ②行为准则; ③ 法律后果;

14.教育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教育法律: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

政法规;

地方性教育法规:执行法,补充行的地方性教育法

规;自主性的地方教育法规

教育规章

15.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特征

含义:只有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以调整的,表

现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

特征:

1.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教育法形式的社会关系,使教育法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

2.教育法律关系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并由教育关系和教育法律的性质和内容所决定的,是一种思想意志社会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3.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对违反和破坏教育法律关系的行为,予以相应制裁;

4.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为前提。

16.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指教育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

17.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一无所知想的对象,即教育法律关系客观化的表现形式。一般包括:物(不动产和动产);行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教育教学行为);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 18.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依法成立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某种权利和应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义务责任,他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构成之一。19.“教师”的法律含义:

教师是理性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使教师概念的内涵。其含义有二:(1)理性教育教学,教书,与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2)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教师必须从教育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其权利义务的特征:(1)在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2)与教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

20.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试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6.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21.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抑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22.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一般包括教师资格基本条件,资格认定,丧失和撤销的原则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程序等内容。

1.教师资格分类。主要: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教师资格条件。其条件包括:必须是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教师资格考试。4.教师资格的认定。

28.聘任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实行聘任制的学校,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以共同的意愿为前提,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没有行政隶属的关系,使学校与教师的关系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无论实行任命制还是聘任制,学校均依法对教师资助进行管理,有权对教师进行聘任或对其的任免,晋升提出意见。

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还表现,学校有权对有违法行为的教师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29.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

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平等的关系。

(1)师生之间的管理关系,一方面基于学校的宗旨和任务,另一方面基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2)教师与学生的平等关系:首先指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其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将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再次学生有权要求教师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公正评价。

30.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31.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 1.必须有法律规范的规定;2.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3.有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4.有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32.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 1.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2.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3.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

33.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制裁补救和强制。1)制裁:人身罚;能力罚;财产罚;申诫罚。2)补救:财产的补救;精补救;对违法行为的否定。

3)强制。23.任职条件规定:

1)具备各级各类相应教师的资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具有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能全面的熟练的履行现职务职责; 4)具备学历,学位要求; 5)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24.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

1)聘任师聘任人和受聘任人双方的法律行为;2)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教师聘任制度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25.教师聘用的几种形式:招聘;续聘;解聘。26.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27.任命之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教师由于职

务上的特点和带有”公务”性质,有义务在工作中服从学校命令。

34.教育法律责任:指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对象。35.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规则要件:有损害事实;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行为人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6.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归责形式:教育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与校长;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37.教育法律责任的认定:扰乱教育秩序,破坏,侵占学校财产法律责任;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违法办学,招生,颁发学业学位证书及向学生收费的法律责任;招生考试中舞弊作弊的法律责任;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责任;教师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打击报负教师的法律责任;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

38.学校事故的类型:运动伤害;课余伤害;校外活动事故。

39.学校事故原因分析:制度不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体罚或变相体罚;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

40.教育保护职责于监护职责:

1.监护职责和教育保护职责是两种法律制度; 2.监护职责与教育保护职责的区别:主体和对象不同;产生的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产生方式不同;保护的内容不同;手段不同;存在的时间不同;责任不同。

3.学校接受监护委托时,要承担监护责任。

4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与使用的若干问题:

1.《办法》的起草是实践的需要,旨在为学生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法制框架和制度保障;

2.制定《办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校树立安工作的责任意识,基本的出发点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平等的保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3.关于《办法》的法律效力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4.《办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关于学校责任范围的界定;关于适用范围;关于学校责任的性质;关于伤害事故的类型;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原则与经费的来源。

42.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必须在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

43.学校承担伤害事故责任的标准:学校是否有过错是决定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准则。44.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残疾赔偿:补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45.法律救济的含义: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助。

46.法律救济的特征:实现法精神的体现;以各种纠纷存在为基础;以损害为前提;目的在于补助受伤害者。

46.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作用:

1.保护教育关系主体特别是教师,学生及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作用; 2.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预防和控制其职务违法侵权行为的反预防控制作用;

3.表示教育法治,推进教育法制建设作用。47.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诉讼渠道;行政渠道;其他渠道。

48.教育申诉制度概述:我国《教育法》规定: 1.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期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2.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出处理。” 49.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型的权利救济制度。3.教师申诉制度是菲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50.教师申诉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育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恶,可以提出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教育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51.教师申诉的管辖:是指行政机关之间受理教师申诉得分权和权限。其分为: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

52.教师申诉制度的主要环节和程序:提出申诉;对申诉的受理;对申诉的处理。53.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概述:

1.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是受《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的申诉制度,不同于其他意义的申诉制度; 2.受教育申诉制度是具有特定型的权利救济制度。54.受教育者申诉的范围:

1.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有权申诉;

2.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可以提出申诉;3.受教育者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利的,可以提出申诉;

①受教育者对教师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可以提出申诉;

②受教育者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可以提出申诉; ③教育者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以提出申诉。

55.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申诉人:主要包括其合法

权益受到侵害的受教育者本人及其监护人。56.受教育者申诉制度的被申诉人:一般指受教育者所在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工作人员以及教师。

57.教育行政复议的含义:作为非诉讼的申诉救济手段,具有以下特点:⒈ 教育行政复议是一种严格的法律制度;⒉ 教育行政复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⒊ 教育行政复议机关对于相对人提出的复议申诉必须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或裁决。58.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主要包括相对人对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务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诉复议;

2.对教育行政强制的措施不服的;3.对不作为违法的,可以请求复议救济; 4.对违法设定义务不服的;5.对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6.对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59.教育行政复议的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管辖;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籍行政机关管辖;特定管辖。60.教育行政复议的步骤: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

61.教育行政诉讼作为诉讼中的法律救济手段,有以下特点:主管恒定;诉权专属;表的确指;被告举证;不得调解。

62.行政诉讼的手按范围: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办法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办法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63.教育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

64.教育行政诉讼的过程: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65.教育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依据法院、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参照规章

66.教育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处理: 1.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撤消,部分撤消或者判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2)使用法律,法规不当;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3.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1)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2)负有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职责,该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66.我国国家赔偿与外国国家赔偿的概念相比之下,有以下特点:

1.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是行为违法为前提;

2.我国国家赔偿包括行政,刑事与部分民事,行政审理赔偿;

3.我国引起国家赔偿的原因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违法,强调的时行为,因而对国有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不予赔偿;而外国的国家赔偿均包括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

4.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而外国的国家赔偿则将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损害纳入赔偿范围。

5.教育赔偿的含义: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依照《国家赔偿法》由国家给予赔偿。69.行政赔偿的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违法是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务等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违法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70.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71.教师行政赔偿的提起和受理:

1.行政赔偿的提起: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司法程序)两个部分组成。2.行政赔偿申请的受理:一是否符合要求赔偿的条件;二是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三是申请人所要求赔偿之损害是否确是由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受本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之违法行为造成;四是申请赔偿之损害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

3.申请的拒绝:理由一般有两个:一是被申请之违法侵害行为不是本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受本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为,因而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二是被请求赔偿之损害事实,不在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赔偿范围之

67.教育行政赔偿的特征: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教育赔偿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

68.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部分组成。

第二篇:教师职业道德

现实情况:

1.教学过程的职业道德缺失 有的教师缺少敬业精神,凡事图报酬,对学生放任自流,备课不认真,讲课信天游,作业不批改,对学生放松要求。2.学术研究中的职业道德缺失

部分教师缺乏严谨的态度,急功近利,缺少合作、公平的科学精神。违反学术道德的主要形式有:

◎抹杀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

◎伪造或篡改实验原始数据;

◎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一稿两投甚至多投(自我剽窃);

◎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成果上署名;

◎为商业广告做不符实际的宣传。3.职场中的职业道德缺失

◎侵犯学生的权利(人格权、隐私权、体罚学生等); ◎不参加学校的公益活动; ◎缺乏团队意识;

◎过分强调经济效益(科研项目)。4.师生交往中的职业道德缺失

一、教师职业与职业道德规范概述 1.我国高等教育概况 2.教师职业的特点 教师(teacher):教师是受社会委托,引导和帮助受教育者学习人类积累的文化科学知识、社会规范和相关技能,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的专业人员。◎从社会身份来看,教师是专业人员。官人——学人——国家干部——专业人员。◎从教师的价值取向来看,教师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和人类培养合格者的人。

◎从教师的任务和社会意义来看,教师是承担教育教学(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人类智能的开发者、人类灵魂的塑造者。3.如何认识教师的职业特点 ①教师是一种职业 职业的三个基本涵义: ◎薪酬待遇(物质酬劳,精神酬劳,发展酬劳)

◎专业技术水平(是否拥有相应的策略和能力,是否高于行业外进而无可替代?)◎一定的行业伦理要求(《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②教师是一种身份 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谁希望我们传道?——社会。社会要求教师承担教化的责任——教书育人(核心价值观,民族文化传统,公民意识与责任)◎传道是一项高明的艺术。③教师是一种社会期望

在关键的时刻引入正确的方向;好教师的三项品质:激情、专业、毅力。④美国人眼里的四种教师:

◎谋生的基本手段——受困于繁琐的工作与沮丧的心情 ◎渴望分享知识——体会到成功的喜悦,专注于专业发展 ◎为爱心所驱使——喜欢成长的生命 ◎精神的引领——学生生命中的导师 ⑤中国人眼里的几种教师:

◎母亲型(诉诸情感)

◎官员型(高密度使用奖惩手段)◎鼓动家型(激励,忽悠)

◎领袖型(活动策划一流)

◎导师型(有独立的思想,很高的威信)◎学者型(以研究的心态工作)4.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①什么是道德

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维系的人与人相互之间社会关系的总和。它既不同于法律强制约束,也不同于艺术感化引导,而是通过社会舆论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高尚与卑鄙、光荣与耻辱等道德观念去约束和评价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调整人们关系的目的。道德 = 柔性的法律

道德的三个层面:规范、行为、品质

②什么是师德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职业要求和思想感化的力量,调整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教师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具体形式,既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又反过来积极地影响社会,表现出巨大的促进作用。

③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教师职业劳动的特殊性(五种精神:服务、奉献、敬业、协作、以身作则)◎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殊要求:爱心、表率、自我发展 ④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

◎教师职业理想—优秀教师(经师、能师、人师)◎教师职业责任—教书育人

◎教师职业态度—一丝不苟◎教师职业纪律—以身作则

◎教师职业技能—学高为师◎教师职业良心—爱生如子

◎教师职业作风—身正为范◎教师职业荣誉—人生导师 5.我国古代师德规范:

关爱学生,有教无类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不耻下问,教学相长;因材施教,循循善诱 6.国外师德规范概览 ①美国师德规范

◎教师要自爱爱人;◎教师要富于社会意识;◎教师要能够理智地处理一切事务;◎教师要善于与人合作;◎教师要能在专业素养中培养其一般的优良特质;◎教师要继续不断地求知;◎教师要熟悉传授知识的技术;◎教师要热爱学生;◎教师应了解学生;◎教师应了解社会并参与社会活动;◎教师应是学校、社会中的良好分子;◎教师对自身及学生的成就要有正确的评价能力;◎教师要有专业的信心。美国师德规范强调: ◎教师与学生关系:“尊重”和“平等”◎教师与同事关系:“协作”和“尊重”◎教师对待职业的态度“诚实”和“进取”◎美国高校师德规范的形成具有地方性和行会性◎美国高校师德规范要求可操作性强 ②日本教师规范

◎教师要肩负起日本社会的使命,与青少年一起生活;◎教师要为教育机会的均等而斗争;◎教师要捍卫和平;◎教是要站在科学真理的立场上行动;◎教师不容许自身的自由遭受侵犯;◎教师要寻求公正廉明的政治;◎教师要同家长一道与社会的颓废现象作斗争,创造新文化;◎教师是劳动者;◎教师要维护生活权益;◎教师要团结一致。③德国师德规范

◎应具有健康的体魄很开心,下班后还不想离开;

◎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对学生笑,能胜任繁忙的教育和教学任务;

◎具有敬业精神,热爱自己的职业,热爱自己的学生,对他们充满好奇心,与学生相处不会 感到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不把学校作为令人讨厌的不舒服场所,相反,觉得在学校 里口常开,善于营造一种快乐的气氛,不使教学环境搞得使学生像老鼠看到猫一样害怕; ◎热爱自己的执教学科,因自己的执教学科而感到欢欣鼓舞,了解它的重要性和意义; ◎对自己的执教学科很有信心,很有把握,了解它的难点、关系、系统、方法等等;

◎懂得学习,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式和风格,不同的学习方式有利于不同的个人进 行学习、思考和记忆,懂得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帮助学生学习;

◎具有民主精神,不仅认识到在教师之间应该讲民主,而且在师生之间也应该讲民主; ◎具有良好的师德,具有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④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师职业道德标准(2006年修订版)

◎关爱(Care)关爱的道德标准包括为提升学生潜能所表现出的同情、包容、兴趣与洞察力。教师通过积极影响、专业判断和实践中的同情心,表达他们对学生福利和学习的高度责任。

◎尊重(Respect)尊重的道德标准的核心是信任和公正。教师尊重人的尊严、情感健康和认知发展。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教师以身作则,对精神与文化价值观、社会公正、隐私权、自由、民主和环境表示尊重。

◎信任(Trust)信任的道德标准包括公正、开放和诚实。教师与学生、同事、家长、监护人和公众的关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正直(Integrity)正直的道德标准包括诚实、可靠和道德行为。不断的反思有助于帮助教师在履行其职业义务和责任时做到正直。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教师不得以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成分或经济状况为理由,以任何形式歧视学生; ◎教师要对每个学生提供可能的、最充分的受教育的机会,应当注意对教育活动有特殊要求的儿童; ◎教师应具有必要的德、智、体的品质,并且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

◎教师要尽可能与家长紧密合作,但也不能在教师专业职责等方面受到家长不公正和不应有的干涉; ◎教师要积极参加社会和公共生活;

◎为了学生、教育工作和全社会的利益,教师要力求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合作; ◎教师应参加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设备的改进工作; ◎教师要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教师应避免学生发生意外事故。⑥国际教师团体

◎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思想自由,并鼓励他们发展独立的判断力;

◎教师要致力于培养作为未来成人及公民的道德意识,并以民主、和平与民族友谊的精神教育儿童; ◎教师不能因性别、种族、肤色及个人信仰和见解的不同,将个人信仰和见解强加于儿童; ◎教师要在符合学生自尊心的范围内实施仁慈的纪律,不得采用强制和暴力。7.我国现行高校师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师德禁止行为的“红七条”: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敬业爱生——教师的职业价值取向 1.《规范》的描述 2.敬业爱生的必要性

①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规范

敬业爱生” 是高校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入职的前提条件和基本的执业标准。高校教师因为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主动关心学生、爱护所有学生的行为不断弱化,利用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规范。②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职业情感的体现

敬业爱生是教师职业情感的体现,是爱国守法内化于心的情感倾向。“敬业”要求高校教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干这一行、爱这一行、钻这一行、精这一行。“爱生”指教师要了解学生、走进学生、对学生严 而有爱、严而有度,是敬业情感的表达、敬业意识的升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强盛需要高质量的高等教育,而高质量的高等教育需要高水平的高校教师。因此,敬业爱生就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③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职业价值取向

敬业爱生是教师做好工作必不可少的精神储备。高校教师面对的是渴望知识、怀揣梦想的优秀青年,他们承载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敬业爱生是教师职业活动逐步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教师必须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职业活动的长期性、宽泛性、深度性,使得高校教师与职业紧密相连,敬业爱生的“他律”常常被渐渐转化为“自律”,并作为生活中的一种习惯沉淀下来,形成敬业—乐业—勤业—精业的价值追求。

3.敬业爱生的内涵

①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爱岗敬业不仅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②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教书育人——教师的第一职责 1.《规范》的描述

2.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3.党的教育方针

育人为本是教育的目的,明确了教育的职能和作用;德育为先是教育的步骤,提出了教育的基础和前提;能力为重是教育的质量,体现了教育的水平和效果;全面发展是教育的途径,拓展了教育的形式和视野。①育人为本 教育 = 教 + 育

◎专业教师应走出“只教书,不育人”的教师工作误区。从整体教育观的角度出发,“教书”只是途径,“育人”才是目标,人为地割裂德育与教学的关系,是“画地为牢”的行为。

◎专业教师应走出“只言传,不身教”的教师行为误区

“言传”与“身教”是教师实施教育行为的两种主要途径。由于学生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向师性”,在教育实践中,往往是“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因此,“身教”大于“言传”,教师的行为示范是最好的教育途径;律人先要律己,要想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首先要从师德建设做起。

以人为本的理念:信任学生的发展潜力;激发学生的成才动力;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个性选择。全程育人的理念:教学与教育;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学习与实践 ②德育为先

教育要以德为先,让受教育者先学会做人,把外部获得的知识、技能内化、升华为个人的稳定的品质和素养,使得社会文明在个人身上得以传承。要求指导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开放的胸怀,具有现代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责任意识,积极迎接社会的挑战。作为学校教育其价值取向的核心应是让受教育者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交往,在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基础上成为一个“整体”的人。

③能力为重

大学生应当具备的主体能力:

◎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独立生活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创造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创新创业能力。④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与全面发展 人的素质是综合的素质,人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从构成要素的角度分析,人的素质至少应当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艺术审美素质等几个方面。这几方面素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思想道德素质是“意识的灵魂,行为的统领;科学文化素质是“认知的基础,能力的源泉”;身心健康素质是“生存的前提,成功的保障”;艺术审美素质是“情趣的培养,情感的升华”,它们之间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构成“综合素质”这一有机整体。因此,人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必然是各项素质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看似一对矛盾,实则不然。人只有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从而实现个性发展,最终成长成为某一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因此,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条件,是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的前提;允许并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路径。

四、为人师表——教师的职业形象 1.《规范》的描述

2.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 ◎加强语言修养:表扬不能失实,批评不能刺伤;

◎规范自己的行为: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以高尚的形象树立威信和尊严:不能把自己看得神圣不可侵犯。◎对自己严格要求,注重身教。3.注重形象

提升品位

①追求形象的价值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职业意识,树立良好的专业形象。二是集体意识。教师形象是学校形象的根本。

倡导教师要树立三种形象:

◎人师形象。率先垂范,注意小节,以无声的身教影响学生; ◎学者形象,虚心好学,用丰富的知识,人格的魅力打动学生;

◎“绅士”形象,用温文尔雅的言行、朴实大方的仪表,潜在地影响学生。②追求形象必须注重教师礼仪:

礼仪在本质上其实就是道德的规范,包括礼节和仪式,是社会、道德、习俗、宗教等方面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是文明道德修养程度如何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

教师礼仪,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遵循的尊敬他人、讲究礼节的程序,是教育工作者必须掌握并娴熟运用的人际传播技能。教师礼仪不仅是教师个人的品质修养,而且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行为,为学生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③教师的语言礼仪

教师语言礼仪的具体要求:熟练使用普通话;准确、无误的科学性;精炼、严密的逻辑性。教师语言的艺术性:

语言要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语言要平实、自然,不哗众取宠;语言幽默、诙谐;善于使用情感性语言;语音、语速、语调适宜;善于使用肢体(态势)语言。④教师的服饰礼仪 ⑤教师的举止礼仪

◎神态的礼节:教师的神态表情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因素,它教给学生待人处事应有的态度、神情。教师要善于控制自

◎身姿的礼节:身为教师,我们应对鞠躬、站、坐、行等方面的身姿规范进行了解,认真学习那些文明优雅的举止动作,从细节处训练自己,努力做到“站有站相,坐有坐相”。

己的面部表情,在工作和生活中,尽量使自己表情和蔼、亲切、庄重、自然。

◎手势动作的礼节:教师应使用礼貌高雅的手势动作待人接物,开展教学工作,尽量避免失敬于人。⑥教师的品位要求:

◎为人处事讲正气,◎团结协作讲人气,◎对待工作有朝气,◎应对挑战有勇气,◎做人做事要大气,◎教学实绩有牛气。

让生活更有品位,教师须有“三心”: ◎一颗感恩的心

有人把“好工作”概括为三大特征:上正常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寒暑有假,周末休息;夫妻不两地分居;挣钱能够养家糊口。教师职业这三点都具备,教师应该意识到这是一种幸福,并且珍惜自己的幸福。◎一颗敬畏的心

人只有珍爱自己的幸福,才能让幸福延续和持久。教师要敬畏这份工作,敬畏自己的服务对象,尽最大努力让孩子们、家长们满意。课堂、工作、作业处理„„如果不顾学生、家长的感受,不顾上级的要求和制度的规范,或者说“没有了敬畏之心”,这份幸福也许会遇到麻烦。◎一颗乐业的心

生活的压力,繁琐的工作,让人苦不堪言。但是,如果我们对于那些非做不可的工作,能够换个角度,能够以一个快乐的心态来完成,学会发现,并享受工作的快乐。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会充满阳光。4.摆正心态

积极乐观

①摆正心态:心态左右人生

心态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②教师要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首先,以微笑面对教育教学生活;

◎其次,客观地评价自己,认清自己的价值和位置。◎第三,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③在生活的细节中表现出你的主动热情 5.人际和谐

双赢思维

现代人际关系概括起来有六种模式:

◎人输我赢 巧取豪夺,坑蒙拐骗 损人利己 单赢 ◎人赢我输 迫于压力,委曲求全 损己利人 单赢 ◎人赢我赢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利人利己 双赢 ◎人输我输 杀敌一千,自伤八百 两败俱伤 双输 ◎不输不赢 生意不成情谊在 好聚好散

无交易 ◎孤芳自赏 自扫门前雪 独善其身

单赢 良好人际关系的六个技巧:

①学会宽容②不要嫉妒③控制情绪④修炼自己的同理心⑤善于赞美⑥付出才有回报 双赢思维——教师之间协作的首要原则

建立双赢的人际关系(感情帐户的六种存款)

理解别人:理解别人是一切感情的基础,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己欲达而达人”。

注意小节: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小节,如疏忽礼貌,不经意的失言等,其实最能消耗情感帐户的存款的 ; 信守诺言:守信是一笔很大的收入,而背信则是一笔庞大的开支。

阐明期望:几乎所有的人际关系问题,都源自于对彼此角色与目标的认识不清,甚至相互冲突所致。诚恳正直:背后不道人短是诚恳正直的最佳表现 勇于道歉:出于至诚的歉意足以化敌为友。

第三篇:教师职业道德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课程作业

一. 作业内容

(一)简述题(每题10分,共40分)1.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有哪八个要素构成?

答: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教师职业荣誉八个要素构成,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反映出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相互配合,构成一个严谨的教师职业道德结构模式。

2.教师应该在哪些方面树立良好的师表风范?

答:

1、内在思想情操的高尚性。思想情操,不仅体现人的情感价值取向,而且还能涵养人的性情,对人性具有质的确定性。不同的思想情操,往往内在地决定了人性表现的性质不同,良好的思想情操,往往赋予人内在的文明气质和良好的人生操守。因此,它是教师师表风范修养应予以关照的重要内容之一

2、外在言行举止的文明性。教师为人师表最直接地体现在日常教学行为中。外在言行举止的文明性是教师师表风范的基本要求。这方面应有的修养和体现包括:一是言行文明,举止有度,合乎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化的要求,具有内在的自觉。二是语言文明,它涉及语言的规范性,语言的准确性,语言的激励性,语言的启发性等问题。三是仪表大方,主要涉及衣着朴素整洁,美观大方,具有职业感,不奇特古怪、艳丽花哨,举止稳重端庄,态度和蔼可亲,关切诚恳,风度从容典雅,具有良好的个性美。

3.教师道德教育的现代要求有哪些?

答:①教育观念现代化,就是要确立以更新观念为先,以高尚师德为本的观念;②才学知识现代化,就是要努力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③教育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在教学、育人、管理、创新上具备过硬教育学生的能力;④心理素质现代化,就是要优化情感、性格、意志、心里调适、心理保健、心理体验等方面的心理品质。

4.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答:

一、严于剖析自己,教师应该在心灵的深处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提升,学会认识自己,靠站好自我批评,严于剖析自己,俗话所,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不仅要求我们不但要能够认识到别人还要正确地认识自己,作为教师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善于发现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经常反省和检验自己思想和行为上的问题,明确前进的方向,增强自身修养动力,高标准要求自己。

二、认真向革命前辈、英雄和优秀教师学习,革命前辈、英雄和优秀教师都具有崇高的革命理想,忘我的献身精神,默默地无私奉献,他们不图名利地位,全心全意为国家、民族和人民谋利益,有时候甚至为了追求真理牺牲自己的生命,在工作中他们终于职守,高标准的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艰难险阻,善于战胜困难,敢于攀登高峰,这些高贵的品质都是提高我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榜样,值得我们认真学习,这不仅能陶冶我们的情操,净化我们的心灵,还会鼓励我们的斗志,激励我们向着更高目标前进。

三、善于从教育对象中汲取营养和力量,在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最为紧密的,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学生的窥视下,学生是喜欢评论老师的,也经常把教师的言行加以对照、比较,看看教师的言行是否一致,表里是否如一,教师应该从学生的反馈信息中检查自己审视自己,学会找自己在思想、工作和行为上的不足,并加以努力加以改进,同时,学生朴实,善良纯洁的童心,与他们接触社会所发现许多道德品质上的闪光点,比如,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见义勇为,等等,所以在学生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也值得教师学习,教师应该放下架子,主动走到学生中区,利用课余时间和他们一起活动,一起娱乐,一起谈心,多听学生的心声,多观察学生的表现,多体谅学生的困难,多看学生成长中的变化,从各种渠道来了解学生的心声和对自己品德进行判断,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注意听取学生给予的批评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诚恳主动,潜血热情地向学生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职业道德的自觉性

(二)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1.目前在我国,作为教师都会学习的一门课程就是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教师职业道德难道仅仅就只是教师背和记一些定义含义意义就算达到要求了吗?对于此,请谈谈你的见解。

答:“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其职业特点不仅仅是授业解惑,更是人们心灵的导师,我们学习不仅仅是背和记一些定义含义就算达到要求了,还要自觉去进行修养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师道德素质,我简单的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对职业崇高性的认识:

1、重要性认识:建设国家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高素质的人才需要高素质的教育,高素质的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所以我们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素质。

2、对幸福感的认识:教师的幸福感是指教师从教学工作中获得的专业满足感、成就感、快乐感和使命感。享受幸福感受是指教师从教学工作中获得的社会地位的

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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